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的城鄉醫保統一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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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鄉醫保統一原則:籌資就低、待遇就高、目錄就寬不就窄,具體請看下面的內容:

我國的城鄉醫保統一原則

《關於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意見》日前釋出,其中對整合新農合、城鎮居民醫保制度提出明確要求,強調統一覆蓋範圍、統一保障待遇、統一籌資、統一醫保目錄等六統一,而且此次整合城鄉醫保不包括城鎮職工醫保,一些人憂心忡忡,擔心城鄉醫保結合,自己繳的錢更多了,享受的待遇卻低了。

2003年,我國針對農村人口建立了新農合制度,提高了農民的醫療保障,2007年,我國建立城鎮非就業人口的城鎮居民醫保制度,我國的城鄉醫保制度正式確立。國家衛生計生委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研究中心常務副主任汪早立告訴科技日報記者,自2002年新農合制度試點以來,農民個人繳費比例逐年上升,2002年,財政補助20元,農民個人繳納10元,每人每年一共籌資30元,按比例支付農民住院和大病醫藥費用。經過5年的努力,2008年“新農合”制度實現全面覆蓋,成為世界上覆蓋人口最多的基本醫療保障制度。

2003年到2010年,全國累計34億人次享受到“新農合”補償。截至2014年年底,我國城鎮職工醫保、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三項基本醫保的覆蓋面達到全國人口的95%,織起了世界上最大的基本醫療保障網。此次城鄉醫保結合,就是解決重複參保、重複補貼、重複建設等問題,按照“籌資就低不就高,待遇就高不就低,目錄就寬不就窄”的原則統一政策,採取“一制多檔、籌資與待遇相銜接”的方式逐步過渡,建立起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人社部:加快建立統一城鄉的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召開視訊會議,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意見》(國發〔2016〕3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副部長遊鈞在發言中指出,各省要統籌體制整合、制度整合、經辦整合3個層面,於2016年6月底前對推進工作做出總體規劃,加強制度頂層設計,明確時間表與路線圖;統籌地區要於2016年12月底前出臺具體實施方案,並同步做好預算安排、參保登記、費用徵繳等實施準備工作,力爭2017年統一制度正式啟動執行。

遊鈞副部長說,整合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城鎮居民醫保”)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以下簡稱“新農合”)、建立統一城鄉的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是新的一年擺在醫保戰線的第一項重要任務。歲末年初,正值“十二五”收官、“十三五”開局之際,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並由國務院印發的國發〔2016〕3號檔案非常重要,具有里程碑意義:標誌著我國全民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分割“二元結構”的終結,標誌著我國醫保制度走向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目標邁出了關鍵一步,是我國醫療保障體系乃至整個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程序中的大事,是惠及億萬城鄉居民的好事。

他指出,當前全面推進整合制度,加快建立統一城鄉的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不僅是大勢所趨,而且是時機成熟,大有可為。天津、上海、浙江、山東、廣東、重慶、寧夏、青海8個省份和兵團在全省範圍、其他省份有39個地市的全市範圍、42個地市在部分割槽縣(共涉及87個區縣)所開展的醫療保險城鄉統籌實踐充分證明:統一城鄉、整合制度,有利於增強保障待遇的公平性,促進社會公平正義;有利於提高基金共濟能力,提升管理服務效能;有利於更好地發揮醫保基礎性作用,促進三醫聯動。

遊鈞副部長提出要按照“統一制度、整合政策、均衡水平、完善機制、提升服務”的總體思路,從突出“三個重點”(突出整合制度政策、突出理順管理體制、突出提高服務效能)、實現“六個統一”(統一覆蓋範圍、統一籌資政策、統一保障待遇、統一醫保目錄、統一定點管理、統一基金管理)整合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從而建立起統一城鄉的居民醫保制度,促進制度更加完善、保障更加公平、管理服務更加規範、醫療服務利用更加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