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協議違約後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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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協議在畢業生到單位報到(憑《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或《全國畢業生研究生報到證》)、用人單位正式接收後自行終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三方協議違約後怎麼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三方協議違約後怎麼辦

一、三方協議違約後怎麼辦

如果還未畢業,學生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勞動者,所以不適用《勞動法》,只能和公司簽訂三方就業協議書,而三方協議屬於契約,受民法保護,不受勞動法保護,也就意味著可隨時違約,也無需提早三十日提出。但是,如果三方協議上約定違約金,毀約的話則要按約定付違約金。

如果學生已經拿到畢業證書,已簽訂勞動合同的已畢業學生,要辭職的話,則要提前三十日和公司提出,打書面辭職書。這種情況下不用付違約金。但進行過專業技術培訓的話,勞動者須支付違約金,違約金金額不超培訓費。

不過,一般情況下用人單位違約的話,最多也就是按照違約金進行賠償了。如果用人單位選擇不要你了,你走法律程式讓公司在金錢上或者名譽上蒙受損失的話,就更不會要你了。

遇到這種情況,小編建議可以先跟該公司人力部門的人聯絡,讓人家告訴他為什麼不要他了。如果公司拿不出什麼確切的證據並且根據合同的確是違約了,那就想辦法訴諸於法律(但是如果公司合同有說,本公司有權利根據業務需要調整員工的人事安排。)

之前先認真分析合同,然後結合相關法律條文(新出的`那個勞工法案),先講情再講理跟對方溝通。如果實在不行的話那就敦促對方要求把戶口等資料在一個星期內轉回到學校方便再找工作,將自己的損失降低到最小化。必要的情況下,告訴對方找了一份新工作,急著要戶口啊等等檔案,催得緊啊之類的,迫使他儘快歸還檔案。

二、三方協議的注意事項

第一,要看填寫的用人單位名稱是否與單位的有效印鑑名稱一致,如不一致,協議無效;填寫自己的專業名稱時,要與學校教務處的專業名稱一致,不能簡寫。

第二,外企、合資企業、私企一般採用試用期,根據合同期的長度,可以從1―3個月不等,通常試用期為3個月,不得超過6個月。國家機關、高校、研究所一般採用見習期,通常為一年。

第三,不少單位為了留住學生,以高額違約金約束學生。學生在協商中要力爭將違約金降到最低,通常違約金不得超過5000元。但是,勞動法規定,“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除上述兩種法律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所以學生要力爭取消違約金這一條規定。

第四,現行的畢業生就業協議屬“格式合同”,但“備註”部分允許三方另行約定各自的權利義務。為了防止用人單位承諾一套、做一套,畢業生可將簽約前達成的休假、住房、保險等福利待遇在備註欄中說明,如發生糾紛,可以此維護自己合法權利。

第五,當下許多高校為了提高自身就業率,就強迫學生找熟人親屬簽訂“虛假”協議,這對於畢業生來說是不利的,畢業生不應當屈服。

第六,學生在簽訂協議時,要嚴格按照規定的步驟進行。等用人單位填寫完畢、蓋章後再到學校就業指導中心簽證蓋章。切忌自己填寫完畢後就直接到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要求蓋章。這樣帶來的後果是,單位在填寫時,工資待遇等與過去承諾的大相徑庭。學生卻因為自己和學校都已經簽字蓋章,迴天乏力。或者逆來順受,或者就被迫違約賠償用人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