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紹生育保險報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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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對生育保險報銷流程,相關人員要知曉。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生育保險報銷流程,供各位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介紹生育保險報銷流程

生育保險報銷流程介紹

生育保險報銷流程

生育保險報銷流程,是指用人單位及職工本人就女職工在生育期間的生育醫療費、生育津貼等費用,男職工在配偶生育期間的看護假假期津貼,向統籌地區生育保險基金報銷的一個程式。

1、女職工懷孕後、流產或計劃生育手術前,由用人單位或街道、鎮勞動保障服務站工作人員攜帶申報材料到區社會勞動保險處生育保險視窗;

2、工作人員受理核准後,簽發醫療證;

3、生育女職工產假滿30天內,由用人單位或街道、鎮勞動保障服務站工作人員攜帶申報材料到區社會勞動保險處生育保險視窗辦理待遇結算;

4、工作人員受理核准後,支付生育醫療費和生育津貼。

參保職工在同時具備下列條件時,可按規定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1)符合國家、省、市計劃生育政策規定;

(2)分娩或實施計劃生育手術時,用人單位已為其參加生育保險且連續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滿12個月。

(3)產前檢查費和生產費用,當事人攜帶結婚證、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開具的計生證明到生育保險定點醫院直接刷卡結算。

(4)申報生育津貼和一次性營養補貼,需填寫《生育保險待遇申報表》並加蓋單位公章,提供結婚證、獨生子女證(孩子的)、出院小結等材料,於每月1-10日之間的工作日前往市醫保中心生育科辦理申報手續。(相關手續應在分娩後一年內辦理)

生育保險作為一項社會保險制度,只適用於達到法定婚齡的已婚女性勞動者,並且還必須符合和服從國家計劃生育的規定。不符合法定年齡的已婚女性勞動者的生育和不符合或不服從國家計劃生育規定的生育,都不能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工作的,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共同承擔社會保險,其中,生育保險是社會保險的一種,符合條件的,可以進行生育保險報銷。那麼,生育保險報銷流程和標準是怎樣的呢?

生育保險報銷標準

生育保險報銷金額根據本地政策執行,例如東莞剖宮產一次性計發3500元,經產道分娩一次性計發2000元。

生育保險報銷條件

生育保險作為一項社會保險制度,只適用於達到法定婚齡的已婚女性勞動者,並且還必須符合和服從國家計劃生育的規定。不符合法定年齡的已婚女性勞動者的生育和不符合或不服從國家計劃生育規定的生育,都不能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1、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實施計劃生育手術。

2、在單位按照規定參加生育保險併為該職工連續足額繳費一年以上。在生育(流產)時仍在參保的職工,按有關規定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用人單位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繳納不超過本單位工資總額1%的生育保險費用,國家則採取稅前列支的辦法來間接資助,可見生育社會保險費用仍然由用人單位負擔。至於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女職工的生育保險則由國家財政單獨承擔,個人不需要繳納任何費用。沒有參加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用人單位,由本單位承擔女職工的生育費用。

生育保險的組成部分

 生育津貼

也叫產假工資。是按參保員工本人生育時對應的月繳費工資為基數計發,最高不超過上年度在崗員工月社會平均工資。

1)順產:發給3個月生育津貼

2)難產:發放3.5個月生育津貼

3)剖宮產:發放3.5個月生育津貼

4)滿24週歲晚育的,增發1個月生育津貼

5)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胎,增發0.5個月生育津貼。

營養津貼

目前參照員工繳費工資的標準,根據員工的年齡、生育情況發放。

1)凡滿22週歲以上生育的發0.5個月的營養津貼;

2)凡超過28週歲以上初育的,發1個月的營養津貼。

 生育醫療費

一般包括員工分娩時所發生的檢查費、放射費、化驗費、接生費、護理費、治療費、手術費、輸血費、輸氧費、住院床位費、《江西省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藥品目錄》範圍內的藥費等。不能報銷的費用包括超標的住院床位費、特需服務費、取暖降溫費、嬰兒的所有費用、超出《藥品目錄》範圍的自費藥品等其他費用,不能報銷的費用由員工個人負擔。屬於生育保險報銷範圍的醫療費用由生育基金支付,實際費用高於限額標準的按限額結算,低於限額的按實際費用結算。

1)順產1400元;

2)難產1900元;

3)剖宮產3500元;

4)凡有生育期間合併症的',順產加發200元,難產加發400元,剖宮產加發600元。

5)因先兆流產而進行保胎治療的加發700元。

 產前檢查

凡計劃內生育的員工,憑生育服務證可以享受孕期檢查費或化驗費的報銷,主要根據員工孕周長短來劃分待遇標準。

1)懷孕12周以內流產的產前檢查費160元;

2)懷孕28周以內引產的產前檢查費360元;

3)懷孕至順利分娩的產前檢查費560元;

女員工計劃生育手術包括流產、引產、上環、結紮、宮外孕等,一般可以享受計劃生育津貼和醫療費限額報銷。根據女員工懷孕週期的長短分為四檔,津貼從0.5月到3個月,醫療費從300元到1500元不等。有併發症的加發400元,宮外孕的加發1500元。

1)懷孕10周內流產的,發給0.5個月生育津貼, 300元醫療費;

2)懷孕10周以上—12周內流產的,發給1個月生育津貼,600元醫療費;

3)懷孕12周以上—28周內引產的,發給1.5個月生育津貼,1100元醫療費;

4)懷孕28周以上引產的,發給3個月生育津貼,1500元醫療費;

5)輸卵管結紮的,發給1個月生育津貼,800元醫療費;

6)輸精管結紮的,發給0.3個月生育津貼,300元醫療費。

生育疾病醫療費

職工因生育引起的產後大出血,產後感染、產褥熱、產後心臟病、妊娠合併肝炎的疾病醫療費,除個人自付金額外,其餘費用經核實後在生育保險基金支付。

1)產後大出血:胎兒娩出後24小時內,陰道出血量達到或超過400ml的;

2)產後感染:在產前、產時或產後致病菌進入生殖道內,於產褥期引起區域性或全身感染的;

3)產褥熱:由感染引起,在產後24小時至10天內,每4小時測體溫一次,有兩次不連續的體溫升高達到或超過38℃的。不包括上呼吸道感染、泌尿系感染、乳腺炎等引起的產後病率;

4)產後心臟病是指分娩後心髒出現的不正常現象,如產婦感到心慌、胸悶、不能平臥、氣急等。一般在產後24~28小時最為明顯。

5)妊娠合併肝炎:孕期婦女合併肝炎者較常見。妊娠以後,由於胎兒發育的需要,孕婦肝內糖原代謝增強,肝臟負擔加重,比常人更容易傳染病毒性肝炎。

發生生育疾病的職工,順產的加發3000元,難產的加發3500元,剖宮產的加發4000元,流產的加發1000元,引產的加發1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