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歸深圳入辦理流程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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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學歷認證

海歸深圳入辦理流程2015

辦理流程:

第一步:網上註冊:

中外合作辦學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不需網上註冊

填寫並提交個人資訊。

第二步:遞交材料:到我中心遞交申請材料。

第三步:查詢進度:登陸註冊帳戶,查詢進度及是否需要補充材料(合作辦學暫時無法查詢辦理進度)

第四步:查詢認證結果郵寄到深名單:收到郵件後,待上一步 “查詢進度”顯示:“認證結果寄出”後3-5個工作日,查詢《教育部海外學歷學位認證結果名單》

第五步:領取結果:在《教育部海外學歷學位認證結果名單》中查到名字者,按回執要求到我中心領取認證結果。

二、資格審定

辦理流程:

(一)申請人進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網址:),點選進入留學人員資格認定業務申報系統,未註冊人員按提示註冊個人資訊,已在該系統註冊的註冊人員在登陸頁面輸入相應帳號、密碼後登入;

(二)登入系統後,如之前沒有選擇業務,則點選“業務申請”,選擇“留學人員資格審定”業務。如之前已成功選擇業務,則點選“業務辦理”,選擇“留學人員資格審定”,再點選右側頁面的“新增申請”後,進入資訊錄入介面按要求進行輸入,儲存後確認無誤,在申報事項名稱前方框打“√”,點選“上報”按鈕,列印相應的表格;

(三)申請人將所有的書面申請材料提交深圳市外國專家局業務受理視窗。對申請事項屬於規定範圍且申請材料符合要求、真實無誤的、或申請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補正申請材料的',接收申請材料,予以受理;

(四)經審批同意的,受理材料7個工作日後由申請人領取《出國留學人員資格證明》。

三、辦理入戶

辦理流程:

(一)申報單位進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網址:),進入留學人員引進業務申報系統,未註冊單位按提示註冊單位資訊,已在該系統註冊的註冊單位在登陸頁面輸入相應帳號、密碼後登入;

(二)登入系統後,如之前沒有申請業務,則點選“業務申請”,選擇“留學生引進”業務。如之前已成功申請業務,則點選“業務辦理”,選擇“留學生引進”,再點選右側頁面的“新增申請”後,進入資訊錄入介面按要求進行輸入,儲存後確認無誤,在申報事項名稱前方框打“√”,點選“上報”按鈕,列印相應的表格。

(三)申報單位打印表格並加蓋公章後,向深圳市外國專家局業務受理視窗提交所有的書面申請材料和擬引進人員人事檔案(如擬引進高中畢業即出國留學無人事檔案的人員,申報單位須填寫《幹部履歷表》並建檔),對申請事項屬於規定範圍且申請材料符合要求、真實無誤的、或申報單位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補正申請材料的,接收申請材料,予以受理;

(四)經審批同意引進的,受理材料10個工作日後,持單位人事立戶登記證領取《留學人員報到行政介紹信》、《留學人員入戶行政介紹信》(非深戶辦理入戶人員)、《入戶指標卡》(非深戶辦理入戶人員)、《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非深戶辦理入戶人員),由申報單位將相應材料轉交申請人;

※市外戶籍辦理遷戶人員按以下程式辦理遷戶報到手續

(五)申請人持《留學人員入戶行政介紹信》、《入戶指標卡》、《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到擬入戶地公安分局辦理《戶口準遷證》並回原籍辦理戶口遷移手續;如屬原籍戶口已登出的,則由擬入戶地公安分局在《留學人員入戶行政介紹信》背面加蓋公章,不需辦理《戶口準遷證》及遷戶手續;

(六)戶口遷入用人單位集體戶、申請人本人或親友戶口的,持《戶口準遷證》、《戶口遷移證》(原籍派出所出具)、《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數碼照相回執》及一寸黑白免冠照一張(原籍戶口已登出的,持《留學人員入戶行政介紹信》、《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數碼照相回執》及一寸黑白免冠照一張即可)到深圳市外國專家局業務受理視窗報到後,到入戶派出所辦理入戶手續;戶口遷入人才中介服務機構集體戶的,按人才中介服務機構有關規定辦理(所需入戶材料以人才中介機構說明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