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4月起開展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執法檢查

才智咖 人氣:4.96K

為強化單位依法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認識,擴大住房公積金制度覆蓋面,切實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市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市總工會、市公積金中心決定於4月至10月繼續開展2015年度全市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執法檢查。

本市4月起開展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執法檢查

本次執法檢查物件為本市符合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應當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機關、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和社會團體。重點檢查未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和未為所有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單位。市公積金中心將藉助社保繳費單位資訊,有針對性地對未開戶、未為所有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單位,進行函告、督促、上門核實和檢查。

本次執法檢查分兩個階段開展:4月至7月為單位自查自糾階段,8月至10月為執法抽查階段。在自查自糾階段,單位應對照國家和本市住房公積金法規規定認真進行自查自糾,如實填寫《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自查表》,加蓋公章予以確認,並按規定的時間報送至指定地點。發現問題的,還應報送自查自糾報告和整改計劃,並積極落實整改。在執法抽查階段,市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市總工會、市公積金中心將組成執法檢查小組對未完成自查、自糾的單位進行上門檢查。被檢查單位應當配合,如實說明情況,按要求提供相關材料,並及時糾正違法行為。

對拒不配合執法檢查或拒不按要求整改的單位,市公積金中心將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上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若干規定》、《上海市住房公積金行政執法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或申請法院強制執行,還可以按規定在上海公積金網上公開違法單位名單,並向上海市公共信用資訊平臺和央行徵信平臺提供該單位的違規資訊,申請人民法院將該單位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