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工服管理制度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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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是對一定的管理機制、管理原則、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機構設定的規範。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員工工服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參考!

員工工服管理制度4篇

員工工服管理制度篇1

一、制度目的

為樹立公司良好形象,增強員工對工服的愛護意識,妥善管理員工工服,體現公司的專業化和規範化,特制訂《員工工服管理制度》(以下稱“本制度”)

二、職責規範

1、管理部為工服的主管部門,負責制定工服配置標準、訂立工服管理辦法、以及工服的採購、發放、回收、登記、保管、違規處理等事務。

2、各部門助理負責該部門員工工服登記備案、工服需求統計和申報。

三、工服配置

1、員工工服為公司財產。公司因不同崗位工作需要,為員工配備相應工服。所有員工應愛惜配備給個人的工服,按照公司規定穿戴、清洗、保管,在規定使用年限內,不得隨意損壞、丟失,否則應照價賠償。

2、員工工服統一式樣,統一製作,統一著裝。工作時間必須穿著工作服上班。

3、具體工服配置為:辦公室員工每人兩套西服(包括襯衣),根據個人工作需要另外可以申請配置一套夾克衫以便駐執行點工作時需要;非辦公室員工每人配置兩套夾克衫。

四、使用年限

1、辦公室員工配置的西服更換期限為二年;西服配套的襯衣更換期限為一年;辦公室員工另外申請配置的夾克衫更換期限為二年。更換期限到後,每年可更換每種工服各一套。

2、非辦公室員工配置的夾克衫更換期限為一年,更換期限到後每年可更換一套。

3、員工工服達到更換要求後,員工可根據工服的完好情況延長更換期限。公司鼓勵員工延長工服的更換期限,以杜絕浪費、提倡環保,但要在工服完好、整潔而不影響公司形象的基礎上。

4、西服及配套襯衣自員工領取之日起,為公司繼續工作服務滿一年的,該工服作為公司福利贈與員工,不再扣取折舊費,也不再回收;夾克衫由於它的特殊性,自員工領取之日起,為公司繼續工作服務滿一年的,該工服作為公司福利不再扣取折舊費,但依然需要回收。

五、工服洗滌

員工要保持工服的乾淨、整潔、無異味、無褶皺,定期清洗,保持乾淨衛生。

六、工服的領用

1、新員工入職未滿試用期的,公司管理部調配合適的舊工服,舊工服的破損、丟失與新工服管理辦法一致(賠償視情節確認,但不高於新工服的賠償規定);沒有合適的舊工服則直接發放新工服並做好登記、簽收、備案等工作。

2、員工試用期滿後由部門助理申請製作新工服(試用期直接發放的除外),並經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並交管理部備案、採購、發放。員工在領取新工服時需要退還試用期時暫領的舊工作服,退還標準同離職退還。

七、工服退還

1、員工離職時,需將夾克衫工服洗淨後交回管理部,並由工服管理人員在“離職交接單”上簽字確認。工服自員工領取之日起,為公司繼續工作服務未滿一年的需繳納工服折舊費(具體的計算方法為:工服成本金額的一半÷更換期限×(更換期限—已使用時間),折舊費從當月工資中扣除,款數不夠,員工需要在辦理離職手續時補足折舊費。

2、辦公室員工的西服、襯衣在繳納工服折舊費後可以領回自用。

3、退回工服未經清洗或者清洗不到位的將直接收取乾洗費,以協助員工完成工服清洗工作。具體乾洗價格按市場乾洗價為準。

4、收回的工服由工服管理員登記並妥善管理。

八、工服破損或丟失的賠償

1、員工在公司任職期間,應妥善保管和愛惜工服,保持工服的平整潔淨,在工服未滿更換期限內如有破損或丟失的(因工作原因以及其他特殊情況除外),按其工服原價扣除相應的折舊費後的金額進行賠償(具體的計算方法為工服成本金額÷更換期限×(更換期限—已使用時間),賠償金從當月工資中扣除,款數不夠,次月繼續補釦,直至交清為止。

2、員工完成賠償金扣除手續後憑管理部開出的扣款確認單到工服管理部門領取新工服或重新定做工服。

九、換裝時間

1、員工可以在工服更換期限滿後提交工服更換申請至部門助理處,由部門助理收集後可在每月的25號(遇節假日往後順延)向管理部提出。

2、工服更換時間為每年3月15日、7月15日和11月15日(遇節假日往後順延)。

十、工服的檢查

1、員工當班時必須按要求穿著工服,並保持工服乾淨、整潔、無異味。

2、管理部將不定期安排檢查,各部門應積極配合、協助並服從管理部的檢查安排。如有違反本制度相關條款的,公司將根據獎懲制度進行處罰。

十一、本制度由管理部制訂並負責解釋,呈總經辦簽發執行,修改亦然。

員工工服管理制度篇2

目的:

為推進公司企業文化建設,提高員工素質,樹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統一的整體形象;規範公司工作服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適用範圍:

公司全體員工

具體內容:

第一條本制度規定了公司工作服的定製、發放、領用及折舊標準,著裝要求;員工著裝包括工作服、鞋、帽、工作牌及勞動防護用品等。

第二條行政人事部負責公司工作服的歸檔管理,包括髮放及折舊標準、工作服的購買及驗收、領用核籤、檢查考核等工作。

第三條工作服的發放標準

1、公司的工作服包括冬裝和夏裝。

2、公司人員發放工作服冬、夏裝各兩套。

3、新員工進入公司十天後發工作服,期間發放舊的工作服。

第四條工作服的定製及領用

1、工作服使用年限:(冬、夏)工作服各兩年,兩年內實行冬裝公司統一回收,兩年後的回收屬自願行為。

2、後勤倉庫要定期盤點工作服,並根據員工進出情況和庫存情況,及時進行彙報及申購,備足數量以便使用;並根據使用年限、季節變化及時組織更換。

3、工作服訂購要本著貨比三家的原則選擇好定製廠家,在定製前應簽訂合同(或協議),明確數量、材質、尺寸規格、交期、價格、發票稅點、驗收標準、商標使用規範以及其它定製要求等。工作服做好到廠時由行政人事部及倉庫庫管組織進行驗收工作,驗收合格後入庫保管。

4、行政人事部依照各部門員工事先自行申報的衣服尺寸,通知各部門統一到倉庫領取,倉管員協助行政專員按具體的要求如數發放。

四、工作服穿著規定:

1、全體員工,上班時間(無論是正常上班還是加班)必須著工作服,公務外出或其它時間可著便裝。

2、公司組織大型集體活動時,所有人員必須按統一要求著裝。

第五條工作服的折舊標準

1、員工的夏裝工作服實行免費使用,冬裝工作服收取折舊費用。

2、員工自動離職的應全額收取工作服費用;正常辭職流程辦理的員工按在公司工作時間長短收取相應的折舊費。

3、員工在辭職辦手續時其工作服應事先洗乾淨疊好再退還給倉管員,倉管員視工作服新舊情況進行分類保管,以便下次優先發放使用。

4、員工服裝在規定使用期限內因丟失、損壞等原因造成無法穿著上班的,可由本人直接向行政人事部申請購買,經審批後方可到後勤倉庫領取工作服,其費用從工資中扣除。若屬故意損壞的除加價賠償外,還將視情節嚴重情況進行處理。

5、員工因崗位或作業特殊性需增發冬、夏裝的,可由員工所在部門申請,經公司審批後由倉庫發放,並要做好相關登記工作。

6、折舊標準:

工作服折舊分類工作3個月內(含)折舊費為50%;工作3—6個月(含)折舊費為40%;工作6—12個月(含)折舊費為20%;一年以下少件、丟失按原價賠償一年以上按半價賠償

遵守事項

1、上班時間必須統一著公司配發的公司工作服及佩戴工作牌;

2、員工對配發的工作服有保管、修補的責任;

3、員工不得擅自改變工作服的式樣;

4、員工不得擅自轉借工作服;員工人為損壞、丟失工作牌(洗滌、儲存方法不當),按原價賠償。

5、工作服應保持整潔,如有損壞,員工應自費進行修補;

6、生產及輔助性員工凡在上班期間必須穿公司工作服進行作業,每天晨會公司指定人員進行檢查,員工未按要求穿著工作服,按照公司相關規定進行處罰20元/次;未按要求佩戴工作牌者進行處罰10元/次。人事部負責對以上行為進行不定期抽查,對不按規定著裝及佩戴工作牌者按公司規定給予處罰,並計入當月績效考核;

7、主管級以上員工有指導與監督員工規範穿戴工作服的責任。

8、員工穿著工作服和儀容儀表的情況,將作為個人績效考核的依據之一。

附則

本制度修訂及解釋權,屬於行政人事部所有,經總經理審批後實行。

員工工服管理制度篇3

第一章 總則

為規範公司員工工作服的管理,提高員工素質和公司整體形象,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規定了公司員工工作服的定製、發放、領用及折舊標準,著裝要求等。適用於集團及其子公司全體職工。

第二章 管理職責

一、行政部負責公司員工工作服的歸口管理,包括登記、驗收、發放、檢查、考核等工作。

二、人力資源部負責員工工作服的申報工作。後勤部負責員工工服的採購工作。合同部負責員工工服定製合同的擬定工作。財務部負責按工作服定製合同結算有關費用及員工工裝破損、丟失、報廢時工裝摺款結算。

第三章 制服換季時間

一、夏裝:5月1日至9月30日

二、冬裝: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第四章 工裝的定製及領用

一、員工入職滿一個月時,由人力資源部通知員工到行政部領取《員工工作服申領登記表》(詳見附件),經相關領導籤批後,交由後勤部採購,後勤部須在一個月內完成工裝採購,採購完成後在申領登記表中籤字確認,並留存影印件,原件連同採購完的工裝一併交行政部進行驗收、發放。

二、員工工作服使用年限:兩年。兩年後按工服破損實際情況酌情考慮工裝統一更換。

三、後勤部要本著貨比三家的原則選擇好定製廠家,在定製前應簽訂合同(或協議),明確數量、材質、尺寸規格、交期、價格、發票稅點、驗收標準(行政部)、商標使用規範以及其它定製要求等。

四、行政部負責督促後勤部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工服採購,並對採購工服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在三個工作日內完成發放,並負責對著裝情況定期檢查。

第五章 制服工牌的穿著管理

一、員工上班時間必須按規定統一著裝、戴工牌,辦公室人員必須穿著黑色皮鞋。襯衣不得有挽袖、不扣鈕釦等現象,必須穿戴整齊(詳見員工行為規範準則),未按規定著裝者一經發現,罰當事人50元/次;

二、員工制服、工牌必須妥善保管,如有遺失或故意損壞者按原價賠償或自費補做;

三、員工應愛護自己的制服,及時清洗。確保制服乾淨整潔,維護公司和品牌形象;

四、每次換季穿新制服後,原有制服由員工自行保管,但不得在統一著裝時擅自穿著,否則,罰當事人50元/次;

五、為統一形象,公司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隨意更改工作制服,否則,罰當事人50元/次;

六、未能及時領取制服和制服不合身或丟失、損壞者,各部門應在1個工作日內將名單及型號上報後勤部,否則按不著裝處理。後勤部必須在30個工作日內配發到位。丟失、損壞或申請補發的,費用自付。

第六章 制服費扣繳標準

一、因大多數崗位制服屬高檔職業裝,公司統一規定:

(一)夏裝、冬裝折舊期限為一年(自領工服之日起算)。若在職一年內,離職時須交回制服並扣除折舊費用;若在職一年以上,離職時無需交回制服,無折舊費用。

(二)個人承擔折舊費用計算方法如下表(工裝費的`標準隨當時採購價而定);

二、個人承擔部分,離職時在最後一月工資中扣除(後附詳細結算表)。

第七章 附則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最終解釋權歸集團公司行政部所有。

員工工服管理制度篇4

為規範公司工裝的管理,提高員工素質和公司整體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本制度規定了公司工裝的定製、發放、領用及折舊標準,著裝要求等

第二條

行政辦公室負責公司工裝的歸口管理,包括髮放及折舊標準、工裝的購買及驗收、領用核籤、檢查考核等工作

第三條 工裝的發放標準

1、公司的工裝包括秋裝和夏裝。

2、公司人員發放工裝秋、夏裝各兩套。

3、新員工進入公司七天後發工裝和工牌。

4、舊的工裝採取免費優先使用。

第四條 工裝的定製及領用

1、 工裝使用年限:(秋、夏)工作服各兩年。兩年內實行秋裝公司統一回收,兩年後的回收屬自點工裝,並根據員工進出情況和庫存情況,及時進行定製申購,備足數量以便自願行為。

2、 行政部要定期盤存使用;並根據使用年限、季節變化及時組織更換。

3、 行政部後勤要本著貨比三家的原則選擇好定製廠家,在定製前應簽訂合同(或協議),明確數量、材質、尺寸規格、交期、價格、發票稅點、驗收標準、商標使用規範以及其它定製要求等。工裝做好到公司時由辦公室組織進行驗收工作,合格後交由後勤保管。

4、 辦公室依照各部門員工事先自行申報的衣服尺寸,通知各部門統一到行政部後勤倉庫領取,倉管員按辦公室的要求如數發放。

第五條 工裝的折舊標準

1、 員工的夏裝工作服實行免費使用,秋裝工裝收取折舊費用。

2、 員工自動離職的應全額收取工裝費用;正常辭職流程辦理的員工按在公司工作時間長短收取相應的折舊費。

3、員工在辭職辦手續時其工裝應事先洗乾淨疊好再退還給倉管員,倉管員視工裝新舊情況進行分類保管,以便下次優先發放使用。

4、員工服裝在規定使用期限內因丟失、損壞等原因造成無法穿著上班的,可由本人直接向辦公室申請購買,經審批後方可到後勤倉庫領取工作服,其費用從工資中扣除,工牌20元/個。若屬故意損壞的除加價賠償外,還將視情節嚴重情況進行處理。

5、員工因崗位或工作特殊性需增發秋、夏裝的,可由員工所在部門申請,經辦公室審批後由後勤倉庫發放,並要做好相關登記工作。

第六條 折舊標準

1、工作未滿六個月離職者,收取工裝成本的100%費用;

2、工作六個月以上十二個月以下離職者,收取工裝成本的60%費用;

3、工作滿十二個月以上離職者,不收取任何工裝費用。

4、申請自購秋裝套裝的員工,工作滿半年憑票據公司最多補助300元。

第七條 處罰措施

1、員工未按要求穿著工裝,按照公司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2、員工人為損壞、丟失工裝(洗滌、儲存方法不當),原價補換;

3、員工穿著工裝和儀容儀表的情況,將作為個人績效考核的依據之一。

第八條 遵守事項

1、上班時間必須統一著公司配發的工裝及佩戴工牌;

2、員工對配發的工裝、工牌有保管、修補的責任;

3、員工不得擅自改變工裝的式樣;

4、員工不得擅自轉借工裝;

5、工裝應保持整潔,如有汙損,員工應自行進行清洗或修補;

6、行政人事部負責人進行不定期抽查,對不按規定著裝及佩戴工牌者,將進行處罰,並計入當月績效考核;

7、主管級以上員工有指導與監督員工規範穿戴工裝的責任。

第九條 附則

1、本規定從頒佈之日起執行;

2、本規定最終解釋權歸屬行政人事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