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後求職常見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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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過後,新一輪求職高峰再次到來。根據有3次以上求職經歷的消費者投訴,發現當前求職者經常遇到的陷阱主要有以下四類:

年後求職常見陷阱

一、街頭黑職介非法招聘

此類招聘的風險係數最高,招聘者多在街邊擺設攤位或隨處散發傳單,其傳單內容多為虛假招聘資訊。

二、網路招聘真假難核實。

目前,只要招聘者提供公司營業執照副本的影印件就可以在招聘網站刊登資訊,至於資訊是否虛假,網站沒有辦法逐一核實。

三、高薪聘男女公關騙局。

這類“高薪招聘”資訊,多以酒店、賓館、飯店等名義釋出,且以網路、手機、路邊為主要釋出陣地。

四、高管崗位變身業務員。

這類招聘資訊多以招聘“市場總監”、“市場部主任”、“保險業務部經理”等為幌子,實則招聘“業務員”、“廣告經營人員”、“保險推銷員”等。

五、“複雜”工作逼退求職者。

如用人單位對求職者長期試用,廉價使用勞動力,使得求職者“竹籃打水一場空”,且喪失了其他工作機會;或收取保證金後,安排根本無法完成的“複雜”工作或非法工作,逼得求職者不得不自行解除勞動合同。

特提醒即將踏上工作崗位的求職者:

1.在通過職業介紹所找工作時,一要看該職介所有沒有“一照兩證”,即營業執照、勞動力中介服務許可證和稅務登記證(國稅和地稅);二要看有沒有招工委託書。按照規定,用人單位必須向職介所出具招工委託書。

2.一般來講,正規的用人單位不會以任何名目收取任何費用和押金,有此類行為的用人單位均屬違法。一旦出現此類情況,求職者應堅決拒交,並向招聘單位所在地區的職能部門進行舉報。

3.求職者在應聘前,應對自己的工資收入有理性的預期,對一些工作技術性不強,卻開出高薪的招聘,要格外小心。

4.求職者在面試通過後,一定要與用人單位簽訂書面合同。簽訂勞動合同時,應注意三點:一是檢查該用人單位是否經過工商部門登記,註冊是否過期,否則所籤合同無效;二是合同上的字句應準確、清楚、完整,不能用縮寫、替代或含糊的.文字表達;三是要與用人單位約定相關責任,並體現在合同中。試用期內也要籤合同。如果合同含有違規條款,求職者應當果斷拒籤,並向當地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投訴舉報。

每到找工作的高峰時段,公安部門都會加大對類似招聘騙局的防範和打擊力度,同時強化對求職者的宣傳,使大家能做到心中有數。他說,求職者找工作時,首先還是應該選擇正規的勞務市場或有相應資質的中介機構,參加正規的大型招聘會也是不錯的選擇,“在這些地方,用人單位都是經過了層層把關,可靠性是很高的,一般不會出現欺詐的問題。”他認為一些街頭的招工小廣告存在一定風險,求職者在面對這些資訊時要慎之又慎。即便是聯絡到的工作,求職者也要長個心眼,如果實在不放心,可以通過撥打114、上網等方式,查詢公司的地址、註冊資訊等等,以核實用人單位的真實性。

除此之外,他指出求職者千萬不要隨意把自己的身份證、學歷證明等證件隨意交給招工者,也不要輕易向招工者交付所謂的報名費、服裝費、體檢費等等,“在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之前,正規的用人單位一般是不會向求職者收取任何費用的。”當然,他強調如果求職者覺得自己可能落入“陷阱”,應當在第一時間聯絡公安、工商、勞動等部門,而不要認為損失不大就忍氣吞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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