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市三方扣款協議怎麼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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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今社會生活中,協議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簽訂協議可以約束雙方履行責任。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寫好協議而煩惱吧,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廈門市三方扣款協議怎麼辦理,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廈門市三方扣款協議怎麼辦理

廈門市三方扣款協議怎麼辦理

1、登陸國家稅務總局廈門市電子稅務局—點選右上角"登入"。

2、進入電子稅務局辦稅大廳介面,點選"辦稅中心"—"綜合資訊報告"—"制度資訊報告"—"存款賬戶報告"。

3、進入操作介面錄入納稅人銀行資訊,錄入完畢,點選"提交申請"。

4、返回廈門市電子稅務局首頁"辦稅中心"—"其他服務事項"—進入"網籤三方協議"。

5、納稅人根據需求自主選擇簽約方式。仔細閱讀協議宣告,點選"同意—繼續"進入"授權稅務機關代繳稅款協議書"。

6、選擇簽約的賬戶資訊。

7、核對資訊無誤後,點選"製作協議""列印已製作協議書"前往銀行櫃檯辦理簽約。

8、待銀行簽約成功後,點選"傳送驗證或撤銷協議"。

電子發票怎麼開具?

納稅人確認自己使用的稅控裝置是增值稅發票系統升級版,然後自建或者委託第三方搭建好電子發票服務平臺後,帶上經辦人身份證明原件及影印件、發票專用章印模,填制《納稅人領用發票票種核定表》(一式二份),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提出申請電子發票的票種核定,辦理流程、所需資料與辦理增值稅普通發票票種核定一致。

電子發票服務平臺以納稅人自建為主,也可由第三方研發提供服務平臺。國家稅務總局統一制定電子發票服務平臺的技術標準和管理制度,併發布了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53號,明確了電子發票系統資料介面規範。

納稅人使用新系統開具電子發票,開票系統將發票資訊上傳稅務機關,同時傳輸給對接的電子發票服務平臺,平臺按照電子發票現有機制和要求生成帶納稅人簽章的電子發票及其影象檔案,反饋給開票方。其中電子發票上有稅控簽名和電子簽章,不需要再另外加蓋發票專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