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員工管理制度(合集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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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絡,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什麼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公司員工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公司員工管理制度(合集15篇)

公司員工管理制度1

(一)公司堅持對員工進行多種形式不同內容的教育。員工應當接受企業對其進行的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二)員工教育和培訓堅持公司與部門共同負責的原則,公司主要負責文化教育、國家政策法規和有較大共性的業務培訓學習;各部門主要負責崗位技能培訓及本部門本系統的專業技術業務培訓。

(三)人事部門負責員工教育和職業培訓的組織工作以及培訓質量和實施情況的檢查監督工作,有關部門負責實施。各部門經理負責員工教育工作。

(四)各部門根據公司發展目標或本部門工作需要,於每年十一月底前制定本部門下年度教育計劃報人事部門,人事部門於當年一月二十五日前編制公司員工本年度教育計劃報公司審批後下達執行。

各類教學班、培訓班開班前都要制定開班計劃、授課計劃及培訓標準報人事部門審定,經公司領導批准後實施。

學習培訓結束後,辦班部門要寫出總結,連同學員成績單等基礎資料一併報人事部門備案。

(五)各教育班應加強管理,建立健全考勤制度。無故不參加培訓或不遵守規定和紀律,不服從管理又屢教不改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解除勞動合同。

(六)人事管理部門負責落實培訓場地,負責教學裝置的管理、維護和更新,並負責教學人員的管理,不斷提高教學質量。

(七)特殊崗位、職業須經專業培訓,取得上崗證書後方能上崗,凡由公司出資培訓取得上崗證書人員按上崗證有效期確定服務年限,服務年限內調離人員需按比例賠償,賠償比例=1-服務時間/有效期。

(八)公派外出學習

1、公派外出學習是指根據上級公司或相關機構佈置的培訓通知安排有關人員參加學習,或公司根據培訓計劃,由人事統一安排的學習。

2、公派外出學習由人事部統一安排,填寫員工培訓審批表經部門簽署意見後辦理報批手續。

3、外出學習連續2個月以上或出國學習1個月以上視為脫產學習。

4、非脫產學習佔用工作時間視為正常出勤,學習期間佔用非工作時間不計加班。

5、脫產學習前需與公司簽訂學習協議,規定學習期間的待遇及學習期滿後的服務年限等相關事宜。

a.凡公司公派進修員工,其檔案、工資、行政關係均由公司保留,其原任職務自離職之日起不再保留,學習期滿後由公司另行安排。

b.學習期間,享受離職前所在崗位的基礎工資和崗位工資。

c.學習期間要嚴格遵守培訓單位要求,表現優秀,取得優秀成績者視情況補發部分激勵工資。

d.學習期滿後為公司服務的年限不得少於三年。由於本人原因在服務期內離開公司的,須按比例賠償公司在其進修、學習期間的各項費用,賠償辦法參照《勞動合同實施細則》。

6、外出學習人員,回公司後應主動向人事部門及本部門彙報學習成果,提交成績單或畢(結)業證。實習的應提交對方單位實習鑑定意見。

(九)個人申請外出學習

1、個人申請外出學習,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a.人事檔案已調入公司且在公司連續工作三年以上。(參加脫產學習視為非連續工作)

b.所選擇學習內容須與現崗位工作有直接關係且學習期不超過半年。

c.出國自費留學不在個人申請外出學習之列。

2、個人提出外出學習,由本人提出申請,經部門簽署意見後報人事審批。

3、個人外出學習經批准後須同公司簽訂學習協議,規定學習期間的待遇及學習期滿後的服務年限等相關事宜:

a.外出學習期間檔案、工資關係、行政關係均由公司保留。

b.外出學習時間不足2個月者原任職務保留;外出學習時間在2個月以上(含)者原任職務自離職之日起不再保留,學習期滿後由公司另行安排;

c.外出學習佔用工作時間,按事假處理,學習期間月工資低於xx市最低工資標準時按xx市最低工資標準發放。

d.個人申請外出學習,學費一律先由個人支付,學習期滿合格後公司予以報銷,凡不合格者不予報銷學費。

e.學習期滿後為公司服務的年限不得少於三年。由於本人原因在服務期內離開公司的,須按比例賠償公司在其進修、學習期間的各項費用,賠償辦法參照《勞動合同實施細則》。

(十)公司內部交叉培訓

1、員工因工作需要到其他部門培訓的,由本部門簽署意見後到人事部門辦理報批手續。

2、員工在培訓期間接受培訓部門的管理,派出部門不得以任何藉口中斷培訓,因特殊情況必須中斷培訓的,由派出部門提出申請,經公司領導批准後方可中斷培訓。

3、員工在培訓期間保留原崗位工資待遇不變,激勵工資由派出部門評定,培訓部門負責提供其出勤、表現、態度等基本情況。

(十一)外單位人員來公司實習

1、外單位人員來公司參觀實習,應提前一個月以組織的名義與人事部門聯絡。

2、人事部門與有關部門商議後報請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3、人事部門指定專人負責接待工作,及時辦理相應手續(入園證件、就餐卡、交納培訓費用、簽訂有關合同等)。

4、人事部門與來人單位商議制定實習計劃,保衛部門負責參觀實習人員的安全保密教育。

公司員工管理制度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出差管理流程、加強出差預算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為制度參照本公司人力資源管理、財務管理相關制度的規定製定。

第二章一般規定

第三條員工出差依下列程式辦理。出差前應填寫出差申請單。出差期限由派遣負責人視情況需要,事前予以核定,並依照程式核實。

第四條出差的稽核決定許可權如下:

1、當日出差

出差當日可能往返,一般由部門經理核准。

2、遠途國內出差

由部門經理核准,報主管副總審批,部門經理以上人員一律由總經理核准。

3、國外出差

一律由總經理核准。

第五條交通工具的選擇標準

(1)短途出差可酌情選擇汽車作為交通工具。

(2)副總經理遠途出差一般選擇飛機作為交通工具。

(3)其他員工遠途出差一般選擇火車作為交通工具,部門經理、高階技術人員的報銷級別為軟臥,其他人員的報銷級別為硬臥;特殊情況,可向總經理申請選擇乘坐飛機。

第三章出差借款與報銷

第六條費用預算

堅持“先預算後開支”的費用控制制度。各部門應對本部門的費用進行預算,做出年計劃、月計劃,報財務部及總經理審批,並嚴格按計劃執行,不得超支,原則上不支出計劃費用。

第七條借款

(1)借款的首要原則是“前賬不清,後賬不借”

(2)出差或其他用途需借大筆現金時,應提前向財務預約;大額開支,應按銀行的有關規定用支票支付。

(3)借款要及時清還,公務結束後3日內到財務部結算還款。無正當理由過期不結算者,扣發借款人工資,直至扣清為止。

(4)借款額度與借款人工資掛鉤,原則上不得超過借款人的月基本工資。

第八條報銷

嚴格按審批程式辦理。按財務規範貼上“報銷單”→部門主管或經理稽核簽字→財務部核實→分管副總審批→財務領款報銷。

公司員工管理制度3

一、審批程式

1.凡因公出差,必須要事先填寫《外出報告單》履行審批手續,經相關負責人批准後方可有效,否則不予報銷費用並按事假處理。

2.如有特殊情況來不及辦理審批手續或出差中事務變化需要延時的,在出差回廠後一天內補辦審批手續。

3.員工出差一天由本部長審批,一天以上經部長稽核由總經理審批,各部長以上的管理人員由總經理審批。

4.凡因公出差需要向公司財務預支費用的,憑審批的《外出報告單》,由總經理批准借支。

二、乘車規定

1.行程500公里以上跨夜間(21—7點)的火車,允許買硬臥票。

2.市內公共汽車、火車、長途汽車憑票報銷。

3.打的原則上提前申請、特殊情況事後及時說明。

4.特殊情況或需乘飛機的由總經理批准。

三、出差補助標準

1.餐補:50公里以內的需就餐的每餐10元,50公里以外的每餐15元。

2.住宿:出差需住宿的按縣級市60元每夜,地級市80元每夜,省會城市100元每夜,直轄市及沿海、特區120元每夜。

3.其它:有客戶及特殊情況需要安排吃飯、住宿的,逐級請示最終由總經理確認同意後安排並報銷。

4.當日出差沒有就餐的沒有補助,當天返回的沒有住宿費。

注:所有外出人員由公司承擔就餐、住宿費用的沒有出差補助。

四、回到公司後,必須在三個工作日內填寫《報銷單》,由部門負責人(或安排人)稽核簽字,最終經總經理審批再到財務部報銷。

公司員工管理制度4

第一條 為了避免公司員工發生早退、遲到、曠工等違紀行為,以使其認真工作,特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總部,各下屬全資、控股企業可參照執行,也可另行規定。

第三條 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 9時至 12 時,下午 1 時 至 5時30 分,每週六、日不上班,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時,由總經理辦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條 上班時間開始後 10分鐘至 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 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論處。提前 30 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 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第五條 公司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方式。

第六條 凡本公司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違犯此條規定者,委託人和被代理人均給予記過處分。

第七條 公司每天安排專人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並負責將員工出勤情況報告值班領導,由值班領導報至勞資部,勞資部據此填報員工考核表及核發全勤獎。

第八條 員工辦理外出業務時,必須先辦理打卡手續。特殊情況需經主管籤卡批准,違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第九條 員工外出工作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 (或其授權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第十條 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如經發現,即扣除當月全勤獎,並給予警告一次的處分。

第十一條 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三次者扣發全勤獎 1/2,達五次者扣發全部全勤獎,並給予一次警告處分。

第十二條 員工無故曠工半日者,扣發當月全勤獎,並給予警告一次的處分;當月累計三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並給予記過一次的處分;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給予除名處理。

第十三條 員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副經理以下人員由部門經理批准;各部門經理出差由主管領導批准;高層管理人員出差須報經總經理或董事長批准;情況緊急不能向總經理或董事長請假時,須在董事長祕書室備案,到達出差地後應及時與公司取得聯絡。出差人員必須在出差前先辦理出差登記手續並交至勞動工資部備案。凡因各種情況或未填寫出差登記表者不再補發全勤獎,不予報銷差旅費;特殊情況須報總經理審批。

第十四條 當月全勤者,獲得全勤獎金。

第十五條 本制度呈總經理批准後實施

公司員工管理制度5

員工宿舍是我們學習、生活、休息和活動的重要場所,為了保證公司宿舍安全整潔、舒適的工作休息環境,公司特制定以下制度,所有同事必須遵守和執行:

一、組織管理結構

以分店店長為總負責人,下設宿舍管理人員1-2名,各小宿舍設定寢室長一人。

二、衛生規範

1、宿舍管理實行舍長責任制,舍長由民主選舉或委任產生。

2、宿舍衛生實行值日製度,每天一位同事負責。

3、 值日工作範圍:打掃衛生(包括衛生間、客廳)物品擺放,督促其他同事床上被褥 物品擺放整齊;離開宿舍檢查門、窗、燈是否關掉,並有權監督其他同事講究個人衛生。

三、個人衛生規範

1、冬天2天洗一次澡,夏天每天洗澡。

2、內衣勤換。

3、襪子每天換。

4、鬍鬚天天刮。

5、換下的衣物6小時內須洗乾淨,並晾掛。(深夜班除外)

6、睡覺前必須洗臉、洗腳、漱口。

四、宿舍文明規範

1、進門請換拖鞋,保持宿舍衛生和公共財物的完好。

2、進門後不要大聲喧譁,保持宿舍安靜,不能影響其他員工休息。

3、不準亂扔垃圾、隨地吐痰等,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

4、不準私自帶陌生人留宿寢室,搞好鄰里關係,服從寢室長安排。

5、同事間要團結互助、互敬互愛,形成溫馨友愛的範圍。

6、寢室內不準酗酒。

7、不準亂塗亂畫,不準張貼不健康字畫。

8、不準賭博。

9、講究文明禮貌,不說髒話、粗話、打架鬥毆。

10、準時關宿舍電器(如飲水機、電視、電燈、空調)養成良好的節約習慣。

11、希望各位同事遵守以上規章制度,做一名合格的海氏員工。

五、洗手間的管理規範

1、洗臉的毛巾用完後,必須摺疊存放。

2、牙膏、牙刷等洗漱用品必須按規定擺放整齊。

3、用完廁所後必須沖洗乾淨,出門關燈。

4、未經別人同意,不得用別人的毛巾等洗漱用品。

5、洗手間下水道嚴禁倒茶葉等雜物,以免造成下水道堵塞。

六、娛樂室規範制度

1、愛護公共財產。

2、人多看電視時,應以少數服從多數為原則。 3、電視音量應控制好,不能影響鄰居或他人休息。

4、晚上12:00應準時關電視休息。

七、床位規範管理

1、每位員工配置床位一個,被褥一套(棉被、棉墊、枕頭各一)。

2、未宿舍管理員同意不能私自調換床位。

3、床頭周圍不能懸掛衣物等物品。

4、每天起床後應把床單理平整,被子疊成方塊,放於規定的方向,枕頭放在被子上面。

5、被子等床上物品應無異味。

八、公共存鞋區規範制度

1、早上一般8:00-8:30起床。

2、早上起床不能放音響裝置。

3、中午休息時不能放音響裝置。

4、晚上12:00後不能再打電話。

5、有特殊情況,不能及時回宿舍的必須請假。

九、室內衛生管理規範

1、任何員工進入宿舍都應先換拖鞋。

2、宿舍內未經同意不準亂貼亂畫。

3、果皮等各種雜物,應扔進垃圾桶,保持室內衛生。 4、洗衣服時不得將水滴在室內。

十、宿舍安全管理規範

1、寢室內嚴禁使用各種取暖器材(如:電暖器、電爐、電熱毯)。

2、寢室內嚴禁生火做飯。

3、寢室內的電熱水器必須斷電後使用,熱水器每晚必須關掉氣閥,排氣管必須保持通暢並接到室外。

4、各床位上鋪必須設定欄杆,確保人員不會掉下來。

5、宿舍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嚴禁在宿舍內吸菸。

6、各宿舍男女員工不得擅自進入異性宿舍,如有事情應找各宿舍負責人說明情況,辦完事後立即離開。

7、寢室內的窗戶必須按照防護欄。

8、員工未經允許,嚴禁上樓頂休息。

9、每套寢室至少放置滅火器一個。

10、嚴禁在宿舍內外私接電話、插座。

11、嚴禁在宿舍內使用各種電器類取暖裝置。

十一、寢室衛生檢查評比標準(總分:100分)

備註:

1 床鋪 20 被子摺疊四方平整並統一放在床的一端,床單平整整潔,床上物品擺放整齊

2 書架 衣櫃 10 衣物、書本等日常用品擺放有序,衣、鞋、襪勤洗,無異味。

3 室內 整體 10 室內佈置美觀大方,無亂貼亂畫,不亂掛衣物,保持客氣清新無異味。

4 地面 10 地面清潔,無果皮、紙屑等雜物

5 桌子 10 桌面清潔,物品擺放整齊有序。

6 門窗 10 門體窗櫃清潔無汙跡,玻璃透明,保持通風。

7 床底 10 床底整潔,不堆放雜物。

8 牆面 10 沒有亂塗亂畫,無汙跡,保持牆面美觀。

9 衛生間

10 地面、牆面、臉池、便池乾淨,無汙跡、無汙垢、無異味。

十二、評比時間及方式

1、店內評比(每月兩次)。

2、片區、店與店評比(每月一次)。

3、個人評比(每月兩次)。

十三、評比結果的處理

1、 被評為(店內)先進寢室的,發給先進獎狀、獎金等。

2、 被評為落後的,通報批評並限期整改。

公共行為規範:

一、下班回宿舍途中衣著整齊,過馬路不能闖紅燈。

二、進入小區樓道是不能亂扔果皮、紙屑。(保持小區環境)

三、進入住宅區時要輕手輕腳,不能大聲喧譁,做到尊老愛幼,禮貌待人。

四、乘坐電梯時,一般情況下只能乘坐貨用電梯,人多時必須排隊等候,有老人時要先讓老人。迅速乘坐電梯的規定(不能超載),在電梯內不能吸菸。

五、在走廊中不能追逐打鬧、唱歌,要放輕腳步,放低聲音,保持過道的安靜,以免影響他人休息。

過失:

輕度過失(店經理根據情況,寫檢討或給予1-10元罰款)。

1、亂扔果皮、紙屑、隨地吐痰、說髒話。

2、進門不換拖鞋,物品不按規定擺放。

3、不疊被子,床上物品不乾淨有異味,換下的髒衣服不按規定及時清洗。

4、在宿舍內大聲喧譁,亂貼亂畫,不及時關燈、關水,不沖廁所。

5、不按時關燈,關電視,不按時休息。

重度過失(店經理根據情況,寫檢討並給予5-20元罰款)

1、不請假不按時回宿舍。

2、在宿舍喝酒、抽菸。

3、未經店經理批准擅自在外留宿。

4、未經本人同意,私自拿辨認的洗漱用品。

嚴重過失(店經理根據情況,寫檢討並給予20-50元罰款或辭退) 在寢室打架、賭博、偷拿他人財物等行為。 宿舍衛生大掃除規定

各分店、各宿舍、各小寢室每月應在15日、30日安排人員進行大掃除(如遇星期日或節假日順延即可),各店經理根據情況安排。 宿舍實際評比標準:

1、 員工是否按時關燈休息。(10分)

2、 是否有員工休息時打手機。(15分)

3、 床邊放髒鞋、襪子等。(15分)

4、 員工回宿舍時是否亂扔垃圾,追逐打鬧等影響鄰居休息。(15分)

5、 乘坐電梯時是否尊老愛幼、禮貌待人。(15分)

6、 看電視、上網時周邊衛生是否乾淨,有無爭吵現象。(15分)

7、 洗澡用水、電時,是否注意節約。(15分)

公司員工管理制度6

一、銷售員崗位職責

1、在銷售主管的直接領導下開展各項工作。

2、熟練掌握業務知識。

3、積極進行銷售工作,按時完成銷售指標。

4、負責客戶的資料登記、聯絡、追蹤、看房,簽約直至售後服務等的一條龍服務。

5、如有疑問應及時向主管反映,並在工作記錄本做記錄,以便在會議上提出讓每個銷售人員分享。

6、每日認真填寫客戶登記表,工作日報表,每週認真填寫週報表,每週一前上交週報表,每月的最後一週內遞交下月《工作計劃》。

7、在業餘的時間充分學習銷售理論和有關知識,接受公司的定期考核。

8、隨時收集相應的資訊,向公司提供有益的資訊,以利於公司開拓新業務。

9、定期的去周邊專案進行市場調查並總結本專案與其他專案的優勢和劣勢,在會議上與其他銷售人員進行討論。

10、銷售員的日報表要在當天晚上或第二天早上9:00之前交,過時不候,也不能補交。如出現該種情況由主管視情況給予相應的處罰。

11、填寫認購書時,除財務外,銷售員也要寫清購房總價款、單價。

12、當日值班的銷售員負責電話的接聽。辦公區域不得沒有銷售員,三聲以內必須接電話。接電話一律應答為“您好!XXXX”。要讓客戶聽清楚,然後為客戶在最短的時間內介紹本專案並充分了解客戶的意圖可能的情況下要將客戶約訪來到現場。

二、銷售員行為準則

1、對外工作必須堅持以維護本銷售體利益,儘可能使客戶滿意的原則。

2、在業務交往中,不得洩露銷售部內部機密,不得與客戶進行私下交易牟取個人利益,如有此種情況發生公司將有權解聘該銷售人員並扣發其剩餘佣金與工資。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者,公司有權追究其法律責任。

3、一切按財務制度辦事,客戶交款應到公司辦理,個人不得收取客戶定金及房款。因業務需要用款時,需事先向經理請示。

4、在業務洽談過程中,應尊重同事,接聽電話和接待客戶時,儘量不把矛盾暴露給客戶,有問題及時、低聲詢問、協調。

5、在業務工作中,不得以任何形式損害公司及銷售部形象違者予以處分。

6、忠誠老實,辦事認真,任何人不得從事第二職業或兼職工作。

7、不準在工作區聊天,不準在工作時間作與工作無關的事。

8、銷售員不許拿答客問接待客戶,更不許給客戶看。

9、上班時間不許打私人電話,復機通話時間不得超過三分鐘。

10、銷售員接聽電話時,確認與對方通話完畢後再掛電話。

公司員工管理制度7

一、總則

1、為了規範出差員工的差旅費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指的出差,指一天以上,當天不能往返的出差。

3、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因公出差的所有人員。

二、報銷標準

崗位職務

出差工資

住宿費

交通費

生活補助

電話補助

出差補貼

1

總經理

出勤工資

據實

據實

據實

——

100元/天

2

辦公人員

出勤工資

25元/天

據實

15元/天

10

40元/天

3

施工領隊

出勤工資

25元/天

據實

15元/天

10

40元/天

4

施工隊員

出勤工資

25元/天

據實

15元/天

5

25元/天

說明:

1、出差工資

按正常出勤工資計算,出差日期不計算在出勤日期中,出差無假日加班雙倍工資。

2、出差住宿費

(1)住宿費憑住宿發票,按實際自理住宿天數,按25元/天計算報銷,超標準的,超出部分自理。客戶單位提供住宿的,無住宿補助。

3、交通費:

(1)乘坐火車,按硬臥(含硬臥)以下標準報銷。

(2)計程車不能報銷,各種保險費、茶座候車費不能保銷,特殊情況下,經總經理批准方可報銷。

(3)市內公交、長途汽車、輪船三等倉以下及其他合理交通費用,寫明行程及行程目的,可據實報銷。

(4)乘飛機需事前申請,得到總經理許可方可報銷。

4、生活補助

客戶單位提供生活的,無生活補助。客戶單位不提供生活,按15元/天補助。

5、電話補助:領隊按10元每天補助,普通施工人員按5元/天補助,當月有話費補助的,需提供話費發票。

6、出差補貼:領隊按40元/天補助,普通隊員按25元/天補助。

7、陪同賓客出差的人員,如果在食住行方面已享受公費者,均不再享受食宿補助。

8、行政、採購、辦公人員出差:

按領隊標準報銷差旅費。

9、總經理出差:交通、住宿、生活、招待費實報實銷,出差按100元/天補助。

三、差旅費報銷程式

1、所有報銷由返回日起10日內應報銷完畢,超過報銷期限,按所報金額10%罰款,如超過2個月未報銷的公司將不予再報銷。

2、出差人員如有上次預支費用未結清者,本次預支財務部不予辦理。

3、施工及售後完成後,必須徵得客戶單位同意,由客戶在工程服務表上簽字,與客戶交接清楚,所有借用工具交還完畢後方可離開,

4、出差人員返回公司後,應憑車票日期返回第一天到辦公室報到登記,將當次出差工作內容與現場情況如實上報辦公室,登出出差。辦公室記錄人員作書面登記,並與客戶核實情況屬實後,在工程服務表上簽字。

5、嚴禁先休假再報到、先報賬再報到,對回公司不立即報到的員工,按曠工處理。

6、員工返回公司後,憑辦公室已經登記、客戶簽收的驗收單報銷差費。

7、整體報賬程式:施工單位簽收《工程服務驗收表》→辦公室登記簽字銷差、倉庫驗收入庫→財務室報賬

四、差旅費票據要求

1、報銷原始憑證以正式發票為準,如遇有特殊情況,只能收據代替的,應在收據上蓋業務單位公章和聯絡電話號碼,以及開票人以備核查。

2、有往返車票以外的交通票據時,應列出行程詳單,填寫《票據清單》,對每一張交通票據做出說明。

3、發生零星採購,需取得正式發票,如遇有特殊情況只能收據代替的,應在收據上蓋供應單位公章和聯絡電話號碼,以及開票人,以備核查。採購需要一人採購,一人驗收,在票據上同時簽名,並註明用途。工具及未用完物品,出差完成時,由報銷人負責帶回公司倉庫驗收。

五、其他要求

1、工程服務領隊人員出差,要求保持電話暢通,出差前應自己交足電話費,確保電話無故障。有電話停機、關機及其他不暢通情況,取消當日電話費補助,並按次罰款10元/次。

2、報銷應遵循實事求是,嚴禁弄虛作假,如有發現,取消報銷資格,並處以虛假報銷額兩倍罰款,直至辭退。

3、現場施工、售後、技術指導等現場服務人員在工作時間內,必須著本公司工作服,工作鞋。

4、當天往返的短途出差視同出勤,鄭州及其下轄縣市以外的短途出差,可享受每天15元生活補助。

5、員工近地出差,應事先做好行程安排,在工作完成的情況下,應當日往返,不得無故逗留,一

經發現,取消其所有津貼。

6、出差的行程路線須符合近路與經濟原則,合理安排路線,不得繞行。違反規定的,其超出標準的金額,自行承擔,並扣減多行走天數已計列的費用,且多行走的天數按曠工處理。

7、出差期間,若發生招待費,須事先徵得總經理允許。報銷時須單獨填報,要求寫明發生費用原因,被招待物件及其聯絡電話和就餐金額。

8、出差途中,徵得允許中途請假回家的員工,請假回家路費本人承擔,請假期間無差旅費。其他費用按正常出差報銷;未經允許中途回家的員工,當次出差往返路費全部由該員工本人承擔。

9、所有票據,由經手的員工本人報銷,他人不得代報。

10、出差期間,若需向客戶單位借領工具物品,必須填寫《物品支領單》,註明用途及結算方式,完工離開時,交接清理完畢方能離開。

11、出差途中,不得離開施工單位做私事探訪私客,若有特殊需要,需徵得總經理同意後請假方可離開,請假時間不計入差旅費計算日期。未經允許做私事,按曠工處理。

12、施工及售後服務出差人員,除客戶提供的正常食宿安排外,未經總經理允許,不得接受客戶單位請吃請喝,不得接受客戶單位禮物紅包、小費等一切饋贈。有違反者,給予收受物5倍罰款。

13、出差員工出差期間如遇工資調整時,結算工資時分時段計算。

14、員工出差期間,違反本單位或客戶單位制度,及其他原因受到客戶單位投訴,查核屬實,罰款200元/次,直至辭退。

15、與本制度配套表格有《工程服務驗收表》、《物品支領單》、《票據清單》。

公司員工管理制度8

1、員工入職後由主管或上級安排床鋪,一律按照主管或上級安排的房號床號住宿,在未經許可不得隨意更換,否則給予紀律處分。

2、公司統一安排員工住宿,如有外宿者必須向部門主管提出申請,得到專案經理同意後方可外宿。

3、離職員工必須在離職後兩天內搬離,拒不搬離的將採取強制措施處理。

4、不允許外來人員在本宿舍留宿,違者將給予書面警告。

5、嚴禁在宿舍內大聲喧譁、吵鬧,晚上23:00點後應關閉收音機、電視機,以免影響他人休息;異性晚上23:00點至早上8:00點期間,禁止竄房。

6、消防裝置不是在消防緊急的情況,嚴禁使用。

7、保持牆體衛生,嚴禁在牆上釘、貼、塗畫、懸掛物品等。

8、節約用水、電、煤氣,不用時注意關燈、關煤氣、關水龍頭和電器開關。

9、嚴禁在宿舍內亂拉電線和改裝插座,宿舍內禁止使用電爐、熱水棒、液化氣等電器,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如有違反將給予紀律處分。

10、講究安全衛生,嚴禁高空拋物,以免砸傷他人或破壞環境衛生。

11、員工要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保持宿舍清潔,起床後要把個人床上用品,衣物等東西擺放整齊。

12、個人貴重物品要注意保管好,不要隨意亂放,以免丟失,造成損失。

13、外出,宿舍無人時,記得關窗、鎖門,注意防盜。

14、員工在衛生間、沐浴室使用後的衛生紙等物品要丟入垃圾桶內,以免下水道堵塞,影響正常使用。

15、嚴禁在宿舍內酗酒、打架鬥毆、打麻將及任何形式的賭博行為,違者將給予最後警告,甚至開除處分。

16、員工損壞、遺失公司財物的一律照價賠償;無法查清當事人的由該房員工共同承擔賠償責任並歡迎員工監督、舉報(公司對舉報內容絕對保密)。

以上制度員工如有違反,視情節、後果輕重,人力行政部有權給任何員工簽過失單、罰款直至開除。員工若無法籤認或拒絕籤認,該處罰同樣生效。

公司員工管理制度9

第一條、為鼓勵員工積極向上、多做貢獻及獎勵先進、選拔賢能,為使公司員工晉升及調任有所依據,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晉升條件

1、人員之晉升及調任,應以各部門編制職稱及人數為基準,遇有缺額時始得辦理。

2、各部門編制職稱及人數。每年至少應檢討修訂一次,並於每年3月前(年度預算核定前)提報人力資源部轉呈總經理核定。

3、各部門之職稱及人數編制以廠(處)為單位,若其總人數未達編制人數時,為人員練習培養需要,得以較低職稱人員佔用較高職稱之編制缺額。

第三條、本制度所指的晉升,是指公司對符合晉升條件的員工給予工資的晉級或職務的升遷。

第四條、晉升基本原則

1、能力與績效並重的原則。升遷需全面考慮員工的個人素質、能力以及在工作中取得的成績。

2、以逐級升遷為主、越級升遷為輔相結合的原則。員工一般逐級升遷,為公司做出了突出貢獻或有特殊才幹者,可以越級升遷。

3、縱向升遷與橫向升遷相結合的原則。員工可以沿一條通道升遷,也可以隨著發展方向的變化而調整升遷通道。

4、能升能降的原則。根據績效考核結果,員工職位可升可降。

5、職位空缺時內部人才優先替補的原則。當職位空缺時,首先考慮內部是否有適合人員可以替補;在沒有合適人選時,考慮外部招聘。

6、晉升各級主管以先晉升副主管再晉升正主管為原則,其任職副主管到少應滿一年以上,並經考核適任,始得晉升為正主管,無副主管編制者亦同。

第五條、公司員工工作努力、業績突出者,均可成為被晉升的物件。對員工的晉升應當嚴格要求,公平對待。

第六條、凡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給予晉升工資一級:

1、忠於公司,在公司效力5年以上且表現良好者。

2、積極做好本職工作,連續3年成績突出受到公司表彰者。

3、業務有突出專長,個人年創利100萬元以上者。

4、連續數次對公司發展提出重大建議為公司採納,併產生重大經濟效益者。

5、非本人責任而為公司挽回經濟損失30萬元以上者。

6、領導有方,所領導的單位連續2年創利200萬元以上或成績顯著者。

7、領導虧損單位扭虧為盈,經營治理有方者。

8、有其他突出貢獻,董事局或總經理認為該給予晉級嘉獎者。

9、對成績非凡突出或貢獻非凡重大者,可給予晉升工資二級,同時具備領導才能者,可給予提升行政職務一級。

第七條、晉升方式

1、員工推薦、本人自薦或單位提名。

2、監察委員會或監察部會同人力資源部稽核。

3、人力資源部提升會推薦。

3、董事局或總經理批准。其中,屬董事局聘任的員工,其晉升由監察委員會稽核,總經理提名報董事局批准。屬總經理聘任的員工,其晉升由監察部稽核,勞動人事部提名報總經理批准。

第八條、晉升程式如下:

1、人力資源部依據年度定期辦理提升會。

2、各部門主管對各自下屬進行初步評定後,按規定提出晉升申請。

3、人力資源部對各部門提報之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符合晉升資格者將同意評估,否則退回申請部門。

4、人力資源部對被評人進行評議,根據需要進行公開討論或個別面談,並填寫考核評估表。

5、人力資源部依考核進行結果彙總,並依核定許可權將考核決議結果呈相應主管核准後正式生效。

6、人力資源部部將晉升結果公佈,並將晉升情況知會相關部門備案以做相應調整,晉升者以提升信形式個別通知。

7、晉升人員接到提升信後,應在指定期限內辦妥工作交接手續,就任新職。

第九條、晉升名單由董事局或總經理髮布,公開表彰。

第十條、晉升手續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辦理。

第十一條、其他相關規定

1、經批准晉升後,員工需接受新崗位的任職培訓,且考核合格方可正式上任。

2、聘任期一般為二年,聘任期滿根據考核結果決定是否續聘。

3、晉升條件不足時可設職務代理:

(1)各級職務出現空缺時,若無具備晉升條件的人員派任,應提升適當人員代理職務。

(2)主管級以上人員,除任職年限不足外(以不足一年為限),其餘條件不足者,不得提升。

(3)同等職位代理,視代理期間工作績效於適當時機辦理直接調任;不同職等代理,跨一職級代理滿半年,跨兩職級代理滿一年時,可辦理晉升。

第十二條、本規章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和修訂,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公司員工管理制度10

一、目的

為使員工宿舍保持良好的環境及公共秩序,創造安全舒適的休息場所,規範員工宿舍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二、範圍

適用於在公司宿舍居住的所有員

三、職責

1、行政部門負責員工宿舍統一管理。

2、值班人員及保安負責員工宿舍安全、消防及保衛工作。

3、人力資源部配合入住申請等相關工作。

4、宿舍管理人員負責宿舍管理。

四、入住管理

1、入住人員一律憑《員工宿舍入住申請單》按宿舍管理人員安排要求入住。

2、入住人員必須遵守管理人員要求,在規定房間、床位入住。

3、凡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傳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3)已在外租房者;

4、員工使用宿舍內的公司財務,由宿舍管理人員列出清單,經員工個人清點確認後簽字,方可領取門鑰匙。

5、員工離職時,對宿舍使用權自然終止,員工應在離職日起三日遷離宿舍。退出宿舍前一天,應通知宿管人員進行物品清點及移交,並結清入住期間相關費用,否則不予辦理離職手續。

五、日常管理

1.各宿舍內應做到物品合理擺放,被褥疊放整齊,保持室內通風,防止疾病漫延,晾晒衣服應統一掛在指定處。

2.公司行政部或宿舍管理員不定期對宿舍衛生進行不定期檢查,對衛生最佳宿舍給予獎勵,對最差宿舍給予50元/次處罰。

3.公司員工不得擅自調換床位及房間內公共財產物品。

4.注意宿舍內安全用電,不得私接電線進行燒煮、烹飪,不準用電爐、電暖器等高功率電器,違者罰款50元/次。

5.住宿人員必須按時就寢,休息時間不得使用音量過大的音響裝置或大聲喧鬧,以免影響他人休息。

6.住宿人員不得損壞宿舍財產及公共設施,如造成損壞,除照價賠償外,並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

7.入住員工不得在公共場所(包括走廊、樓道、洗手間等)亂扔、亂倒垃圾,若有違反者給予30元/次罰款。

8.不得在公共走廊、樓梯或其他公共場所堆放物品,不得隨地吐痰、亂倒垃圾,不得在室內飼養寵物。

9.嚴禁員工將飯菜帶入宿舍就餐,嚴禁將雜物等倒入廁所及排水管道,嚴禁向窗外潑水、亂倒雜物。違者罰款5元/次。

10.注意宿舍安全,嚴禁攜入易燃易爆物品,及時排除事故隱患,違者將給予重罰。

11.宿舍內嚴禁打架、賭博、吸毒、色情等不良活動。對違反管理規定的人員,進行批評教育、提出警告;對多次不改者,公司可予以處罰,乃至逐出宿舍。

12.未經公司領導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進入異性宿舍,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100元/次。(因工作原因或檢查宿舍除外)

13.任何人不得帶非本公司人員進入宿舍或留宿,違者罰款100元/次,特殊情況需經行政部批准。

14.宿舍住宿人員嚴禁將自行車、摩托車帶入樓內。

15.住宿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其住宿資格;

※不服從宿舍管理員的監督、指揮者。

※在宿舍內賭博、鬥毆及釀酒者。

※蓄意破壞公用物品及設施等。

※吵鬧、屢勸不改者。

※擅自在宿舍內接待異性客人或留宿外來人員者。

※無正當理由經常在外往宿者。

六、安全管理

1、為保障員工的安全,避免非本公司人員進入宿舍,請員工出入宿舍大門時自覺出示工作牌,配合值班人員檢查,針對不配合人員將給予重罰。

2、入住員工每人一把門鑰匙,進出隨手關門,保證室內人員物品安全。

3、宿舍當值人員應加臺宿舍檢查及管理,杜絕已辭工、解僱、自離等人員留宿,凡因當值人員值班不嚴,造成留宿者,給予當值人員從重處理。

七、宿舍收費辦法

1、居住所耗費的電費、水費、電話費、上網費等相關費用均由員工自理,並需繳納住宿費30元/月/人。由宿舍管理員統一收齊後,交行政部。

2、水電費由管理員每月25日抄表公佈,並按實際人員數分攤至個人。公司予以60元/月/人的水電費補貼。

3、宿舍內易耗品的更換由入住人員自行負責,空調等重大設施的損壞維修如因人為原因造成的,由該宿舍承擔相應費用,如為自然損壞,則由公司聯絡維修並承擔費用。

八、附則

本規定自頒佈之日起實施。

公司員工管理制度11

員工入職往往會進行員工的培訓,在公司對於員工進行培訓的時候,是需要有相關的培訓管理制度的。無論是培訓的公司還是員工都要遵循管理制度的一個管理。因為有管理制度才是一個公司最主要的要求。以下就是我們都找法網的小編為大家帶有關於公司員工培訓管理制度如何制定的相關知識。

一、公司員工培訓管理制度如何制定

1、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遵守公司行政管理制度,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3、週一至週六為工作日,週日為休息日。公司機關週日和夜間值班由辦公室統一安排,因工作需要週日或夜間加班的,由各部門負責人填寫加班審批表,報分管領導批准後執行。節日值班由公司統一安排。

4、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准;3天以內的(含3天),由副總經理批准;3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准。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准。請假員工事畢向批准人銷假。未經批准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5、上班時間開始後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6、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發當月1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10次以上者,扣發當月的基本工資。

7、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並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2天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並給予記過1次處分

8、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聊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當天按曠工1天處理;當月累計2次的,按曠工2天處理;當月累計3次的,按曠工3天處理。

9、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未經批准擅自不參加的,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

10、員工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產育假、結育手術假時,必須憑有關證明資料報總經理批准;未經批准者按曠工處理。員工病假期間只發給基本工資。

11、經總經理或分管領導批准,決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補助20元;夜間加班或值班的,每個補助10元;節日值班每天補助40元。

12、員工的考勤管理,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痺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罰。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的員工,取消本年度先進個人的評比資格。

二、案例分析

小美在鞍山某中日合資企業擔任產品模板設計,是公司的技術骨幹。1997年公司將小美送到日本培訓九個月,學習日本國內先進的製圖工藝和操作實踐。同時,在小美同意的前提下,將培訓協議作為勞動合同的補充條款,註明如有勞動關係違約行為,則罰款相當培訓費十倍的數額。但合同書並沒寫明為企業服務年限,而小美本人只過見到過合同書並沒自己拿到合同書。20xx年5月,小美的公司改為日本獨資企業,因日方給小美的報酬較同行業的相同崗位偏低,大約每月只得20xx元左右。為了讓自己的價值得到更好的體現,小美向公司提出辭職,廠方問小美索要培訓費十倍的賠償高額的培訓費用賠償,讓小美陷入了走也不是,留也不是的窘境。小美最想知道的是:這麼高的培訓費賠償數額是否合理?有關勞動法律、法規是怎樣規定的?

企業對員工的培訓,屬於企業規章制度規定的範疇,按照企業員工培訓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對員工所進行的費時較長、費用較大的專業培訓專案,雙方應簽訂書面協議,約定雙方的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以便雙方遵照執行。如沒有簽訂這樣的專門協議,企業所制訂的關於員工培訓的'有關規定,也應屬於員工應當遵守的勞動管理規範。從上面案例的情況看,小美和公司簽訂過有關培訓的協議,但雙方未就如何確定服務期限,作出約定。因此,出現目前這樣的問題,雙方應當實事求是,協商解決。

第一,要分清培訓的性質。國家勞動法在總則中規定:“勞動者享有……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培訓技能的權利。”第六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業培訓制度,按照國家規定提取和使用職業培訓費,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有計劃地對勞動者進行職業培訓。從事技術工種的勞動者,上崗前必須經過培訓。”根據上述規定,單位對職工進行的安全衛生培訓、技術工種的上崗前培訓以及提高職工崗位素質培訓是用人單位應盡的義務,這部分培訓不應當再收取賠償費。

第二,賠償要有依據。職工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主要是簽定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因此培訓費的賠償應按勞動或聘用合同的約定處理,但是如果這些合同把用人單位對職工進行職業培訓的法定義務也計入賠償範圍則是違法的,員工可以拒絕賠償。有的勞動合同和聘用合同沒有約定培訓費賠償事宜,也不能由用人單位隨心所欲亂收費。鞍山市人事局剛修訂的《鞍山市人才流動涉及培訓費處理暫行辦法》,確定“單位出資培訓是指單位為提高人員文化素質及技能所採用的各種形式的培訓和訓練。培訓範圍包括:學歷培訓(含大中專院校的代培生)、外語培訓、勞動技能培訓、出國業務培訓、職稱晉級培訓等,不包括為調整人員和崗位結構而對人員進行的轉崗培訓。”因此只有符合上述規定範圍的培訓,員工才應當賠償。

第三,賠償要有正確的計算方法。對職工進行培訓,受益者不僅是職工,用人單位也是受益者,因為提高素質後的職工也為單位創造更多的效益。因此培訓賠償的計算方法也應當合理。一般的做法是按接受培訓後為本單位的服務年限遞減,每服務一年遞減20%,接受培訓後在原單位工作滿5年,則分文也不必賠償了。

公司員工管理制度12

一、十要

二、十不要

(一)在公司內口角、叫囂、吵鬧不聽制止者。

1、要微笑,以發之內心的微笑為顧客服務;

2、要整潔

3、要禮貌

(三)在工作時間內偷閒、瞌睡、精神萎靡者。

(四)在工作時間內擅離職守,或集眾談天、嘻笑者。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經調查屬實給予解僱:

1、藉端聚眾罷工、怠工煽動工潮者。

2、故意損壞公物經查明屬實者。

3、工作疏忽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4、違抗命令情節重大者。

5、竊取公物者。

6、見災不救,釀成大禍者。

7、有舞弊情形經查明屬實者。

8、在店內毆人成傷,情節重大者。

9、威脅店長及在職員工者。

10、工作時間內睡覺者。

11、在店內賭博者。

12、破壞團體名譽或散佈謠言,影響工作秩序者。

13、利用職務之便利私用店內材料,製造或修理私人物件者。

14、捏名誣控同事者。

15、疏於檢查或管理不善,致公物失竊者。

三、福利、培訓及請假

1、員工工資均按月支付,工資等給標準依國家規定辦理。

2、新進員工工資,由店長及所擔任的工作擬訂,送由總經理核定。

3、新進員工工資不得高於同一店內具有相當資格條件的原有員工的現支工資

4、員工工作未滿一日應按實際工作時間比例計算工資。

5、員工加工,按每小時計給工資。

6、為增進員工技能及知識水準,視實際需要,在不妨礙工作原則下,舉辦各種教育培訓課程,員工不得無故拒絕參加。

7、員工患傳染病者,應予停止工作,依照規定給假治療,經醫師證明確已痊癒後方準復職。

8、員工傷亡恤助,依勞動法的規定辦理。

9、員工退休,依勞動法的規定辦理。

10、員工出差,填寫員工出差籤派單,呈經店長核准後,交總經理。因故延長出差時間時,請示店長補準。

11、員工於星期例假日、臨時規定之假日,均予給假休息,工資照給。

員工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者依下列規定給予特別休假:

1年以上未滿三年者7日。

3年以上未滿五年者10日。

5年以上未滿十年者14日。

10年以上者每年加給1日,其總數不得超過30日。

12、員工請假依下列規定處理之:

(一)因有重要事故必須親自處理者得請事假,每年最多不得超過14日,假期內不給工資。

(二)因疾病必須治療者得檢具公立醫院或指定的醫院證明請給病假,每年不得超過30日,住院者,不得超過一年。逾限一年後尚未痊癒無法復工者,規定予以解僱。

(三)因結婚者得請給婚假3日,假期內工資照給。

(四)承重孫的祖父母、及父母、翁姑、配偶死亡者,得請給喪假3日,子女得喪假3日。假期內工資照給。

(五)女性員工分娩者得給娩假四星期,流產並經公產醫院或醫務室證明懷孕三個月以上者給假二星期。

(六)全月不請假者,給予相當一日工資的獎工一日。

13、員工請假均應填具請假單,呈經店長核准後方得離工,否則以曠工論,店長應將員工請假單即日送交總經理核辦。

14、請假逾限或確因臨時緊急事故未及請假不到而於事後補假者,均應提出確實證明,須經店長核准。

15、公傷病經公立醫院或勞保指定醫院證明必須休養者,申報店長給予公傷假。

16、請假未滿半小時以半小時計,累積八小時為一日。

17、請假期內所遺工作由直接店長指定代理人,員工離開前應將工作及有關資料工具、鑰匙等交由直接指定人接班。

公司員工管理制度13

企業職工檔案管理工作規定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企業職工檔案管理,有效地保護和利用檔案,提高科學管理水平,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企業職工檔案是企業勞動、組織、人事等部門在招用、調配、培訓、考核、獎懲、選拔和任用等工作中形成的有關職工個人經歷、政治思想、業務技術水平、工作表現以及工作變動等情況的檔案材料,是歷史地、全面地考察職工的依據,是國家檔案的組成部分。

第三條企業職工檔案工作,在國家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巨集觀管理、組織協調下,由勞動主管部門領導與指導,實行分級管理,同時接受同級檔案行政管理部門的監督、指導。

第四條企業職工檔案管理工作必須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檔案、保密的法規和制度。

第二章機構和職責

第五條職工檔案由所在企業的勞動(組織人事)職能機構管理。實行檔案綜合管理的企業單位,檔案綜合管理部門應設專人管理職工檔案。

第六條職工失蹤、逃亡、合理流動或出國不歸者,其檔案由原所在單位保管,也可由當地勞動行政部門代為保管。

第七條職工死亡後,其檔案由原管理部門儲存五年後,移交企業綜合檔案部門儲存。對國家和企業有特殊貢獻的英雄、模範人物死亡以後,其檔案由企業綜合檔案部門按規定向有關檔案館移交。

第八條企業職工檔案管理部門的職責:

(一)保管職工檔案;

(二)收集、鑑別和整理職工檔案材料;

(三)辦理職工檔案的查閱、借閱和轉遞手續;

(四)登記職工工作變動情況;

(五)為有關部門提供職工情況;

(六)做好職工檔案的安全、保密、保護工作;

(七)定期向企業檔案室(館)移交檔案;

(八)辦理其它有關事項。

第三章檔案的內容

第九條企業職工檔案的內容和分類:

(一)履歷材料;

(二)自傳材料;

(三)鑑定、考核、考察材料;

(四)評定崗位技能和學歷材料(包括學歷、學位、學績、培訓結業成績表和評定技能的考績、審批等材料);

(五)政審材料;

(六)參加中國共產黨、共青團及民主黨派的材料;

(七)獎勵材料;

(八)處分材料;

(九)招用、勞動合同、調動、聘用、復員退伍、轉業、工資、保險福利待遇、出國、退休、退職等材料;

(十)其他可供組織參考的材料。

第四章檔案的收集、保管和銷燬

第十條職工所在企業的勞動(組織人事)職能機構對職工進行考察、考核、培訓、獎懲等所形成的材料要及時收集,整理立卷,保持檔案的完整。

第十一條立卷歸檔的材料必須認真鑑別,保證材料的真實、文字清楚、手續齊備。材料須經組織審查蓋章或本人簽字的,應在蓋章、簽字後歸檔。

第十二條企業職工檔案材料統一使用16開規格辦公用紙,不得使用圓珠筆、鉛筆、紅色墨水及複寫紙書寫。

第十三條按規定需要銷燬檔案材料時,必須經單位主管檔案工作的領導批准。

第十四條檔案卷皮、目錄和檔案袋的樣式、規格實行統一的製作標準(見附件一)(附件略)。

第十五條嚴禁任何人私自儲存他人檔案或利用檔案材料營私舞弊。對違反規定者,應視情節輕重,嚴肅處理。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祕密法》的,要依法處理。

第十六條職工檔案管理單位應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做好防火、防蛀、防潮、防光、防盜等工作。

第五章檔案的提供利用

第十七條因工作需要查閱和借用檔案,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查閱檔案應憑蓋有黨政機關、人民團體、企事業單位公章的介紹信。

(二)查閱、使用企業職工檔案的單位,應派可靠人員到保管單位查閱室查閱。

(三)檔案除特殊情況外一般不借出查閱。如必須借出查閱時,應事先提交報告,說明理由,經企業或企業授權的主管檔案工作的領導批准,嚴格履行登記手續,並按期歸還。

(四)任何個人不得查閱或借用本人及親屬(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及兄弟姐妹等)的檔案。

(五)各單位應制定查閱檔案的制度。查閱檔案必須嚴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閱檔規定。嚴禁塗改、圈劃、抽取、撤換檔案。查閱者不得洩露或擅自向外公佈檔案內容。對違反者,應視情節輕重予以批評教育,直至紀律處分,或追究法律責任。

(六)因工作需要從檔案中取證的,須請示單位主管檔案工作的領導批准後才能複製辦理。

第六章檔案的轉遞

第十八條企業職工調動、辭職、解除勞動合同或被開除、辭退等,應由職工所在單位在1個月內將其檔案轉交其新的工作單位或其戶口所在地的街道勞動(組織人事)部門,職工被勞教、勞改,原所在單位今後還準備錄用的,其檔案由原所在單位保管。

第十九條轉遞檔案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通過機要交通或派專人送取,不準郵寄或交本人自帶。

(二)對轉出的檔案,必須按統一規定的“企業職工檔案轉遞通知單”(見附件二)(附件略)的專案登記,並密封包裝。

(三)對轉出的材料,不得扣留或分批轉出。

(四)接收單位收到檔案經核對無誤後,應在回執上簽名蓋章,並將回執立即退回。逾期1個月轉出單位未收到回執應及時催問,以防丟失。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條本規定由勞動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本規定自下達之日起執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國務院各部門可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實施辦法或細則。

公司員工管理制度14

1、晾晒衣物應在指定地點,嚴禁在樓梯走廊內上搭下掛,違者處10元罰款/次。

2、講究集體公德,不準在宿舍及樓道內跺腳、嬉戲、大聲喧譁、打鬧追跑,以免影響他人休息,違者處20元罰款/次。

3、厲行節約,杜絕長明燈、長流水、風扇無人空轉等浪費現象,違者處20元罰款/次。

公司員工管理制度15

一、體檢時間

1、每兩年(逢雙年)安排一次體檢,每年一次婦科體檢(逢雙年與二年一次體檢一併進行)。

2、每年體檢時間安排在××--××月份,具體時間由公司工會與承檢醫院落實後書面通知到工會。

二、體檢物件

全公司正式員工(包含退休員工)

三、體檢專案

1、普檢:血糖、血脂、肝功、乙肝兩對半、甲肝抗體、胸透、心電圖、b超(肝膽、雙腎、輸尿管、膀胱)、前列腺(35歲以上男性)。

2、婦科體檢:b超(子宮)、乳腺彩超、常規婦檢、白帶10項、防癌塗片。

3、特殊檢查: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專項檢查。

四、體檢安排組織

由公司工會安排組織,醫務室參與。

五、體檢經費

體檢費用由公司解決,複查費用由本人負責,本人放棄體檢機會的,公司不予任何補助。

六、體檢報告

1、體檢報告包括體檢表原件,體檢綜合意見及建議。受檢者可根據體檢綜合意見進行健康諮詢及疾病診療。

2、公司工會、醫療室收到體檢報告後,由公司醫療室根擾體檢情況進行登陸、分類,建立職工健康檔案,制訂公司職工健康檔案管理與使用制度。

3、對體檢內容過行登陸、分類後通知本人。在體檢登入、通知本人過程中,承檢醫院與公司工會、醫療室應尊重並保護職工個人隱私,避免引起不必要的糾紛。

4、體檢報告屬公司所有,由公司醫療室備案儲存,需要體檢檔案就診或諮詢的,須向公司醫療室辦理借還手續或復櫻

七、有關要求

1、公司職工體檢必須在規定的時限內完成,限人數(b超)檢查的專案,應服從公司的統一安排,因生並住院、出差、產假等特殊情況的職工可適當延期進行(體檢結束之日起,20天內休檢完畢)。

2、職工進行檢查時應利用業餘時間,職工進行檢查時應向部門負責人請假,不得影響工作。

3、本制度由公司工會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