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需要跨年住院治療者 醫療保險怎麼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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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要跨年住院治療者 年底兩天,先自費,明年起再辦醫保

太原需要跨年住院治療者 醫療保險怎麼交?

太原市醫療保險管理服務中心公佈2015年度城鎮醫保患者跨年度住院注意事項。其中,參保人員在2015年12月30日、31日期間新入院且需要跨年度繼續住院治療的,先按自費患者辦理入院手續,於2016年1月1日起辦理醫保入院。

普通住院患者需要跨年度繼續住院治療的',年終結轉在出院結算時自動辦理,以醫院上傳明細發生時間12月31日為界,資訊系統生成兩條結算資訊。其中,起付線計入2015年度,醫療費用分別納入相關年度計算,原則上列印兩張結算清單。

精神病住院患者需要跨年度繼續住院治療的,於2015年12月30日、31日辦理出院,2016年1月1日—10日再次辦理醫保入院。

離休幹部住院患者需要跨年度繼續住院治療的,於2015年12月30日、31日辦理出院,2016年1月1日之後辦理醫保入院。

參保人員在2015年12月30日、31日期間新入院且需要跨年度繼續住院治療的,先按自費患者辦理入院手續,於2016年1月1日起辦理醫保入院,入院日期設定為2016年1月1日,並將全部醫療費用轉入醫保,本次入院起付線計為2016年度第一次起付線,醫療費用納入2016年度計算。

太原市醫療保險管理服務中心工作人員提醒,職工醫保住院患者因單位欠費或其他原因已經出院但未辦理結算的,必須在12月31日前辦理出院結算手續。

居民醫保住院患者如果未繳納2016年度居民醫保費的,必須在12月31日前辦理出院手續,否則將無法結算。參保人員享受2015年度門診慢性病待遇的,應在年底前使用完畢,跨年後不再享受2015年度的門診慢性病待遇。

參保人員在2016年1月1日之後住院治療的,按2016年度城鎮基本醫療保險政策正常程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