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山東濟南職工醫療保險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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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山東濟南社會保險事業局將職工醫療保險做出一系列的調整,明確規定了濟南職工醫療保險門診繳費標準按照每人每月10元標準籌集,同時大額醫療費救助金繳費標準由原每月4元提高到8元。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普通門診統籌最高支付限額為2400元。

2015山東濟南職工醫療保險新政策

濟南職工醫療保險門診繳費標準:

普通門診統籌所需資金由統籌基金和個人繳納共同承擔,其中個人部分,按照每人每月10元標準籌集,同時大額醫療費救助金繳費標準由原每月4元提高到8元。建立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的參保人(含退休人員),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過個人賬戶調整等方式從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金中劃轉;未建立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的參保人,按照上述標準繳納。

濟南職工醫療保險門診起付線、最高支付限額:

在一個醫療年度內,參保人發生的統籌基金支付範圍內普通門診醫療費用累計計算起付標準,起付標準只負擔一次,按醫療機構級別分別確定:市三級(含部隊三級,下同)定點醫療機構1200元;二級及一級定點醫療機構700元;定點社群衛生服務機構400元。

在一個醫療年度內,我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普通門診統籌最高支付限額為2400元,其中:統籌基金支付普通門診費用的最高數額為1600元;超過的'部分,由大額醫療費救助金解決,最高支付限額為800元。

濟南職工醫療保險異地就醫如何報銷?

異地安置和長駐外地參保人員的管理單位(含用人單位、街道辦事處(鎮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機構等有責為參保人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的單位,下同)應當為其辦理普通門診統籌異地備案手續。備案後,參保人在居住地選定的定點醫療機構就診發生符合規定的門診醫療費用,由個人先行墊付,報銷手續由管理單位攜帶上一醫療年度門診病歷、處方、有效費用單據、費用清單等門診醫療費用材料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