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北農業補貼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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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北農業補貼政策具體細則如何?大家是否清楚呢?今天我們就一起來看看吧!

2017湖北農業補貼政策

  2017湖北農業補貼政策

農業“三項補貼”改革全面推開,即將農業“三項補貼”合併為農業支援保護補貼。市農業局11日釋出訊息,2016年湖北省補貼資金的發放時間節點為2016年6月30日前。農戶最遲可在7月1日以後,持“一本通”和本人身份證(或戶口簿)及密碼到附近的代發金融機構營業網點查詢並領取補貼款。

為提高農業補貼政策效能,2015年,國家啟動農業“三項補貼”改革,將種糧直補、農資綜合補貼、良種補貼合併為“農業支援保護補貼”,2016年,農業支援保護補貼政策在全國範圍推開。

據市農業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農業支援保護補貼”內容主要是補貼資金與耕地面積掛鉤,對已作為畜牧養殖場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糧田轉為設施農業用地和質量達不到耕種條件的耕地等不給予補貼。用於耕地地力保護的補貼物件為所有擁有耕地承包權的種地農民,補貼資金直接補貼到農戶。

補貼實行農戶申報制度。每個農戶據實填報《耕地地力保護補貼面積分戶申報表》,並對所填基礎資訊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經農戶簽字後,上報到村民委員會,然後由當地鄉鎮政府核實農戶申報的補貼資訊。

據悉,補貼資金由縣(市、區)財政局委託代發的金融機構負責向農民兌付,代理金融機構收到財政部門撥入的補貼資金後,於3個工作日內將每個農戶的補貼資金存入其賬戶,不得無故拖延、拒付、佔壓資金;存入資金時,應在農戶“一本通”摘要上標明“耕補”,並從次日起計算存款利息。

市農業局種植業科科長張經綸表示,各級財政、農業、經管、農村綜改辦等部門均設立耕地地力保護補貼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及群眾諮詢和監督。也可通過網路、信函向上述部門進行反映、投訴。省級舉報諮詢電話是:省財政廳027—67818613,省農業廳(經管局)027—87667460,省農村綜改辦027—67818967。

  湖北省關於加快2016年農機補貼政策執行進度的通知

  鄂農機發〔2016〕18號

各市、州、縣(區)農機局(辦):

今年以來,全省各級農機部門進一步強化履職盡責,切實規範操作,加強監督檢查,認真落實農機購置補貼政策,補貼實施效果總體良好。截至8月2日,全省使用中央購機補貼資金逾4.72億元,使用比例約佔首批中央補貼資金的49%。總體上看,政策執行進度同比相對遲緩,尤其是部分縣市工作力度有待加強,有31個縣(市、區)實施進度不足10%,有個別縣(市、區)不足1%,嚴重影響了全省的整體執行進度。為加快購機補貼政策執行進度,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抓出實效。購機補貼政策執行完成情況,是農業部農機化司對各省購機補貼延伸績效考核的重要指標,各地要進一步提高實施農機購置補貼政策重要性的認識,切實增強責任意識,主動作為,勇於擔當;要在規範、高效、廉潔實施的基礎上,把加快實施和結算進度作為當前農機購置補貼的`重要任務;要認真做好申請受理、機具核實、編號建檔、補貼公示、申報結算等各項工作,切實抓出實效。

二、優化服務,加快進度。各地要緊密結合農時季節和抗災復產工作,統籌安排,落實責任。在資金充裕地區,對補貼範圍內的所有機具要實行敞開補貼,做到應補盡補,在資金緊張地區,要突出重點,對水稻插秧機、油菜直播機、糧食烘乾機、秸稈綜合利用機械、深鬆機械、大型植保機械和大型聯合收割機等重點機具實行敞開補貼,確保補貼機具在農業生產、抗災救災和災後復產中發揮主力軍作用;要做好“先購後補”操作模式的宣傳工作,加大補貼宣傳發動力度,進村入戶,不留死角;要著力簡化補貼程式,推行“一站式”服務和“整村推進”操作方式,前移服務視窗,方便農民購機;要縮短時間節點,確保每季度向財政部門至少提交一次補貼結算資料;要加強與財政部門的溝通配合,及時足額向農民兌付補貼資金,不得拖延。

三、加強督辦,查詢不足。從8月中旬開始,省局將不定期公佈全省農機購置補貼資金使用進度,並對補貼實施進度緩慢的縣市進行通報。各市州要對所轄縣(市、區)加強督辦,進度較慢的縣市要深刻分析本地區農機購置補貼進度落後的原因,認真查詢自身工作存在的不足,搶抓進度,儘快將補貼資金落實到位。

四、做好銜接,推進試點。各地要進一步加快推進農機報廢更新補貼實施工作,與購機補貼政策相銜接,規範完善報廢更新補貼操作程式,堵塞監管漏洞,強化過程監管,優化農機裝備結構;要進一步加快推進農機深鬆整地作業補助試點工作,嚴格落實補助物件和標準,遵循“先作業後補助、先公示後兌現”的補助程式,加強機具保障、技術指導和監督檢查,確保深鬆機具補貼到位,促進全省深鬆整地任務順利完成。

五、嚴守紀律,規範實施。各地要按照“分級管理、明確職責、處置下沉”的原則,加大對違規企業的查處力度;要重點加強對補貼產品的價格監控,組織開展補貼產品市場銷售情況調查摸底,動態跟蹤市場供求及價格變化情況,發現補貼產品價格虛高及申購異常等情況應按照有關要求及時處置;要嚴格執行“四個嚴禁”工作紀律,不得以任何名義和方式違規向農機企業或農民收取費用。

  湖北省農機局

  201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