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購物業隱藏六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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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工商、消費者協會等方面的資料顯示,近一階段以來,有關電視購物的投訴一直“名列前茅”,且呈逐年上升趨勢。在國外,電視購物是個比較成熟的行業,也比較規範。然而自從1992年電視購物進入中國的第一天起,就伴隨著欺騙、謊言和暴利。有業內人士透露,如果各方面關係處理得好,一年內不被查處和曝光的話,一個電視購物的產品每年的利潤都在千萬以上。

電視購物業隱藏六宗罪

六宗罪之一

誇大功能

在電視購物行業裡,誇大功能最突出的體現在增高、美容、豐胸、減肥這幾類產品裡面。拿增高類產品來說,無論是普通食品、保健食品還是藥品,從來就沒有一種產品被國家有關部門批准過允許宣傳增高的功能。例如去年被查處的“哈佛代高樂”只不過是一種普通的藥品,真正的名字叫“五維賴氨酸片”,只是一種普通的營養補充劑;前幾年熱賣的“步步高昇”膠囊,也只是種普通的保健食品,衛生部批准的功能只是“補鈣”。事實上無論是口服產品還是器械產品都不可能達到增高的目的,決定青少年身高的只有先天遺傳、後天的飲食結構和鍛鍊。

美容和豐胸類產品誇大功能的現象也很多,一種號稱“幹細胞美容”的“研麗坊原生素”廣告上吹噓能“祛斑、美白、去皺、防晒”,實際上這種化妝品只是普通的化妝品,而化妝品的“祛斑、防晒”功能是需要衛生部審批,取得特殊用途化妝品批號後才可以銷售的。現在仍在熱銷的'“波麗寶”膠囊和其前代產品“葛根王”膠囊都號稱能“豐胸”,而實際上都只是普通的食品,從產品定性上跟饅頭大餅沒什麼區別,要豐胸,可能嗎?

六宗罪之二

名人代言

中國的老百姓還是比較信任名人的,所以請名人代言成了企業達到宣傳效果的必勝法寶。電視購物也不例外,雖然賣的大都是騙人的東西,但花重金請來名人總能矇住幾個不名真相的消費者。

幾年前熱銷的“健妮健瘦鞋”請的就是演藝界明星徐帆做的廣告,在明星的窈窕身姿感召下,產品可是大賣特賣,最火時北京的一家大商場每月能有30多萬的銷售額。

“哈佛代高樂”請的是中央電視臺當紅主持人朱軍,雖然因為廣告播出地域的原因,朱軍和廠家鬧上了法庭,但那廣告效果畢竟不一樣。

類似的例子還很多,“花語夢”祛斑膠囊中的明星是史可,而剛被查處的自稱能“壯陽”的“西線日爾曼”中從頭到尾出現的可是大家喜愛的相聲演員侯躍文。

有這些名人助陣,產品能不賣得火嗎?至於這些名人是否瞭解這些產品或者使用過這些產品,只有天知道了。

消費者買產品後沒效果找誰呢?找名人,人家才不負這責任呢。咱們國家現行的法律裡可沒有對代言廣告的名人追究責任的條款。反正錢是已經早揣進兜裡了。

六宗罪之三

拉大旗,做虎皮

打著國外著名大學的旗號,杜撰幾個不存在的科研機構,編造幾個科學家,也是電視購物唬人的手段之一。

“哈佛代高樂”就號稱是由“哈佛大學”研製,而實際上哈佛大學根本就不知道有這麼回事。“像果購物”起家時的產品,一種據說能減肥的“保立捷減肥耳環”,廣告中就出現了個“美國曼徹斯特北方研究分析中心”的機構。吹牛能“祛疤”的“美無痕復原素”據說是“美國遺傳學家史密斯先生”研製的,而號稱能壯陽的“西線日爾曼”居然變成了“金克爾博士”研究成果。

其實所有這些噱頭,無非就是體現了一種現象,“資訊不對稱”。反正消費者也無從核實這些機構的真偽,就算我說產品是外星人發明的,你能怎麼著?

另外電視購物的廣告中經常出現一些科技新名詞,比如“奈米”、“幹細胞”、“GRE技術”等等,經常把消費者弄得一愣一愣的,以為真是什麼劃時代的發明,其實真要那麼神,他早就獲“諾貝爾獎”了。無非都是騙術。

六宗罪之四

換臉有術

在電視購物產品的廣告中,經常出現消費者吃了什麼藥,身高就長了10公分;用了化妝品,臉上的青春豆就全沒了;用了減肥儀器,腰圍減了5寸。並且有消費者使用產品前後的照片和圖象,不由得消費者不信。

對此,一位廣告業人士透露,這跟本就不是什麼產品造成的神奇功效,無非就是廣告拍攝技巧而已,要造成這種效果,靠個好的化妝師來化妝,然後在電腦上處理一下就可以了,要什麼效果有什麼效果。中國業界的化妝技術您絕對可以放心,人家劉曉慶能在電視劇中從18歲演到80歲,何況這點小意思。

所以當您看到廣告中的演員用了某種化妝品變得美若天仙時,您可得當心了。

六宗罪之五

超級暴利

要保證每年數千萬元的利潤,沒有暴利是不可能的。大多數電視購物產品的出廠價不會超過銷售價的十分之一。

當年熱賣的“健妮健瘦鞋”銷售價格是168元,您知道出廠價是多少嗎?6元!沒錯,28倍的利潤。並且這個“高科技產品”還是在一個手工作坊裡由幾個老大媽製造的。

無論價格的高低,卻一點也不妨礙產品銷售的火暴。那個能“豐胸”的“波麗寶膠囊”您知道火暴到什麼程度嗎?人家的熱線電話可是24小時不斷,每個接線員一天的電話定貨額平均能到一萬元,按每天5班,每班6個接線員算,一天可就賣出30萬。一年能賣出多少?您自己算吧。

六宗罪之六

逃避監管

為了逃避監管,電視購物公司也花費很多心思。第一,很多電視購物公司在工商部門備案的法人代表都不是真正的老闆,這主要是為了以後事發時能逃避法律責任。當年的上海健妮實業公司事發後,法人代表王志被判了無期,鋃鐺入獄,而真正的老闆早就國外逍遙去了。

第二,虛假地址。很多公司連註冊的地址都是假的,比如銷售“美無痕復原素”的北京莎迪斯科貿公司在工商部門備案的地址是宣武區鴨子橋西路甲39號,而事實上,這個地址根本就不存在。一旦消費者投訴後有關部門要調查,可就費勁了。

第三,連環套。一般來說電視購物公司從來不自己生產產品,如果決定要做某類產品,就隨便找個廠家委託生產,而委託釋出廣告的可能就是另一家公司了。比如去年被曝光的“足下抽脂貼”,生產廠家是天津的一個廠家,而真正策劃、銷售的卻是北京的一家公司。這樣在整個鏈條中就出現了三方:銷售者、生產者、廣告發布者。如果行政部門要真正查處,一般不大容易。這也是法律的漏洞所在。

第四,異地發票。很多電視購物公司在不同的地方都註冊有公司,比如說給北京的消費者送貨時,出具的票據或送貨單是上海公司的;給山西的消費者的送貨單是北京公司的。這樣消費者在投訴時會遇到很大的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