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病醫保政策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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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大病醫保政策具體是怎樣的呢?大家對此有何瞭解呢?今天我們就一起來看看相關內容吧!

河南大病醫保政策2017年

今年起,城鄉居民看病就診有了更多保障!為進一步完善我省城鄉居民醫療保障體系,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1月18日,《河南省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實施辦法(試行)》新鮮“出爐”。參保居民醫保參保人員無需額外繳費即可享受相應待遇,治療大病一年最高可以報銷40萬元。

大病保險覆蓋全體城鄉居民醫保參保人員

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簡稱大病保險)是指在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基礎上,對大病患者發生的高額醫療費用給予進一步保障的一項制度性安排,是基本醫療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

大病保險保障物件為我省享受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的人員。

大病保險實行省級統籌,分級負責。即全省統一籌集、管理和使用大病保險資金。選定的商業保險機構按統籌地區承辦具體業務。

參保個人無需額外繳費即可享受待遇

大病保險資金採取從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劃撥的方式籌集,各省轄市、縣(市、區)大病保險資金由省財政在下達當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補助資金時,根據當年大病保險籌資標準和各地參保人數直接代扣,轉入省大病保險財政專戶。不再額外向城鄉居民收取。

按照計劃,大病保險籌資標準按全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當年總籌資額的6%左右確定。根據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大病保險受益情況和城鄉居民人口構成情況,全省分檔確定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本年度大病保險籌資標準。

大病保險年度為自然年度,即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大病保障“起付線”設為1.5萬

參保居民一個保險年度內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含門診慢性病、重特大疾病限額結算的醫療費用)經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按規定支付後,個人累計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超過大病保險起付線的部分,由大病保險資金按規定支付。

大病保險起付線參照我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確定。參保居民在一個保險年度內住院(含多次住院),只負擔一次大病保險起付線。大病保險起付線為1.5萬元。

一年最高可以保險40萬醫療費

大病保險分段報銷比例綜合考慮大病保險資金收支情況和城鄉居民醫療費用情況確定。參保居民一個保險年度內住院累計發生的合規自付醫療費用超出起付線以上部分由大病保險資金按比例分段支付。分段報銷比例為:1.5萬元~5萬元(含5萬元)支付50%;5萬元~10萬元(含10萬元)支付60%;10萬元以上支付70%。

大病保險年度最高支付限額參考我省經濟發展水平和大病保險資金承受能力確定。大病保險最高支付限額為40萬元。

參保居民住院治療可即時結算

大病保險醫療服務實行定點管理。參保居民在即時結算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累計發生的合規自付醫療費用超過大病保險起付線的,在定點醫療機構實行即時結算。按規定應由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由本人與定點醫療機構結清;應由大病保險資金支付的醫療費用,由商業保險機構按規定與定點醫療機構結算。

對按規定在暫不具備即時結算條件的醫療機構住院而合規自付醫療費用超過起付線的,參保居民可到參保地商業保險機構指定的服務網點辦理大病保險報銷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