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酬的管理制度(精選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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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我們該怎麼擬定製度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薪酬的管理制度(精選5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薪酬的管理制度(精選5篇)

薪酬的管理制度1

一、基本原則:

1、企業制定相應的薪酬制度,其根本目的就是正確處理好企業與員工之間的物質利益關係,把物質利益作為調動員工積極性、創造性的重要手段。公司薪酬制度建立在崗位責任制、經營責任制、對員工工作能力及業績進行考評的基礎上,結合考評給予必要的薪酬,依靠員工對個人物質利益的關心,推動員工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提高企業技術水平,提高勞動生產率。

2、謀求穩定、合作的勞資關係原則:對紮根於華之的優秀骨幹人才在薪資合理分配的基礎上予以特殊考慮,以建立穩定、長期合作的勞資關係。

3、員工薪資參考社會物價水平、公司支付能力以及員工擔任工作的責任輕重、難易程度及工齡、資歷等因素綜合核定。

二、薪酬體制

1、薪資標準

公司實行崗位工資制、貫徹“因事設崗,因崗定薪“的原則。每個崗位的薪資標準,依照崗位的重要程度、責任大小、難度高低等因素,由各部門中層管理人員擬定草案,交人力資源部綜合後,報公司總經理確定。

2、年薪制:享受年薪制的員工由公司總經理確定(一般一年確定一次)。

1)薪制物件:公司聘任的中層以上管理人員,相關的高階技術、業務人員和特殊崗位人員。

2)年薪標準:由公司總經理根據工作業績,能力責任等因素確定,享受年薪制的員工薪資由公司撮薪額的45%作為風險資金後,按月平均發放,年終根據工作完成情況核算風險基金的發放額發放給員工(以年終考勤、獎懲、績效考核等依據)。

3、月薪制:享受月薪制的員工由所在部門領導確定並報人力資源部稽核,公司總經理審批。

1)月薪制物件:試用期員工、駕駛員、保安(門衛)、文員、非正式員工等。

2)年薪標準:由部門中層管理人員確定,人力資源部稽核,公司總經理審批。

三、薪資結構

1、崗位工資:

貫徹“因事設崗,因崗定薪“,依照該崗位的性質、責任大小、難度高低、專業性、勞動強度等因素確定。

2、工齡工資

1)一般員工:崗位工資x2.5%xn(n為工齡)。

2)老員工(入公司時間三年以上):崗位工資x3.5%xn(n為工齡)。

3)工齡工資不得超過崗位工資的1/4,超過者按比例最高值發放工齡工資。

3、獎懲浮動工資:

指生產部門根據內部考核標準對員工實施獎懲的一種額定工資。

四、工資支付制度

崗位工資、效益工資、工齡工資、獎懲浮動工資為足月工資;試用工資按日計工資。

五、薪資的發放

1、發放原則:根據公司目前薪資管理的具體情況,針對薪資管理的重要性、機密性和高度準確性,確保薪資發放的有效運作。

2、薪資審批辦法

1)各部門員工當月的薪資,由人力資源部勞資文員逐一請各部門負責人核實並簽字後,報相關主管負責人審批。

2)享受年薪制的員工的薪資由總經理審批,非年薪資制員工薪資由人力資源部主任審批。

3、薪資計算時間:每月1日至月末。

4、薪資發放時間:每月工資於上月8日放,如遇元旦、勞動節、國慶節等則提前發放。

5、薪資發放方式:除零星工資以現金支付外,其它所有員工工資均以工資卡形式發放。

6、薪資調整:公司根據經營目標完成率及生產目標完成率考慮社會生活水平和變化、員工年度考核、貢獻程度等多項要素後,由總經理決定調整係數。調薪以上年9月至當年2月和當年3月至8月份作為考核期。

7、緊急調薪:公司遇重大經營、財務等方面的問題,經部門經理辦公會議討論通過,總經理批准可緊急調薪,但調薪幅度不得超過30%。

8、零星調薪:

1)員工薪資調整嚴格按照考核、考核管理辦法作為考核論據,每季度考核一次,並於季度的末月對員工的薪資進行一次調整,特殊薪資調整由總經理審批。

2)員工的薪資調整隻能在崗位工資x1.5係數間調整。

3)員工職務、職稱及崗位變動,從檔案生效之日起按新的工資標準發放薪酬。

六、風險工資

1、年薪制人員實行年度風險工資,月發45%,餘55%作為年度考核工資。

2、中層以下不實行年薪制的管理人員的薪資月發80%,20%作為績效考核工資;其餘員工薪資每月全部發放。

3、風險金的返還:各部門嚴格按照考核標準考核,並領取專用表格,於考核期的末月25日前將考核結果報人力資源部,部門未申報的作為風險專案工資返還比例為零。

七、工資查詢

財務部在發放工資之時應按人力資源部的要求附上說明工資組成及扣款專案的明細,若員工發現當月工資有誤,可以到人力資源部查詢。

薪酬的管理制度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按照公司經營理念與管理模式,遵照國家有關勞動人事管理政策與公司其他有關規章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章原則

第二條按照各盡所能、按勞分配原則,堅持工資增長幅度不超過本公司經濟效益增長幅度,職工平均實際收入增長幅度不超過本公司勞動生產率增長幅度的原則。

第三條結合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特點,建立起公司規範合理的工資分配製度。

第四條以員工崗位責任、勞動績效、勞動態度、勞動技能等指標綜合考核員工報酬,適當向經營風險大、責任重大、技術含量高、有定量工作指標的崗位傾斜。

第五條構造適當工資檔次落差,調動公司員工積極性的激勵機制。

第三章年薪制

第六條適用範圍。

1.公司董事長、總經理。

2.下屬法人企業總經理。

3.董事、副總經理是否適用,由董事會決定。

第七條工資模式。

公司經營者與其業績掛鉤,其工資與年經營利潤成正比。

年薪=基薪+提成薪水(經營利潤×提成比例)

1.基薪按月預發,根據年基薪額的1/12支付。

2.提成薪水,在公司財務年度經營報表經審計後核算。

第八條實行年薪制職員須支付抵押金,若經營業績不良,則用抵押金充抵。

第九條年薪制考核指標還可與資產增值幅度、技術進步、產品質量、環保、安全等指標掛鉤,進行綜合評價。

第十條年薪制須由董事會專門作出實施細則。

第四章正式員工工資制

第十一條適用範圍。

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的所有員工。

第十二條工資模式。採用結構工資制。

員工工資=基礎工資+崗位工資+工齡工資+獎金+津貼。

1.基礎工資。

參照當地職工平均生活水平、最低生活標準、生活費用價格指數與各類政策性補貼確定,在工資總額中佔%(如40%~50%)。

2.崗位工資。

(1)根據職務高低、崗位責任繁簡輕重、工作條件確定。

(2)公司崗位工資分為(如5類18級)的等級序列,見正式員工工資標準表,分別適用於公司高、中、初級員工,其在工資總額中佔%(如20%~30%)。

3.工齡工資。

(1)按員工為企業服務年限長短確定,鼓勵員工長期、穩定地為企業工作。

(2)年功工資根據工齡長短,分段制定標準,區分社會工齡、公司工齡。

(3)年功工資標準見正式員工工資標準表。

4.獎金(效益工資)。

(1)根據各部門工作任務、經營指標、員工職責履行狀況、工作績效考核結果確立。

(2)績效考評由人事部統一進行,與經營利潤、銷售額、特殊業績、貢獻相聯絡。

(3)獎金在工資總額中佔%(如30%)左右,也可上不封頂。

(4)獎金考核標準見正式員工工資標準表。

(5)獎金通過隱密形式發放。

5.津貼。

(1)包括有交通津貼、伙食津貼、工種津貼、住房津貼、夜班津貼、加班補貼等。

(2)各類津貼見公司補貼津貼標準。

第十三條關於崗位工資。

1.崗位工資標準的確立、變更。

(1)公司崗位工資標準經董事會批准。

(2)根據公司經營狀況變化,可以變更崗位工資標準。

2.員工崗位工資核定。

員工根據聘用的崗位與級別,核定崗位工資等級,初步確定崗位在同類崗位的下限一級,經1年考核,再調整等級。

3.員工崗位工資變更。

根據變崗變薪原則,晉升增薪,降級減薪。工資變更從崗位變動之後1個月起調整。

第十四條關於獎金。

1.獎金的核定程式。

(1)由財務部向人事部提供各部門、子公司、分公司完成利潤的經濟指標資料。

(2)由行政部向人事部提供各部門員工的'出勤與崗位職責履行情況記錄。

(3)人事部依據彙總資料,測算考核出各部門員工定量或定性的工作績效,確定每一個員工效益工資的計算數額。

(4)考核結果與獎金計劃經公司領導審批後,發放獎金。

2.獎金的發放,與崗位工資一同或分開發放。

第十五條關於工齡工資。

1.員工1年內實際出勤不滿半年的,不計當年工齡,不計發當年工齡工資。

2.試用期不計工齡工資,工齡計算從試用期起算。

第十六條其他注意事項。

1.各類假期依據公司請假管理辦法,決定工資的扣除。

2.各類培訓教育依據公司培訓教育管理辦法,決定工資的扣除。

3.員工加班、值班費用,按月統計,計入工資總額。

4.各類補貼、津貼依據公司各類補貼管理辦法,計入工資總額。

5.被公司聘為中、高階的專業技術人員,崗位工資可向上浮動1~2級。

6.在工作中表現傑出、成績卓著的特殊貢獻者,因故能晉升職務的,可提高其工資待遇,晉升崗位工資等級。

第五章非正式員工工資制

第十七條適用範圍:訂立非正式員工勞動合同的臨時工、離退休返聘人員。

第十八條工資模式:簡單等級工資制。見非正式員工工資標準表。

第十九條人事部需會同行政部、財務部對非正式員工的工作業績、經營成果、出勤、各種假期、加班值班情況彙總,確定在其標準工資基礎上的實發工資總額。

第二十條非合同工享有的各種補貼、津貼一併在月工資中支付。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公司每月支薪日為日。

第二十二條公司派駐下屬企業人員工資由本公司支付。

第二十三條公司短期借調人員工資由借用單位支付。

第二十四條公司實行每年13個月工資制,即年底發雙月薪。

薪酬的管理制度3

一、目的

為適應企業發展要求,充分發揮薪酬的激勵作用,進一步拓展員工職業上升通道,建立一套相對密閉、迴圈、科學、合理的薪酬體系,根據集團公司現狀,特制定本規定。

二、制定原則

本方案本著公平、競爭、激勵、經濟、合法的原則制定。

1、公平:是指相同崗位的不同員工享受同等級的薪酬待遇;同時根據員工績效、服務年限、工作態度等方面的表現不同,對職級薪級進行動態調整,可上可下同時享受或承擔不同的工資差異。

2、競爭:使公司的薪酬體系在同行業和同區域有一定的競爭優勢。

3、激勵:是指制定具有上升和下降的動態管理,對相同職級的薪酬實行區域管理,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和責任心。

4、經濟:在考慮集團公司承受能力大小、利潤和合理積累的情況下,合理制定薪酬,使員工與企業能夠利益共享。

5、合法:方案建立在遵守國家相關政策、法律法規和集團公司管理制度基礎上。

三、部門管理機構

主任:總經理

部門成員:銷售經理、銷售主管、銷售業代

四、崗位職級劃分

1、崗位分為個四層級分別為:(A):銷售經理;(B):銷售主管;(C):銷售業代;(D):長期導購員;

具體崗位與職級對應見下表:

職級崗位對應表

序號

職級

對應崗位

1

A

銷售經理

2

B

銷售主管

3

C

銷售業代

4

D

長期導購員

五、薪酬組成

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全勤獎金+績效獎金(業績提成)+綜合補貼+個人相關扣款(保險金、住房公積金)+獎金。

員工在試用期間享受如下薪酬結構:(注:★此標暫不予以支付的薪酬)

薪酬的管理制度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使員工薪酬管理規範化,特制定本制度。公司有關薪酬核定、薪酬計算、薪酬發放,除另有規定外,一律按本制度執行。

第二條原則:

1、建立明確分配製度。根據不同部門工作性質與特點,建立合理分配方式與制度,以適應不同部門需要。同時利於各級管理者有效管理員工,以實現關鍵目標。

2、建立合理工資構成體系並與企業效益、個人業績掛鉤。員工收入不僅體現工作能力與所承擔責任,而且更強調對績效傾斜。

3、建立積極激勵機制。鼓勵員工提高自身能力,承擔更大責任,從機制上激發員工上進心。同時建立完善合理考核機制,做到多勞多得按能取酬。在準確傳達公司管理要求基礎上,表彰績效突出優秀員工。

第三條公司採用月薪制度,即每月發放工資及相應福利。

第四條嚴格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由企業與個人分別繳納各自所應承擔稅費(如個調稅、社保等)。

第五條本規定適用於與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員工。兼職員工可參考本規定參照執行。

第二章薪酬構成

第六條員工薪酬由月薪資、福利、獎金組成。月薪資由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司齡工資、區域津貼、特殊津貼與其他津貼組成。

第七條薪資各部分組成及定義:

1、基本工資:根據員工所獲得國家承認最高職稱或學歷、結合任職資格體系有關規定來確定。

基本工資金額對應表

公司任職資格評定薪等國家承認職稱國家承認學歷基本工資(元)

1.2薪等XX

高階職稱博士XX

中級職稱碩士1800

初級職稱本科1500

技術員大專1300

技工中專1100

高中(含以下)10002。司齡工資:司齡工資體現公司對長期服務員工獎勵,初始額為50元,每增加一個年度,增加50元,滿XX年後不再增長。

司齡工資從轉正後第二年開始核發。

3、區域津貼與其他津貼組成:

1)區域津貼體現公司對駐外員工生活補貼;區域津貼為每月300元(其中北京、廣州地區為每月500元);在本地招聘員工不享受區域津貼。

2)其他津貼根據經營需要另文規定。

4、崗位工資:由員工在企業中承擔崗位責任大小來確定,並以崗位責任、貢獻、市場價值以及企業對崗位需求作為評測依據。

如果請病假(需有醫院證明),扣崗位與績效,如果請事假或請病假但沒有醫院證明,扣發崗位、基本與績效工資,如請年假或調休假,不扣發崗位、績效工資。

崗位工資依照崗位劃分為8薪等35薪級:詳見附件一《各薪級崗位工資與績效工資對應表》,其中研發類第三薪等以下(含第三薪等)人員崗位工資基準是同薪級130%。

5、績效工資:績效工資體現員工工作績效;績效工資根據考核週期及考核結果公佈次月予以核發。

1)員工績效工資標準與薪級相對應,詳見附件一。

2)第一、第二薪等員工績效考評以年度為單位,其主要考評依據為公司當年經營目標實現情況,其績效工資在考核結束後予以核發。

3)第三薪等以下(含第三薪等)人員績效考評以季度為單位,在考核結束後予以核發。

4)根據公司不同發展時期管理需要,績效考評週期與辦法將做適當調整,具體以當時發文通知為準。

6、特殊津貼:在特定時期為公司帶來特殊收益或有價值人員和業務,公司給與特殊獎勵,特殊津貼在當月予以發放。

第八條員工福利:包含國家法定福利及公司內部福利。

1、法定福利:包含五險一金:社會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醫療保險以及住房公積金。法定福利繳交標準依據國家相關規定按月予以辦理。

2、公司福利:包含午餐補貼、差旅保險、附加醫療保險等。其中午餐補貼在月工資中體現。

第九條獎金:獎金分為年度獎金與專項獎金。

1、年度獎金在公司完成年度經營目標情況下,對工作質量完成出色部門和工作績效突出員工進行特別獎勵。

1)公司年度獎金總額由董事會根據公司經營業績予以核定。

2)年度獎金髮放物件為對公司經營業績實現有重大貢獻相關人員,具體獎金分配方案由經營管理委員會統一審定發放。

2、專項獎金為不定期不定額獎金,是根據經營管理需要,為實現階段性重大特定目標而設定特別激勵措施。專項獎金方案由公司經營管理委員會制定,報董事會批准後執行。

第三章新進員工試用期薪酬方案

第十條應屆新進員工試用期工資:

序號學歷崗位金額(元)備註。

博士研發4000。

其他40002碩士研發3000。

其他XX3本科。

研發XX。

其他15004大專10005中專(含以下)800。

第十一條有工作經驗新進人員,其試用期薪酬根據招聘職位在任職資格體系要求予以核定薪級,其中崗位工資根據行業情況按70%~90%核發。根據經營需要引進特別人才,其試用期工資由總經理核定。

第十二條試用人員不享受司齡補貼、績效工資等,但享受午餐補貼。

第十三條員工轉正時間:員工轉正時間為每月1日。

第四章薪酬計算方法

第十四條日平均薪酬=月薪酬/月平均上班天數(按國家相關規定)。

第十五條計薪期間中途任職、離職及解僱員工固定薪酬計算:

1、新進員工第一個月薪酬按工作實際天數發給,實際薪酬為:日平均薪酬×實際工作天數。

2、離職員工當月薪酬按日計算,並依實際出勤日薪酬總額支付。

3、停職前薪酬,依下列方式計算:停職前薪酬×實際出勤日期/月平均上班天數(按國家有關規定)。

第十六條在公司內有兼職人員,崗位工資就高不就低,兼職不兼薪。

第十七條由於公司績效考評是以工作績效作為考評依據,而不是工作時間。因此,原則上對於加班不予發放加班費。如確係需發放加班費,以基本工資+崗位工資作為加班費計算基數。

第五章員工工資調整

第十八條員工調薪:公司視業績成長情況及員工績效成績及能力進展情況,由分管領導提名,經公司經營管理委員會討論通過予以調整。

第十九條調薪內容:

1、基本工資調整:員工在取得公司認定新職稱或學歷後,資歷工資在當月予以調整。

2、崗位工資及績效工資調整:

1)員工因工作需要調動、工作能力進行薪級調整時,崗位工資及績效工資標準依據薪級變動當月調整。

2)半年績效考核及年終績效考核後,依據評估結果對崗位進行調整,崗位工資及績效工資標準依據薪級變動當月調整。

3、司齡津貼每年1月1日統一調整。

第六章薪酬發放

第二十條薪酬發放:為當月發放上個月薪酬。

第二十一條薪酬計算期間及發放時間:

1、薪酬計算期間為本月1日起至本月結束。

2、每月最後一天製作本月在冊員工薪酬報表。

3、每月薪酬發放時間為每月10日,如遇節假日則順延。

第二十二條薪酬支付方法及扣除:

1、薪酬支付,通常以現金或匯入存摺形式發放。

2、薪酬個人所得稅、法定保險和公積金專案,在發放前直接從薪酬中扣除。

第二十三條人事行政部每月最後1日彙總整理本月在冊人員名單、考勤記錄提交給財務部,財務部結合本月調薪變動申請表,填制月薪酬報表等,財務部簽署後轉呈總經理核定,再轉財務部門核發薪酬。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員工薪酬採取密薪制,員工應對自己薪酬保密,並不打聽及傳播他人薪酬資訊,如有違反,公司將視情節嚴重程度予以扣發崗位與績效工資、降職降薪、解除勞動合同等處罰。

第二十六條本制度修訂權屬公司經營管理委員會,授權人事行政部進行解釋。

第二十七條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施行。

薪酬的管理制度5

第一章總則

一:為了增進職員的工作積極性,促進其發展,同時使職員的努力方向與公司的目標相一致,以創造最佳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特制定本辦法。

二:公司實行效益工資制。職員根據全方位規範管理目標的實現情況限額遞增或遞減標準效益工資。

三:職員工資隨著公司的發展和經濟效益的提高逐步增加。

四:公司正式錄用的專職職員、兼職職員、特邀職員和顧問的工資發放依本辦法為準。

第二章工資總額構成

一:工資總額是指公司在一定時期內直接支付給職員的勞動報酬總額,其計算應以直接支付給職員的全部勞動報酬為依據。

二:工資總額包括下列六個部分:

1.計時工資;

2.計件工資;

3.獎金;

4.津貼和補貼;

5.加班加點工資;

6.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三:計時工資是指按計時工資標準和工作時間支付給職員的勞動報酬,包括:

1.對已做工作按計時工資標準支付的工資;

2.在效益工資制情況下,支付給職員的基礎效益工資和崗位工資;

3.新聘職員試用期間的見習工資。

四:計件工資是指對已做工作按計件單價支付的勞動報酬,包括:

1.接超額累進計件、直接無限計件、限額計件、超定額計件單價支付給的工資;

2.按工作任務包乾方法支付給職員的工資;

3.按營業額提成或利潤提成辦法支付給職員的工資。

五:獎金是指因職員完成任務或超額完成任務或創收節支而支付的勞動報酬、包括:

1.任務(定額)獎;

2.超額獎;

3.創收獎:

4.節約獎:

5.管理獎;

6.勞動競賽獎;

7.其他獎金。

六:津貼和補貼是指為了補償職員特殊或額外的勞動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給職員的津貼和為保證職員工資水平不受物價影響支付給職員的物價補貼,包括:

1.津貼包括補償職員特殊或額外勞動消耗的津貼、保健性津貼、技術性津貼、年功性津貼及其他津貼;

2.物價補貼包括為保證職員工資水平不受物價變動的影響而支付的各種補貼。

七:加班加點工資是指按規定支付的加班工資或加點工資。

八: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包括: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或公司規定,因病、工傷、產假、婚喪假、定期休假、停工學習等原因,接計時工資標準或計件工資標準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資。

九:工資總額不包括下列專案:

1.在有關部門或公司取得的創造發明獎、自然科學獎、科學技術進步獎、合理化建議獎、技術改進獎廈為公司引進資金、人才、資訊、技術、產品獎和卓越貢獻獎;

2.職員保險和福利方面的各種費用;

3.勞動保護的各項支出;

4.出差伙食補助費、誤餐補助費;

5.職員包乾完成工作任務的風險性補償收入;

6.因錄用職員向有關單位支付的手續費、管理費、停薪留職費;

7.稿費、授課費、校對費廈其他勞務性報酬;

8.其他經認定不應包括的事項。

第三章工資級別和工資標準

一:公司將職員分為高階、中級和一般等三類,工資級別定為五個檔。

二:職員分為下列三婁:

1.高階職員: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監;

2.中級職員:主管經理、總經理助理、總經理祕書、總會計師、省區經理、各部室負責人:

3.一般職員:上述兩項職員範圍之外的人員。

三:公司職員的工資級別和工資標準如下:

1.高階職員分為一級和二級。

一級:總經理,標準月薪3000元/月;

二級:副總經理,總監標準月薪2600元/月。

2.中級職員分為三級和四級。

三級:主管經理、總經理助理、總經理祕書、主編,標準月薪2400元/月;

四級:總會計師、各(部)室主任,標準月薪2200元/月。

3.一般職員為五級。

五級:一般職員,標準月薪1500元/月。

四:職員的標準月薪包括下列專案:

1.計時工資;

2.計件工資;

3.獎勵工資(完成方案責任指標後核發的工資);

4.各種津貼和補貼;

5.經認可的其他專案。

五:職員的標準月薪不包括下列專案:

1.獎金;

2.加班加點工資;

3.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六:公司顧問、兼職職員、特邀職員不享受本辦法的工資標準。

七:公司顧問實行結構工資制,包括基礎工資和崗位工資。

八:公司顧問工資按級別不得高於下列標準:

1.高階顧問:標準月薪1000元;

2.專業顧問:標準月薪500元;

3.一般顧問(具有特殊專長的):標準月薪300元。

九:公司兼職人員、特邀職員實行計件或計時工資制,具體標準由兼職人員和特邀職員管理部門制定。

第四章工資及非工資收入的評定

一:享受效益工資的職員由部門主管根據公司管理目標逐級評定。

副總經理的工資由總經理評定;主管經理、總經理祕書、總經理助理、總會計師、各(部)室主任的工資由主管副總經理評定;一般職員的工資由各(部)室主任評定。

二:職員效益工資的評定依據為:

1.任務佔工資標準的30%。其中定額為15%,質量為15%;

2.效益佔工資標準的50%。其中利潤為40%,創收為5%,節約為5%;

3.管理佔工資標準的20%。其中出勤為7%,制度執行情況為6%,衛生與安全為2%,紀律為3%,綜舍考評為2%。

三:職員效益工資的核發辦法如下:

1.享受效益工資的職員,從效益工資實行之日起,月發效益工資標準的50%。年終核定指標後,達標者一次補清。

2.享受效益工資的職員,年終核定本部門未達標時,按未完成指標的比例遞減標準效益工資。

3.已享受效益工資的職員,經定期考核發現其完成的指標低於當月指標的50%以下時,按效益工資標準的20%發放。

4.已享受效益工資的職員3個月均未能完成核定指標時,停發標準效益工資。

四:職員年終獎勵工資和獎金採取與核發工資比值等同比例的辦法評定發放,職員每年平均月薪收入比例即為公司職員年終獎勵工資和獎金比例,計算方法為:年平均月薪收入÷標準月薪的50%×100%=獎勵工資比例或獎金比例

五:條對按期完成責任指標、超額完成責任指標、創收節約者的獎金評定按照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六:獎金評定以公司或部門核定責任指標的完成情況為依據,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公司職員不得享受獎金:

1.公司或部門沒有按核定的方案實現其利潤指標,且創收和節約等實際收入不能補足利潤指標的。

2.公司或部門的創收和節約指標均低於核定方案的30%以下的。

3.公司或部門管理指標低於核定方案的50%以下的。

4.公司或部門在實施方案中出現一次以上責任事故以致造成嚴重社會影響和重大經濟損失的。

5.總經理辦公室認定其他不應當享受獎金情況的。

七:高階職員的獎金從公司核定績效考核方案實施後的效益指標中提取,其數額一般不得超過效益指標的3%。

八:中級職員的獎金額依下列情況確定:

1.能夠按期完成責任指標的部門,該部門負責人有權取得高於本部門職員平均獎金收入兩倍的獎金數額。

2.能夠超額完成責任指標的部門,該部門負責人有權取得高於本部門職員平均獎金收入3倍的獎金數額。

3.超額完成效益指標,且超過該部門核定方案效益指標的30%以上的,該部門負責人有權取得高於本部門職員平均獎金收入4倍的獎金數額。

4.部門負責人完成上述l、2、3項,且本人為公司做出卓越貢獻,或本人創收超過lO萬元的,部門負責人有權取得高於本部門職員平均獎金收入5倍的獎金數額。

九;公司職員非工資收入的評定接公司的有關規定執行。公司沒有明文規定的,由總經理辦公會或總經理辦公室評定。

第五章核發程式

一:公司財務部是發放工資廈非工資收入的惟一合法機構,其他任何部門無權發放工資及非工資性收入,財務人員根據總經理簦批的工資表及領款單發放。

二:由各部門主管,按月份、部門逐級編制公司職員工資表。編制工資表必須做到:內容具體有依據、專案齊全有事實、金額準確無差錯、字跡清楚無塗改,且必須使用碳素墨水鋼筆或簽字筆。

三:部門編制的工資表經複查無誤,由部門主管和編制人簽名蓋章後交總經理辦公室。總經理辦公室會同財務人員對工資表逐一進行稽核,認定內容、專案和金額等準確無誤後,由稽核人員簽字蓋章,送交總經理批准。

四:總經理辦公室在稽核中,若發現部門編制的工資表有誤,應及時指出並退回有關部門重新編制,並限定編制時問。稽核中對某些問題或事項有爭議的,應報副總經理或總經理認定。

五:公司財務人員依據總經理批准的工資表及時提款,按時發放工資。

六:非工資性收入由財務部定期或不定期發放。由公司職員填寫領款單,部門主管批准井簽字,財務人員稽核並進交總經理籤批。

七:公司職員的獎勵工資和獎金經年終核定部門選標,並辦理獎金領款單和編制獎勵工資表等手續後,經總經理辦公室稽核,送總經理簦批後,由財務部在年終指定時間一次性發放。

第六章附則

一:本辦法在實施中可根據具體情況制定實施細則,或提出修正意見提交總經理辦公會予以修正。

二:本辦法由總經理辦公會負責解釋。

三: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