湖北銷組織新手法

才智咖 人氣:2.99W

“傳銷組織是不可能通過銀行轉賬的,我們都是通過銀行來”;“我們這有中央正式紅標頭檔案,文號都查得到”——“這些已成為傳銷組織新的忽悠手法。不過,這些看起來很迷人的幌子,稍微琢磨一下就可以識別出來。”湖北省鄂州市公安局經偵支隊教導員李海濤告訴《法制日報》記者。

湖北銷組織新手法

2013年,鄂州市公安局經偵支隊偵破了一起以“連鎖經營”為名、以資金投資為幌子、收取入夥人入門費每份3800元並以發展人頭晉級方式獲取返利的傳銷組織。

湖北省公安廳經偵總隊有關負責人今天向《法制日報》記者獨家披露了此案的偵破詳情,並逐一揭開傳銷組織新的面紗。

五大手法忽悠入門新手

2013年7月16日,河南籍張某夫婦走進鄂州市公安局經偵支隊報案稱,同年3月,他們的三姨及三姨夫以做桌布生意為由將他們騙至鄂州,在聽了一個星期的課、每人交納了6.98萬元(每份3800元、每人購買了21份)的入門費後,加入了一家“連鎖經營公司”;經過兩個多月的觀察,他們發現對方是在搞傳銷,遂向公安機關報案。

李海濤接待了張某夫婦,並詳細聽他們講述了上當受騙的經過。

經梳理,李海濤總結出傳銷團伙引誘張某夫婦的五大手法:

一是想方設法宣傳自己與傳銷不一樣,做的不是傳銷。張某夫婦入門後,享受到“單獨授課”的待遇,授課人講,他們公司經營的是國家工程,做“資本運作”的事,必須要有高投入才有高回報,與國家嚴厲打擊的傳銷有本質區別。授課人還拿出紅標頭檔案,講解他們的專案享受國家哪些優惠政策等。

“經我們調查,所謂的‘國家工程’‘紅標頭檔案’都是噱頭,紅標頭檔案及其文號有可能是真的,但內容絕對是偽造的。”李海濤說,這些人從網際網路上找到發文模板,複製檔案紅頭與文號,以增加迷惑性。

二是宣稱個人收入超過3500元部分要交個人所得稅。李海濤分析說,所謂的`交個人所得稅也是噱頭,根本不會提供正規稅務票據,這些錢多是被高層或團伙管理團隊拿走了。

三是宣稱所有的資金都通過銀行轉賬,稱傳銷組織是被明令禁止通過銀行轉賬的。“這也是騙人的勾當,沒有這樣的說法。”李海濤說。

四是靠競價排名來“宣傳”自己。張某夫婦介紹說,講課中,還有講師要他們上網去搜“刑法224條 69800元”,看是不是“傳銷”。

“我們當時還挺納悶,後來到網上去搜,真發現搜尋結果第一條就說‘這不是傳銷’。”李海濤告訴記者。

五是以前期加入團夥中的人來“忽悠”。據張某夫婦說,他們當初之所以相信,還因為有諸如交通局長、校長、醫生等各種各樣職業的人在其中,“國家幹部都能搞,我為什不能搞”。

李海濤透露,事後查明,這些所謂的“國家幹部”也不完全是假,但多是被開除或曾受到刑事處罰的。

“通過這種極具迷惑性的手法,很多求利心切的人往往會上當受騙。”李海濤說,再加上這些團伙成員多是在同一小區租房子,並不限制人身自由,讓很多參與者認為自己從事的不是“傳銷”。

月薪保底10萬隻是傳說

張某夫婦向警方舉報,在成功加入團夥之後,最吸引人的莫過於“晉總”,團伙給出的價碼是“晉總”後保底月薪10萬元。

“這個10萬元保底月薪完全是個傳說,實際上所有的‘總’沒有一個月薪10萬元的。”李海濤透露,這只是團伙凝聚人心的一個幌子。

為了拉攏人心,傳銷團伙還想出各種新“儀式”:一進去,先“潑涼水”,意思是要新手考慮清楚,加入了就要努力工作,不然很可能顆粒無收,從反面讓新手樹立起信心;等新手們發展到一定級別,為激勵他們會安排“見總”,一般會在高檔場所讓他們與已經“晉總”的人聊天,這些“總”大多開著賓士、寶馬等豪車,抽好煙、喝好酒,讓人有一種見到“成功人士”的感覺;等這些人真正達到“總”的級別了,還會組織“晉總”儀式,一批人到外地旅遊,發一筆比較豐厚的“福利”。

李海濤告訴《法制日報》記者,很多開寶馬、賓士的“總”實際多是打腫臉充胖子。

本案中,一名犯罪嫌疑人“晉總”後提出,要自己買輛車,當時憑他的能力可以買一輛“君威”轎車,但其頂頭上司、武漢的“老總”堅決不同意,要他“不能買差了,一定要買賓士,錢不夠我借給你”。

劉某最終買了賓士,並由此成為團伙宣傳的正面典型素材:“晉總”才兩個月,就買了賓士。

據劉某交代,他們“晉總”之後,就會被告知,“沒有保底10萬元月薪”,理由是,若“晉總”有保底高薪,就沒人願意幹活,不利於公司業務發展;但團伙會嚴格要求,此資訊誰都不能跟下邊人說。

“另外一對夫婦,妻子‘晉總’後得知沒有10萬元保底月薪,就告訴了尚沒能‘晉總’的丈夫,兩人就一起找到上面老總討說法,經採取‘圍車’等方式最終讓其‘退了錢’。”李海濤說。

以多種手段逃避打擊

經過1個多月的縝密偵查,鄂州警方查清了張某夫婦所在傳銷組織的人員構成,共涉及700餘人,掌握了人員資訊及其活動規律和活動範圍。

2013年8月12日,鄂州警方通過偵查手段得知,該傳銷組織核心成員當天中午在該市長城花園酒店811房聚餐。警方隨後決定收網,組織30餘人開展統一行動,在酒店包房當場抓獲犯罪嫌疑徐某、李某等10人,後又將主要犯罪嫌疑人劉某、張某抓獲。

李海濤告訴記者,本案中,參與傳銷活動人員的戶籍地遍及全國多個地市,且骨幹成員多為外省人員,他們打著“連鎖銷售”、“陽光工程”等幌子,通過拉人頭、發展下線、瓜分下線繳納入門費的模式進行傳銷活動。

“傳銷人員採用單線聯絡、逐級傳遞資訊的手法,或高層頭目異地遙控,利用骨幹成員管理下線,一般參與者往往並不知道上層人員的實際身份,下層人員無法指認傳銷的組織者、領導者。”李海濤說,為了逃避打擊,傳銷人員在組織中往往使用化名、代號進行活動,給偵查破案帶來不少障礙。

湖北省公安廳經偵總隊一支隊支隊長陶三院告訴記者,傳銷組織的頂層人員一般是在異地指揮,隱蔽性極強,打擊起來難度比較大。傳銷組織屢打難絕,與骨幹人員的漏網有一定關係。這些人在一個地方受挫後,不久就會在另外一個地方死灰復燃。

陶三院透露,為達到斬草除根的效果,今年湖北警方將打擊整治傳銷集中行動的重點放在打網路、抓頭目上,將採取打叢集戰的方式深挖傳銷組織的幕後主使。

打擊傳銷犯罪還需綜合治理

今年年初,國家工商總局、公安部、中央綜治辦再次聯合下發關於打擊整治傳銷集中行動的通知。隨著打擊力度的加大,傳銷組織也在不斷改頭換面,儘量讓自己看起來不像是傳銷,用各種手法迷惑社會公眾。為了保護自己,一些傳銷組織的頭目往往採取“異地指揮”、“深藏不露”的策略,同時還從法律層面進行研究,規避法律高壓線,逃避打擊。這就要求政府有關部門,要加大綜合治理的力度,深挖頭目,打掉傳銷組織死灰復燃的土壤。劉志月

 連結

武漢抓獲一名涉嫌傳銷嫌疑人

本報訊 見習記者劉志月 通訊員丁其剛 4月6日,涉嫌傳銷非法經營犯罪的嫌疑人李某被湖北省武漢市公安局東西湖分局常青花園派出所民警抓獲歸案,並移交河南警方受審。

2012年初,李某聽信老鄉介紹,前往河南洛陽加入“1040陽光工程”,並繳納了69800元入會費。可是,李某很快發現自己誤入了傳銷組織。為趕回本錢,李某悟出其中的門道,於是另起爐灶拉起一幫人,開始如法炮製,發展傳銷組織下線。

2012年11月至2014年1月期間,李某與同夥以“1040陽光工程”、“自願連鎖經營業”為名,以虛構高額的收入為誘餌,在河南洛陽、湖南株洲等地發展下線人員加入該組織,新加入人員每人需繳納69800元入門費,僅李某直接發展的下線達40多人,斂財達數百萬元之多。

TAGS:湖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