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杭州高溫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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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杭州高溫補貼標準和發放時間是近來,大家比較關注的,以下是2017年杭州高溫補貼的詳細內容,不妨去看看吧!

2017年杭州高溫補貼

  

  杭州高溫補貼標準:

高溫作業工人每人每月225元;

非高溫作業工人每人每月180元;

一般工作人員每人每月145元。

  杭州高溫補貼發放時間:

4個月(6月、7月、8月、9月)

杭州市各單位要採取切實有效措施,做好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保護工作。

1. 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應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

2. 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企業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連續作業時間不得超過國家規定(即:重勞動、中等勞動、輕勞動分別為20、30、40分鐘),且在氣溫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

3. 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37℃以下時,企業應當採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並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

4. 企業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期間從事室外露天作業及溫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確保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浙江省國家稅務局 浙江省地方稅務局關於調整企業夏季高溫津貼標準的通知

浙人社發〔2014〕94號

各市、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省直各單位:

為加強高溫天氣作業勞動保護工作,切實保護勞動者生命安全和健康等各項權益,確保炎夏季節高溫條件下經濟建設和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檔案規定,決定適當提高職工夏季高溫津貼(即夏季防暑降溫清涼飲料費)發放標準,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企業高溫津貼發放標準

  高溫作業工人每人每月225元;非高溫作業工人每人每月180元;一般工作人員每人每月145元。發放時間為4個月(6月、7月、8月、9月)。企業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

二、嚴格執行高溫條件下的勞動禁忌標準

各單位要採取切實有效措施,做好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保護工作。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應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企業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連續作業時間不得超過國家規定(即:重勞動、中等勞動、輕勞動分別為20、30、40分鐘),且在氣溫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37℃以下時,企業應當採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並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企業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期間從事室外露天作業及溫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確保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各單位要建立健全防暑降溫工作制度,採用良好的隔熱、通風、降溫措施,積極改善作業場所的工作條件;要為勞動者提供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的藥品。

三、各級人力社保部門要加強對防暑降溫工作的監督檢查

重點檢查職工工作時間、高溫津貼支付、女職工和未成年工保護等情況,督促企業堅持以人為本,制定和落實夏季防暑降溫各項措施,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與身心健康。同時,要把夏季防暑降溫工作作為推進“雙愛”活動的重要舉措,會同相關部門積極開展“送清涼送健康”等活動,以實際行動踐行對職工的關愛。

四、執行時間

本次調整高溫津貼標準自2014年6月1日起執行。

  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浙江省國家稅務局

  浙江省地方稅務局

高溫補貼延伸閱讀:

高溫補貼有相關行政性規定,但落實、執行難以保障。市場經濟下,企業始終處於強勢主體,勞動者作為弱勢群體,其合法權益基本難以維護。

據悉,國家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

烈日當頭,對於那些露天作業的人們來說,是否發放高溫補貼“烤”問著用人單位。17日,記者實地探訪了在杭城露天工作的工人,去了解他們是否享受到了高溫補貼這項福利。

“每年夏季6-9月份,我都能領到每月200元的高溫補貼,我已經非常滿意了。”頭戴草帽、手戴防晒袖套,正在杭州拱宸橋附近打掃衛生的環衛工人徐阿姨,對這樣的高溫補貼甚為欣慰。她向記者表示,除了此福利外,政府每天還提供一瓶飲用水,保障環衛工人的高溫下的權益。

記者發現,杭城多數環衛工人的高溫福利均由政府“買單”,而部分企業工人則難有此優待。

當天,記者還來到了位於杭州拱墅區小河路的一處工地。烈日炎炎下,只見工人們頭戴安全帽,面板早已被烈日晒得黝黑。勞作時,工人們不時用脖子上的毛巾,擦拭著身上的汗珠。

“高溫費?好像沒聽說過,即使有也不敢提啊。”工人老吳一邊操作著打樁機,一邊擦著頭上的汗,他向記者坦言,一直沒有拿過高溫費,天再熱也得幹活,不然怎麼養活自己啊。

除了建築工地的工人,快遞員們是露天工作者中的另一群體。

田師傅是“天貓”的一名快遞員,因為整天在滾燙的馬路上穿梭送貨,只見他早已晒得黝黑。臉上、脖子上、手臂上,佈滿了汗珠,襯衫背後溼了一大片。說起高溫費,田師傅搖著頭說:“沒有補貼,不管溫度多高,我們都要跑業務。”剛說完,田師傅就忙著為前來取件的顧客尋找快遞。

採訪中,記者發現,許多企業工人的高溫補貼難以得到保障,而許多國企員工的高溫補貼竟“收入不菲”。

浙江杭州某國企員工陳小姐就向記者表示,每年6月—9月,企業都會向員工發放高溫補貼。“一個夏季都有1000元以上的高溫補貼,員工們對這個待遇還是很滿意的。而且,一般而言,國企都有如此待遇。”

近日,為保障高溫作業者的合法權益,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部門聯合發出了《關於調整企業職工夏季防暑降溫清涼飲料費標準的通知》。

該《通知》中明確規定,企業在職職工夏季清涼飲料費的發放標準為:高溫作業工人每人每月200元;非高溫作業工人每人每月160元;一般工作人員每人每月130元,分別比2007年頒佈的標準提高了40元、30元、20元。發放時間為4個月(6月—9月),開支列入企業成本費用。

有律師就向記者表示,高溫補貼有相關行政性規定,但落實、執行難以保障。

“市場經濟下,企業始終處於強勢主體,勞動者作為弱勢群體,其合法權益基本很難維護。”蘇全生向記者表示,勞動者應該享受何權利,實踐中如何執行,是需要考慮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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