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公租房申請流程及所需資料

才智咖 人氣:2.62W

申請公租房所需條件:

鄭州公租房申請流程及所需資料

(一)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同時具備下列條件可以申請租賃公共租賃住房

1.具有本市市區常住戶口,且家庭成員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戶口3年以上;

2.家庭無自有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

3.家庭人均月收入符合規定標準。

(二)新就業職工同時具備下列條件可以申請租賃公共租賃住房

1.具有本市市區常住戶口;

2.已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人社部門規範的合同文字);

3.月收入符合規定標準;

4.在本市市區範圍內無自有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

(三)來鄭務工人員同時具備下列條件可以申請租賃公共租賃住房

1.持有鄭州市居住證1年以上;

2.已與用人單位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人社部門規範的合同文字);

3.月收入符合規定標準;

4.在本市市區範圍內無自有住房和公有住房且未租住單位住房。

單身人員,除應當符合前款規定條件外,申請租賃公共租賃住房時,應年滿法定結婚年齡。

申請人與其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之間應當具有法定的贍養、扶養或者撫養關係。來鄭務工人員或靈活就業人員需持有鄭州市市區居住證明。

申請公租房所需要準備的資料

(一)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提供的材料

1.《鄭州市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審批表》;

2.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的身份證件、戶口簿;

3.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的收入證明和印證收入的相關資料;

4.婚姻狀況證明;

5.市房產部門出具的住房情況證明;

6.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材料。

(二)新就業職工個人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提供的資料

1.《鄭州市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審批表》;

2.本人和配偶及共同申請人的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明;

3.本人和配偶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人社部門規範的合同文字);

4.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的收入證明和印證收入的相關資料;

5.婚姻狀況證明;

6. 市房產部門出具的住房情況證明;

7.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材料。

(三)來鄭務工人員個人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提供的資料

1.《鄭州市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審批表》;

2.申請人和配偶及共同申請人的身份證件、居住證;

3.申請人和配偶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人社部門規範的合同文字);

4.申請人和共同申請人的`收入證明及印證收入的相關資料;

5.婚姻狀況證明;

6.市房產部門出具的住房情況證明;

7.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材料。

(四)單位提出公共租賃住房資格申請應提供的資料

1.《鄭州市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審批表》;

2.依法批准成立的檔案;

3.《單位申請公共租賃住房人員情況表》。

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收入證明,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有工作單位的,由其所在工作單位出具;無工作單位的,由其戶籍所在地社群出具。

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或等於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需提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家庭人均月收入介於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1到2倍(含2倍)之間的,需提供《鄭州市城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證》;家庭人均月收入介於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2到2.5倍(含2.5倍)之間的,經民政部門認定後,僅限於申請保障性住房救助,民政部門不再向申請家庭發放任何證明。

申請人在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時要簽署承諾書,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按照規定使用和退出、配合監督檢查、家庭情況發生變化及時申報等事項作出書面承諾;單位對其出具的證明負法律責任,對出具虛假證明的單位和個人,由有關部門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員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以單位提出公共租賃住房資格申請的,被批准的人員應由申請單位編制組合租賃方案,不再享受租賃補貼。

鄭州公租房申請流程

(1)、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符合鄭州市公租房條件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須以家庭為單位,向戶籍所在地的社群提出申請,領取《鄭州市公租房申請表》如實填寫,交由戶籍所在社群或居住地社群受理,之後交由街道辦事處、市民政部進行初審、複審。稽核無異議的由區住房保障部門核准並備案,備案結束後,區住房保障部門向申請人發放資格證並進行配租。

(2)新就業職工及外來務工人員

符合鄭州公租房條件的新就業職工和外來務工人員,需經用人單位統一向街道辦事處領取《鄭州市公共租賃住房申請表》,向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申請核准後,交由相關部門稽核、備案,備案結束後區住房保障部門向申請人發放《鄭州市公共租賃住房租賃資格證》。

個人可直接向社群提出申請

根據公租房租賃人群的不同,個人和單位的申請方式略有不同。

個人申請認定程式

個人申請、社群受理、街道辦事處或鄉(鎮)政府初審、區(管委)民政部門複審、區(管委)住房保障部門核准、市保障性住房辦公室備案。

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業職工由戶籍所在社群或居住地社群作為受理申請單位;來鄭務工人員在持有居住證所在地的社群提出申請。

單位對其出具的證明負法律責任,對出具虛假證明的單位和個人,由有關部門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員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單位申請認定程式

單位提出申請→區、管委會住房保障部門受理(5日)→區、管委會住房保障部門核准(10日)→公示(10日)→區、管委會住房保障部門核發鄭州市公共租賃住房租賃資格證→報市住房保障部門備案→按鄭州市公共租賃住房租賃資格證順序號輪候。

新就業職工、來鄭務工人員申請公共租賃住房租賃資格的,應在單位提出申請、個人名義提出申請中選擇一種方式進行。以個人名義提出公共租賃住房租賃資格申請的,應提供與其簽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用人單位對其出具的證明負法律責任。行政事業單位正式在編職工申請公共租賃住房的,需提供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證明。個人可在用人單位或戶籍(居住證)所在區(管委)住房保障部門申請。

輪候方式

按鄭州市公共租賃住房租賃資格證順序號依次排序輪候選房。

公共租賃住房按照屬地化管理原則進行配租,各轄區住房保障部門可根據房源籌集情況,自主確定具體的配租物件和數量;房源公佈後,各轄區的住房保障家庭應在規定時間內向房源所在轄區的住房保障部門提出申請,逾期未申請的視為放棄此次輪候配租。第三次輪候到位仍選擇放棄的,原輪候順序號失效,其輪候順序號在現有輪候家庭之後重新排序確定。

人才市場也是申請點

據市房管局規劃和住房保障處相關負責人介紹 ,檔案在人才市場的大學畢業生可直接在人才市場遞交申請。其中,畢業在5年及5年以上的大學生可按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申請程式;畢業5年以下的,則按新就業職工的程式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