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2017高溫補貼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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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溫即將到來,相信大家都會想知道蘇州2017高溫補貼標準到底是怎麼樣的,下面就隨小編去看看吧!

蘇州2017高溫補貼標準

  蘇州2017高溫補貼標準

具體標準是每人每月200元,支付時間為4個月(6月、7月、8月、9月)。

  莫讓“高溫津貼”遮蔽“高溫風險”

工人在乎的是工資總和

“高溫費馬上就發。”吳祥是蘇州朗詩綠色街區小區門衛,雖然每月200元的高溫津貼不算多,吳祥卻很在乎。一個夏季多800塊錢,夠買半臺窗式空調。

記者在南京街頭、小區走訪了幾位環衛工,他們都說這幾年每年10月前都能足額領到高溫費,有的環衛所還另外發飲料。南京近萬名環衛工人,每人一個夏季可領到800元高溫費。而南京城區所有在冊停車收費員,也都享受800元的高溫津貼。

14日,鹽城最高氣溫34.7℃。下午5點,鹽城市內環高架快速路網青年路施工現場,工人許仁貴的衣服早被雨水和汗水溼透。“剛剛出梅入伏,最熱的就是我們工地了。”許仁貴告訴記者,以前在外地打工都是“蒙著頭”拿工資,工資先和包工頭談好,從沒談過高溫津貼。正在一旁安裝防護欄的祝民海插話說,這個工地有這筆錢,每個月補貼200塊。安徽民工韋井虎忙著補充,不僅有津貼,還有綠豆湯,住的板房也裝了空調。

工地專案經理李永利說,大熱天,200多名工人在一線很辛苦,該發的高溫津貼公司一定不會少。

烈日下,奔波在城市各個角落的快遞員工享受不到高溫津貼。快遞員小朱每天騎電動車送件,一天最少要送100件,有時活多,中午也得頂著烈日上陣。小朱說,“哪會有高溫津貼,綠豆湯都沒得喝。”記者撥通5個不同快遞公司快遞員的電話,得到的回答都直截了當——“我們從來沒有高溫費。”

在南京,除了EMS等少數快遞企業採取直營模式之外,其餘主流快遞企業均為加盟制。快遞總部對各網點只考核業務,職工福利基本為零。

14日無錫最高氣溫35℃,百世匯通無錫河埒口一部的派件員紀久洲當天8小時在外送快遞。紀久洲說,進快遞站時就跟老闆談好了,收入按照計件制,沒有保底工資,也沒有談到高溫費。

相關人士告訴記者,快遞業存在多種不合理現象,急需監管,但缺乏手段。雖然相關部門在督促各大快遞公司成立企業工會,但加盟網點眾多,工會作用難發揮,快遞員的高溫津貼還看不到希望。

南京,北京西路和上海路交叉的地鐵工地,張祥正在指揮工人拆卸廣告牌。他是廣告公司專案負責人,不知道有無高溫津貼。每月公司發生活費,年底發年終獎,一年收入十萬元左右。“反正都是自己賺的錢,哪筆錢都可以算高溫津貼吧。”旁邊的工人也說,只要發的錢夠多,管它有沒有高溫津貼。

多年來從無企業受罰

7月3日,國家安監總局、國家衛計委、人社部和全國總工會聯合發出《關於做好防暑降溫工作的通知》,據氣象部門和有關專家預測,2015年暑期部分地區可能出現異常高溫天氣,要求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立即行動起來,將防暑降溫工作擺上重要日程。

江蘇省人社廳也於日前下發通知,從本月到8月14日,在全省開展勞動用工和社會保險法執行情況專項檢查,其中檢查重點是用人單位遵守高溫天氣作業時間和高溫津貼支付情況。用人單位不按規定發放高溫費,將被查處。

我省在2013年實施《江蘇勞動合同法》,率先明確不按規定發放高溫津貼屬違法。可記者從南京、蘇州、無錫、鹽城等地的人社局勞動監察支隊瞭解到,至今還未有一家企業因為高溫津貼而受罰。有監察支隊負責人解釋,高溫津貼可按月發放,也可在夏季結束時一次性發放。而企業接到勞動部門檢查通知時,或補發津貼,或聲稱10月份發放,所以至今還沒罰過一家企業。幾位監察支隊負責人均表示,他們已啟動專項檢查。而高溫津貼,要到10月份之後才好查處。

南京人社局勞動監察支隊相關人員介紹,2014年,全市接到有關高溫津貼的投訴、舉報120多起,其中2/3不符合高溫津貼發放條件。2012年修訂的《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勞動者才享有高溫津貼的權利。另外1/3符合條件的,一經監察部門提醒,企業都會補發。

由於高溫津貼發放缺乏具體的實施細則,有單位按溫度達到35℃的實際天數發放高溫津貼,勞動部門判定這是合法的。鹽城市人社局勞動監察支隊一位負責人表示,去年7月份鹽城沒有出現35℃以上的高溫,勞動部門只能依據氣象部門的氣溫記錄來執法。此外,還有的崗位並非全天候在室外,不容易判定是否屬於室外高溫崗,給執法增加了難度。勞動部門希望儘快出臺更有操作性的執法細則。

“高溫休息”真的'忽視不得

在國家四部委聯合下發的通知中,提出了7項用人單位的主體責任,包括廣泛開展防暑降溫宣傳教育,加大防暑降溫經費投入,改善作業條件,制定高溫中暑應急預案並組織演練等,高溫津貼列在最後。有一線執法人員表示,高溫津貼事關勞動者的高溫權益,其他責任則事關勞動者的健康與性命。

不少受訪者都表示,在媒體之外,從未接觸過其他有關高溫津貼的政策宣傳。四部委的通知明確提出要讓每一位勞動者瞭解高溫危害、後果及防護方法,對高溫作業崗位勞動者,要進行一次專題培訓。有工地專案經理表示,還沒有考慮過安排這方面的培訓,如果政府有要求,可以在晚上安排學習。

國家還要求,要組織高溫作業勞動者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對患有心肺腦血管性疾病、肺結核、中樞神經系統疾病及其他身體狀況不適合高溫作業環境的勞動者,應當及時調整作業崗位。然而記者採訪中發現,無論是環衛工、建築人員,還是快遞小哥,都未聽說在高溫到來之前要接受身體檢查。

一位勞動監察執法人員表示,從實際情況看,減少室外高溫工作時間,縮短夏季工時,避免勞動者在極端高溫下作業,是對勞動者最切實的保護。國家有規定,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的,要停止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40℃以下的,應按規定減少高溫時段室外作業,但真正執行情況並不樂觀。他建議政府出臺規定,氣溫達到35℃以上,每作業兩小時必須休息。去年,南京有綠化工人在高溫下作業,發生熱射病,致多臟器衰竭。他認為,如果工人自身對高溫作業的風險有所警惕,如果綠化所能避開正午高溫作業,這起悲劇完全可以避免。

勞動監察部門相關負責人表示,讓勞動者安全度夏,不僅僅是勞動監察部門的事,安監部門、衛生部門、總工會都要及時履行各自的職責。

有受訪者認為,高溫作業的安全事故不是群體性的,相對於其他安全生產事件,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對高溫作業的重視還不夠,對高溫作業者發生熱射病等嚴重中暑,要建立事故通報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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