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農補貼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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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為落實中央農村工作會議、中央1號檔案精神,緊緊圍繞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財政部、農業部聯合釋出2017年重點強農惠農政策。

惠農補貼政策

落實中央農村工作會議、中央1號檔案精神,緊緊圍繞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2017年中央財政繼續加大支農投入,強化專案統籌整合。現將農業部、財政部共同實施的重點強農惠農政策釋出如下。

一、農民直接補貼

1、耕地地力保護補貼

補貼物件:為擁有耕地承包權的種地農民。

補貼資金:通過“一卡(折)通”方式直接兌現到戶。

補貼標準: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按照《財政部 農業部關於全面推開農業“三項補貼”改革工作的通知》(財農〔2016〕26號)要求、結合本地實際具體確定。

2、農機購置補貼

補貼物件:按規定程式購買農業機械、直接從事農業生產的個人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

補貼方式:實行自主購機、定額補貼、縣級結算、直補到卡(戶)。

補貼標準:各省對糧食烘乾倉儲、深鬆整地、免耕播種、高效植保、節水灌溉、高效施肥機具和秸稈還田離田、殘膜回收、畜禽糞汙資源化處理與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等支援綠色發展的機具要實行敞開補貼。

3、玉米生產者補貼

補貼物件:在遼寧、吉林、黑龍江省和內蒙古自治區實施。

補貼方式:補貼資金採取“一折(卡)通”等形式兌付給玉米生產者。

補貼標準:由各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按照中央要求、結合本地實際具體確定。鼓勵各省(自治區)將補貼資金向優勢產區集中。

二、支援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

4、新型職業農民培育

支援範圍:將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返鄉涉農創業者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帶頭人作為重點培育物件。

支援目標:開展針對性培訓,提升生產技能和經營管理水平。

5、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能力建設

支援範圍:以制度健全、管理規範、帶動力強的國家農民合作社示範社、農民合作社聯合社和示範家庭農場為扶持物件。

支援目標:發展綠色農業、生態農業,提高農產品加工、標準化生產、市場行銷等能力。

6、農業信貸擔保體系建設

支援範圍:有條件的市縣儘快建立擔保機構,實現實質性運營。重點服務種養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等新型經營主體,以及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和農業小微企業

支援目標:聚焦糧食生產、畜牧水產養殖、優勢特色產業、農村新業態、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以及高標準農田建設、農機裝備設施、綠色生產和農業標準化等關鍵環節,提供方便快捷、費用低廉的信貸擔保服務。

三、支援農業結構調整

7、耕地輪作休耕制度試點

支援範圍:遼寧、吉林、黑龍江省和內蒙古自治區開展糧改豆(糧豆輪作)試點,支援以玉米改種大豆為主,兼顧改種雜糧雜豆、馬鈴薯、油料、飼草等作物。在河北黑龍港地下水漏斗區、湖南長株潭重金屬汙染區、西南石漠化區及西北生態嚴重退化區開展休耕試點。

支援方式:中央財政對開展耕地輪作休耕制度試點的農戶和新型經營主體給予適當補助。

8、糧改飼試點

支援範圍:在“鐮刀彎”地區和黃淮海玉米主產區實施。選擇玉米種植面積大、牛羊飼養基礎好、種植結構調整意願強的縣整體推進,採取以養帶種方式推動種植結構調整。

支援方式:補助物件為規模化草食家畜養殖場(戶)或專業青貯飼料收貯企業(合作社)。

9、高產優質苜蓿示範基地建設

支援範圍:在苜蓿優勢產區和奶牛主產區實施,支援飼草生產合作社、飼草生產加工企業、奶牛養殖企業(場)和奶農合作社集中連片種植高產優質苜蓿。

支援方式:政策支援

四、支援農村產業融合發展

10、現代農業產業園建設

支援範圍:按照發布的國家現代農業產業園建立標準,在省級推薦基礎上,建立一批國家現代農業產業園。

支援方式:中央財政通過以獎代補方式給予適當支援。

11、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

支援範圍:選擇部分重點縣

支援方式:帶動與農民分享二三產業增值收益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開展農產品產地初加工、產品流通和直供直銷、農村電子商務、休閒農業、鄉村旅遊、農業文化遺產發掘保護、產業扶貧等工作。

12、資訊進村入戶整省推進示範

支援範圍:選擇若干試點省份,依託現有的農村資訊服務、金融保險、農商等平臺,通過整合資源,完善功能,達到技術、市場、商務、政務等資訊一站式服務。

支援方式:資訊進村入戶採取市場化建設運營,中央財政給予一次性獎補。

五、支援綠色高效技術推廣服務

13、綠色高產高效建立

支援範圍:突出水稻、小麥、玉米三大谷物,兼顧薯類大豆、雜糧雜豆、棉油糖、菜果茶等品種。

支援方式:選擇一批生產基礎好、優勢突出、特色鮮明、產業帶動強的'縣開展整建制建立,示範推廣綠色高產高效技術模式,增加綠色優質農產品供給。

14、基層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

支援範圍:農業縣。

支援方式:進一步健全基層公益性農技推廣服務網路,開展技術指導服務,建設試驗示範基地,培育農技示範主體,提升農技人員業務能力,加快推進農技推廣資訊化建設。

15、農機深鬆整地

支援範圍:適宜地區開展農機深鬆整地作業。作業深度一般要求達到或超過25釐米,打破犁底層。

支援方式:鼓勵依託專業化服務組織開展社會化服務。

16、土地確權登記頒證

支援範圍:農墾國有土地。

支援方式:繼續按計劃推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啟動農墾國有土地使用權確權登記發證工作。

六、支援農業資源生態保護和麵源汙染防治

17、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

支援範圍:內蒙古、四川、雲南、西藏、甘肅、寧夏、青海、新疆等8個省(自治區)和新疆;河北、山西、遼寧、吉林、黑龍江等5個省和黑龍江省農墾總局。

支援方式:分別實施禁牧補助、草畜平衡獎勵和績效評價獎勵;實施“一攬子”政策和績效評價獎勵。

18、發展南方現代草地畜牧業

支援範圍:南方草地畜牧業區。

支援方式:以農牧業合作社和相關涉牧企業為主體,建設一批草地規模較大、養殖基礎較好、發展優勢較明顯、示範帶動能力強的牛羊肉生產基地,促進南方草地生態保護,發展草地畜牧業。

19、耕地保護與質量提升

支援範圍:重點縣、東北重點地區。

支援方式:重點縣分割槽域、分作物組裝推廣一批耕地質量建設和化肥減量增效技術模式,依託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開展土壤培肥改良和科學施肥服務。在東北重點地區開展控制黑土流失、增加土壤有機質含量、保水保肥、黑土養育等技術措施和工程措施。

20、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試點

支援範圍:選擇部分糧食主產區和農作物秸稈焚燒問題較為突出的省份。

支援方式:開展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試點,實行整縣推進,堅持多元利用、農用優先。

21、漁業增殖放流和減船轉產

支援範圍:流域性大江大湖、界江界河、資源退化嚴重海域等重點水域開展漁業增殖放流。

支援方式:地方開展海洋捕撈漁民減船轉產,同時支援漁船更新改造、漁船拆解、人工魚礁、深水網箱、漁港及通訊導航等設施建設。鼓勵地方政府統籌中央有關轉移支付以及地方有關資金,支援長江流域水生生物保護區漁民轉產轉業、全面禁捕等工作。

22、畜禽糞汙資源化處理

支援範圍:選擇部分生豬、奶牛、肉牛養殖重點縣開展畜禽糞汙資源化處理試點。

支援方式:按照政府支援、企業主體、市場化運作的方針,以就地就近用於農村能源和農用有機肥為主要利用方式,通過整縣推進,改造完善糞汙收集、處理、利用等整套糞汙處理設施,實現規模養殖場全部實現糞汙處理和資源化利用,努力形成農牧結合種養迴圈發展的產業格局。

23、推廣地膜清潔生產技術

支援範圍:西北、華北等旱作區

支援方式:推廣地膜科學使用、合理養護、適時揭膜、機械撿膜等整合技術模式,並通過“以舊換新”等方式推進殘膜回收利用。

24、果菜茶有機肥替代化肥行動

支援範圍:選擇果菜茶種植優勢突出、有機肥資源有保障、有機肥施用技術模式成熟、產業發展有一定基礎、地方有積極性的重點縣。

支援方式:開展有機肥替代化肥行動,以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為承擔主體,探索一批“果沼畜”“菜沼畜”“茶沼畜”等生產運營模式,推進資源迴圈利用。

25、河北地下水超採綜合治理

支援範圍:以黑龍港流域為重點。

支援方式:開展地下水超採綜合治理,推廣農藝節水措施,探索建立耕地休耕制度,推動農業結構調整。

26、湖南重金屬汙染耕地綜合治理

支援範圍:以長株潭地區為重點。

支援方式:開展重金屬汙染耕地綜合治理,調整種植結構,加強耕地質量建設和汙染修復治理。

七、支援農業防災救災

27、農業生產救災

支援範圍:各地農業重大自然災害及生物災害的預防控制、應急救災和災後恢復生產工作。

支援方式:立足地方先救災、中央後補助,對相關工作給予適當補助。

28、動物疫病防控

支援範圍:動物疫病強制免疫、強制撲殺和養殖環節無害化處理工作。

支援方式:中央財政給予適當補助。

29、農業保險保費補貼

支援範圍:納入中央財政保險保費補貼範圍的品種為玉米、水稻、小麥、棉花、馬鈴薯、油料作物、糖料作物、能繁母豬、奶牛、育肥豬、森林、青稞、犛牛、藏系羊和天然橡膠。

支援方式:按照農業保險‘自主自願’等原則,農民繳納保費比例由各省自主確定,一般不超過20%,其餘部分由各級財政按比例承擔。

八、大縣獎勵政策

30、產糧(油)大縣獎勵

支援範圍:包括常規產糧大縣獎勵、超級產糧大縣獎勵、商品糧大省獎勵、制種大縣獎勵、產油大縣獎勵。

支援方式:大縣標準和資金使用要求按照《產糧(油)大縣獎勵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財建〔2016〕866號)執行。

31、生豬(牛羊)調出大縣獎勵

支援方式:包括生豬調出大縣獎勵、牛羊調出大縣獎勵和省級統籌獎勵資金。

支援方式:大縣標準和資金使用要求按照《生豬(牛羊)調出大縣獎勵資金管理辦法》(財建〔2015〕778號)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