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薪酬管理制度(精選11篇)

才智咖 人氣:1.02W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那麼什麼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三星薪酬管理制度(精選11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三星薪酬管理制度(精選11篇)

三星薪酬管理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增進職員的工作積極性,促進其發展,同時使職員的努力方向與公司的目標相一致,以創造最佳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公司實行效益工資制。職員根據全方位規範管理目標的實現情況限額遞增或遞減標準效益工資。

第三條職員工資隨著公司的發展和經濟效益的提高逐步增加。

第四條公司正式錄用的專職職員、兼職職員、特邀職員和顧問的工資發放依本辦法為準。

第二章工資總額構成

第五條工資總額是指公司在一定時期內直接支付給職員的勞動報酬總額,其計算應以直接支付給職員的全部勞動報酬為依據。

第六條工資總額包括下列六個部分:

1、計時工資;

2、計件工資;

3、獎金;

4、津貼和補貼;

5、加班加點工資;

6、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第七條計時工資是指按計時工資標準和工作時間支付給職員的勞動報酬,包括:

1、對已做工作按計時工資標準支付的工資;

2、在效益工資制情況下,支付給職員的基礎效益工資和崗位工資;

3、新聘職員試用期間的見習工資。

第八條計件工資是指對已做工作按計件單價支付的勞動報酬,包括:

1、接超額累進計件、直接無限計件、限額計件、超定額計件單價支付給職員的工資;

2、按工作任務包乾方法支付給職員的工資;

3、按營業額提成或利潤提成辦法支付給職員的工資。

第九條獎金是指因職員完成任務或超額完成任務或創收節支而支付的勞動報酬。包括:

1、任務(定額)獎;

2、超額獎;

3、創收獎:

4、節約獎:

5、管理獎;

6、勞動競賽獎;

7、其他獎金。

第十條津貼和補貼是指為了補償職員特殊或額外的勞動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給職員的津貼和為保證職員工資水平不受物價影響支付給職員的物價補貼,包括:

1、津貼包括補償職員特殊或額外勞動消耗的津貼、保健性津貼、技術性津貼、年功性津貼及其他津貼;

2、物價補貼包括為保證職員工資水平不受物價變動的影響而支付的各種補貼。

第十一條加班加點工資是指按規定支付的加班工資或加點工資。

第十二條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包括: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或公司規定,因病、工傷、產假、婚喪假、定期休假、停工學習等原因,接計時工資標準或計件工資標準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資。

2、附加工資和保留工資。

第十三條工資總額不包括下列專案:

1、在有關部門或公司取得的創造發明獎、自然科學獎、科學技術進步獎、合理化建議獎、技術改進獎廈為公司引進資金、人才、資訊、技術、產品獎和卓越貢獻獎;

2、職員保險和福利方面的各種費用;

3、勞動保護的各項支出;

4、出差伙食補助費、誤餐補助費;

5、職員包乾完成工作任務的風險性補償收入;

6、因錄用職員向有關單位支付的手續費、管理費、停薪留職費;

7、稿費、授課費、校對費廈其他勞務性報酬;

8、其他經認定不應包括的事項。

第三章工資級別和工資標準

第十四條公司將職員分為高階、中級和一般等三類,工資級別定為五個檔。

第十五條職員分為下列三婁:

1、高階職員:總經理、副總經理;

2、中級職員:主管經理、總經理助理、總經理祕書、總會計師、主編、各部室主任:

3、一般職員:上述兩項職員範圍之外的人員。

第十六條公司職員的工資級別和工資標準如下:

1、高階職員分為一級和二級。

一級:總經理,標準月薪2000美元;

二級:副總經理,標準月薪1600美元。

2、中級職員分為三級和四級。

三級:主管經理、總經理助理、總經理祕書、主編,標準月薪1400美元;

四級:總會計師、各(部)室主任,標準月薪1200美元。

3、一般職員為五級。

五級:一般職員,標準月薪1000美元。

第十七條職員的標準月薪包括下列專案:

1、計時工資;

2、計件工資;

3、獎勵工資(完成方案責任指標後核發的工資);

4、各種津貼和補貼;

5、經認可的其他專案。

第十八條職員的標準月薪不包括下列專案:

1、獎金;

2、加班加點工資;

3、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4、本辦法第十三條規定的專案。

第十九條公司顧問、兼職職員、特邀職員不享受本辦法第十六條規定的工資標準。

第二十條公司顧問實行結構工資制,包括基礎工資和崗位工資。

第二十一條公司顧問工資按級別不得高於下列標準:

1、高階顧問:標準月薪1000美元;

2、專業顧問:標準月薪500美元;

3、一般顧問(具有特殊專長的):標準月薪300美元。

第二十二條公司兼職人員、特邀職員實行計件或計時工資制,具體標準由兼職人員和特邀職員管理部門制定。

第四章工資及非工資收入的評定

第二十三條享受效益工資的職員由部門主管根據公司管理目標逐級評定。

副總經理的工資由總經理評定;主管經理、總經理祕書、總經理助理、總會計師、各(部)室主任的工資由主管副總經理評定;一般職員的工資由各(部)室主任評定。

第二十四條職員效益工資的評定依據為:

1、任務佔工資標準的30%。其中定額為15%,質量為15%;

2、效益佔工資標準的50%。其中利潤為40%,創收為5%,節約為5%:

3、管理佔工資標準的20%。其中出勤為7%,制度執行情況為6%,衛生與安全為2%,紀律為3%,綜舍考評為2%。

第二十五條職員效益工資的核發辦法如下:

1、享受效益工資的職員,從效益工資實行之日起,月發效益工資標準的50%。年終核定指標後,達標者一次補清。

2、享受效益工資的職員,年終核定本部門未達標時,按未完成指標的比例遞減標準效益工資。

3、已享受效益工資的職員,經定期考核發現其完成的指標低於當月指標的50%以下時,按效益工資標準的20%發放。

4、已享受效益工資的職員3個月均未能完成核定指標時,停發標準效益工資。

第二十六條職員年終獎勵工資和獎金採取與核發工資比值等同比例的辦法評定發放,職員每年平均月薪收入比例即為公司職員年終獎勵工資和獎金比例,計算方法為:

年平均月薪收入標準月薪的50%100%=獎勵工資比例或獎金比例

第二十七條對按期完成責任指標、超額完成責任指標、創收節約者的獎金評定按照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獎金評定以公司或部門核定責任指標的完成情況為依據,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公司職員不得享受獎金:

1公司或部門沒有按核定的方案實現其利潤指標,且創收和節約等實際收入不能補足利潤指標的。

2公司或部門的創收和節約指標均低於核定方案的30%以下的。

3公司或部門管理指標低於核定方案的50%以下的。

4公司或部門在實施方案中出現一次以上責任事故以致造成嚴重社會影響和重大經濟損失的。

5總經理辦公室認定其他不應當享受獎金情況的。

第二十九條高階職員的獎金從公司核定方案實施後的效益指標中提取,其數額一般不得超過效益指標的3%。

第三十條中級職員的獎金額依下列情況確定:

1、能夠按期完成責任指標的部門,該部門負責人有權取得高於本部門職員平均獎金收入兩倍的獎金數額。

2、能夠超額完成責任指標的部門,該部門負責人有權取得高於本部門職員平均獎金收入3倍的獎金數額。

3、超額完成效益指標,且超過該部門核定方案效益指標的30%以上的,該部門負責人有權取得高於本部門職員平均獎金收入4倍的獎金數額。

4、部門負責人完成上述1、2、3項,且本人為公司做出卓越貢獻,或本人創收超過1o萬元的,部門負責人有權取得高於本部門職員平均獎金收入5倍的獎金數額。

第三十一條公司職員非工資收入的評定接公司的有關規定執行。公司沒有明文規定的,由總經理辦公會或總經理辦公室評定。

第五章核發程式

第三十二條公司財務部是發放工資廈非工資收入的惟一合法機構,其他任何部門無權發放工資及非工資性收入,財務人員根據總經理簦批的工資表及領款單發放。

第三十三條由各部門主管,按月份、部門逐級編制公司職員工資表。編制工資表必須做到:內容具體有依據、專案齊全有事實、金額準確無差錯、字跡清楚無塗改,且必須使用碳素墨水鋼筆或簽字筆。

第三十四條部門編制的工資表經複查無誤,由部門主管和編制人簽名蓋章後交總經理辦公室。總經理辦公室會同財務人員對工資表逐一進行稽核,認定內容、專案和金額等準確無誤後,由稽核人員簽字蓋章,送交總經理批准。

第三十五條總經理辦公室在稽核中,若發現部門編制的工資表有誤,應及時指出並退回有關部門重新編制,並限定編制時問。稽核中對某些問題或事項有爭議的,應報副總經理或總經理認定。

第三十六條公司財務人員依據總經理批准的工資表及時提款,按時發放工資。

第三十七條非工資性收入由財務部定期或不定期發放。由公司職員填寫領款單,部門主管批准井簽字,財務人員稽核並進交總經理籤批。

第三十八條公司職員的獎勵工資和獎金經年終核定部門選標,並辦理獎金領款單和編制獎勵工資表等手續後,經總經理辦公室稽核,送總經理簦批後,由財務部在年終指定時間一次性發放。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九條本辦法在實施中可根據具體情況制定實施細則,或提出修正意見提交總經理辦公會予以修正。

第四十條本辦法由總經理辦公會負責解釋。

第四十一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三星薪酬管理制度2

第一章總則

第1條本制度是依據國家法律法規並結合公司實際情況訂立的薪酬管理規定。

第2條本制度堅持內部公平、外部競爭性原則。

第3條本制度所稱工作人員是指公司所有人員(不含董事長、總經理),普通工作人員是指部門經理職級以下的工作人員。

第4條公司設立薪酬考核委員會,負責每年的崗位定級、績效工資、超額任務獎、年終效益獎金方案以及特殊獎金髮放等方面的評定、審議。

第5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編制內的所有工作人員(不含董事長、總經理)。

第二章薪酬方式與適用範圍

第6條公司的薪酬方式分為四種:月薪制、年薪制、談判工資制和績效工資制。

第7條月薪制適用於普通工作人員。普通工作人員的工資管理採取月薪制,根據工作人員的服務質量按月考核發放。

第8條年薪制適用於各事業部和子公司總經理、核心副總經理。年薪工資根據年度任務由總經理核定年薪總額。實行年薪制的工作人員,其工資包括三部分:月工資、半年考核工資、年度考核工資,其工資比例為4:2:4、超額完成任務的在年終按經濟責任書規定。

第9條談判工資制適用於公司引進的科技及高層管理人才,根據具體情況由人力資源部核定,報總經理審批。

第10條績效工資制適用於實行上述三類工資制之外的其他工作人員。全部薪酬分為固定工資、績效工資、工齡工資、超額任務獎、年終效益獎金、特殊獎勵等。

第三章績效工資制結構和內容

第11條根據崗位的性質和在崗人員的具體情況,確定工作人員的工資級別。

第12條工作人員的工資級別額度指固定工資和標準業績工資之和,根據各崗位的實際情況,確定二者的比例。

副總經理級的固定工資與標準業績工資的比例為6:4;

部門經理級固定工資與標準業績工資的比例為7:3;

普通工作人員級的崗位固定工資與標準業績工資的比例為9:1;

第13條業績工資:

業績工資=個人標準業績工資x績效考核係數(見下表)。

部門經理級(含)以上中、高層工作人員業績工資根據季度指標考核結果和年度指標考核結果分別按季度和年度發放。

第14條工作人員的工齡工資。

企業工齡工資計算標準:工作人員加入新公司簽訂合同後滿一年開始計算本企業工齡工資,每人10元/月,之後本企業工齡每增加一年,工齡工資增加10元,增加到150元/月為止,以後不再增加。

第15條工作人員病事假全年累計超過15天,福利假累計超過30天(國家法定節假日及公司年假除外)或因為試用期等原因工作時間不滿12個月的。,年終效益獎金按實際工作月數除以12個月折算。

第16條論何種原因在每年12月31日以前離職的工作人員都不享受當年的年終效益獎金,離職時間以公司人力資源部批准認可的離職時間為準。

第四章績效工資制工資級別

第17條工作人員轉正定崗後確定崗位工資級別,各個崗位的工資級別有一定的浮動範圍,總經理確定部門經理以上崗位的級別,人力資源部根據考核結果確定普通工作人員的實際崗位級別,報總經理審批。

第18條公司薪酬考核委員會每年根據工作人員工作業績、態度和能力綜合得分決定工作人員崗位晉級或降級。

第19條工資等級劃分為三個層次,分別為副總經理層、經理層和普通工作人員層。

第20條副總經理層分為a、b、c、d、e五級,副總經理層可在五級內晉升或降級。

第21條經理層分為a、b、c、d、e、f、g、h八級,不同經理的級別不同,可在自己相應的調整範圍內晉升或降級。

第22條普通工作人員層分為a、b、c、d、e五級,其中每一級又分若干檔次,共28個檔。

第23條工作人員崗位發生調整後,其崗位級別作相應調整。

第五章試用期薪酬

第24條公司工作人員試用期一般為三個月,特殊情況下最多可以延長到六個月。

第25條工作人員入職後按月領取約定的試用期工資。

第26條試用期期間的考核依據由各部門和人力資源部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第27條試用期工資由人力資源部與試用工作人員單獨約定。

第六章薪酬組織與發放

第28條薪酬考核委員會主席為公司總經理,副主席為行政副總和財務副總,人力資源部經理為執行副主席。

第29條薪酬考核委員會主席負責提出整體薪酬政策方向,行政副總負責提出激勵目標,財務副總負責提出薪酬成本目標,人力資源部經理負責提供具體方案並在每年年度績效考評結束後組織薪酬調整工作會議。薪酬調整工作會議主要討論崗位工資級別調整、年終效益獎金方案、特殊津貼發放等有關薪酬激勵的問題。具體工作人員工資級別調整和各項薪酬發放由人力資源部根據薪酬工作會議和績效考評結果執行。

第30條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編制每月薪酬發放方案,報總經理審批後送達財務部執行。

第31條辦公室負責制定年度效益獎金的發放方案,報總經理審批後,送達財務部執行。

第32條工作人員固定工資、工齡工資發放時間為當月5日,月度績效工資發放時間為下一個月5日,季度績效工資發放時間為下季度第一個月5日。各部門必須在次月25日前將上月工資表報人力資源部稽核。

第33條工作人員的超額任務獎金,根據考核情況,按季度或年度發放。

第七章附則

第34條公司有權自主決定內部所有工作人員的工資關係、工資標準及其獎懲方案。

第35條本規定是公司企業管理制度的組成部分,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第36條公司實行工資保密制度,個人不得透露本人工資給他人,也得向他人詢問,相互之間不得討論,否則將視情節給予處罰。

第37條本規定從20xx年9月1日起開始試行。

三星薪酬管理制度3

一、公司體系的構成

工資:

每月固定工資——基準內工資+獎金

基準內工資:基本工資+職能工資+補貼+津貼+基準外工資

二、工資計算期間及支付日規定如下:

1、工資的計算期間從上個月26日起至當月26日止,並於每月28日支付。

2、採用工作績效工資制訂的計算期間,則從上個月的11日起至當月的10日止,並於每月的15日支付。

3、工作支付日遇休假日或星期假日時,則提早於前一日發放,但若遇連續兩日以上的休假時,則在銷假上班後第一日發放。

三、基於公司業績成長與社會經濟變動的考慮,或者員工的工作努力程度使工資變動成為必要時,在與工會取得協議的前提下,可對員工的基本工資實施加算或減算處置。

四、每年在11月21日實施定期加薪,但加薪決定是在11月21日以後定出時,可於下一個工資支付日追補。

五、下列員工不在定期加薪的範圍之內:

1、臨時工、公司特別制定工資的員工。

2、外聘人員。

六、凡具晉升資格者,則依照各等級所制定的標準實施升級加薪,並於升級後的下一個工資支付日開始實施。

七、下列情況應實施特別加薪,並在釋出後的下一個工資支付日開始實施。

1、技術進步明顯並足以成為同事之楷模者,經由部門主管人員推薦及人力資源部評定後,認為其績效優良有加薪必要時。

2、任職於特殊職務的員工,經人力資源部評定後認為有加薪必要時。

3、其他有優異表現的員工,受到表彰而使公司認為有加薪必要時。

八、基準內工資包括基本工資(工齡工資和職能工資)、補貼(資格等級津貼和職位津貼)等兩大部分。

九、工齡工資的規定如下:

1、公司根據員工的工齡區別,制定“工齡工資參照表”,並於每年的12月31日實施調薪。若物價上漲時,工齡工資亦隨其比例變動而調整。

2、初次任用員工的工齡工資,除了第一年應依照“標準學年畢業工齡”的工資標準任用外,工作滿一年時,得依照“自然工齡”工資標準支付。

十、職能工資的規定如下:

1、公司依人事考核的成績來制定員工的職能工資。若物價上漲,則職能工資額應隨之發生變動。

2、各等級的級職工資,以該等級的初級工資作為調升級職工資的標準依據。

3、員工晉級增資時,以晉級前的職能工資加上資格等級的晉到級加薪標準,晉級後的金額若不滿晉級的級職工資標準時,應以標準職能工資為基準。

十一、初任職位人員的工資規定如下:

1、新進員工的工齡工資與職能工資,原則上以進入公司時員工的最高學歷及錄用年度作為畢業年度,其標準見表1:

表1新進人員工齡工資與職能工資標準表

學歷標準工齡職能等級基本工資

研究生畢生25歲三等30級5000元

大學畢業22歲二等29級3000元

專科畢業21歲一等18級2500元

2、中途任用者的初任工資,除考慮其學歷外,在衡量員工之間的工資均衡性後,再決定其任用工資標準。

3、初任工資標準,除依照公司規定辦理外,對於同行業間的工資標準也須一併考慮。

4、公司對於初任者的工資,可在10%的範圍內,依員工表現狀況來決定其增減。

十二、凡具有資格等級第五職等到第九職等及特別職等、一職等的員工,公司依下列資格等級給予津貼。

表2員工資格等級津貼表

資格等級特別職等

一職等五等六等七等八等九等

資格津貼10000元4500元3500元2500元

1500元800元

十三、凡負責管理及監督職務的員工,公司依下述規定支付職位津貼。

表3員工職位津貼支付表

職位主管經理總監副總經理總經理執行董事董事長

職位津貼500元800元1500元2500元3500元4000元5000元

十四、基準外工資包括下列七項:

1、住宅津貼。

2、撫養津貼。

3、交通津貼。

4、派遣津貼。

5、特殊工作津貼。

6、外勤津貼。

7、規定工作時間外工作津貼。

十五、住宅津貼是對因無自用住房而必須租賃房屋的職工所做的補貼,其標準按下列規定辦理:

1、需撫養家屬且住房人數在3人以上者,每月津貼800元。

2、凡具有下列情形的員工不另行補助住宅津貼。

(1)居住於公司員工宿舍的單身員工。

(2)已接受公司所補助的住宅基金利息津貼者。

3、員工資格家屬撫養狀況有所變動時,應提出申請變更住宅津貼。具有或喪失津貼接受資格時,也應於事實發生日的當月(下一工資支付日前),根據申請事由辦理津貼增額或減額。

4、非居住公司宿舍或工廠宿舍的員工,因地利之便居住於非直系親屬的家中者,每月給予100元的住宅津貼;已接受公司所補助的住宅基金利息的員工亦適用此項規定。

十六、撫養津貼的規定如下:

1、撫養津貼是公司對於需負擔家庭生計,並提供撫養家屬最低生活保障的員工所補助的津貼,撫養津貼的標準如下:

(1)配偶的撫養津貼額,每月800元。

(2)配偶以外的直系家屬(撫養人數以不超過4個人為原則),每月每人200元。

2、欲接受撫養津貼或撫養家庭人數增加時,則需提出申請變更撫養津貼。津貼享受資格喪失或撫養人數減少時,也應於事實發生日的當月內

(下個工資支付日之前),根據申請的事由辦理津貼額的增減事宜。

3、員工親屬具備下列資格者可申請撫養津貼:

(1)配偶。

(2)滿60歲以上的父母、祖父母。

(3)未滿18歲的子女。

(4)身體殘廢且無工作能力的直系親屬(不受年齡限制)。

4、其他。

(1)夫妻二人同時在本公司工作時,按一人發給補助撫養津貼。

(2)員工本人為養子時,可向公司申請撫養津貼贍養父母。

十七、交通津貼的規定如下:

1、員工由住宅到公司上班需利用公共交通工具時,給予交通津貼,但以使用經濟合理的交通工具為限。

2、交通津貼發放的標準以通車單程距離達10公里以上的員工為給付物件,公司應以補助定期車票或一個月25日來回月票的金額為基準。

十八、員工奉命調駐外地執行勤務時,公司以下列方式支付津貼:

1、經公司承認的房屋租金或旅館費用,可依實際費用的使用採取實報實銷的方式處理。

2、調駐津貼除作為補助員工的租賃費用外,另撥出基準內工資的5%作為員工調駐外地的開銷和補貼。

3、調駐津貼的計算,從調派到達之日開始算起。

十九、特殊工作津貼支付的物件包括警備員和裝置管理員,每月以補助600元津貼為基準。

二十、依據人力資源管理規章的規定,對於規定時間外的工作和休假日的工作,依下列計算方式給付規定工作時間外工作津貼:

1、規定工作時間外及休假日工作的津貼標準為(單位:元/小時):

基準內工資+住宅津貼176×8?50=規定工作時間外工作津貼

2、一般工作時間外,自晚上十點至次日清晨五點為止的超時工作津貼

標準為(單位:元/小時):

基準內工資+住宅津貼176×900=規定工作時間外工作津貼

3、規定工作時間為晚上十點至次日清晨五點時,應依下列標準支付津貼(單位:元/小時):

(1)自晚上十點至十二點時:

基準內工資+住宅津貼176×650=夜班津貼

(2)自晚上十點至次日清晨五點時:

基準內工資+住宅津貼176×700=夜班津貼

4、第七職等以上的員工不予補助時間外工作津貼。

5、帶薪休假及特別休假日出勤上班者,則依規定工作時間外工作津貼的方式處理。

二十一、下列情形下的休假,則依人力資源管理規章的規定不予扣除

工資:

1、行使公民權時。

2、調駐休假。

3、婚假。

4、喪假。

5、災害休假。

6、年度帶薪休假。

二十二、獎金的發放

1、公司根據當年度的經營業績並考慮到員工的表現,原則上在每年6月及12月份兩次確定併發放獎金。

2、獎金的計算及發放依下列規定辦理:

(1)上期獎金。計算期間為上年10月21日至本年度4月20日,於6月發放。

(2)下期獎金。計算期間為本年4月21日至本年度10月20日,於12月發放。

3、從獎金計算期間開始到獎金髮放日一直在公司任職者,方有資格領取獎金。但對於屆滿退休者,應視其工作時間按日計算併發放。

4、員工若已達58歲,則其獎金在按一般計算方式計算出來以後,以其金額乘以80%作為獎金支付標準。

三星薪酬管理制度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提高工作效率,使員工能夠與公司一同成長,並分享公司發展所帶來的收益,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適用範圍:本辦法適用於公司試用期結束正式聘用員工。公司高層管理人員薪酬不屬於本辦法範圍。公司顧問及特聘人員、臨時人員,視實際另行約定或參考本辦法確定。

第三條支付原則:本辦法體現以下分配原則:

1、以效益為中心的原則。匯入市場勞動價值理念,建立起同行業具有競爭力的薪酬制度。

2、有效激勵的原則。強化崗位勞動要素,以崗定薪,崗變薪變,體現崗位責任、任職能力、勞動條件、崗位業績與收入相對統一,體現內部的公平。

3、堅持嚴考核、硬兌現的原則。薪酬分配以績效考核為依據。

第二章薪酬體系與結構

第四條薪酬內容與結構

1、本辦法中所指的薪酬主要是指經濟性的報酬,包括固定工資、績效工資、津貼、年終獎金、福利等。

2、員工工資採用崗位績效工資制,即以員工的教育程度,所從事工作或崗位的職責大小、勞動強度、智慧要求、崗位業績為基礎來確定員工的工資水平,其額度是結合公司經營管理目標實現情況和市場行情等因素為依據來確定。

員工工資=固定工資+績效工資+津貼

3、薪酬內容與結構釋義:

(一)員工工資:

(1)為公司與員工最終合約確定的月工資收入,並按一定比例分為固定工資、績效工資、津貼(參見員工工資比例表)。

(2)員工工資依照公司員工職類共劃分為4個序列,各職類、各崗位的工資調整範圍詳見附表一《員工工資列表》;相同層級、相同崗位的員工工資級別可以不同,可在相應的調整範圍內晉升或降級。

Ⅰ。管理序列:涉及各部門中層經理級(含副職、代理職)員工;

Ⅱ。技術及工程專業序列:涉及工程、採購、裝飾、造價、設計等各類員工,依照《員工工資列表》主管及以上級標準確定工資級別;

Ⅲ。營銷序列:涉及營銷體系相關職能部門各類員工,銷售部經理、樓面主管、一線營銷人員按照《營銷部薪酬激勵管理辦法》執行,營銷部其他人員在未出臺新規定之前依本辦法執行,並參照職能及業務輔助序列工資比例標準;

Ⅳ。職能及業務輔助序列:涉及財務、人力資源、行政、後勤、專案開發等各類員工。

(3)《員工工資列表》的定級標準僅適用於本制度施行後的工資調整和新員工入職定級。在此之前進入公司的員工在原工資不變的前提下進行套級和微調。

(4)員工工資比例表:

固定工資績效工資津貼備註

管理序列60%

技術及工程專業序列65%15%

職能及業務輔助序列70%10%

(5)員工工資的確定:

所有新入職員工,由綜合部會同用人部門分管副總經理參照《員工工資列表》擬定其工資及職級,報請總經理確定;總經理對公司所有員工工資有最終的審定權。

(二)固定工資:為員工的生活保障工資,屬於基本不變工資,按月度發放。

(三)績效工資:是指崗位工作效果的價值量化。視員工工作業績考核結果發放績效收益。其額度是彈性浮動的,並於考核週期結束後發放。不同崗位的員工績效工資不同。《績效考核辦法》另行制定。

(四)津貼:為員工完成工作所發生收益性補貼。含交通、通訊等其他補助,員工一律持有效票據報銷發放。

(五)年終獎金

(1)年終獎金是公司根據年度經營業績和年度員工績效評估結果,進行的綜合獎勵。

(2)年終獎金以員工月工資為基礎,依據年度績效評估結果確定。具體計算公式為:年終獎金=員工工資×年度評估係數(或撥付專門資金,由總經理及各部門主管副總經理根據年度考核結果發放)。

(3)一年當中若發生崗位或職務變動,則取全年實際月平均工資基數。

(4)年終獎金按員工入職的實際月數發放(15日前入職算全月,15日後入職從下月開始計算)。(年終獎÷12月×實際工作月數)

(5)年終獎金通常在春節放假前一週發放。在此之前離職的員工不再享有。

(六)福利:

(1)依國家政策規定,公司為正式員工(試用期滿)購買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2)其他福利是員工薪酬待遇的必要補充;其標準另行制定。

(3)試用期員工按正式員工標準的一半享受公司福利。

第五條員工缺勤及請休假管理期間薪酬標準參見《人事行政事務管理制度》

第六條扣除金

1、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等社會保險中依規定應由個人交納的部分。

2、員工依法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3、其他適用法律法規或公司規章制度規定的專案。

第三章薪酬的發放與調整

第七條薪酬的發放

1、綜合部具體負責全公司員工的薪酬發放以及對本辦法執行情況的監督與指導工作,並向員工出具薪酬發放單據;

2、支付日:每月15日前發放上月(從上月1日起至上月月底止)基本薪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安排在最近工作日支付薪酬。

3、支付形式:由財務部匯入指定銀行員工個人賬戶。

4、員工薪酬自服務之日起薪至退職之日止停薪,新任用及辭職員工當月工資均以其實際服務之日數乘以日工資。

5、所有新入職的員工試用期為3個月,按工資80%換算髮放,特殊崗位另行規定。

第八條薪酬的動態調整

1、員工薪酬實行動態管理,分為整體調整和個別調整。

2、整體調整:指公司根據國家政策和物價水平等巨集觀因素的變化,行業、地區競爭狀況和企業發展戰略的變化以及公司整體效益情況而進行的調整,包括薪酬水平調整和薪酬結構調整。

3、個別調整:指因員工試用轉正、職務變動、績效評估、獎懲等原因對員工工資級別進行的調整,分為不定期調整與定期調整。

4、各崗位員工工資級別調整由公司總經理辦公會審批,審批通過的調整方案和各項薪酬發放方案由綜合部執行。

第四章附則

第九條根據《勞動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公司在不違反國家勞動主管部門核定的工資最低標準的前提下,有權自主決定公司內部一般員工的工資關係和工資標準;有權決定一般員工調崗調薪及其獎懲制度。

第十條公司實行每年12個月工資制。

第十一條公司薪酬管理實行制度標準公開、個人收入保密原則。任何員工不可洩露個人收入和打聽他人收入。

第十二條本制度是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的組成部分,由綜合部起草並負責解釋。

第十三條本制度所未規定的事項,由綜合部依照其他管理制度執行,需要時可及時編制新的補充辦法。

第十四條本制度從20xx年x月1日起開始執行。

三星薪酬管理制度5

第一節

1、目的按照公司發展戰略目標,遵照國家有關勞動人事管理政策,為規範公司薪酬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宗旨本制度旨在一方面通過給員工提供富有競爭力的報酬,吸引和留住公司所需的優秀人才;另一方面通過在公司內部制定公平合理的報酬給付體系來充分調動廣大員工的工作積極性,並儘可能地體現公司價值觀和企業文化

3、效力本制度是公司薪酬管理領域的最高綱領性檔案,為公司薪酬管理提供全面的準則和重要的依據公司所有與薪酬相關的制度、活動和行為都必須遵照並服從於本制度

4、適用範圍本薪酬管理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正式員工及試用期員工

5、薪酬理念公司的薪酬管理目標設定如下:

5.1薪酬水平與勞動力市場接軌,並具有一定競爭力;

5.2吸引具有創新精神和專業技能的優秀人才;

5.3提高個人和組織的績效;

5.4促進組織內部公平待遇;

5.5推動團隊協同工作

6、薪酬體系管理原則

6.1戰略原則:公司的戰略體現在薪酬體系設計中,並且通過薪酬體系的執行促進戰略實施成功

6.2公平原則:包括內在公平和外在公平兩方面含義:

6.2.1內在公平:員工與公司內部其他員工相比,覺得所得薪酬是公平的

6.2.2外在公平:與同行業其他企業相比,公司提供的薪酬是具有競爭力的

6.3競爭原則:公司薪酬體系為員工提供有競爭力的薪酬水平,以薪酬調查為依據,設定略高於市場平均水平的薪酬標準

6.4差別原則:以工作技能、工作責任、工作條件、工作強度為要素建立薪酬序列,按職位、年功、學歷、職稱確定基本工資,按績效考核確定績效工資

6.5制度公開原則:遵循公開透明的原則,讓員工清楚明確地瞭解公司的薪酬政策,對自己的報酬心中有數

6.6保密原則:員工基本工資的密級為機密,績效工資的密級為絕密對於薪酬外洩的,或者互相打聽工資的,一經核實,對當事人視情節嚴重程度予以行政處罰或辭退處理

7、薪酬增長機制

7.1薪酬總額增長與人工成本控制建立與企業經濟效益、勞動生產率與勞動力市場相應的工資增長機制工資總額的確定與人工成本的控制緊密相聯,加強以人工成本利潤率、人工成本率和勞動分配率為主要監控指標的投入產出效益分析,建立人工成本約束機制,有效控制人工成本增長,使企業保持較強的競爭力

7.2員工個體增長機制員工個人工資增長幅度根據市場價位和員工個人勞動貢獻、個人能力的發展來確定,對企業生產經營與發展急需的高階緊缺人才,市場價位又較高的,增薪幅度要大;對本企業工資水平高於市場價位的簡單勞動的崗位,增薪幅度要小,甚至不增資對貢獻大的員工,增薪幅度要大;對貢獻小的員工,不增薪或減薪

第二節薪資結構

1、本公司員工薪資體系採用崗位價值、績效貢獻、個人表現與實際收入直接掛鉤的結構工資制,由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業務提成、年終利潤分享計劃和福利共六大部分組成

2、公司員工月薪由三部分構成: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員工福利,即:月薪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員工福利

3、員工在公司全年的收入,即為年薪,年薪月薪季度績效工資業務提成年終利潤分享特別獎勵

第三節基本工資

1、基本工資是根據不同崗位因所處職務層次不同而確定的工資收入,是員工薪酬的基本組成部分

2、為規範集團內部薪酬體系,根據公司當前的組織架構和職務所處層次將所有人員劃分為17個職級,處在同一職級的所有崗位,其基本工資均相同,各職級對應職務具體見《職位行政等級分類表》

1、績效工資是公司為激發員工的潛力和工作的積極性,鼓勵員工努力工作以完成既定的各項工作目標而設立公司對員工以月度為單位進行週期性考核,績效工資發放原則是“月度考核、季度彙總、季度兌現”,如下表所示,具體請參見公司《績效管理制度》

2、績效考核成績等級的評定,依據所在單位的不同性質和考核週期內經營業績完成情況,確定相應的績效考核等級強制分佈比例,具體辦法參見《績效管理制度》季度考核成績季度績效工資優秀本人基本工資1良好本人基本工資08合格本人基本工資05待改進0

第四節業務提成

參考各公司現行的提成辦法包括擁金以及專案提成,並進行規範化處理;同時必須報行政人事部審批備案

第五節年終利潤分享計劃

1、獎金的來源:

1.1.公司作為決策機構與資源支援機構根據公司所有成員完成的經營指標情況按完成利潤的相關比例提取部分利潤具體參見公司當年的經營管理方案

2.年終獎的內部分配原則:不同員工區別對待,以員工行政級別、年終考核成績與員工當年度實際在冊工作月數為主要參考

3.年終獎具體分配計算公式:該員工的年度績效考核平均分數該員工的行政級別係數該員工當年度實際在冊工作月數某員工的年終獎收入x年終獎分配總額∑所在分配單位:每位員工的年度績效考核平均分數員工的行政級別係數員工當年度實際在冊工作月數說明:

3.1員工的年度績效考核平均分數:為該員工四個季度的考核分數的平均分;

3.2員工的行政級別係數是指《職位行政等級分類表》中的等級數字;

3.3實際在冊月數為員工當年實際工作的月數之和,當月15號(含)以後入職計05月;15號以前入職的計為1個月。

第六節福利

1、福利是指公司為吸引員工到企業來工作或根據需要而設計的作為改善員工工作、生活、學習環境或作為員工基本收入補充的一系列措施或實物的總和各職等層次員工因工作崗位與責任不同,具體享受的專案與標準會有所不同

2、以下具體專案和標準僅供參考,公司將根據實際情況酌情增減

2.1.年功津貼:

2.1.1.是為了鼓勵員工忠誠於企業,體現員工的工作經驗和服務年限對企業的貢獻,並希望員工能與公司長期地共同發展而設立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除短期勞務工外的員工在公司服務滿一年(以員工入職的'自然月累計數滿一年為準,不滿一年不計),其公司工齡就算一年;

2.1.2.年功補貼按員工本人在公司的連續工齡,分段累計計算,按月發放具體標準如下,以後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5年以內30元/年;6—10年50元/年;11年及以上80元/年

2.1.3.離職員工在離職當月不享受年功津貼

2.2.學歷津貼與職稱津貼不兼得,採用“孰高的原則”確定:

2.2.1.學歷津貼:設立學歷津貼的目的是尊重知識、吸引人才,增強公司人才儲備和發展的後勁,學歷津貼只適用於國家承認的畢業證書為準限全日制教育以及自考本科以上具體標準如下,以後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

2.2.2.大學本科畢業100元/月,碩士研究生、雙學士畢業150元/月,博士研究生畢業200元/月;

2.2.3.職稱津貼:根據員工的技術職稱確定,職稱應以國家認證的為準,具體標準如下,以後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

2.2.4.中級職稱100元/月,高階職稱150元/月,正高階職稱200元/月;

2.2.5.離職員工在離職當月不享受職稱津貼

2.2.6.通訊費用:詳見第12章通訊管理規定及財務部發布的《費用報銷實施細則》

2.2.7.調駐津貼:員工因公司工作需要奉命調駐外地(東莞市外)或較長時間(1個月以上)駐分公司、籌備、改造、招商、拓展、借調等執行勤務時公司按日計發一定標準的伙食、住宿、交通津貼

2.28..食宿津貼:為讓員工能安心工作,便於日常管理,公司為所有提供宿舍和公共飯堂服務,以使員工基本生活有所保障。

三星薪酬管理制度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發揮薪酬分配的正向激勵作用,切實轉換經營機制,充分調動廣大員工工作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促進各項業務持續健康發展,根據《省行薪酬管理指導意見的通知》結合本行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所有崗位貢獻、酬勞均在崗位係數和績效中體現。特殊崗位需要給予津補貼的根據省行統一規定發放。加班工資的計發按照有關規定執行。內退員工、工勤崗位工資按照省行有關人事管理辦法執行。

第三條薪酬管理原則

一、按勞計酬原則。實行工資與個人勞動和績效掛鉤,按貢獻計酬,體現多勞多得,拉開分配檔次。鼓勵基層員工工資高於機關員工工資,一般員工工資高於領導幹部工資,經營崗位工資高於管理崗位工資。

二、質效優先原則。以總行為單位,工資增長總額、增幅不得高於利潤增長總額、增幅,確保效益增長水平高於工資增長水平;將控新降舊、綜合治理、案件及支付風險防範與績效工資掛鉤,對經營管理存在重大問題的單位及相關責任人按規定扣減績效工資。

三、區別對待和兼顧公平原則。實行崗位和地域有別的考核機制,考核重點向一線傾斜、向經營崗位傾斜,向增量業務傾斜、向自營業務傾斜,培育全轄員工增強“勞動創造價值”的工作理念。

四、實事求是原則。堅持從實際出發,客觀公正考核,對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行為一律嚴肅查處。

第二章崗位設定

第四條全行設定管理崗、客戶經理崗、櫃員崗、保安崗及其他崗五類崗位。

一、管理崗。指基層支行(含營業部)從事管理工作的人員。主要包括:支行行長、副行長(正、副股級)、會計主管、專職信貸員。

二、客戶經理崗。指基層支行從事存、貸款營銷及管理的人員。包括一般信貸員、不良貸款清收盤活人員、專職攬儲人員。

三、櫃員崗。指基層支行營業人員。包括綜合櫃員、主管授權櫃員及大堂經理。

四、大堂經理崗。特指總行下文聘任的扁平化支行大堂經理。

五、保安崗。指鄉鎮支行(不含天城)大堂保安人員。鄉鎮支行保安人員由內部職工擔任。

六、其他崗。指上述界定崗位以外的其他崗位員工。

第三章薪酬構成

職工薪酬由基本工資、職級工資、效益工資、獎勵工資及附加薪酬五部分組成。

一、基本工資

1、工齡工資。按照參加工作時間長短進行界定,每月按每年工齡xx元計算。

2、學歷工資。中專及以下學歷或員級、技工級職稱每人xx元/月,大專學歷或初級師、技師職稱每人xx元/月,本科或中級師、高階技工職稱每人xx元/月,研究生或高階師職稱每人xx元/月。

3、農村支行津貼。為鼓勵員工到山區農村支行工作,對農村支行幹部員工計發農村支行津貼。其中:xx支行每人xx元/月;xx支行每人xx元/月;xx支行、xx支行、xx支行每人xx元/月。

二、職級工資

1、櫃員崗。含綜合櫃員崗、授權崗、總行未下文聘任的其他大堂經理。一級櫃員xx元/月;二級櫃員xx元/月;三級櫃員xx元/月。其中40歲以上不參與等級考核的,參照二級櫃員標準計發。

2、客戶經理崗。一級客戶經理xx元/月;二級客戶經理xx元/月;三級客戶經理xx元/月。

3、大堂經理崗。扁平化支行已下文聘任的大堂經理xx元/月。

4、保安崗。指內部人員保安崗,支行保安崗人員由總行統一根據需求進行調配,每個支行定員1人,崗位工資xx元/月。保安崗以總行安排確定的人員為準。

5、管理人員和會計主管。各支行行長(營業部經理)、會計主管按xx元/月計發基本工資和職級工資,鄉鎮支行加計發農村支行津貼。

6、其他在崗人員。其他在崗人員未參加櫃員崗、客戶經理崗考核的,按xx元/月執行。

三、管理工資

(一)係數的確定。

1、支行行長。扁平化支行行長係數為2.0,重點鄉鎮支行行長係數為1.9,其他支行行長係數為1.8,全面負責的副行長相應下浮0。1係數。

2、支行副行長。扁平化支行副行長係數為1.6,重點鄉鎮支行副行長係數為1.5,其他支行副行長係數為1.4、

3、正副股級。正股級係數1.5;副股級係數1.2、正副股級係數認定以《農村商業銀行正、副股級幹部工資係數認定方案》為依據,扁平化支行正副股級在相應係數的基礎上上浮0.2,重點鄉鎮支行正副股級在相應係數的基礎上上浮0.1。

四、效益工資。

效益工資根據總行今年擬實現利潤總額確定,直接參與含量計酬。

五、獎勵工資。

獎勵工資指依託績效考核指標體系,拓寬績效考核外延,大力開展爭先創優活動和“春天行動”等活動的獎勵工資。

六、附加薪酬。

體現薪酬的社會保障功能,包括津補貼、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補充養老保險等。

1、津補貼。包括通訊費、交通費等,專案及發放標準按照上級主管行社相關規定執行。

2、職工福利費。指按相關政策規定支付的職工福利性支出。

3、社會保險。主要包含單位為職工計繳的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五個險種的社會保險費。

4、住房公積金。按國家規定的基準和比例為職工計繳的住房公積金單位部分。

5、補充養老保險。按國家規定的基準和比例為職工計繳的企業年金單位部分。

第四章薪金考核

第六條基本工資與職級工資的考核

員工基本工資和職級工資由各支行與員工日常考勤掛鉤考核,並實行倒扣制。上班時間遲到或早退一次扣xx元、曠工一天扣xx元;無故不參加單位組織的集體活動一次扣xx元;無故不參加單位組織學習的一次扣xx元。

第七條管理工資的考核內容及標準

基層支行人員管理工資由總行按季考核,實行指標打分及倒扣分,總行組織相關職能部室針對相關檔案條款集中打分,通報各支行分項分數情況,並將綜合打分作為工資考核的依據。具體考核內容如下:

(一)定量指標考核

1、綜合業務經營支行(70分)

(1)存款淨增(40分)。超任務的按比例加分,欠任務的按比例扣減,比年初下降的不得分,50分封頂。考核任務按餘額和積數雙向考核,各佔比50%。該項由業務拓展部考核。

(2)貸款淨增(15分)。超任務的按比例加分,欠任務的按比例扣減,比年初下降的不得分,20分封頂。該項由信貸管理部考核。

(3)電子銀行業務(15分)。超任務的按比例加分,欠任務的按比例扣減,20分封頂。該項由電子銀行部考核。

2、單一經營存款業務的支行(70分)

(1)存款淨增(50分)。考核任務按餘額和積數雙向考核,各佔比50%,65分封頂。該項由業務拓展部考核。

(2)電子銀行業務(20分)。超任務的按比例加分,欠任務的按比例扣減,25分封頂。該項由電子銀行部考核。

(二)定性指標考核(30分)

1、安全保衛工作(5分)。該項由安全保衛部考核。

2、優質文明服務(10分)。該項由人事教育部考核。

3、內控(案防)管理(10分)。該項由稽核監察部負責,其他職能部門對口考核。

4、合規管理工作(5分)。該項由風險合規部考核。

對單位獲得省級先進的加3分,獲得市級先進的加2分,獲得總行先進的加1分。該項由人事教育部考核。

(三)支行出現以下情況的,在內控(案防)和合規管理中倒扣分。

1、員工行為管理。出現上訪、打架鬥毆、服務被投訴等不良行為的,一次扣1分。

2、業務經營管理。費用報賬不真實、超支;存貸款弄虛作假以及被省市級以上管理部門檢查通報的,一次扣2分。

3、出現重大風險事件的,內控(案防)管理和合規管理兩項不得分。第八條計價工資

計價工資即含量計酬工資,與支行收存、收息、業務量等掛鉤。一、參與計價工資人員:支行正、副行長和內外勤人員(不含見習期新員工和勞務派遣人員)。

二、計價工資計酬原則:

支行行長(不含扁平化)每月計價工資最高不得超過所在支行人平工資的2、0倍,當月考核計價高於規定部分,留存財會統計部待年終統一清算,全年工資高於規定部分的一律扣發。一般員工(含副行長)每月計價工資不封頂,允許員工工資高於支行行長工資。

三、計價標準的確定

(一)存款計價標準。

1、存量存款。核定方法:以總行確定各支行存量存款基數為準。

存量存款日萬元計價標準。xx支行1分;xx支行2分;xx支行、xx支行2、5分;xx支行、xx支行、xx支行3分;xx支行、xx支行4分;xx支行、xx支行4、5分;xx支行、xx支行7分。

2、增量存款。核定方法:增量存款=考核期存款日積數和÷考核期天數—存量存款。

增量存款日萬元計價標準。xx支行、xx支行6分;xx支行、xx支行7分;xx支行、xx支行8分;xx支行、xx支行10分;xx支行、xx支行15分;xx支行、xx支行、xx支行18分;xx支行、xx支行20分;xx支行、xx支行、xx支行、xx支行22分。

(二)貸款標準。

收息計價原則:一是增量貸款計價標準高於存量貸款計價標準;二是自營貸款計價標準高於擔保公司貸款、按揭貸款、牽頭行銀團貸款、股權x押貸款、貼現等平臺貸款計價標準。平臺貸款的計價按不同貸款品種營銷難易程度分類別計價,以貸款戶頭為基數計付工資。

1、存量貸款計價標準。存量貸款以總行確定的清單為基準考核。(1)平臺類貸款(成員行銀團、擔保公司、按揭、股權保證):單戶每月5元;

(2)自營類貸款

農村支行:單戶10萬元以下的每月xx元;單戶10萬元以上(含)的每月xx元;單戶100萬元以上(含)的每月xx元;單戶500萬元以上(含)的每月xx元。單戶多筆的按總額計算。

扁平化支行:單戶10萬元以下的每月xx元;單戶10萬元以上(含)的每月xx元;單戶100萬元以上(含)的每月xx元;單戶500萬元以上(含)的每月xx元。單戶多筆的按總額計算。

2、增量貸款利息計價標準。

(1)增量貸款核算標準如下:

增量的計價基數:總行以各支行2013年12月末應收應計利息收入額度為基數,在此基礎上的增加額為增量計價考核數;

(2)計價標準。

①鄉(鎮)支行計價標準。增量貸款利息均按xx元/萬元計價。

②扁平化支行計價標準。

xx支行:自營類貸款利息按xx元/萬元計價;擔保公司類貸款和貼現利息按xx元/萬元計價、按揭貸款利息按xx元/萬元計價,成員行社銀團貸款、股權x押貸款按存量計價標準計價。

xx支行:自營類貸款利息按xx元/萬元計價;擔保公司類貸款和貼現利息按350元/萬元計價、按揭貸款利息按xx元/萬元計價,成員行社銀團貸款、股權x押貸款按存量計價標準計價。

xx支行:自營類貸款利息按xx元/萬元計價;擔保公司類貸款和貼現利息按xx元/萬元計價、按揭貸款利息按xx元/萬元計價,成員行銀團貸款、股權x押貸款按存量計價標準計價。

(3)推介貸款計價及分配。實行全員推介貸款,對跨行成功推介的貸款,貸款利息收入計價以承貸行增量貸款利息收入的標準計價,只計算一次工資,但貸款任務推介支行和承貸支行雙向計算,計價工資按責任人、貸後管理人員、業務操作員7:2:1的比例分配。

(4)存量貸款中當年到期或提前償還貸款繼續投放總行未認定為增量貸款的按存量計價標準每月增加xx元。

(三)表內外不良貸款清收計酬按風險部門有關規定執行,電子銀行業務計酬按電子銀行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四)業務量計價標準。

1、計價標準。櫃檯業務量按0。x元/筆計價;放貸業務量銀行承兌匯票貼現(以合同文字份數統計)和按揭貸款按xx元/戶計價,其他貸款單筆500萬元以內(含)按xx元/戶計價、單筆500萬元以上按xx元/戶計價。櫃檯每筆業務的傳票附件不統計業務量。櫃檯業務量由會計主管負責考核統計,財會統計部和稽核監察部每月抽查不少於2個支行。業務量計價工資按支行考核,由支行據實分配上報。

2、代收代發業務量統計原則:①對代收代發業務筆數小於100筆的,按實際筆數計價,超過100筆的,基數按100筆,每增加100筆按1筆計價;②對工作量較大的重新開戶代收代發業務按實際筆數計價;

③代收代發過程中,錯賬處理的業務按實際筆數計價。

3、自助裝置管理人員計價。對安裝有自助裝置的支行,自助裝置管理人員補助工資按每臺xx元/月計發。設立離行式自助銀行(需加鈔維護的ATM、CRS)的支行每臺增加xx元/月。

第九條獎勵工資。省市行業管理部門計發的獎勵按上級規定計發;“春天行動”按總行春天行動方案考核計發;階段性目標任務計發的獎勵按職能部門制定的階段性目標方案計發。

第十條會計主管工資

一、基本工資。與日常考勤等掛鉤,按月由所在支行將考核情況上報財會統計部考核計發。

二、績效工資標準。會計主管係數1.2,其中聘任為副行長(副經理)的,按所在支行副行長(副經理)係數執行。

三、績效工資考核。係數1.0的工資參照總行機關人員,由財會統計部、稽核監察部和業務拓展部按其崗位職責履行情況按季考核兌現(考核分值:財會統計部50分、稽核監察部30分、業務拓展部10分、風險合規部10分)。得分95分(含)以上的,按滿分考核,95分以下的按實際得分考核。超過1.0的係數工資,按季參照支行定性定量考核得分考核到支行,再由各支行根據本支行方案考核到人,年終總清算。

四、各支行應分配會計主管存款任務,任務數不能低於總行相應職級人員,任務記憶體款不得計價。

第十一條信貸主管工資。

扁平化支行xx元/月,其他支行xx元/月作為信貸主管崗位工資,按季由信貸管理部按其工作情況考核兌現。

第十二條人員調整後計價工資分配

一、貸款計價工資。因工作調動的人員,其營銷的存量正常貸款日常貸後管理工作原則上應移交給承貸支行現客戶經理。該部分貸款利息以承貸支行計價標準計價,按原貸款責任人70%、承貸支行30%的比例分配,原責任人負責該筆貸款的收回,原責任人調到總行的負責到期清收,但不參與計價。承貸支行現貸後管理人員負責該筆貸款移交後的日常貸後管理工作(含按期結息督促到位)。

二、存款計價工資。因工作調動的人員,其個人攬存的存款,按存款存入支行計價標準由該支行考核計發。

第十三條總行機關人員嚴禁在基層支行直接或間接獲取績效工資。一經查實的,全額扣回所得績效工資,並對相關責任人給予紀律處分。總行或上級管理部門借用人員,借用期間工資由總行計發。

第十四條受處分、處理人員工資。

一、下崗(離崗)、待崗人員。下崗(離崗)、待崗期間只發最低工資(崇陽縣勞動者最低工資標準,下同);

二、撤職或降級人員。從撤職或降級次月起,執行新職級工資標準;

三、受記過、記大過處分的人員,從受處分的次月起,在處分期內按職級工資的50%考核發放,開除留用人員只發最低工資;

四、被司法機關收容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收審期間停發工資。審查結束,沒有問題的補發相應工資;有問題給予處分、處理的,按相應處分、處理類別計發工資。

第十五條內退、勞務派遣人員工資。

內退、勞務派遣人員工資由人事部門根據省行管理規定計發。第十六條病、事假期間工資。

一、病假在三個月以內的,病假期間基本工資全額計發,按病假實有天數扣減職級工資(應扣工資=職級工資÷20.83天×病假天數),效益工資正常計發;

二、病假超過三個月不足六個月的,病假期間基本工資全額計發,按月扣減職級工資,效益工資正常計發;

三、病假超過六個月的,從第七個月起至醫療期滿,只發基本工資;

四、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基本工資全額計發,職級工資按本單位職級工資考核平均水平計發,效益工資正常計發;

五、請事假一個月以內的,基本工資照發,職級工資按實有事假天數扣減工資。

扣減工資=職級工資÷20.83天×事假天數;

六、請事假超過1個月的(一個月內請假超過21天的按一個月計算),事假期間只發最低工資(所在地勞動者最低工資標準,不包括工齡工資、學歷工資、職稱工資);累計超過3個月的,不計發效益工資;

七、曠工3天以內(含3天)的,按天扣減應得工資。

應得工資=(基本工資+職級工資)÷20.83天;3天以上的,全額扣減當月應得工資。

八、假期工作。按規定享有的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年度休假,假期工資按應得工資全額計發。

九、不在崗人員只發基本工資,其他工資不予計發。

第五章考核要求

第十七條強化領導,明確職責。

一、組織領導。總行成立以董事長任組長,行長、副行長、監事長任副組長的薪酬考核領導小組,負責全行薪酬管理的領導。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財會統計部、人事教育部、信貸管理部、風險合規部、稽核監察部、安全保衛部、業務拓展部和電子銀行部組成,負責薪酬日常考核工作。

二、部門職責。人事教育部負責每月基礎工資及職級工資的管理和確定;財會統計部負責基礎工資、職級工資及計價薪酬的稽核、彙總及兌現。財會統計部、信貸管理部、風險合規部、業務拓展部和電子銀行部負責對各支行年度業績真實性考核;人事教育部、稽核監察部、安全保衛部負責對各支行年度定性指標的考核;各支行負責按月公示各自支行個人業績和考核情況。

第十八條臺賬管理。員工業績臺賬是計價工資考核真實可靠的依據,各支行必須加強對存款和貸款等業績臺賬的管理,總行業務拓展部負責督促檢查臺賬管理情況。

一、各支行行長是臺賬管理和工資考核的第一責任人;會計主管是直接責任人,負責臺賬的登記與管理工作,由業務拓展部按季打分考核。

二、臺賬應做到每日登記,並由員工和會計主管簽字確認,按月彙總公佈。對業績臺賬有異議的,可在各支行公佈後三日內向所在支行行長提出訴求,逾期不再受理。

三、新招錄員工見習期內由所在支行建立個人業績臺賬,其工資不參與薪酬分配。見習期滿後,視同正式員工參與薪酬分配。

第十九條薪酬支付管理。

一、基礎工資和職級工資。按月結合出勤率等由人事教育部考核後,交財會統計部計發。

二、效益及含量計價工資。各支行行長負責考核,員工簽字確認。

每月1日按照所在支行員工績效計算出上月到人計價工資交總行財會統計部稽核、彙總;每月5日前財會統計部將工資彙總資料下達到各支行,每月10日前各支行必須將擬兌現到人的工資造表簽字後上報總行財會統計部再次稽核彙總,每月15日前由總行財會統計部將工資交營業部通存直達兌現到人。原則上總行核定的工資必須按月兌現到人。各支行留存工資不得突破20%,由各支行考核兌現到人,年終將考核情況上報財會統計部備案。

三、獎勵工資。由總行相關部室按各自職能以階段性任務完成情況考核兌現。

四、管理工資。由總行相關職能部門對各支行按季考核,再由各支行考核到人,上報總行財會統計部計發,年終總清算。

第二十條嚴格檢查,確保落實。總行業務拓展部和稽核監察部要定期檢查支行業績臺賬登記及執行情況,確保薪酬分配落實到位。各支行要嚴格按有關程式開展工作,對考核辦法、計價標準、業績臺賬及工資兌現方案予以公開,嚴禁弄虛作假。凡發現有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對相關責任人給予經濟處罰或紀律處分。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本辦法由xx農村商業銀行負責解釋和修訂。第二十二條本辦法自2014年1月1日起執行,凡與本辦法相牴觸的,以本辦法為準。

三星薪酬管理制度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要求

通過合理的薪酬制度和科學的管理、分配,達到增強公司的凝聚力,建立穩定的員工隊伍,吸引高素質的人才,激發員工的工作熱情的目的。

第二條基本原則

1、按勞分配原則。員工的薪酬按照員工向公司提供的勞動量和成果進行分配,以崗位職責、業績作為薪酬分配的主要依據。

2、投入產出原則。公司薪酬水平的高低要與員工勞動效率和成果及公司利潤緊密掛鉤,隨之浮動和調整。

3、市場調節原則。公司在確定員工的薪酬水平時,要以勞動力市場形成的市場工資為參照,並根據同行業薪酬適時進行調整,以增強企業的競爭力。

4、遵守法規原則。公司制定的薪酬制度,遵循國家《勞動法》和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以及有關員工社會保險福利的規定。

第三條薪酬水平

公司的薪酬水平,以政府頒佈的最低工資標準為依據,按照公司的經濟效益及承受能力合理確定。各崗位員工的薪酬水平,以員工的考核結果為依據,參照本地區勞動力市場工資價位合理確定。

第二章薪酬結構

公司員工薪酬由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崗位津貼)、加班工資、獎金及福利等部分組成。第四條基本工資

基本工資是員工基本的生活保障薪酬,不能低於當地政府部門頒佈的最低工資標準,它是計算員工辭退補償、帶薪休假及加班工資的依據。

第五條崗位津貼崗位津貼是非營銷部門(行政人事部、財務部、風控部)根據各個不同崗位而設定的一種補貼,一般根據不同崗位或職務高低設定不同的等級,崗位津貼納入工資考核範圍。

第六條加班工資

加班工資是根據《勞動法》的規定,對每週累計工作時間超過44小時的一種經濟補償。第七條績效工資

績效工資是營銷部門根據業績任務而針對不同崗位設定的與績效掛鉤的工資,以績效考核為計算依據,按完成任務的百分比計發。一般以月度、季度、年度考核為計算依據。

第八條獎金

獎金分為年終獎(年底雙薪)、業務提成獎、分紅、特別獎等。年終獎(年底雙薪)原則上每個員工都可以享受(因違反公司制度等被取消年終獎的除外),一般在春節前發放,金額由公司董事會在年度終了後決定(或相當於個人月基本工資);業務提成獎一般是針對營銷類職員設定,非營銷類職員如果能聯絡到業務的,也可以參照營銷類職員的提成辦法計發,非營銷類職員可以根據公司的業務收入情況給予適當的後勤服務提成獎或管理提成獎;業務提成按該員工接單業務淨利潤的一定比例計發,業務提成辦法另行制定;分紅本來是屬於股權收益,如果公司年度淨利潤達到一定的數額,年終經股東會決定由公司股東拿出一部分利潤來分給全體員工,特別優秀的員工公司可適當給予虛擬股份(或期權股),凡擁有虛擬股份(或期權股)的員工,享有與原始股同等的收益分配權,虛擬股份(或期權股)實施辦法另行制定;特別獎是平時由公司頒發的獎,給對公司有特殊貢獻或在某些突發事件中的有功人員。

第九條福利

福利包括各種現金補貼和物資。現金補貼如通訊補貼、出差補貼、工齡補貼、房租補貼等,一般按月或按次發放,按月發放的計入工資表中;物資一般在過年過節時發放。

出差補貼按公司的差旅費報銷制度執行;工齡補貼是對轉正一年以上的員工給予的一種津貼,工齡每增加一年,工齡補貼增加100元,最高1000元封頂。

第三章薪酬等級

第十條薪酬等級非營銷類職員,薪酬等級分為A、B、C、D、E五個級別,分別對應總經理、副總經理、部門經理(部門副經理)、主管、職員五個級別的崗位。每個級別再各自劃分為6個等級,總共30個薪酬等級。

營銷類職員,薪酬等級分為A、B、C、D四個級別,分別對應總監、部門經理(部門副經理)、業務主管、業務員四個級別的崗位。每個級別再各自劃分為6個等級,總共24個薪酬等級。

薪酬劃分標準見附表一《薪酬等級表(非營銷類)》和附表二《薪酬等級表(營銷類)》。

第四章薪酬調整

第十一條新進人員工資標準確定

對考核錄用的新進員工,由總經理、副總經理按營銷類或非營銷類員工確定其崗位薪酬標準,在試用期內,按其崗位薪酬標準的80%計發試用期工資,試用期滿後,經考核合格轉正後按其相對應的工資標準發放。

第十二條薪酬的調整

公司整體薪酬水平隨社會平均工資水平的變動和公司效益的變動適當進行調整;員工個人的薪酬水平要隨崗位、職務及業績的變動而作相應的調整。

一、薪酬調整分類

1、個別調整

員工崗位變動或升職、降職,則工資隨崗位變化和級別變動而相應調整。

2、特別調整

公司對於給公司年度經營目標實現作出突出貢獻的員工,可以給予破格晉升職務或薪資等級的獎勵;對於違規、違紀、違法,給公司帶來重大損失的員工,給予降低職務和薪酬等級的處罰。

二、薪酬調整程式

由部門經理提議,報公司行政人事部考核,分管副總經理稽核後報總經理批准執行。公司行政人事部填制《員工異動審批表》申報,經異動員工部門經理、分管副總經理簽字後,報公司總經理簽字批准。

第五章薪酬考核

第十一章員工薪酬考核

非營銷類:各級員工考核指標由其直接上級制定(一般不低於10項,報公司行政人事部備案),員工崗位津貼為薪酬考核基數,每個員工都必須進行月度考核,由其直接上級進行100分制打分,職員由其主管進行考核,主管由部門經理考核,部門經理(副經理)由分管副總經理考核,副總理由總經理和董事長共同考核(考核權重為3:7)(我公司的組織架構裡總經理、董事長是同一人)。考核結果分(百分比)乘以崗位津貼基數即為考核後實發崗位津貼。連續三個月考核分60分以下的員工,公司有權予以辭退,且不需要給予任何經濟補償。

營銷類:根據公司制定的銷售目標任務,每個月進行考核,員工按業績目標任務完成百分比和績效工資基數來計算實發績效工資,任務完成百分之多少,績效工資就發放百分之多少。連續半年未完成目標任務或半年累計未完成半年目標總任務的50%的員工,公司可以予以辭退,且不給予任何經濟補償。

第六章工資發放

第十三條正常情況下的工資發放

公司月工資計算期間為當月1日至月末,於下月15日前發放。行政人事部按考勤統計和考核結果計算每個員工的基本工資、崗位津貼、工齡補貼及其它福利,然後將工資表(附計算依據)交財務部核算每月每個員工的獎金及各種提成,工資表經分管財務副總經理稽核後交公司總經理簽發。

工資發放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推遲。工資全部以人民幣現金或轉賬方式直接發放給員工本人。

第十四條工資的扣減

凡屬以下情況之一者,要扣減工資:

1、請事假缺勤的;

2、超過帶薪婚假、喪假、生育假規定時間缺勤的;

3、遲到、早退、私自外出、缺勤的;

4、員工受到懲戒處分勒令停職期間的;

5、不按照公司指令進行工作的;員工過失罰款。

6、按公司規定的考核辦法,不合格或沒有完成目標任務的,按公司考核規定扣減;

7、員工因本人原因給單位造成經濟損失,公司依法要其賠償,如需從員工本人工資中扣除賠償費,按不超過員工當月工資收入的30%扣除,扣除的剩餘工資不低於本地區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五條工資的代扣

凡符合以下情況之一的,公司可從員工每月工資中代扣:

1、代扣代繳應由員工個人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2、代繳應由員工個人承擔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

3、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

4、法律法規規定可以從員工工資中扣除的其他費用。

第十六條工資的延期發放

公司因生產經營困難,資金週轉受到影響,或其他原因暫時無法發放工資的,經協商一致,可以延長一個月左右發放工資(最長不得超過50天)。延期發放工資的時間應告知全體員工。

第七章附則

第十七條本制度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十八條本制度從20xx年9月28日起執行。

三星薪酬管理制度8

一、總則

為實現“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激勵人才”的目的,公司實行公平合理的薪酬福

利管理體系,端正員工工作態度,激發員工工作熱情,提升優秀員工保留度和提升員工對公司的忠誠度,根據公司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薪酬結構

1、員工薪酬由固定工資和浮動工資兩部分組成。

2、固定工資包括:

基本工資。固定薪酬是根據員工的職務、崗位、技能、學歷等因素確定的相對固定的工作報酬。

3、浮動工資包括:

績效工資。浮動薪酬根據員工的工作績效表現確定的不固定的工作報酬。

4、員工薪酬扣除專案包括:

個人所得稅、代扣社保費、缺勤扣款、違規罰款等。

5、員工薪酬發放時,均應當認真核算;對公司計發的勞動報酬有異議的,須在收到勞動報酬之日起兩週內提出異議;收到報酬兩週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員工認可公司已經足額支付當月勞動報酬。

三、薪酬系列

1、公司根據不同的職務性質,分別制定管理、技術、銷售三類薪酬系列。

2、管理薪酬系列適用於行政、人事、財務、生產管理等工作的各級管理人員。

3、技術薪酬系列適用於從事產品研發、生產技術支援、售後服務技術支援以及系統成套專案工作等相關人員。

4、銷售薪酬系列適用於從事市場銷售工作的人員。

5、員工薪酬系列適用範圍詳見下表。

(1)管理系列分為五個薪酬等級:

(2)技術系列分為五個薪酬等級:

(3)銷售系列分為三個等級:

四、薪酬計算方法

1、薪酬計算方式:

實發工資=應發工資—扣除專案

應發工資=固定工資+浮動工資=基本工資+績效工資2、薪酬標準的確定:

⑴固定工資根據員工的職務及所屬薪酬系列,確定員工薪酬等級,再根據員工的薪級,確定對應員薪酬標準。參見《員工職務等級表》、《員工基本薪酬等級表》

⑵績效工資根據《員工績效工資標準表》確定績效標準,每月根據其工作表現,每一層級的績效工資按考核結果確定個人績效係數,計算績效工資。績效工資=績效工資標準x績效係數,具體內容詳見《績效考核辦法》。

五、員工福利

員工除了按照國家相關勞動法規,享受社會保險福利、法定帶薪假等基本福利外,經考核合格,還享受以下福利:

1、工齡補貼

從員工進入本企業之日起計算,連續工齡每滿一年,可得工齡補貼30元/月。工齡補貼實行累進計算,累計10年後不再增加。

⑴員工被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勞動關係)後,重新進入公司工作,工齡補貼從最後一次進入公司工作之日算起。

⑵公司公派學習、培訓的員工,培訓考核合格者,可享受工齡補貼,不合格者取消年度工齡補貼。

⑶事假當月或跨月達10個工作日以上;病假當月或跨月達30個工作日以上的從達到之月起取消當年度的工齡補貼。

⑷每個工齡年度中違規違紀累計3例以上(含3例)的員工,及發生質量責任事故的主要責任人、安全生產重傷事故的主要責任人,取消當年度工齡補貼。

⑸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或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達1000元以上者、或受到國家行政處分及刑事處理的,取消其當年度工齡補貼。

2、考勤補貼

根據《員工考勤補貼等級表》確定各職務的補貼標準,每月根據其實際考勤表現,計算實際補貼額度。具體為:

考勤補貼=補貼標準x(1—∑考勤係數),考勤係數確定方法:

3、年終效益獎

根據企業效益決定,具體發放辦法以每年年底人力資源部與財務部的檔案為準。在公司虧損情況下,無年終效益獎。年終效益獎在次年1—2月核算,2—3月核發。對於年終效益獎核發時已經離職或提交離職申請的員工、年度累計請假30日的員工、以及本年度最後一日未轉正的員工不享受本年度年終效益獎。

4、特殊人才津貼

為吸引特殊人才加盟公司,公司特設立特殊人才津貼。特殊人才津貼分為三檔,一檔為300—500元/月,二檔為500—800元/月,三檔為800—1000元/月。員工享受特殊人才津貼必須要經總經理辦公會審批通過。

六、試用期薪酬

1、公司新招聘員工試用期一般為三個月,特殊情況下最長可以延伸至六個月。

2、試用期員工基本薪酬根據崗位確定薪等,為標準薪酬的百分之八十;績效工資標準按照大學以下標準確定:

專科(本科無學位)1級;本科學歷(高階職稱、研究生無學位)2級;雙學士(正高階職稱)3級。

3、試用期員工試用期間參加績效工資考核,不享受公司提供的其它福利。

七、薪酬調整

薪酬調整分為整體調整和個別調整。

1、整體調整:

指公司根據國家政策和物價水平等巨集觀因素的變化、行業及地區競爭狀況、公司發展戰略變化以及整體效益情況而進行的調整,包括薪酬水平調整和薪酬結構調整,調整幅度由總經理辦公會根據經營狀況決定。

2、個別調整:

主要指薪酬級別的調整,分為定期調整與不定期調整。薪酬級別定期調整:

指公司在年底根據年度績效考核結果對員工崗位薪酬進行的調整,詳細情況參見公司績效考核辦法。

薪酬級別不定期調整:

指公司在年中由於職務變動等原因對員工薪酬的調整

3、各崗位員工薪酬調整由薪酬管理委員會審批,審批通過的調整方案和各項薪

酬發放方案由辦公室執行。調整後的薪酬生效日以辦公室部的人事調令為準。

八、薪酬的支付

1、薪酬支付時間計算

A、執行月薪制的員工,月薪結合每月出勤天數核算,計算週期為每個自然月,按照國家最新規定,日薪資標準為月薪資總額/21、75天。

B、薪酬支付時間:

當月薪酬為次月10日,如遇節假日等發放時間順延。

2、下列各款項須直接從薪酬中扣除:

A、員工薪酬個人所得稅;

B、應由員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

C、與公司訂有協議應從個人薪酬中扣除的款項;

D、法律、法規規定的以及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賠償;勞動者本人因違反公司制度,根據公司制度規定給予的經濟處罰金。

E、司法、仲裁機構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款項。

3、薪酬計算期間中途聘用人員,當月薪酬的計算公式如下:

實發工資?月工資標準?

實際工作日數規定月工作日數

4、各類假別薪酬支付標準

A、產假:

薪酬按正常出勤支付,但不包括績效工資、考勤補貼。

B、婚假:

薪酬按正常出勤支付,不包含考勤補貼。

C、喪假:

薪酬按正常出勤支付,不包含考勤補貼。

D、哺乳假:

薪酬按正常的出勤支付。

E、護理假:

(配偶分娩)薪酬按正常出勤支付,不包含考勤補貼。

F、工傷假:

根據國家工傷保險條例執行。

G、事假:

按日減發崗位基本薪酬。針對公司中層以上管理人員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如因特殊情況確需請假者,經總經理批准,可按正常出勤對待。

H、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治病,在醫療期內按照基本工資的60%支付其病傷假期工資,但不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80%。

三星薪酬管理制度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按照公司經營理念與管理模式,遵照國家有關勞動人事管理政策與公司其他有關規章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章原則

第二條按照各盡所能、按勞分配原則,堅持工資增長幅度不超過本公司經濟效益增長幅度,職工平均實際收入增長幅度不超過本公司勞動生產率增長幅度的原則。

第三條結合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特點,建立起公司規範合理的工資分配製度。

第四條以員工崗位責任、勞動績效、勞動態度、勞動技能等指標綜合考核員工報酬,適當向經營風險大、責任重大、技術含量高、有定量工作指標的崗位傾斜。

第五條構造適當工資檔次落差,調動公司員工積極性的激勵機制。

第三章年薪制

第六條適用範圍。

1、公司董事長、總經理;

2、下屬法人企業總經理;

3、董事、副總經理是否適用,由董事會決定。

第七條工資模式。

公司經營者與其業績掛鉤,其工資與年經營利潤成正比。

年薪=基薪+提成薪水(經營利潤×提成比例)

1、基薪按月預發,根據年基薪額的1/12支付;

2、提成薪水,在公司財務年度經營報表經審計後核算。

第八條實行年薪制職員須支付抵押金,若經營業績不良,則用抵押金充抵。

第九條年薪制考核指標還可與資產增值幅度、技術進步、產品質量、環保、安全等指標掛鉤,進行綜合評價。

第十條年薪制須由董事會專門作出實施細則。

第四章正式員工工資制

第十一條適用範圍。

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的所有員工。

第十二條工資模式。採用結構工資制。

員工工資=基礎工資+崗位工資+工齡工資+獎金+津貼

1、基礎工資。

參照當地職工平均生活水平、最低生活標準、生活費用價格指數與各類政策性補貼確定,在工資總額中佔%(如40%~50%)。

2、崗位工資。

(1)根據職務高低、崗位責任繁簡輕重、工作條件確定;

(2)公司崗位工資分為(如5類18級)的等級序列,見正式員工工資標準表,分別適用於公司高、中、初級員工,其在工資總額中佔%(如20%~30%)。

3、工齡工資。

(1)按員工為企業服務年限長短確定,鼓勵員工長期、穩定地為企業工作;

(2)年功工資根據工齡長短,分段制定標準,區分社會工齡、公司工齡;

(3)年功工資標準見正式員工工資標準表。

4、獎金(效益工資)。

(1)根據各部門工作任務、經營指標、員工職責履行狀況、工作績效考核結果確立;

(2)績效考評由人事部統一進行,與經營利潤、銷售額、特殊業績、貢獻相聯絡;

(3)獎金在工資總額中佔%(如30%)左右,也可上不封頂;

(4)獎金考核標準見正式員工工資標準表;

(5)獎金通過隱密形式發放。

5、津貼。

(1)包括有交通津貼、伙食津貼、工種津貼、住房津貼、夜班津貼、加班補貼等;

(2)各類津貼見公司補貼津貼標準。

第十三條關於崗位工資。

1、崗位工資標準的確立、變更。

(1)公司崗位工資標準經董事會批准;

(2)根據公司經營狀況變化,可以變更崗位工資標準。

2、員工崗位工資核定。

員工根據聘用的崗位與級別,核定崗位工資等級,初步確定崗位在同類崗位的下限一級,經1年考核,再調整等級;

3、員工崗位工資變更。

根據變崗變薪原則,晉升增薪,降級減薪。工資變更從崗位變動之後1個月起調整。

第十四條關於獎金。

1、獎金的核定程式。

(1)由財務部向人事部提供各部門、子公司、分公司完成利潤的經濟指標資料;

(2)由行政部向人事部提供各部門員工的出勤與崗位職責履行情況記錄;

(3)人事部依據彙總資料,測算考核出各部門員工定量或定性的工作績效,確定每一個員工效益工資的計算數額;

(4)考核結果與獎金計劃經公司領導審批後,發放獎金。

2、獎金的發放,與崗位工資一同或分開發放。

第十五條關於工齡工資。

1、員工1年內實際出勤不滿半年的,不計當年工齡,不計發當年工齡工資;

2、試用期不計工齡工資,工齡計算從試用期起算。

第十六條其他注意事項。

1、各類假期依據公司請假管理辦法,決定工資的扣除;

2、各類培訓教育依據公司培訓教育管理辦法,決定工資的扣除;

3、員工加班、值班費用,按月統計,計入工資總額;

4、各類補貼、津貼依據公司各類補貼管理辦法,計入工資總額;

5、被公司聘為中、高階的專業技術人員,崗位工資可向上浮動1~2級;

6、在工作中表現傑出、成績卓著的特殊貢獻者,因故能晉升職務的,可提高其工資待遇,晉升崗位工資等級。

第五章非正式員工工資制

第十七條適用範圍:訂立非正式員工勞動合同的臨時工、離退休返聘人員。

第十八條工資模式:簡單等級工資制。見非正式員工工資標準表。

第十九條人事部需會同行政部、財務部對非正式員工的工作業績、經營成果、出勤、各種假期、加班值班情況彙總,確定在其標準工資基礎上的實發工資總額。

第二十條非合同工享有的各種補貼、津貼一併在月工資中支付。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公司每月支薪日為日。

第二十二條公司派駐下屬企業人員工資由本公司支付。

第二十三條公司短期借調人員工資由借用單位支付。

第二十四條公司實行每年13個月工資制,即年底發雙月薪。

三星薪酬管理制度10

薪點工資製為現代企業工資收入分配製度改革提供了一個可供借鑑的模式。它是以勞動崗位為物件,以點數為標準,按照職工個人的實際貢獻定係數,以單位經濟效益獲取的工資定點值,確定勞動報酬的一種彈性工資分配製度。

薪點工資制融工資的保障、激勵、調節職能為一體,克服了現行崗位技能工資制,按固定數額支付工資的激勵作用不顯著、工資分配製度與現代企業的改革要求不配套等不足,使企業的工資分配與市場對企業工資的決定機制相適應。

在薪點工資制裡,用薪點表示員工的收入水平。薪點是企業計算薪酬的基本單位,既反映企業整體的經營績效水平,也反映員工個人收入水平的變化。員工的薪點數越高,表明其薪酬水平越高。

薪點是企業分配的最小价值單位,它隨賦予每個薪點的貨幣價值的不同而代表不同金額,也叫薪點值。

員工收入=點數×薪點值(薪點值:月度工資總額÷總點數)。如:某崗位點數為100點,每個薪點值為1、5元;則:收入100點×1、5元值=150元。

薪點的本質是:每個員工的薪點數不同表明不同員工所具有的價值是不一樣的。這取決於各個員工之間的教育背景,應負職責大小,擁有的技能、工作經驗或者具備的綜合能力的差異;薪點數反映的是員工任職資格層級,也就是員工勝任其所在職種的水平,反映了員工所具備的知識、技能、經驗對企業的價值。有三個因素影響薪點數:職種、任職資格等級、績效。

崗位等級工資制

簡稱崗位工資制,它是等級工資制的一種形式,是根據工作職務或崗位對任職人員在知識、技能和體力等方面的要求及勞動環境因素來確定員工的工作報酬。它是按照工人在生產中的工作崗位確定工資等級和工資標準的一種工資制度,是勞動組織與工資組織密切結合的一種工資制度。

崗位等級工資制是將崗位按重要程度劃類歸級,然後進行排序,最後確定工資等級的制度。

按照員工的工作崗位等級,規定工資等級和工資標準:崗位工資是按照各工作崗位的技術複雜程度、勞動強度、勞動條件、責任大小等規定工資標準,不是按照員工的技術能力規定工資標準。

員工要提高工資等級,只能到高一級崗位工作:崗位工資制不存在升級問題,員工只有變動工作崗位,即只有到高一等級的崗位上,才能提高工資等級。

員工要上崗工作必須達到崗位既定的要求:雖然崗位工資制不制定技術標準,但各工作崗位制度規定有明確的職責範圍、技術要求和操作規程,員工只有達到崗位的要求時才能上崗工作。

結構工資制

結構工資制又稱分解工資制或組合工資制,結構工資制是企業內部工資改革探索中建立的一種新工資制度。結構工資制是指基於工資的不同功能劃分為若干相對獨立的工資單元,各單元又規定不同的結構係數,組成有質的區分和量的比例關係的工資結構。

其組成部分可以按勞動結構的劃分或多或少,各個組成部分的比例,可以依據生產和分配的需要或大或小,沒有固定的格式。一般包括五個部分:

1、基礎工資。基礎工資即保障職工基本生活需要的工資。設定這一工資單元的目的是為了保證維持勞動力的簡單再生產。基礎工資主要採取按絕對額或係數兩種辦法確定和發放。絕對額辦法,主要是考慮職工基本生活費用及佔總工資水平中的比重,統一規定同一數額的基礎工資;係數辦法,主要是考慮職工現行工資關係和佔總工資水平中的比重,按大體統一的參考工資標準規定的職工本人標準工資的一定百分比確定基礎工資。

2、崗位(職務)工資或技能工資。崗位工資或技能工資是根據崗位(職務)的技術、業務要求、勞動繁重程度、勞動條件好差、所負責任大小等因素來確定的。它是結構工資制的主要組成部分,發揮著激勵職工努力提高技術、業務水平,盡力盡責完成本人所在崗位(職務)工作的作用。崗位(職務)工資有兩種具體形式,一種是採取崗位(職務)等級工資的形式,崗(職)內分級,一崗(職)幾薪,各崗位(職務)工資上下交叉;另一種是採取一崗(一職)一薪的形式。崗位(職務)工資標準一般按行政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技術工人、非技術工人分別列表。

3、效益工資。效益工資是根據企業的經濟效益和職工實際完成的勞動的數量和質量支付給職工的工資。效益工資發揮著激勵職工努力實幹,多做貢獻的作用。效益工資沒有固定的工資標準,它一般採取獎金或計件工資的形式,全額浮動,對職工個人上不封頂、下不保底。

4、浮動工資。浮動工資是勞動者勞動報酬隨著企業經營好壞及勞動者勞動貢獻大小而上下浮動的一種工資形式。形式多樣。有利於調動職工群眾的積極性,促使職工群眾關心集體事業。

5、年功工資。年功工資是根據職工參加工作的年限,按照一定標準支付給職工的工資。它是用來體現企業職工逐年積累的勞動貢獻的一種工資形式,助於鼓勵職工長期在本企業工作並多做貢獻,同時,又可以適當調節新老職工的工資關係。年功工資採取絕對額或按係數兩類形式發放的辦法。絕對額又可分為按同一絕對額或分年限按不同絕對額的辦法發放。按係數又可分為按同一係數或不同係數增長的辦法發放。增加年功工資,主要決定於職工工齡的增長,同時還應決定於職工的實際勞動貢獻大小和企業經濟效益好差。

三星薪酬管理制度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使工作人員薪酬管理規範化,特制定本制度。公司有關薪酬核定、薪酬計算、薪酬發放,除另有規定外,一律按本制度執行。

第二條:原則:

1、成立明確的分配製度。根據不同部門的工作性質與特點,成立合理的分配方式與制度,以適應不同部門的需要。同時利於各級管理者有效管理工作人員,以實現關鍵目標。

2、成立合理的工資構成體系並與企業效益、個人業績掛鉤。工作人員收入不僅體現工作能力與所承擔責任,而且更強調對績效的傾斜。

3、成立積極的激勵機制。鼓勵工作人員提高自身能力,承擔更大責任,從機制上激發工作人員的上進心。同時成立完善合理的考核機制,做到多勞多得按能取酬。在準確傳達公司管理要求的基礎上,表彰績效突出的優秀工作人員。

第三條:公司採用月薪制度,即每月發放工資及相應的福利。

第四條:嚴格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由企業與個人分別繳納各自所應承擔的稅費(如個調稅、社保等)。

第五條:本規定適用於與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的工作人員。兼職工作人員可參考本規定參照執行。

第二章薪酬的構成

第六條:工作人員薪酬由月薪資、福利、獎金組成。月薪資由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司齡工資、區域津貼、特殊津貼與其他津貼組成。

第七條:薪資各部分組成及定義:

1、基本工資:根據工作人員所獲得的國家承認的最高職稱或學歷、結合任職資格體系的有關規定來確定。

基本工資金額對應表

公司任職資格評定的薪等國家承認的職稱國家承認的學歷基本工資(元)

中級職稱碩士1800

初級職稱本科1500

技術員大專1300

技工中專1100

高中(含以下)10002、司齡工資:司齡工資體現公司對長期服務工作人員的獎勵,初始額為50元,每增加一個年度,增加50元,滿xx年後不再增長。

司齡工資從轉正後第二年開始核發。

3、區域津貼與其他津貼組成:

1)區域津貼體現公司對駐外工作人員的生活補貼;區域津貼為每月300元(其中北京、廣州地區為每月500元);在本地招聘的工作人員不享受區域津貼。

2)其他津貼根據經營需要另文規定。

4、崗位工資:由工作人員在企業中承擔的崗位責任大小來確定,並以崗位的責任、貢獻、市場價值以及企業對崗位的需求作為評測依據。

如果請病假(需有醫院證明),扣崗位與績效,如果請事假或請病假但沒有醫院證明,扣發崗位、基本與績效工資,如請年假或調休假,

不扣發崗位、績效工資。

崗位工資依照崗位劃分為8薪等35薪級:詳見附件一《各薪級崗位工資與績效工資對應表》,其中研發類第三薪等以下(含第三薪等)人員的崗位工資基準是同薪級的130%。

5.績效工資:績效工資體現工作人員的工作績效;績效工資根據考核週期及考核結果公佈次月予以核發。

1)工作人員的績效工資標準與薪級相對應,詳見附件一。

2)第一、第二薪等工作人員的績效考評以年度為單位,其主要考評依據為公司當年的經營目標實現情況,其績效工資在考核結束後予以核發;

3)第三薪等以下(含第三薪等)人員的績效考評以季度為單位,在考核結束後予以核發;

4)根據公司不同發展時期的管理需要,績效考評週期與辦法將做適當調整,具體以當時發文通知為準。

6。特殊津貼:在特定時期為公司帶來特殊收益或有價值的人員和業務,公司給與的特殊獎勵,特殊津貼在當月予以發放。

第八條:工作人員福利:包含國家法定福利及公司內部福利。

1、法定福利:包含五險一金:社會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醫療保險以及住房公積金。法定福利的繳交標準依據國家相關規定按月予以辦理。

2、公司福利:包含午餐補貼、差旅保險、附加醫療保險等。其中午餐補貼在月工資中體現。

第九條:獎金:獎金分為年度獎金與專項獎金。

1、年度獎金在公司完成年度經營目標的情況下,對工作質量完成出色的部門和工作績效突出的工作人員進行特別獎勵。

1)公司年度獎金總額由董事會根據公司經營業績予以核定;

2)年度獎金髮放物件為對公司經營業績實現有重大貢獻的相關人員,具體獎金分配方案由經營管理委員會統一審定發放。

2、專項獎金為不定期不定額獎金,是根據經營管理需要,為實現階段性重大特定的目標而設定的特別激勵措施。專項獎金方案由公司經營管理委員會制定,報董事會批准後執行。

第三章新進工作人員試用期薪酬方案

第十條:應屆新進工作人員試用期工資:

序號學歷崗位金額(元)備註

1博士研發4000

其他40002碩士研發3000

其他xx3本科

研發xx

其他15004大專10005中專(含以下)800

第十一條:有工作經驗的新進人員,其試用期薪酬根據招聘職位在任職資格體系的要求予以核定薪級,其中崗位工資根據行業情況按70%~90%核發。根據經營需要引進的特別人才,其

試用期工資由總經理核定。

第十二條:試用人員不享受司齡補貼、績效工資等,但享受午餐補貼。

第十三條:工作人員轉正時間:工作人員轉正時間為每月1日。

第四章薪酬計算方法

第十四條:日平均薪酬=月薪酬/月平均上班天數(按國家相關規定)。

第十五條:計薪期間中途任職、離職及解僱工作人員固定薪酬計算:

1、新進工作人員第一個月薪酬按工作實際天數發給,實際薪酬為:日平均薪酬×實際工作天數。

2、離職的工作人員當月薪酬按日計算,並依實際出勤日的薪酬總額支付。

3、停職前的薪酬,依下列方式計算:停職前的薪酬×實際出勤日期/月平均上班天數(按國家有關規定)。

第十六條:在公司內有兼職的人員,崗位工資就高不就低,兼職不兼薪。

第十七條:由於公司的績效考評是以工作績效作為考評依據,而不是工作時間。因此,原則上對於加班不予發放加班費。如確係需發放加班費的,以基本工資+崗位工資作為加班費的計算基數。

第五章工作人員工資的調整

第十八條:工作人員調薪:公司視業績的成長情況及工作人員的績效成績及能力進展情況,由分管領導提名,經公司經營管理委員會討論通過予以調整。

第十九條:調薪的內容:

1、基本工資的調整:工作人員在取得公司認定的新的職稱或學歷後,資歷工資在當月予以調整。

2、崗位工資及績效工資的調整:

1)工作人員因工作需要調動、工作能力進行薪級調整時,崗位工資及績效工資標準依據薪級變動當月調整。

2)半年績效考核及年終績效考核後,依據評估結果對崗位進行調整,崗位工資及績效工資標準依據薪級變動當月調整。

3、司齡津貼每年1月1日統一調整。

第六章薪酬發放

第二十條:薪酬的發放:為當月發放上個月的薪酬。

第二十一條:薪酬計算期間及發放時間:

1、薪酬計算期間為本月1日起至本月結束。

2、每月最後一天製作本月在冊工作人員薪酬報表。

3、每月薪酬發放時間為每月10日,如遇節假日則順延。

第二十二條:薪酬支付方法及扣除:

1、薪酬的支付,通常以現金或匯入存摺的形式發放。

2、薪酬個人所得稅、法定保險和公積金專案,在發放前直接從薪酬中扣除。

第二十三條:人事行政部每月最後1日彙總整理本月在冊人員名單、考勤記錄提交給財務部,財務部結合本月的調薪變動申請表,填制月薪酬報表等,財務部簽署後轉呈總經理核定,再轉財務部門核發薪酬。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工作人員薪酬採取密薪制,工作人員應對自己的薪酬保密,並不打聽及傳播他人薪酬資訊,如有違反,公司將視情節嚴重程度予以扣發崗位與績效工資、降職降薪、解除勞動合同等處罰。

第二十六條:本制度的修訂權屬公司經營管理委員會,授權人事行政部進行解釋。

第二十七條: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