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員工管理制度合集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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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製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公司員工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公司員工管理制度合集15篇

公司員工管理制度1

為進一步規範公司車輛(含自行車、電動車、機動車)停放管理,維護區域秩序,營造公司和諧氛圍,深入開展公司安全文明建設,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一、員工車輛的管理

1、員工需停放車輛應報員工所在部門,各部門及時更新車主、牌照後以書面形式交物業管理部備案,獲准後方可停放車輛。

2、員工停車位僅供員工車輛免費停放使用,停車場所有人、管理者不負責車輛保管。如停車區域發生被盜、車損或遇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使用人相關損失的,停車場所有人、管理者將不承擔任何責任。

3、車輛進入公司後要遵守交通規則減速慢行,並遵照管理人員的指揮或遵循交通標誌線行進。

4、員工車輛必須按規範一車一位停放在指定的停車位及指定區域內。停放在車位上車輛,車頭向外依次停放,停放公司垃圾中轉站以上路面車輛,須沿道路右側順序停放。不得影響車輛通行,阻礙交通。若有違規停放,經查獲或舉報核實,物業管理部將對違規停車車輛進行處罰。

5、員工車輛嚴禁停放在小巴停車場,大吧停車場優先保障客用車輛停放,在客用車輛較多或公司舉辦賽事活動時禁止停放。

6、車輛停妥後,在離開前,請再檢查停放是否適當,並確認車窗已關好,以防物品失竊。車輛內請勿放置貴重物品,管理人不負保管及遺失賠償責任。

7、進入停車區域內的車輛,如對公司設施裝置造成損壞,需照價賠償。請勿在停車區域內抽菸,車內垃圾應丟棄到垃圾桶內,不得隨地拋棄,以保證環境整潔。菸蒂、火柴等應確認已完全熄滅,方能丟棄在指定處,以免造成災害。

8、嚴禁裝載危險物品的車輛進入停車區域,車內不得放置危險物(如易燃物、易爆物等),管理人員如發現可疑車輛時,車主應主動開啟車門及行李箱接受檢查。

9、停車場內禁止沖洗車輛,只能以擦拭方式清潔車輛,以避免地面積水確保場地乾淨。

10、停車區域嚴禁喧譁、亂(急)按喇叭及猛踩油門造成噪音。

11、停車場停放的車輛若發生故障,如需檢修,車主應先將車移離車道,以免妨礙交通。檢修人員或檢修車輛進入,車主應全程陪同至完成修復,場地恢復原狀後方能離開。

二、違規處罰

1、員工車輛停放管理部門為安保部。

2、安保部對不按規定停放在車位上或指定區域內,亂停亂放或有違反上述管理規定的行為,安保部按50元/次予以處罰。

3、安保部對處罰車輛採取貼條通知方式,並每天在公司內網上予以公佈。

4、被處罰車輛車主須在5日內到安保部辦結處罰手續。逾期未繳納罰款,安保部將通知人力資源部予以雙倍處罰。

5、對違反上述規定的有關人員,管理人員必須做到以理服人、以禮待人、耐心教育,防止簡單粗暴的態度。對無理取鬧不服從管理的有關人員,按照公司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三、其他

1、本制度由公司辦、安保部制定和解釋,報總經理批准後執行,修改或廢止亦同。以上制度望傳達到各位員工,未傳達的將追究領導責任。

2、本制度自公示之日起執行,其他相關規定與本制度不符的,按本制度執行。

公司員工管理制度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出差管理流程、加強出差預算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為制度參照本公司人力資源管理、財務管理相關制度的規定製定。

第二章一般規定

第三條員工出差依下列程式辦理。出差前應填寫出差申請單。出差期限由派遣負責人視情況需要,事前予以核定,並依照程式核實。

第四條出差的稽核決定許可權如下:

1、當日出差

出差當日可能往返,一般由部門經理核准。

2、遠途國內出差

由部門經理核准,報主管副總審批,部門經理以上人員一律由總經理核准。

3、國外出差

一律由總經理核准。

第五條交通工具的選擇標準

(1)短途出差可酌情選擇汽車作為交通工具。

(2)副總經理遠途出差一般選擇飛機作為交通工具。

(3)其他員工遠途出差一般選擇火車作為交通工具,部門經理、高階技術人員的報銷級別為軟臥,其他人員的報銷級別為硬臥;特殊情況,可向總經理申請選擇乘坐飛機。

第三章出差借款與報銷

第六條費用預算

堅持“先預算後開支”的費用控制制度。各部門應對本部門的費用進行預算,做出年計劃、月計劃,報財務部及總經理審批,並嚴格按計劃執行,不得超支,原則上不支出計劃費用。

第七條借款

(1)借款的首要原則是“前賬不清,後賬不借”

(2)出差或其他用途需借大筆現金時,應提前向財務預約;大額開支,應按銀行的有關規定用支票支付。

(3)借款要及時清還,公務結束後3日內到財務部結算還款。無正當理由過期不結算者,扣發借款人工資,直至扣清為止。

(4)借款額度與借款人工資掛鉤,原則上不得超過借款人的月基本工資。

第八條報銷

嚴格按審批程式辦理。按財務規範貼上“報銷單”→部門主管或經理稽核簽字→財務部核實→分管副總審批→財務領款報銷。

公司員工管理制度3

企業職工檔案管理工作規定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企業職工檔案管理,有效地保護和利用檔案,提高科學管理水平,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企業職工檔案是企業勞動、組織、人事等部門在招用、調配、培訓、考核、獎懲、選拔和任用等工作中形成的有關職工個人經歷、政治思想、業務技術水平、工作表現以及工作變動等情況的檔案材料,是歷史地、全面地考察職工的依據,是國家檔案的組成部分。

第三條企業職工檔案工作,在國家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巨集觀管理、組織協調下,由勞動主管部門領導與指導,實行分級管理,同時接受同級檔案行政管理部門的監督、指導。

第四條企業職工檔案管理工作必須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檔案、保密的法規和制度。

第二章機構和職責

第五條職工檔案由所在企業的勞動(組織人事)職能機構管理。實行檔案綜合管理的企業單位,檔案綜合管理部門應設專人管理職工檔案。

第六條職工失蹤、逃亡、合理流動或出國不歸者,其檔案由原所在單位保管,也可由當地勞動行政部門代為保管。

第七條職工死亡後,其檔案由原管理部門儲存五年後,移交企業綜合檔案部門儲存。對國家和企業有特殊貢獻的英雄、模範人物死亡以後,其檔案由企業綜合檔案部門按規定向有關檔案館移交。

第八條企業職工檔案管理部門的職責:

(一)保管職工檔案;

(二)收集、鑑別和整理職工檔案材料;

(三)辦理職工檔案的查閱、借閱和轉遞手續;

(四)登記職工工作變動情況;

(五)為有關部門提供職工情況;

(六)做好職工檔案的安全、保密、保護工作;

(七)定期向企業檔案室(館)移交檔案;

(八)辦理其它有關事項。

第三章檔案的內容

第九條企業職工檔案的內容和分類:

(一)履歷材料;

(二)自傳材料;

(三)鑑定、考核、考察材料;

(四)評定崗位技能和學歷材料(包括學歷、學位、學績、培訓結業成績表和評定技能的考績、審批等材料);

(五)政審材料;

(六)參加中國共產黨、共青團及民主黨派的材料;

(七)獎勵材料;

(八)處分材料;

(九)招用、勞動合同、調動、聘用、復員退伍、轉業、工資、保險福利待遇、出國、退休、退職等材料;

(十)其他可供組織參考的材料。

第四章檔案的收集、保管和銷燬

第十條職工所在企業的勞動(組織人事)職能機構對職工進行考察、考核、培訓、獎懲等所形成的材料要及時收集,整理立卷,保持檔案的完整。

第十一條立卷歸檔的材料必須認真鑑別,保證材料的真實、文字清楚、手續齊備。材料須經組織審查蓋章或本人簽字的,應在蓋章、簽字後歸檔。

第十二條企業職工檔案材料統一使用16開規格辦公用紙,不得使用圓珠筆、鉛筆、紅色墨水及複寫紙書寫。

第十三條按規定需要銷燬檔案材料時,必須經單位主管檔案工作的領導批准。

第十四條檔案卷皮、目錄和檔案袋的樣式、規格實行統一的製作標準(見附件一)(附件略)。

第十五條嚴禁任何人私自儲存他人檔案或利用檔案材料營私舞弊。對違反規定者,應視情節輕重,嚴肅處理。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祕密法》的,要依法處理。

第十六條職工檔案管理單位應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做好防火、防蛀、防潮、防光、防盜等工作。

第五章檔案的提供利用

第十七條因工作需要查閱和借用檔案,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查閱檔案應憑蓋有黨政機關、人民團體、企事業單位公章的介紹信。

(二)查閱、使用企業職工檔案的單位,應派可靠人員到保管單位查閱室查閱。

(三)檔案除特殊情況外一般不借出查閱。如必須借出查閱時,應事先提交報告,說明理由,經企業或企業授權的主管檔案工作的領導批准,嚴格履行登記手續,並按期歸還。

(四)任何個人不得查閱或借用本人及親屬(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及兄弟姐妹等)的檔案。

(五)各單位應制定查閱檔案的制度。查閱檔案必須嚴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閱檔規定。嚴禁塗改、圈劃、抽取、撤換檔案。查閱者不得洩露或擅自向外公佈檔案內容。對違反者,應視情節輕重予以批評教育,直至紀律處分,或追究法律責任。

(六)因工作需要從檔案中取證的,須請示單位主管檔案工作的領導批准後才能複製辦理。

第六章檔案的轉遞

第十八條企業職工調動、辭職、解除勞動合同或被開除、辭退等,應由職工所在單位在1個月內將其檔案轉交其新的工作單位或其戶口所在地的街道勞動(組織人事)部門,職工被勞教、勞改,原所在單位今後還準備錄用的,其檔案由原所在單位保管。

第十九條轉遞檔案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通過機要交通或派專人送取,不準郵寄或交本人自帶。

(二)對轉出的檔案,必須按統一規定的“企業職工檔案轉遞通知單”(見附件二)(附件略)的專案登記,並密封包裝。

(三)對轉出的材料,不得扣留或分批轉出。

(四)接收單位收到檔案經核對無誤後,應在回執上簽名蓋章,並將回執立即退回。逾期1個月轉出單位未收到回執應及時催問,以防丟失。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條本規定由勞動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本規定自下達之日起執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國務院各部門可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實施辦法或細則。

公司員工管理制度4

一、目的

為了進一步規範員工外出流程及報銷,加強差旅費及有關費用的控制和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

三、外出定義

1、員工外出分為外勤和出差二種。

2、因公出差,於本市或本地區範圍內,當天往返的,視為外勤。

3、因公出差,不能當天往返,且發生住宿的,視為出差。

四、審批程式、許可權和流程

1、員工因工作需要出差時,填寫《出差申請單》。並交由廠長審批,總工批准。

2、研發部人員因工作需要出差時,填寫《出差申請單》,由總工審批,並報請總經理批准。

3、專案組人員因工作需要出差時,填寫《出差申請單》,報請總經理批准。

4、公司總部人員因工作需要出差時,須填寫《出差申請單》,由人事部審批,報總經理批准。

5、員工出差國外一律由總經理批准。

6、各部門將填寫好《出差申請單》交由前臺處,前臺確定籤批完整後,掃描電郵至相關人員,並在第一時間通知到出納及人事行政部。

7、出納收到《出差申請單》,根據出差日期及出差人員級別購買火車票或飛機票。若火車售票系統內車票不足或無票情況下,需要更換出差日期,應在第一時間通知到相關部門負責人。

8、員工外出時,必須嚴格按照上述流程操作。因特殊情況未能履行出差審批手續的,可由部門負責人或相關人員代為填寫或出差後補辦。否則,視為曠工。

五、外出人員管理原則

1、出差人員必須採用高效、經濟、安全、便捷的交通工具、路線和時間出行,反對浪費行為,提倡節約。

2、外出人員公幹時,應隨時保持熱情、禮貌、友好,自覺維護公司形象。

六、差旅費構成

1、長途交通費:飛機、火車、輪船、高鐵、長途大巴產生的費用。

2、市內交通費:公交、地鐵、計程車產生的費用。

3、住宿費:異地出差因過夜住宿產生的費用。

4、餐費補貼:按地區標準和職務,限額計發補貼。

5、通訊費用:因工作需要電話溝通產生的費用。

6、其它費用:傳真、影印、郵寄等公共費用。

七、具體規定如下:

1、外勤人員外出時,須在《外勤人員登記表》上登記簽字即可。外勤人員報銷:公司這邊只報車費,工廠除了報車費,另外報銷餐費和住宿費。但是沒有出差補貼。外勤寫外出單,出差寫出差單。餐費按15元/餐補貼中/晚餐。

2、出差人員選擇交通工具一般以火車/長途大巴為主,火車行駛6小時以內,乘坐硬座;6小時以上為硬臥。管理級人員或研發部人員可乘坐高鐵/飛機出行。特殊情況下,出差人員選擇飛機出行,必須由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執行。出納也可綜合市場票價,擇優選擇交通工具。

3、普通員工一線城市餐費補貼50元/天,二三線城市餐費補貼40元/天;主管級以上人員一線城市餐費補貼70元/天,二三線城市餐費補貼60元/天。

4、部門負責人可根據出差具體情況(如工作量、工作環境等),為外出人員申請出差補貼,補貼標準為15—20元/天。

5、因工作需要產生的通訊費,出差負責人每月可享受100元/月補貼,特殊情況,可酌情增加報銷費用。出差人員出差時間不足一個月情況下,也可按此標準執行。

6、普通員工住宿費用報銷一般不超過120元/晚,管理人員不超過150元/晚。超出部分自理。

7、因特殊情況需要乘坐計程車的人員,須事前徵得部門負責人同意後方可執行。否則不予報銷。

8、因公務出差,不得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項。因特殊情況,確實需要辦理私事時,應提前向廠長/總工申請,同意後方可辦理。否則按曠工處理。

9、出差人員中途改變路線時,應提前向部門負責人申請,同意後方可執行。

10、員工出差必須每天以郵件/電話形式向部門負責人彙報工作,不能以郵件形式彙報的,應每天記錄當天工作內容,並於返回後以郵件形式發放至相關人員。重要人員出差返回5天內應向總工和相關人員提交出差報告。

11、出差人員需要借款時,填寫《借款單》,並經相關負責人簽字後方可領取。

12、管理人員因個人原因需要參加會議、學習、培訓期間,公司提供有薪假,但每月不超過二次,每次不超過一天。公司不承擔任何食宿和交通費用。所產生的一切費用自理。

13、員工因病、因事需要在當地請假,可由出差負責人批准,並知會相關人員。出現無出差負責人或請假超過二天以上者,須報請廠長或總工批准。

14、因生病(需要住院)可按標準支付出差補貼,不報住宿費、餐費和市內交通費。住院期間出差補貼不超過10天。

15、出差中公休:出差過程中,若遇公休日,應以公務為重,繼續執行出差任務;若遇到出差單位公休無法辦公,可安排休息。

16、超期停留:出差過程中,因生病(未住院)交通中斷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超過預定期限停留的,在核清事實基礎上,按實際差旅費報銷。

17、出差結束後回公司的交通費用,實報實銷;出差地請事假/病假,不直接回公司的,按出差地到公司的交通費用(火車硬座/硬臥)報銷;出差時遇法定節假日放假,不直接回公司的,不予報銷。

18、員工出差期間因工作需要加班按國家規定加班費計算。出差在途遇週六日可計作加班或安排調休。

19、外出時借道探親訪友須經部門負責人批准方可,相關費用不予報銷,探親訪友期間公司不予發放任何補貼。

八、出差費用報銷稽核

1、出差人員按相關標準範圍內實報實銷,超支自理。

2、出差住宿費用的稽核以實際過夜天數和限額標準確定,並附有出差時間、出差地點一致的有效住宿憑證發票,超過限額標準部分,個人自理。住宿一般由出納負責預訂,相關出差人員離開入住酒店後,領取並保管好發票。待出差返回公司後上交至出納處即可。

3、同性人員一起出差的,應以標準間為主,且報銷費用只允許一人報銷。嚴禁重複報銷。

4、外勤人員無特殊情況,一律不準報銷住宿費用;外勤人員外出範圍包括公司所在地及周邊城市和地區。因特殊情況需要住宿的人員必須經總工批准。

5、乘坐火車以硬座或硬臥為原則;高鐵以二等票為原則;輪船以三等倉為原則;乘坐飛機以經濟倉為原則,總經理級以上可乘坐商務倉。

6、外出人員返回後應於一周內辦理報銷手續,並交到財務部。報銷人員應填寫《出差報銷單》按財務要求貼上好票據,否則財務部可以不予辦理。出差報銷單應由部門負責人審批,由總經理批准。

7、財務應遵循“前帳不清,後帳不借”原則辦理報銷手續。

8、外出報銷儘可能提供正規發票。住宿費用100元以上或乘坐長途大巴時,必須提供正規發票,否則不予報銷。

9、出差人員負責保管好各項票據,若有遺失,財務不予報銷。嚴禁借、買其他日期相關票據代替。

10、由接待單位免費提供食宿和交通工具的,公司一律不予報銷任何費用和發放餐費補貼。

11、搭乘公司提供交通工具者,不再報銷交通費用。

12、出差人員在外有酗酒導致鬥毆,或其它與公司無關事件發生意外傷害的,公司不承擔任何費用。

13、外出人員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如發現從事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一經發現,立即按相關規定解除勞動關係,並不予經濟補償。

九、差旅費報銷違規追究

1、出差人員應實事求是原則,嚴禁虛報情況。一經查出,責令退回虛報金額,並以虛報額三至五倍金額,處以罰款。虛報金額,一次超出500元,或年終累計超20xx元以上者,公司根據相關規定,解除勞動關係,並不予經濟補償,並向其追究公司損失。

2、各級審籤人員把關不嚴而失職,使弄虛作假的票據得以報銷,後經查實收回的,審籤人員罰款50元,當月考核扣5分,年終考核扣1分。情節嚴重的,罰款100元,當月考核扣10分,年終考核扣5分。經查實無法收回的,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由各級審籤人員承擔相應連帶責任,並由各級審籤人員負責賠償相應損失。

3、部門負責人或直接分管領導,如有故意包庇、縱容員工弄虛作假的違規行為,一經查實,按虛報額三至五倍金額罰款,並取消年終獎金。情節嚴重者,公司將根據相關規定以降職或解除勞動關係。

十、附則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公司員工管理制度5

一、目的:

為加強員工宿舍管理,給大家營造一個整潔、舒適、安全、有序的住宿環境。

二、寢室長職責:

1、每間寢室設立室長一名,全面負責本宿舍的衛生、紀律、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2、每月制定本宿舍的衛生值日表。

3、寢室長有義務向酒店行政辦公室及時彙報寢室內發生的異常情況,否則視情節輕重,對寢室長進行過失處理。

三、作息時間:

1、員工晚上外出必須在24:00之前歸宿,如不能按時回宿舍者,應以請假條的形式報宿舍管理員請假,每月每人不能超過xx次。如超過xx次,宿舍管理員有權對違紀者處以xx元/次的扣款。如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時歸宿的,須由部門最高主管籤屬的證明。如沒有按時歸宿,且無夜歸證明單或未向宿舍管理員以書面形式請假的,也將予以xx元/次的罰款。

2、22:00以後禁止在寢室內接待外來人員,禁止留宿外來人員,凡私自留宿外來人員者,每次罰款xx元,連續三次則取消住宿資格。如寢室長未對其明確指出或勸阻,則予以過失處理。如外來人員留宿期間發現公物損壞、財物丟失等,將由當事人負責賠償。

四、衛生制度:

1、員工必須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共同維護宿舍良好的衛生環境。

2、每位員工必須按照寢室長安排的衛生值日表按時打掃寢室衛生,包括倒垃圾。

3、值日員工不按規定打掃衛生或不按規定投放垃圾,經寢室長提醒後仍不執行者,由行政人事部視情節輕重予以違紀處理。

4、宿舍所有垃圾必須用垃圾袋裝好,由各宿舍當日輪值人員提到指定地點放好,如檢查時發現不按要求放置者,罰款xx元/次。凡住宿員工將垃圾亂丟亂放者(包括扔出窗外)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理。

5、凡在檢查中發現衛生不合格的寢室,該寢室長將受到過失處理,如有明確責任者,則同時給予該責任者作相應的處分。

五、水、電管理:

1、所有寢室的照明燈具及線路必須由工程部電工xx、維修,禁止亂接臨時電線,不準超負荷用電,不準用不符合規定的裝置,違者予以xx元/次的罰款。

2、入住員工必須注意節電、節水,做到人離燈熄、電斷、水關;

3、不得使用電爐、電飯煲等大功率家用電器。

4、不得私自亂接電線插座。

5、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識,做到安全用電、用水,發現事故隱患及時上報工程部。

6、如發現使用禁止使用之電器,則處以xx元/次的罰款。

7、由於本人私接電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災,未造成後果給予責任者以違紀處理,造成一定後果的視損失程度給予按價賠償,並取消住宿資格直至辭退處分。

六、物品擺放規定:

1、必須保持物品擺放整潔、美觀,嚴禁亂堆、亂放、亂扔,禁止在宿舍內牆面亂刻、亂畫、亂釘,違者對責任人予以xx分/次的處罰。

2、床上用品必須擺放整潔,被褥疊放整齊,統一放置於靠窗戶的方向,枕頭置於床的另一頭,床單平整,其它床上用品擺放有序。

3、被套、床單須經常清洗,保證乾淨無異味。

4、鞋子有序擺放於床下,鞋內勿放置襪子,並保證其乾淨無異味。

5、面盆、水桶置於各自床下,並置面盆於桶上。

6、桌上物品如牙具、口杯、書籍等雜物擺放整齊,桌面乾淨無水跡。

7、衣物、毛巾掛放在兩床間的橫杆上,燈架上嚴禁懸掛任何衣服、襪子等雜物。

8、垃圾置於桶(袋)內,並由當值人員每天處理一次。

9、公用物品除按規定擺放外,每位員工都必須愛護,如屬自然損壞,寢室長要及時上報工程部,如屬人為破壞,除照價賠償外,每次罰款xx元。

七、管理規定:

1、宿舍管理員具有監督員工宿舍衛生及紀律的責任和權利,發現違規現象應及時彙報至行政人事部,如知情不報或管理不力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至少xx元/次的罰款。

2、宿舍管理員須加強員工宿舍巡視工作,行政人事部不定期xx保安及宿舍管理員對員工宿舍進行衛生、安全、紀律檢查。

3、23:00以後禁止放音響和大聲喧譁,以免影響他人休息,凡在宿舍內放音響、大聲喊叫、酗酒鬧事等,影響他人及鄰居休息,使酒樓聲譽受到損壞者,除後果由本人自負外,酒樓將對當事人給予違紀處罰,如寢室長沒提出或勸阻,則負連帶責任。

4、對凡有公物損壞的宿舍,有明確責任者的除負責賠償損失外,還要追究其責任。本宿舍員工視而不見、知情不報、相互包庇而導致責任不明者,除全體宿舍員工賠償損失外,並將給予重罰。

5、出入宿舍要隨手關門,注意防盜,對因故離開酒樓者,宿舍長負責督促將宿舍物品櫃鑰匙回收,並上交宿管員。嚴禁私自配製鑰匙和調換門鎖,如發現此類情況,將處以宿管員xx元/次的罰款。

6、在宿舍內禁止打架鬥毆,因打架鬥毆造成公物損壞者,除照價賠償外,視情況給予當事人警告、罰款、取消住宿資格直至辭退處分。

7、宿舍區域內嚴禁堆放易燃xx物品。

8、宿舍區域內嚴禁使用明火,宿舍門口及通道不準堵塞,要保持暢通無阻。

9、每位員工必須按時辦理好暫住證,並將影印件交行政人事部備案。

10、員工離職時,必須在辦好離職手續後及時搬出宿舍,否則予以罰款。

公司員工管理制度6

員工是一個公司裡的一個基礎,不管是大公司還是大公司都要管理好每一個員工,下面通過案例向大家介紹了小公司員工管理制度,供參考。

第一個例子:跟兩個朋友合夥開了家小網路公司,一開始沒有太多資金,每個人的水平也不一樣,公司業務跟技術又互相關聯,都是股東而且還都在公司上班,還要把工資發的公平,薪金制度如何制定,這既是股東又是員工的該如何管理真是件頭疼的事,望給提供點參考,深表謝謝

大家看法:

1從一個律師的角度,我認為有一個問題要非常清楚地同各個股東約定:

各方的雙重身份及因此雙重身份所導致的不同關係和利益取向。

簡單說,每個股東依據出資可以享受股東的相應權利,這是公司章程裡是有約定的。如果該股東同時又是公司員工,依據其在公司中的崗位,一定要有一份清楚的報酬、獎金的領取方式和標準。這是依據其工作原因所得,與股東身份無關。

很多小公司開始創業時大家努力合作,甚至不計報酬,一旦有收益就很容易產生這樣那樣的糾紛,出力大的覺得沒有得到應得的,出力小的覺得大家都是股東,憑什麼你要多拿然後公司就慘,所以這個問題一定要在最初階段明確。我認為是最重要的。

因為是律師,所以從法律角度講了一個問題。如果在北京有這方面的相關需要,可以聯絡我提供幫助,聯絡方式在資料裡有。

其它的管理方面的事情還是同你的管理同業去溝通吧。

第二個例子:小企業應該怎樣管理我在一傢俬營小企業幹銷售多年,老闆今年讓我負責全面工作。但因為這麼多年來廠裡一直沒有什麼制度,都是老闆娘像開雜貨店一樣管理著。我也沒有什麼管理經驗,特向有經驗的老師請教。

公司概況:生產注塑產品,主要是方向盤。有員工50人,技術人員3人,車間主任兼保管3人。有3個生產車間,倉庫若干。上3班。

1、第1車間加工方向盤骨架,方向盤裡面是一個鐵製的骨架,骨架由中心頭,連線柱,連線板,外圈等組成。所有這些都在這個車間加工。有衝床,車床,拉床,纏圈機,電焊機等。工作流程是:衝床下各種料供給纏圈者和最後焊接者。拉床供給焊接者。由焊接者最後完成整個骨架。問題:都在一個車間,有隨幹隨用,倉庫有限,只有成品骨架入庫保管,其他沒有入庫,又太雜,不知怎麼管理。也不知道班產量是多少,只是按天計算工資,幹多幹少也不知道。反而傷了員工的積極性。

2、第2車間是注塑車間。負責方向盤的注塑,和各種附件及其他注塑產品的加工。從第1個車間領骨架,加工後部分入庫部分給第3車間。因為是3個車間的中間環節,我又不知道怎麼和其他車間銜接。問題:領骨架,退骨架,及出現問題兩個車間主任怎麼管理。發給第3車間的產品出現問題怎麼追究生產者的責任。

3、第3車間組裝車間,負責組裝方向盤,及其他組裝件。問題:組裝計劃變化大,所需的零件太多,物資難管理。人員調動太大,難記工。

大家看法:

1在大多數的小企業是普遍存在的我們公司也是.我想我也沒能力回答好你的問題.但我可以給你提幾個建議:

(1)關於制定個人產量.可以舉行個勞動技能大賽,根據最後優秀工人的產量來指定員工的定額,當然,一定要制定得合理,不能過低,也不能太高.把握住度.

(2)關於東西的亂擺放.其實這是個大問題,一是直接影響公司形象,二是很容易造成零件誤用,造成生產事故,其次員工在這樣的環境下很容易產生工作消極狀態,怠工浪費原材料等.其實現場管理是個大問題,日本的5s現場管理法你可以學習一下.

(3)關於零件的儲存領用擺置最好你親自到車間深入一下,發現問題所在,然後想辦法解決,可聽取老員工老師傅或者你認為合理的建議.

(4)關於生產的零件半成品成品在各工序流通時,你可以設計一個簡單的卡片,當上道工序流入下道工序時,下道工序檢驗產品確實沒問題,然後簽字領用,若發現問題,則註明,根據情況拒領或部分領用。

其實很多規章制度很多是從實際工作中一點點總結出來的相信你通過實際工作,會做得很好.

我覺得你上任後首要工作應該是:

(1)以穩定為主,儘量不要調整領導班子,待穩定後再根據自己的觀察進行任免

(2)嚴抓現場管理,倉庫保管領用制度

(3)制定各項規章制度(你點出問題所在,可讓各項工作的負責人進行制定,你再評審,只要你分工明確了,出了問題就找主要負責人)

(4)給員工制定定額,提高他們的積極性好了,就說到這,都是自己的見解,希望共同學習.

2雀雖小五臟俱全,不論企業大小,基本管理方法大同小異.既是管全面,必須要了解:原料(儲備質量後期預測);裝置(檢修運轉);動力(風水電氣);安全;大致的成本構成;資金運轉狀況;熟知工藝流程;熟知各崗位操作要領;規章制度和定額要求必須建立健全;產品各等級標準和產品銷售形勢.總之,你要當一個沒有副廠長的正廠長.真是個鍛鍊的好機會.

既然是領導,就要有凝聚力,知人善任必不可少.至於用什麼方式有身先士卒型的,有恩威並施型的,則要根據你自己的特點選擇.但不管什麼型,沒有規章制度給你撐腰也不行.

順便說一句,既然老闆讓你管,你得和老闆把醜話說在前頭:為了企業,六親不認(這是民企最大的毛病).

按道理說,不在幾個主要崗位上幹過幾年,抓好全面工作很難,既然把你放在這兒,祝你成功.

3看板管理對於三個車間的生產連線是很有用的,對於第一個車間雜亂現象,首先要把生產裝置的位置合理佈局,那麼各種物料就可以就近原則擺放,只是第一步改進,然後在可以參考5s管理,三車間的職責可以在輸入和輸出兩個節點控制,通過控制點的輸入和輸出,職責也就轉移。個人成績的衡量是個靈活的考察因素,比較複雜。

小企業如何考核員工業績

小企業資訊傳遞鏈條短,受市場環境影響大,資訊收集處理能力弱,績效考核相應要突出人性化、靈活性和可操作性。

適當的績效考核是企業運營的催化劑,能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讓員工的個人目標最大程度地配合公司整體目標,從而使公司的目標得到實現。讓我們從小企業的特點出發,看看它們的績效考核該如何開展。

獨特的績效考核特徵相比大型企業,小企業有自己的特點:首先,人數相對較少,資訊傳遞鏈條較短,不容易失真;其次,抵抗市場風險的能力相對較弱,企業業績受市場環境的影響大;再次,沒有完善的管理資訊系統,資訊收集處理能力相對較弱。

這三大特點決定了小企業績效考核的特徵:人性化、靈活性、可操作性。

小企業資訊傳遞鏈較短,不容易失真,所以員工對公司整體目標的理解相對較強,員工個人目標容易統一到公司的目標體系中。另外,由於資訊傳遞鏈短,員工之間相互瞭解的機會較多,在績效考核過程中,可以較多地採用人性化的解決辦法。小企業的業績受市場的影響比較大,因此,用於績效考核的`業績考核不應該過於苛刻,否則不能起到良好的激勵作用,只會打擊員工的積極性。小企業的業績考核要體現出靈活性,特別是在設計有關業務方面的績效考核指標時。

小企業的資料收集和分析能力相對較弱,績效考核不能過於細緻,否則非但不能成為公司運營的催化劑,反而成為絆腳石。資料收集和分析工作,要和公司實際掛鉤,儘量使用目前可操作的,或者適當努力之後就可以得到的資料。

1,先抓人,把各車間技術骨幹抓好由他們各負好各自環節的則。

2,核定工時。

3,按技術含金量和體力消耗量核定工時的含金量。

公司員工管理制度7

一、為規範公司檔案管理,增強公司檔案的實用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歸檔範圍

公司的規劃、年度計劃、統計資料、財務審計、會計檔案、勞動工資、經營情況、人事檔案、會議記錄、決定、委託書、協議、合同、專案方案、通知等具有參考價值的檔案資料。

三、公司的檔案管理由總經理辦公室檔案室檔案管理員負責。

四、檔案管理員的職責:保證公司及各部門的原始資料及單據齊全完整、安全保密和使用方便。

五、資料的收集與整理

1、公司的歸檔資料實行"季度歸檔"及"年度歸檔"制度,即:每年的四、七、十和次年的一月和每年二月份為公司檔案資料歸檔期。

2、在檔案資料歸檔期,由檔案管理員分別向各主管部門收集應該歸檔的原始資料。各主管部門經理應積極配合與支援。

3、凡應該及時歸檔的資料,由檔案管理員負責及時歸檔。

4、各部門專用的收、發文件資料,按檔案的密級確定是否歸檔。凡機密以上級的檔案必須把原件放入檔案室。

5、檔案管理員根據公司的《文書立卷歸檔管理制度》實施檔案歸檔整理。

六、資料的分類與歸檔

1、公司檔案資料的分類依據《文書立卷歸檔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執行。

2、公司檔案資料的歸檔每年一次,屬於平時立卷歸檔的不在此規定範圍內。

七、檔案的借閱

1、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監、總經理辦公室主任借閱非密級檔案可直接通過檔案管理員辦理借閱手續。

2、因工作需要,公司的其他人員需借閱非密級檔案時,由部門經理辦理《借閱檔案申請表》送總經理辦公室主任核批。

3、公司檔案密級分為絕密、機密、祕密三個級別,絕密級檔案禁止調閱,機密級檔案只能在檔案室閱覽,不準外借;祕密級檔案經審批可以借閱,但借閱時間不得超過4小時。祕密級檔案的借閱必須由總經理或分管副總經理批准。總經理因公外出時可委託副總經理或總經理辦公室主任審批,具體按委託書的內容執行。

4、檔案借閱者必須做到:

①愛護檔案,保持整潔,嚴禁塗改。

②注意安全保密,嚴禁擅自翻印、抄錄、轉借、遺失。

八、檔案的銷燬

1、公司任何個人或部門非經允許不得銷燬公司檔案資料。

2、當某些檔案到了銷燬期時,由檔案管理員填寫《公司檔案資料銷燬審批表》交總經理辦公室主任稽核經總經理批准後執行。

3、凡屬於密級的檔案資料必須由總經理批准方可銷燬;一般的檔案資料,由總經理辦公室主任批准後方可銷燬。

4、經批准銷燬的公司檔案,檔案管理員須認真核對,將批准的《公司檔案資料銷燬審批表》和將要銷燬的檔案資料做好登記並歸檔。登記表永久儲存。

5、在銷燬公司檔案資料時,必須由總經理或分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辦公室主任指定專人監督銷燬。

第6篇:公司員工檔案管理制度

1、員工原始檔案是指員工的正式人事資料。凡本企業錄用的具有本市城鎮戶口的員工,其原始資料由本企業調入、保管。

2、凡本企業錄用的具有城鎮常住戶口的員工,自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滿後,按本企業調檔要求,將本人檔案調至人資行政部。因特殊情況不能再指定期限內完成調檔手續的,本人須向人資行政部提交詳細的書面說明材料,未經批准不調檔者或逾期未調檔者企業有權與期解除勞動合同。

3、原始人事檔案資料的驗收、補充、鑑別、歸檔和保管由人資行政部負責辦理。

4、查閱原始人事檔案管理規定:

(1)查閱員工原始人事檔案前必須填寫《查閱員工人事檔案申請單》,經主管領導審批後,由人資行政部統一辦理,其它任何部門無權查閱員工原始檔案。

(2)查閱員工原始人事檔案所獲資料,由人資行政部統一儲存或使用後統一銷燬。

(3)員工存檔卡由人資行政部負責統一保管,員工離職辦理完畢各種手續後,退回本人或由人資行政部負責辦理原始檔案調出手續。

(4)非本企業人員查閱原始檔案,原則上不予辦理,政府職能部門如查閱員工原始人事的檔案,按原始人事檔案查閱審批程式,人資行政部協調辦理。

(5)員工在本企業工作期間,如有些情況需存入其原始人事檔案中,需填寫《員工原始人事檔案補充資料申請表》,經主管領導審批後,由人資行政部辦理。

5、員工業績、培訓檔案:

員工業績、培訓檔案是自員工上崗之日起建立的檔案資料,包括員工的身份證、學歷證書等相關證件的影印件,員工在工作期間的各種培訓及對員工評價、考核等。

(1)人資行政部負責員工的培訓、業績檔案的整理歸檔及日常管理。

(2)員工培訓、業績檔案實行分級管理。部門主管級以上的員工檔案單由人資行政部部長或其指定負責人進行日常管理。主管級以下(不含主管級)培訓、業績檔由人事文員管理。

(3)部門部長可以調閱本部門員工的培訓、業績檔案。

(4)員工培訓、業績檔案按國家有關檔案管理規定記入員工的人事檔案。

(5)員工離職後,員工的培訓、業績檔案由人資行政部留存作為備查。

公司員工管理制度8

第一條、為鼓勵員工積極向上、多做貢獻及獎勵先進、選拔賢能,為使公司員工晉升及調任有所依據,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晉升條件

1、人員之晉升及調任,應以各部門編制職稱及人數為基準,遇有缺額時始得辦理。

2、各部門編制職稱及人數。每年至少應檢討修訂一次,並於每年3月前(年度預算核定前)提報人力資源部轉呈總經理核定。

3、各部門之職稱及人數編制以廠(處)為單位,若其總人數未達編制人數時,為人員練習培養需要,得以較低職稱人員佔用較高職稱之編制缺額。

第三條、本制度所指的晉升,是指公司對符合晉升條件的員工給予工資的晉級或職務的升遷。

第四條、晉升基本原則

1、能力與績效並重的原則。升遷需全面考慮員工的個人素質、能力以及在工作中取得的成績。

2、以逐級升遷為主、越級升遷為輔相結合的原則。員工一般逐級升遷,為公司做出了突出貢獻或有特殊才幹者,可以越級升遷。

3、縱向升遷與橫向升遷相結合的原則。員工可以沿一條通道升遷,也可以隨著發展方向的變化而調整升遷通道。

4、能升能降的原則。根據績效考核結果,員工職位可升可降。

5、職位空缺時內部人才優先替補的原則。當職位空缺時,首先考慮內部是否有適合人員可以替補;在沒有合適人選時,考慮外部招聘。

6、晉升各級主管以先晉升副主管再晉升正主管為原則,其任職副主管到少應滿一年以上,並經考核適任,始得晉升為正主管,無副主管編制者亦同。

第五條、公司員工工作努力、業績突出者,均可成為被晉升的物件。對員工的晉升應當嚴格要求,公平對待。

第六條、凡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給予晉升工資一級:

1、忠於公司,在公司效力5年以上且表現良好者。

2、積極做好本職工作,連續3年成績突出受到公司表彰者。

3、業務有突出專長,個人年創利100萬元以上者。

4、連續數次對公司發展提出重大建議為公司採納,併產生重大經濟效益者。

5、非本人責任而為公司挽回經濟損失30萬元以上者。

6、領導有方,所領導的單位連續2年創利200萬元以上或成績顯著者。

7、領導虧損單位扭虧為盈,經營治理有方者。

8、有其他突出貢獻,董事局或總經理認為該給予晉級嘉獎者。

9、對成績非凡突出或貢獻非凡重大者,可給予晉升工資二級,同時具備領導才能者,可給予提升行政職務一級。

第七條、晉升方式

1、員工推薦、本人自薦或單位提名。

2、監察委員會或監察部會同人力資源部稽核。

3、人力資源部提升會推薦。

3、董事局或總經理批准。其中,屬董事局聘任的員工,其晉升由監察委員會稽核,總經理提名報董事局批准。屬總經理聘任的員工,其晉升由監察部稽核,勞動人事部提名報總經理批准。

第八條、晉升程式如下:

1、人力資源部依據年度定期辦理提升會。

2、各部門主管對各自下屬進行初步評定後,按規定提出晉升申請。

3、人力資源部對各部門提報之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符合晉升資格者將同意評估,否則退回申請部門。

4、人力資源部對被評人進行評議,根據需要進行公開討論或個別面談,並填寫考核評估表。

5、人力資源部依考核進行結果彙總,並依核定許可權將考核決議結果呈相應主管核准後正式生效。

6、人力資源部部將晉升結果公佈,並將晉升情況知會相關部門備案以做相應調整,晉升者以提升信形式個別通知。

7、晉升人員接到提升信後,應在指定期限內辦妥工作交接手續,就任新職。

第九條、晉升名單由董事局或總經理髮布,公開表彰。

第十條、晉升手續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辦理。

第十一條、其他相關規定

1、經批准晉升後,員工需接受新崗位的任職培訓,且考核合格方可正式上任。

2、聘任期一般為二年,聘任期滿根據考核結果決定是否續聘。

3、晉升條件不足時可設職務代理:

(1)各級職務出現空缺時,若無具備晉升條件的人員派任,應提升適當人員代理職務。

(2)主管級以上人員,除任職年限不足外(以不足一年為限),其餘條件不足者,不得提升。

(3)同等職位代理,視代理期間工作績效於適當時機辦理直接調任;不同職等代理,跨一職級代理滿半年,跨兩職級代理滿一年時,可辦理晉升。

第十二條、本規章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和修訂,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公司員工管理制度9

1、住宿員工應經綜合部批准後,到財務部預交押金xx元,方可按照批准的房間及床位入住。對未經批准私自入住及私自調換房間者處xx元罰款並予以清退。

2、住宿員工必須服從宿舍管理員、舍長的管理,違者予以警告並處10—xx元罰款,情節嚴重者責令搬出宿舍。

3、愛護宿舍內的門、窗、床、衣櫥等公共財物,造成損壞按原價賠償。

4、禁止在宿舍記憶體放大量現金及貴重物品,手機、項鍊、戒指、現金、充值卡應做到隨身攜帶以免丟失和被盜。

5、嚴禁盜竊他人物品,違者按盜竊價值xx倍罰款並予以除名;情節嚴重者依法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6、不得將宿舍房門鑰匙轉交他人使用或保管,違者處xx元罰款/次;對因此而發生的室內物品丟失、被盜,追究轉交人的賠償責任。

7、住宿人員上班、外出等室內無人時,嚴禁非本宿舍人員進入,違者予以警告並處xx元罰款/人次;期間,室內發生物品丟失、被盜追究其相關責任者的賠償責任。

8、禁止在室內、樓道、房間門口堆存垃圾、雜物;不準在樓道內洗頭、洗澡、潑水,違者處xx元罰款/次。

9、不準從樓上往下倒水、扔垃圾,違者處xx元罰款/次。

10、嚴禁將外人帶入宿舍內;嚴禁容留xx、朋友或辭職、辭退人員在宿舍內住宿,違者處xx元罰款/次。

11、未經批准男同志不得進入女宿舍樓內,一經發現或被xx處xx元罰款/次。

12、保持室內整潔,不準亂貼、亂掛、亂畫,違者處xx元罰款/次。

13、晾晒衣物應在指定地點,嚴禁在樓梯走廊內上搭下掛,違者處xx元罰款/次。

14、講究xx公德,不準在宿舍及樓道內跺腳、嬉戲、大聲喧譁、打鬧追跑,以免影響他人休息,違者處xx元罰款/次。

15、厲行節約,杜絕長明燈、長流水、風扇無人空轉等浪費現象,違者處xx元罰款/次。

公司員工管理制度10

員工宿舍管理條例

為創造一個乾淨、暢通、寧靜的住宿環境,確保酒店財物及人員的財產安全,特制定如下條例:

一、員工入住宿舍須經過經理或廚師長同意,並上交身份證原件。每晚12點之前務必回到寢室,如違反出現任何後果,則本店不負任何法律職責。

二、宿舍實行寢室長負責制,所有員工務必服從和配合寢室長的管理。

三、宿舍配置的財物設施不得隨意搬遷和挪用,不得佔為己有。不得向下水道和廁所內丟棄垃圾雜物,損壞財物設施和造成廁盆堵塞的費用有肇事者支付,如找不到肇事者,其費用由該宿舍員工共同承擔。

四、講究衛生,不隨地吐痰,不隨處倒水,不亂丟垃圾。員工宿舍物品應持續潔淨,擺放有序,不得亂丟亂放。垃圾倒到指定地點。

五、嚴禁在宿舍區域亂塗、亂畫、亂貼、亂釘釘子、亂拉繩索、吵鬧、大聲喧譁、放高聲音響和從事商業性的活動。持續宿舍安靜。

六、節約用水、用電、隨手關掉水龍和電源開關,熄燈時間不得超過凌晨一點。

七、吸菸者不得影響別人身體健康,不得在公眾場所和人員集中的地方吸菸。

八、宿舍實行男女分開,嚴禁男女混居或私自帶外人入住。到異性宿舍探訪須避嫌,不宜逗留過久。

九、離職員工限兩天內搬離宿舍,否則本店有權驅逐並清理其所有物品而不作任何補償。

十、有客人來訪須經宿舍長同意方可進入。

十一、安全管理

1、外出鎖好門窗,做好防火,防盜工作。

2、嚴禁亂拉亂接電線和更改線路,更換保險絲。

3、宿舍禁止開伙做飯,禁止使用煤油爐,煤氣爐或電飯煲、電熱棒、電爐等

公司員工管理制度11

1、員工入職後由主管或上級安排床鋪,一律按照主管或上級安排的房號床號住宿,在未經許可不得隨意更換,否則給予紀律處分。

2、公司統一安排員工住宿,如有外宿者必須向部門主管提出申請,得到專案經理同意後方可外宿。

3、離職員工必須在離職後兩天內搬離,拒不搬離的將採取強制措施處理。

4、不允許外來人員在本宿舍留宿,違者將給予書面警告。

5、嚴禁在宿舍內大聲喧譁、吵鬧,晚上23:00點後應關閉收音機、電視機,以免影響他人休息;異性晚上23:00點至早上8:00點期間,禁止竄房。

6、消防裝置不是在消防緊急的情況,嚴禁使用。

7、保持牆體衛生,嚴禁在牆上釘、貼、塗畫、懸掛物品等。

8、節約用水、電、煤氣,不用時注意關燈、關煤氣、關水龍頭和電器開關。

9、嚴禁在宿舍內亂拉電線和改裝插座,宿舍內禁止使用電爐、熱水棒、液化氣等電器,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如有違反將給予紀律處分。

10、講究安全衛生,嚴禁高空拋物,以免砸傷他人或破壞環境衛生。

11、員工要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保持宿舍清潔,起床後要把個人床上用品,衣物等東西擺放整齊。

12、個人貴重物品要注意保管好,不要隨意亂放,以免丟失,造成損失。

13、外出,宿舍無人時,記得關窗、鎖門,注意防盜。

14、員工在衛生間、沐浴室使用後的衛生紙等物品要丟入垃圾桶內,以免下水道堵塞,影響正常使用。

15、嚴禁在宿舍內酗酒、打架鬥毆、打麻將及任何形式的賭博行為,違者將給予最後警告,甚至開除處分。

16、員工損壞、遺失公司財物的一律照價賠償;無法查清當事人的由該房員工共同承擔賠償責任並歡迎員工監督、舉報(公司對舉報內容絕對保密)。

以上制度員工如有違反,視情節、後果輕重,人力行政部有權給任何員工簽過失單、罰款直至開除。員工若無法籤認或拒絕籤認,該處罰同樣生效。

公司員工管理制度1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出差預算的管理並做到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差旅交通工具的管理

第二條 交通工具的選擇標準:

(1)白天(6:00-19:00)乘車超過6小時(含),夜間(19:00-6:00)乘車超過4小時(含)可乘坐硬臥,低於上述時間應乘坐硬(軟)座席位。

(2)遠途(時間超過6小時)出差一般選擇火車作為交通工具,特殊情況下采用汽車出行,一般火車超過六個小時可以選擇臥鋪出行,特殊情況,可向總經理申請選擇乘坐飛機。

(3)差旅期間應儘量選擇公共交通工具,機場和市區之間如無緊急情況應乘坐機場大巴,如需乘坐出租汽車,必須在報銷時註明原因,該部分交通費隨同機票一起報銷。

(4)出差人員在出差地根據需要,原則上乘坐公交車、地鐵,特殊情況可以考慮乘坐計程車。

第三章 出差人員的相關規定

第三條 短期出差人員的規定

(1)因工作需要離開工作常駐地前往國內其他地區,一個月以下的出差稱之為短期出差。短期出差的員工每人150元住宿標準,同性別員工超出兩位出差時,應入住雙人或三人標間,有特殊情況報除外,但需先向總經理彙報並取得答覆。

(2)深圳、珠海等地出差誤餐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天70元,其他地區出差午餐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天50元。

(3)出差期間有對外招待餐報銷時,參與招待餐的每人每次抵扣當天日誤餐補助的一半。

第四條長期出差人員的規定

(1)由公司安排派往到外地且工作在一個月(含)以上的人員,稱之為長期出差。對於長期出差的人員,為節約住宿費開支應在當地租房住宿。

(2)長期出差租房初期(指租房當月),可自行購買床上用品和生活用品,公司一次性給予每人300元的標準,憑票據報銷,以後產生的相關費用則由個人承擔。

(3)長期出差期間深圳、珠海等地出差誤餐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天50元,其他地區每人每天30元標準。

(4)長期出差期間每人每天給20元差旅補助,與誤餐補助合併一起發放。

(5)出差期間有對外招待餐報銷時,參與招待餐的每人每次抵扣當天日誤餐補助的一半。

(6)長期出差期間如外出辦事原則上乘坐公交車、地鐵,特殊情況可考慮乘坐計程車。

第四章 出差借款與報銷

第五條 借款

(1)借款的首要原則是“前賬不清,後款不借”。

(2)出差或其他用途需借大筆現金時,應提前向財務預約,並有總經理審批;

(3)借款要及時清還,公務結束後3日內到財務部結算還款。無正當理由過期不結算者,扣發借款人工資,直至扣清為止。

(4)借款額度與借款人工資掛鉤,參照出差費用標準,原則上不得超過借款人的月工資收入。

第六條 報銷程式及出差費用的報銷

嚴格按審批程式辦理。按財務規範貼上“差旅費報銷單”→總經理稽核簽字→財務部核實→財務領款報銷。

第五章 差旅管理

第六章 附 則

第七條 出差報道

(1)原則上出差出發時間在中午12點以前的可以不來公司報到;出差出發時間在中午12點以後的要來公司報到,特殊原因不來公司的必須有總經理批准。

(2)出差返回時間(以機票、車票上的到達時間為準)在中午12點以前的要來公司報到;出差返回時間在中午12點以後的經總經理批准後可不來公司報到。

第八條 本市出差

(1)原則上要求使用本公司交通工具,不報銷任何費用和補助;

(2)如因特殊原因未派車的,出差之交通費用憑乘車票據實數報銷,乘坐計程車需取得總經理同意後方可;

第九條 市外出差:

(1)差旅費應據實填報,如發現有虛報不實者,除將所領差旅費追回外,並視情節輕重,予以懲處。

(2)出差不享受休息待遇,要保證每天工作時間和一定的工作績效,但重大節假日(春節、元旦、勞動節、國慶節、中秋節、端午節)可酌情給以補貼。

第十條 出差紀律

(1)遵紀守法;

(2)遵守公司制度;

(3)注意安全,不從事危險活動;

(4)不從事有損公司形象、品牌形象、公司政策的活動;

(5)不談論與公司形象、品牌形象、公司原則和公司政策相違背的言論;

(6)不給客戶製造正常工作以外的難題和提出正常工作以外的要求;

(7)未經總經理批准,不得向客戶借款;

(8)嚴禁挪用公司貨款。

公司員工管理制度13

1.總則

1.1考勤是本公司管理工作的基礎,是計發工資獎金、勞保福利等待遇的主要依據。

1.2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事部負責,各部的考勤管理應指派專人負責,並報人事部備案。

1.3各部、處(班組)必須指派責任心強的人員擔任考勤員,逐日認真記錄考勤。

 2.考勤員職責

2.1按規定及時、認真、準確地記錄考勤情況;

2.2如實反映本單位考勤中存在的問題;

2.3妥善保管各種休假憑證;

2.4及時彙總考勤結果,並做出報告;

 3.考勤記載符號

出勤:∨     事假:×

病假:○     曠工:◎

婚假:+     喪假:±

產假、探親假:□

工傷假、夜班、計劃生育假、看病、倒休:△。

 4.各部門應在28日前將當月考勤彙總報財務部門核算工資獎金,季初5日前將該季度考勤彙總報公司人事部。

5.事假

5.1員工遇事須於工作日親自辦理的,應該事先請假。如不能事先請假的,可用電報、電話、書信、口信等方式請假。如果假期不夠應提前辦理續假手續。

5.2一般員工請假4日內,由其直接主管審批,5日以上由部門主管審批,一般主管請假,由部門主管或總經理審批;部門主管請假,由公司總經理審批。事假期間不發工資。

5.3員工每季度累計事假不足4日者照發工資,同時帶薪事假日數可累計使用,但不得提前或跨年度使用。帶薪事假的日數假定:2月底前到公司工作者為11日,3月至5月底到公司工作者為8日;6月至9月底到公司工作者為5日;9月至11月底到公司工作者為2日;12月到公司工作者不享受帶薪事假,全年事假日數不足應享受帶薪事假日數者,不足的日數按加班處理。

 6.病假

6.1因病或因公受傷,憑合同醫院病休證明,準病假。非合同醫院的病休證明經主管領導批准,也可給予病假。

6.2年累計病假超過半年,其工齡滿9年的員工按75%計發工資;工齡滿4年(合4年)的員工按70%計發工資;工齡不滿4年的員工按65%計發工資。

6.3到醫院看病,給假半日,記“看病”考勤,不影響工資,超過半日記事假考勤。

 7.工傷

7.1因公負傷、因工緻殘,持醫院診斷證明並經人事部確認,可按工傷假記考勤,工傷假期間工資照發。7.2因公負傷的職員,傷愈復發,經鑑定後,以工傷處理。

8.婚假

員工結婚持結婚證書,享受婚假4日。男女雙方都到晚婚年齡(男26週歲、女24週歲)者增加另婚假6日;因對方在外地工作而需到外地結婚的酌情增加路程假。婚假期間工資照發。

9.喪假

員工配偶、子女、父母或養父母死亡,給喪假4日;祖父、外祖父、祖母、外祖母、公婆、岳父母死亡,給喪假3日;如在外地酌情計路程假,假期工資照發。

 10.產假、計劃生育假

10.1產假一般為57日,5個月內的早產產假為30日,雙胞胎產假為70日,產假應產前產後連續計算,假期工資照發。

10.2符合晚育年齡(女24週歲)並領取獨生子女證者產假為70日。女員工生育無人照顧者,經女方單位出具證明,可酌情給男方15日以內的假期,按計劃生育假記錄考勤。

10.3女員工計劃外生育,其休息時間以事假論處。

10.4各種節育、絕育手術按醫務部門的休假證明准假。

10.5配偶在本地工作,行絕育手術後需護理,可持絕育手術證明享受3日的計劃生育假。

10.6員工如果1年內做兩次人工流產,其中一次按事假記。

11.探親假

11.1享受探親假的條件如下:

11.1.1工作期滿1年的正式員工,如果不能利用公休假日與其父母或配偶團聚且同父母或配偶異地分居者,可以享受探親假待遇;

11.1.2員工喪偶已滿1年且未重新結婚者,如有未成年(18週歲以下)的子女寄養在外省市,也可享受探親假的待遇;

11.1.3自幼由養父、養母或撫養人撫養長大,現仍與其保持經濟關係的員工,經養父母、撫養人所在單位或街道辦事處開具證明,可享受探親假待遇;

11.1.4領取結婚證書的員工,可在當年再享受最後一次探親假的待遇;

11.1.5已婚職員父母均在外地居住者,每3年可享受一次探親待遇。

11.2具有以下情況的員工不能享受探親假待遇:

11.2.1各種學校畢業生,在試用期間不享受探親待遇。試用期滿,方可享受探親待遇。

11.2.2員工在培訓期內不享受探親待遇,培訓期滿後,方可享受探親待遇。

11.2.3喪偶、離婚的職工,當年不能享受每年一次探親假的待遇。

11.2.4家居遠郊區縣,已按規定給予了交通補助費的員工,不再享受探親待遇。

11.2.5員工與其父或母任何一方可利用公休日團聚連續滿1個月,未婚員工當年與父母團聚連續滿20日者,不享受探親待遇。

11.3員工探親假期

11.3.1員工探望配偶,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假期1個月。

11.3.2未婚員工探望父母,每年給假一次,假期為20日;自願兩年探親一次的可兩年給假一次,假期為45日。

11.3.3已婚員工探望父母者每4年給假一次,假期為20日。起始時間是結婚第二年;

11.3.4探親假期是員工與親人團聚的實際時間,員工探親時公司根據實際情況給予路程假。探親假期包括公休日,但不包括法定節日。

11.3.5探親假期內工資照發。

11.3.6探親假原則一次性使用。如有特殊情況,員工經批准也可分兩次使用探親假,但只給一次路程假,報銷一次往返路費。

11.4探親假管理

11.4.1員工探親,須事前填寫探親申請表,經部門領導批准並報人事部稽核,財務部憑人事部批准的探親申請予以報銷往返路費;

11.4.2各部門應根據工作的情況,有計劃地安排員工探親,員工本人應服從組織的安排。

 12.加班倒休

12.1充分利用正常工作時間,提高工作效率,嚴格控制加班加點,確因工作需要而加班加點應經公司領導批准。

12.2主管人員平時加班3小時以上按實際加班時間存休,不足3小時的加班加點,不累計加班存休。

12.3員工平時加班按實際加班時間給予同等時間存休,確實不能倒休時按本人日平均工資的150%計發加班工資。

12.4公司員工在法定節日加班(元旦、五一、十一、春節)按本人日工資的200%計發加班工資。

12.5員工有特殊事務,可存休或倒休。但存休不能跨年度使用,同時各部門應加強存休的記錄管理。

13.曠工

13.1凡下列情況均以曠工論處:

13.1.1採取不正當手段,塗改、騙取、偽造休假證明;

13.1.2未請假或請假未被批准,即不到崗;

13.1.3不服從工作調動,經教育仍不到崗;

13.1.4打架鬥毆、違紀致傷造成無法上崗;

13.1.5其他違規違紀行為造成缺勤。

13.2曠工扣發相應工資。

14.本辦法未盡事宜按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15.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附件一

員工考勤刷卡規定

為了加強公司人員出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對考勤刷卡做出如下規定:

一、凡在大廈內辦公,並由公司發放工資、獎金、餐補的所屬人員均實行考勤刷卡。

二、刷卡機開機每天上午上班,下午下班各刷卡一次。刷卡時間:上午8∶00~9∶00

下午4∶20~6∶00

三、實行考勤刷卡的管理工作。

(一)考勤刷卡的稽核、統計工作由辦公室負責,每月月底統計考勤刷卡情況。

(二)幾不能按要求刷卡時,必須寫明原因、請假事由和具體時間,經處(室)領導簽字批准。各單位於月底前將假條統一交辦公室。

(三)凡無假條,又不刷卡的工作日,均計為曠工。

(四)刷卡的結果同餐補和四項補貼掛鉤:

1.凡無刷卡記錄的工作日,一律扣除當日的餐補和四項補貼;

2.遇有上午公出12點前回公司上班,照發當日餐補和四項補貼;

3.遇有上午刷卡下午公出,照發當日餐補和四項補貼。

(五)發現由他人代刷卡的,扣除雙方當事人當月獎金,並通報批評。

(六)刷卡的結果與公司制定的考勤制度結合,每月由辦公室統計結果,按缺勤情況扣發相應的工資、獎金或四項補貼。全年統計資料,由辦公室存檔備查。

 附件二

員工上下班遵守規則

一、本公司員工上下班,均應遵守本規則。

二、本公司員工應按作息時間之規定準時到退。

三、上班時間3分鐘後15分鐘內為遲到,15分鐘後列為曠工,早退者一律作曠工半日論,不得補請事假、病假抵充,違者作曠工半日論。

四、遲到早退按下列辦理:

(一)遲到次數之計算,以當月為限;

(二)遲到摺合之事假,均按事假規定辦理;

(三)當月第一次遲到不計,第二次以事假兩小時計,第三次以四小時計,以後每多一次即累加2小時計算;

(四)15分鐘內早退者一律作曠工半日論。

五、曠工按下列規定辦理:

(一)曠工不發當日薪資;

(二)連續曠工3日或1個月內累計6日,均予開除。

六、上下班因公外出經過門房,如警衛人員有所詢問或檢查,應即接受,不得拒絕,違者議處。

七、上下班打卡及進出行動,均應嚴守秩序,原則如下:

(一)無論何種班次,上班者均應於規定之上班時間前先吃飯後打卡,不得於上班打卡後出外吃飯或辦理私事;

(二)下班者應先行打卡後外出;

(三)下班鈴聲響後,方得停止工作,不得未打下班鈴,即行等候打卡,如有違反,查實後即按擅離職守處分,主管人員應負連帶之責任;

(四)下班除保修人員外其他人員在廠區內至各單位洽辦公務,應一律於下班前回返本單位崗位上,再遵上條規定打卡外出。

八、上下班打卡均須本人親自打卡,不得託人代打,否則除按曠工半日論處,其代人打卡者,受同等處分。

九、工作時間內,不論日夜班,凡有睡覺和擅離工作崗位及其他聊天怠惰情事予以議處。

十、日夜輪班工作,應按時交班、接班;倘接班者屆時未到,應報請主管處理,不得擅自離去。

十一、工作時間內,因事外出,須將請假單或公出證交門房或控制室,否則警衛或人事人員有權禁止外出(總公司人員,亦應將請假單或公出證交人事單位登記,否則按第九條辦理;推銷營業人員因公外出,不必填寫公出證,但應向其主管報備),月底由各單位主管在工卡上籤證。

十二、本規則由經理級會議討論通過,由總經理頒佈施行。

十三、本規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員工管理制度14

一、薪資

1.本公司依照兼顧企業的維持與發展和工作人員生活安定及逐步改善的原則,以貢獻定報酬、憑責任定待遇,給予職員合理的報酬和待遇。

2.職員的基本待遇有固定工資、職務補貼和銷售提成加獎金,合理的職務晉升,工資晉級等。

3.月薪工資在次月___________日前現金髮放或存入職員在內部銀行的帳戶。新進人員從報到之日起薪,離職人員自離職之日停薪,按日計算。

二、休假

(一)法定假日

1.按國家規定,職員除星期日休息外,還享有以下有薪假日

元旦:1天(元月一日)

春節:3天(農曆七年級、二、三)

清明:1天(四月五日)

勞動節:1天(五月一日)

端午1天(六月八日)

中秋:1天(九月十四日)

國慶節:3天(十月一日)

由於業務需要,公司可臨時安排職員於法定的公休日、休假日照常上班。

2.一般職員連續工齡滿二年時間後,每年可獲得探親假一次,假期為6天,工齡每增加一年假期延長2天,最長15天。職員探親假期間,原待遇不變。

3.探親可以報銷火車硬座票及長途汽車票,此外超支由本人負責。未婚職員探親只能探父母,已婚職員探親只限探配偶,每年限一次。

4.夫妻在同一城市工作的職員不能享受探親的路費報銷,可以享受假期。連續工齡每滿四年可報銷一次探望父母的路費,不另給探親假。

5.春節休假或探親的職員,不得在15天休假以外再增加春節假,在公司工作的職工按國家定假安排休息。需安排加班或值班的按規定發給加班工資或值班補貼,如安排補休,則不計發加班工資和值班補貼。

6.對於放棄休假或探親假的職員,公司給予其應休假當月全部收入的獎勵。

三、請假

職員請假和休假可分為八種,其分類、審批及薪資規定參照行政管理部規定。

四、加班

(一)加班費的計算

1.一般職員加班工作時間記為職員的有效工作時間,以半小時為計算單位,加班工資按原基本工資標準的______%計算。在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有效工作時間按實際加班工作時間的兩倍計算,加班工資按原基本工資標準的______%計算。

2.責任人員平時加班工作時間,經部門經理認有效工作時間,不計發加班工資,在考核月度獎金中加以考慮。

3.職員如在加班時間內擅離職守者,除不計有效工作時間外,就其加班時間按曠工論處。

五、出差

1.公司要根據需要安排職員出差,受派遣的職員,無特殊理由應服從安排。

2.職員出差在外,應注意人身及財物安全,遵紀守法,按公司規定的標準和使用交通工作,合理降低出差費用。

3.公司對出差的職員按規定標準給報銷費用和交通費用。並給予一定的生活補貼,具體標準見公司的意見辦理。

4.出差人員返回公司後,應及時向主管敘職,並按規定報銷或核銷相關費用。

六、培訓

1.為提高公同工的業務、知識技能及發揮其潛在智慧,使公司人力資源能適應本公司日益迅速發展的需要,公司將舉行各種教育培訓活動,被指定職員,不得無故缺席,確有特殊原因,應按有關請假制度執行。

2.新職員進入公司後,須接受公司概況與發展的培訓以及不同層次、不同類別的崗前專業培訓,培訓時間應不少於20小時,合格者方可上崗。新職員培訓由公司根據人員錄用的情況安排,在新職員進入公司的前三個月內進行,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繼續留用。

3.職員調職前,必須接受將要調往崗位的崗前專業性培訓,直到能滿足該崗位的上崗要求。特殊情況經將調往部門的主管同意,可在適當的時間另行安排培訓。

4.對於培訓中成績優秀者,除通報表彰外,可根據情況給予適當物質獎勵,未能達到者,可適當延長其培訓期。

5.公司所有職員的培訓情況均應登記在相應的《職員培訓登記卡》上,《職員培訓登記卡》由人事部儲存在職員檔案內。

6.公司對職員在業餘時間(不影響本職工作和任務的完成)內,在公司外接受教育和培訓予以鼓勵,並視不同情況可給予全額報銷學雜費、部分報銷學雜費、承認其教育和培訓後的學歷等支援。

七、保密

1.職員所掌握的有關公司的資訊、資料和成果,應對上級領導全部公開,但不得向其它任何或個人公開或透露。

2.職員不得洩露業務或職務上的機密,凡是意見涉及公司的,未經上級領導許可,不得對外發表。

3.明確職責,對於非本人工作職權範圍內的機密,做到不打聽、不猜測,不參與小道訊息的傳播。

4.非經發放部門或檔案管理部門允許,職員不得私自影印和拷貝有關檔案。

5.樹立保密意識,涉及公司機密的書籍、資料、資訊和成果,職員應妥善保管,若有遺失或偷竊,應立即向上級主管彙報。

6.發現其他職員有洩密行為或非本公司人員有竊取機密行為和動機,應及時制止並向上級領導彙報。

八、考核

1.試用考核:職員試用期間(三個月)由試用部門主管負責考核,期滿考核合格者,填具“試用人員考核表”經總經理或主管副總裁批准後正式錄用。

2.平時考核:由各部門依照通用的考核標準和具體的工作指標考核標準進行,通用的考核標準和考核表由人事部與經理室共同擬製及修訂,具體的工作指標考核標準由部門經理負責擬製及修訂。部門經理及其以上人員每6個月考核一次,其他人員每三個月考核一次,特殊人員可由主管和副總經理決定其考核的密度。

3.部門經理以下人員的考核結果由各部門儲存,作為確定薪酬、培養晉升的重要依據。部門經理及其以上人員的考核結果由總經理室儲存,作為確定部門業績、對公司的評價、薪酬及獎勵、調職的依據。

4.考核人員,應嚴守祕密,不得有營私舞弊或貽誤行為。

九、福利

1.試用人員試用期間不享受意外醫療保險,其自理。

2.公司為一般職員辦理意外醫療保險,其費用由公司支付。

3.公司可為職員臨時安排住房(外地戶口或市內交通不便者),職員按成本支付租金。

4.本公司依據有關勞動法的規定,發給職員年終獎金,年終獎金的評定方法及額度由公司根據經營情況確定。

十、資遣

1.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可對職員予以資遣:

2.停業或轉讓時。

3.業務緊縮時。

4.不可抗拒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時。

5.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職員的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安置時。

6.職員對所擔任的工作確不能勝任,且無法在公司內部調整時。

7.職員資遣的先後順序

1)歷年平均考績較低者。

2)工作效率較低者。

3)在公司服務時間較短,且工作能力較差者。

8.職員資遣通知日期如下

1)在公司工作三個月以內(含三個月)者,隨時通知。

2)在公司工作三個月以上未滿一年者,於十日前通知。

3)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未滿三年者,於十五日前通知。

4)在公司工作在三年以上者,於二十五日前通知。

9.職員自行辭職或受處罰被除名聲,不按資遣處理。

10.職員資遣,按下列規定發給資遣費:

11.在公司工作三個月以內(含三個月)者,按當月實際工作天數計發工資。

12.在公司連續工作三個月以上未滿二年者,發給其資遣當月的工資。

13.在公司連續工作二年以上未滿五年者,發給其資遣當月2倍的工資。

14.在公司連續工作五年以上者,發給其資遣當月3倍的工資。

15.若因公司虧損、破產或其他意外重大事故導致不能正常經營,資遣費的發給標準依臨時董事會研究制定的決定執行。

十一、辭職

1.職員因故不能繼續工作時,應填具“辭職申請”經主管報公司批准後,辦理手續。並視需要,開給《離職證明》。

2.一般職員辭職,需提前一月提出申請:責任人員辭職,根據職級的不同,需提前2—3個月提出辭職申請。

3.辭職的手續和費用結算,按公司檔案和有關規定辦理。

公司員工管理制度15

第一條 行政部為公司資訊管理系統和網際網路管理的歸口管理部門。

第二條 行政部網管負責全公司資訊管理系統、內部電話、網路的架設和維護檢修工作。

第三條 未經行政部審批,嚴禁其他部門私自架設網路、對外電話。違者記行政小過一次,並扣50元/次。

第四條 公司建立了內部溝通郵箱和企業QQ,部門間在傳遞資訊時,嚴禁傳遞與工作無關的內容。

違者記小過一次,並扣款50元/次。

第五條 嚴禁上班時間觀看網路電視、電影、聊Q,看小說、玩遊戲等與工作無關的事情。違者記小過一次,並扣款50元/次。

第六條 嚴禁上班時間登陸無關網站和私人QQ,違者記警告一次,並扣款20元/次。

第七條 嚴禁利用公司網路資源從事商業活動謀取私利或傳播公司商業機密(如股票、購買cp等)。

違者無薪開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