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寒假打工常見求職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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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說好是在室內工作,可是現在我們在室外每天發8個小時的傳單,才掙50塊錢。”在東營市勝利學院讀大一的小姚和小朱說,他們想在元旦期間找一份兼職,結果乾得活比其他同學累,拿的錢還比其他同學少。記者隨機採訪了數十名有過兼職經歷的學生,有不少和小姚、小朱一樣都曾經上當受騙或面對不合理的招工要求。

大學生寒假打工常見求職陷阱

陷阱一:

入職前先交“押金”、“保證金”

在東營職業學院讀大二的小畢告訴記者,她在今年5月,找了一份超市營業員的工作。“當時招聘的人說要先交300元的押金,如果幹不到3個月,就不給退還。”小畢說,當時她和另外幾個同學覺得挺不合理的,但是招聘的工作人員說交押金只是為了防止人員過快流失。小畢覺得既然準備幹了,就堅持下去,交了300元押金。“當時沒堅持下來的同學就沒有退還押金。”小畢說。

山東領先律師事務所的端巖律師提醒大家:一些企業在錄用職工時擅自向勞動者收取貨幣、實物等作為“入廠押金”、“風險金”、“保證金”、“培訓費”、“集資款”等費用。這種做法違反國家關於勞動關係當事人平等、自願和協商一致建立勞動關係的規定,侵害了職工的合法權益,必須予以制止和糾正。按照《勞動法》以及《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規定,國家嚴禁用人單位以押金、保證金等其他形式向勞動者收取任何的費用,否則屬於違法行為。當事人可以拒絕繳納或者依法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處理。另外,即使這些費用交了,被僱傭者可以在任何時候要求用人單位予以無條件返還。

 陷阱二:

製作手工藝品,驗收時多種理由刁難

為了增加社會實踐經驗,東營勝利學院的小王及三位舍友在學習之餘找了份兼職。小王告訴記者,當時從學校公示欄上看到的兼職資訊。“這家小店正在招聘製作手工藝品的人,做1個10cm×10cm的沙畫能拿到50元。一個月至少完成10個。”小王與舍友們商量後便與這家店聯絡。

四人來到招聘資訊上提供的地址,發現是一個約15平米左右的小作坊。“店主先教我們製作的方法。她演示得很簡單,在一個有圖案的畫板上,用鐵絲沿著畫板圖案框起來,然後就用顏料沙填充。”隨後,店主讓四人各自做了一個,“在做的過程中,她不停地誇我們聰明,做得很好。”王同學說。

之後,店主要四人先押300元的材料費,材料包括兩把剪刀、幾小袋顏料沙子、幾根鐵絲、兩個畫板、兩小桶膠水,“店主說,如果我們在一月內能做出10個,就把300元退還給我們。”小王說她和舍友認為做法不難,一個月肯定能做出10個來,於是答應了。

小王與一舍友做好一個後,拿去給店主看,“她說我們的鐵絲沒沿著圖樣走,做出來不好看。”隨後,兩人又重做了一個,店主又以同樣的理由說不合格。隨後,小王等四人一起做了一個,店主又說鋪的沙子不均勻,“這時候已經過了十幾天了,一月根本做不出來10個,雖然知道被騙了,我們也只能放棄。”

端巖律師說,手工藝比較簡單,技術要求也不高,不可能存在多次不合格產品。這種型別的公司只是想詐騙人們的材料費。在生產經營活動中,詐騙分子利用“承攬加工”、“聯營合作”等經濟合同行騙屢見不鮮,騙術也越來越隱蔽,越來越高明。建議大學生及正在找工作的市民不要被對方許諾的豐厚回報所迷惑,從而跌落陷阱。

陷阱三:

打著兼職推銷幌子,拉近關係再行騙

中國石油大學勝利學院的夏同學向記者講述了她大一時被騙的經歷。有天晚上她和舍友正在宿舍休息,一女子進宿舍推銷化妝品。“她長得挺面善,態度也很好。我們也沒有太大戒心,就聽她說我們買這種化妝品,還可以做兼職,加入她們,回報很豐厚。”但當時夏同學和舍友並沒有做兼職的`打算,於是回絕了該女子兼職的邀請。

該女子稱自己在賣的化妝品作用很多,能祛斑、美白等,而且適合各種肌膚,“她說這種化妝品配合按摩吸收最好,如果我們買了,她還帶人來給我們做按摩。”愛美之心,人皆有之,於是夏同學和舍友動心了,四人一起買了800元左右的化妝品,當場交了錢。

“當時她給了我們一人一瓶樣品,並許諾明天給我們送貨。”當晚夏同學給該女子打電話,尚能接通,“第二天她沒來,我給她打電話就關機了,第三天也一樣。”夏同學和舍友便知道被騙了。

針對這一現象,端巖律師解釋道,此種行為是典型的消費欺詐。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一倍。端巖律師建議向有關部門及時舉報,對欺詐的公司應該進行必要的制裁,或者建議有關機關如工商部門對其進行處罰,如沒收貨物並給予相應的罰款

即將來臨的寒假是大學生從事兼職的好時機。記者在採訪中,有不少學生都說想在寒假期間找一份兼職,一來可以增加自己的社會閱歷,二來還可以有一定的收入。但是面對紛繁複雜的招聘資訊,學生們一定得擦亮眼睛,謹防上當受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