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鄭州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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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住建部、銀監會三部委聯合下發通知,調整公積金貸款政策後,各地紛紛紛紛對公積金政策作出相應調整。4月份,繼浙江、珠海、遼寧、深圳、上海、南京等多個地方出臺公積金新政後,今日,鄭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也公佈了最新的公積金政策。

2016鄭州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指南

新政放寬貸款申請條件,提高貸款最高額度。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釋出的《關於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有關事項的通知》顯示,夫妻雙方均符合貸款條件的,貸款最高額度調整為60萬元,購買首套房貸款比例調整為最高不超過房產總價的80%。

《通知》全文如下:

住房公積金各分支管理機構,機關各部門:

根據住建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關於發展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通知》(建金〔2014〕148號)和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第36次會議精神,現就鄭州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以下簡稱“公積金貸款”)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放寬貸款申請條件職工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可申請公積金貸款。曾在異地(含同城其他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繳存住房公積金、在現繳存地繳存不滿6個月的,繳存時間可根據原繳存地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出具的繳存證明合併計算。其他貸款申請條件按《鄭州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提高貸款最高額度在鄭州市區內辦理公積金貸款,夫妻雙方均符合貸款條件的,貸款最高額度調整為60萬元;僅申請人本人符合貸款條件的,貸款最高額度調整為40萬元。在鄭州所屬縣(市)和上街區辦理公積金貸款,貸款最高額度統一調整為40萬元。組合貸款總額不設上限,其中的公積金貸款額度按上述規定執行。

三、調整貸款最高比例繳存職工家庭使用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商品住房的(含經濟適用住房、單位集資住房,下同),貸款比例調整為最高不超過房產總價的80%;繳存職工家庭已擁有一套住房,結清相應住房貸款後,再次使用公積金貸款購買第二套商品住房的,貸款比例調整為最高不超過房產總價的70%;繳存職工使用公積金貸款購買存量商品住房的,貸款比例調整為最高不超過房產總價的60%。

不向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已兩次使用公積金貸款或上筆公積金貸款未結清的家庭發放貸款。

四、簡化貸款辦理手續辦理公積金貸款不再提供收入證明。夫妻雙方均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還款額應當不超過夫妻雙方繳存基數和的70%;未婚、未再婚的,應當不超過借款人的繳存基數;共有權人的繳存基數可與借款人合併計算;組合貸款由發放貸款的商業銀行稽核借款人的還款能力。

五、調整存量房貸款期限購買建成時間未超過20年的存量商品住房,貸款期限最長應當不超過20年;購買建成時間超過20年的存量商品住房,貸款期限最長應當不超過15年。

六、暫停辦理“轉按揭”業務為充分保障繳存職工購房時的公積金貸款需求,暫停辦理商業銀行住房貸款轉公積金貸款(即“轉按揭”)業務。本通知自2015年5月1日起執行。以往相關規定與本通知不符的`,按本通知執行。行業系統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可參照本通知執行。

拓展閱讀

2016鄭州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新規定

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瞭解到,為切實提高住房公積金使用效率,充分發揮住房公積金作用,根據省住建廳、省財政廳和人民銀行鄭州中心支行聯合下發的《河南省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試行)》的有關精神,我市積極對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進行了調整。

據介紹,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調整後規定,職工正常償還住房貸款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正常償還貸款滿一年後可辦理提取手續,每間隔一年以上可再次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餘額不足的,可以提取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積金賬戶中的儲存餘額,但要提供結婚證、戶口本等證明材料。提取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積金在貸款人提取公積金後一個月內辦理。每次提取額不超過當期實際償還本息額。提前還款的,提取額不超過貸款餘額。提取金額到百位。

償還住房貸款提取住房公積金需提供以下證明材料:加蓋單位印章的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表、住房公積金支取單,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各一份,銀行出具加蓋印章的還款憑證(最近一個月明細記錄),商業貸款或異地貸款的提供借款合同原件及影印件各一份。

提取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積金需提供以下證明材料:加蓋單位印章的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表、住房公積金支取單,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各一份,結婚證或戶口本原件及影印件各一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本期償還住房貸款提取住房公積金情況單。

當期實際償還本息額的計算,按銀行出具的最近一個月償還本息額乘以當期實際償還次數確定。調整後的新規定已於今年1月初開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