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社保補貼標準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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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是指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常州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社保補貼標準期限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常州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社保補貼標準期限

常州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社保補貼標準期限:

靈活就業社保補貼標準按定額確定,適時進行調整。補貼標準每月530元,補貼期限不超過3年。其中初次認定的“4555”人員補貼期限不超過5年。

常州市基本醫療保險實施範圍和物件有哪些?

答:我市基本醫療保險物件包括我市行政區域內城鎮所有用人單位及職工、退休人員和按國發(1978)104號文規定辦理退職手續的人員都應參加我市基本醫療保險。具體包括:

(1)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退休(職)人員;

(2)城鎮所有企業(即國有企業、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私營企業和其他企業),及職工、退休(職)人員;

(3)部隊在漢單位(不含現役軍人和軍隊在編職員、職工)、特殊行業單位(如金融、郵電、鐵路、電力等)及其職工、退休(職)人員。

外籍人員和國家另有規定的`人員不參加我市的基本醫療保險。

常州用人單位吸納就業困難人員社保補貼

1、補貼物件:各類用人單位(原則上不含勞務派遣企業)。

2、補貼條件:當年招用初次認定的就業困難人員,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併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實際招用人數,在相應期限內給予社保補貼。勞務派遣企業招用就業困難人員原則上僅限在其單位本部就業,可按規定享受社保補貼。

3、補貼標準與期限:根據當年市人社局公佈的月最低繳費基數執行,按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五項社會保險合計單位繳費比例計算,補貼期限不超過3年。其中,招用初次認定的“4555”人員就業,補貼期限不超過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