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生就業三方協議書違約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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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男女老少都可能需要用到協議,簽訂協議是解決糾紛的保障。那麼寫協議真的很難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畢業生就業三方協議書違約怎麼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畢業生就業三方協議書違約怎麼辦

就業協議書的違約

簽訂了三方就業協議,各方應嚴格履行協議,任何一方若違反協議,應承擔違約責任。所以,想要違約,就必須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具體的步驟是:

第一步:到原籤協議書的單位辦理書面同意的解約函(蓋單位公章)。

第二步:向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提出書面申請(闡明解約理由),並附上單位及上級人事主管部門稽核同意的解約函,交招生就業辦。

第三步: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根據有關規定審批換髮新的《就業協議書》。

實踐中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如果能夠得到諒解,屬於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可以免除違約責任。辦理步驟同上。

簽訂就業協議的注意事項

第一,籤協議前,畢業生一定要全方位地瞭解用人單位的相關情況。例如企業的發展趨勢、企業招聘的崗位性質、企業的員工培養制度、待遇狀況、福利專案等系列內容,不但要掌握資料,更要實地考察。並且還需要重點了解單位的人事狀況,瞭解企業是否具有應屆畢業生的接收權。

第二,畢業生在簽約時要按照正常程式進行。畢業生持用人單位的接收函到院系領取就業協議書,先由畢業生、院系在協議書上籤署意見後交用人單位,由用人單位簽署意見後再交給學校,學校簽字後納入就業計劃,協議書生效。有的畢業生為省事,要求學校先簽署意見,但這樣做使學校無法起到監督、公正的作用,最可能受害的將是畢業生本人。

第三,簽署協議書時,一定要認真、真實地填寫協議書內容。如果報考了研究生或準備出國,應事先向用人單位說明,並在協議書中註明。以往有畢業生向用人單位隱瞞這些情況,而後遭到違約處理。

第四,畢業生在簽約時也要考慮對自身權益的保護。協議具有雙向約定的作用,如果有雙方需要相互承諾的`部分,一定要在協議書或補充協議上加以說明。就業協議中可以規定違約金的數額,根據現行規中規定的上限是12個月的工資總和。

第五,畢業生在簽約中,一定要注意條款的合理性。我國勞動法明確規定,用人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畢業生收取報名費、培訓費、押金、保證金等,並以此作為是否錄用的決定條件。

第六,畢業生、用人單位雙方都不得單方面拖延簽約週期。畢業生遇到問題而猶豫不決時,最好能夠及時諮詢高校就業部門負責老師,徵求相關的意見和指導。第七,簽訂就業協議書後,一定要簽署。正式的勞動合同可能是學生畢業前簽訂、畢業後生效的,也可能是畢業後簽訂、立即生效的。一般就業協議書也會在勞動合同生效時,而終止其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