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下班遇車禍成工傷,無工傷保險,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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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前,寶應縣某羽絨製品廠工人孫濤在下班途中遭遇車禍身亡,後經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孫濤死亡構成工傷。但孫濤所在的羽絨製品廠卻在支付部分賠償後倒閉,致使剩下的工傷賠償沒了著落。去年9月,孫濤的父母妻兒五人向寶應縣社會勞動保險管理處(以下簡稱社保管理處)申請先行支付工亡費用,卻因未繳納工傷保險而無答覆。無奈之下,孫濤家人將寶應縣社保管理處告上法庭,近日,該案在高郵市人民法院進行了公開審理。

工人下班遇車禍成工傷,無工傷保險,怎麼辦?

不 幸:下班回家遭遇車禍,中年男子被奪性命

家住寶應縣安宜鎮的孫濤是該縣一家羽絨製品廠的工人。2012年4月20日晚上9點多,下班回家的孫濤騎著自行車路過一個十字路口時,與一輛小轎車發生碰撞,導致孫濤當場身亡。

正值中年的孫濤和妻子王芳育有兩個孩子,其中的一個尚未成年,而孫濤還有一對年邁的.父母,可謂是上有老下有小,這次意外無疑給這個家庭帶來的是災難性打擊。於是,事故的賠償成了最為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也成了很多人都關心的問題。

很快,公安部門的事故認定下來了。根據責任認定,轎車車主韓某和孫濤負有同等責任,法院也對韓某和其車輛投保的保險公司按照相應的賠償規定作出了賠償判決。

不久之後,轎車車主韓某和保險公司也履行了賠償手續和義務,對孫濤的家人進行了賠償。然而,事情並沒有就此結束,孫濤的家人不會想到,此後他們還會為了索賠而四處奔走。

曲 折:法院判決死者為工傷,企業尚未賠完卻倒閉

2013年4月,揚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做出終審判決,孫濤的死亡構成工傷。而這也就意味著,孫濤生前所在的單位需要給其支付相應的工傷賠償。

但這條索賠之路並沒有想象中的那麼順暢。不久之後,孫濤生前所在的羽絨製品廠因為多種原因關門倒閉,該廠在工商部門的登記也隨即被登出。而這個時候,該廠負責人蔣偉在給孫濤家人支付了3萬元的賠償後,沒有再支付剩下的賠償。

上有年邁的父母,下有未成年的孩子,在這樣急需用錢的時候,王芳和家人意識到,後面的工傷賠償不能就這樣算了。為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不久之後,孫濤的妻子王芳和家人提起仲裁,並向寶應縣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但此時的老闆蔣偉已經身無分文,他的名下也沒有任何財產可供法院強制執行。王芳和家人這時候陷入了困惑中,對方無錢可賠,似乎也就宣告著這筆賠償沒下文了。

爭 取:申請先行支付 社保迴應未繳工傷保險

在強制執行中止後,王芳和家人發現,依據相關法律法規,他們可以向縣社保部門申請先行支付。於是,王芳和家人向寶應縣社保管理處申請先行支付孫濤的工亡費用。

一段時間過去了,縣社保管理處卻始終沒有答覆。無奈之下,王芳和家人只得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寶應縣社保管理處依法對其先行支付。

可就在這時,一個問題又擺在了王芳和家人的面前。原來,孫濤的死亡雖然被認定為工傷,但他生前所在的羽絨製品廠卻沒有為其繳納過工傷保險。

沒有工傷保險,是否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縣社保管理處和王芳及家人對此各執一詞。

近日,高郵市人民法院對此案進行了公開審理。法院審理認為,被告寶應縣社保管理處不履行先行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的行政行為違法,並責令寶應縣社保管理處履行對王芳和家人的工傷保險待遇行政給付義務。

疑 問:未繳納工傷保險 為何可享工傷待遇?

在本案中,死者孫濤所在的單位並沒有在生前為其繳納工傷保險,那麼為什麼他的親近親屬可以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法律人士介紹,本案中孫濤其親屬可享受工傷待遇主要基於以下幾點:首先,法院按照社會法保護弱者權益的特徵和理念,認定不繳納工傷保險就不能享受工傷保險待遇沒有法律依據;其次,繳納工傷保險是用人單位的義務,而享受工傷保險待遇是職工的權利;再次,按照《社會保險法》相關規定:“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

因此,孫濤所在單位雖然未為其繳納工傷保險,其因工死亡後,其近親屬仍享有工傷保險待遇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