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教育事業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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瞭解到,《國家教育事業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勝階段推進教育現代化的五年規劃,12月28日經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規劃》共十一章,分為四個部分。以下是詳細介紹!

國家教育事業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

教育部副部長李曉紅介紹說,《國家教育事業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以下簡稱《規劃》)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勝階段推進教育現代化的五年規劃,12月28日經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規劃》共十一章,分為四個部分。

第一部分是《規劃》的總領。在全面總結“十二五”成就的基礎上,根據“十三五”教育改革發展面對的形勢、任務和挑戰,提出了“十三五”工作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主要目標和主題主線。

第二部分是《規劃》的主要發展任務。《規劃》貫徹落實五大發展理念,集中闡述了全面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並放在很重要的位置。以及改革創新驅動教育發展、協調推進教育結構調整、協同營造良好育人生態、統籌推進教育開放、全面提升教育發展共享水平等六大戰略任務。

第三部分是《規劃》的保障措施。分別從教師隊伍建設、教育治理現代化、加強黨的領導三個方面展開,為教育發展提供堅強的人才、制度、投入和政治保障。

第四部分是《規劃》的`組織實施。重點從組織領導、保障機制、監測評估、社會監督等方面對規劃實施提出了具體要求,確保規劃落實。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12月28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國家教育事業發展“十三五”規劃,推進教育現代化為國家建設提供人才支撐;確定擴大對外開放積極利用外資的政策措施,營造更加公平便利的市場環境。

會議指出,“十二五”時期,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各方共同努力,我國教育改革發展取得顯著成就,“十三五”時期要繼續把教育擺在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

  會議通過了國家教育事業發展“十三五”規劃,確定:

一是推進教育公平。推動義務教育東中西部均衡發展,尤其要提高義務教育鞏固率。增加中西部、貧困地區、革命老區、民族和邊疆地區教育投入。繼續提高重點高校招收貧困地區學生比例。實施教育扶貧結對幫扶,實現每一所貧困地區學校都有對口支援學校。保障殘疾少兒、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隨遷子女、留守兒童等特殊群體平等受教育權利。

二是推進教育教學改革,促進提高學生創新和實踐能力。落實學校辦學自主權,鼓勵有條件的普通高中實行“選課制”、“走班制”,推行產教融合的職業教育模式,新增高教資源向新的城鎮化地區、產業集聚區等延伸,探索建立適應彈性學習、學分制和主輔修制的本科教學制度,逐步建立基於平時學業和統一考試、參考綜合素質評價的普通高中和高校招生錄取機制。鼓勵高校推進內設機構取消行政級別試點。依法保障和提高教師待遇,吸引一流人才從教。

三是優化教育結構。在加強通識教育的同時,優先發展應用技術類和特色院校,新增高校招生計劃主要嚮應用和技術技能型人才培養傾斜,加快培養現代農業、先進製造、服務業等急需人才。

四是擴大教育開放合作,鼓勵社會力量和民間資本舉辦學校和教育機構,探索對非營利性和營利性民辦學校實行差別化扶持,依法完善中外合作辦學辦法,提高教育國際交流合作水平。利用大資料、雲端計算等資訊科技,推動“網際網路+教育”發展,促進優質教育資源共建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