蕪湖工傷康復新規出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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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蕪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傷生育保險科表示,為保障工傷職工的合法權益,江城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等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了工傷康復管理的新辦法。以下是詳細介紹!

蕪湖工傷康復新規出臺

  

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傷生育保險科獲悉,為保障工傷職工的合法權益,江城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等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了工傷康復管理的新辦法。以“早期介入”和“先治療,後鑑定補償”為原則,服務職工醫療康復,並逐步推進職業康復。

據介紹,這裡的康復物件是指“因工傷致殘或造成身心功能障礙、經申請勞鑑委確認、具有康復價值的工傷職工。”可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提出申請,並提交包括原始病歷在內的材料。材料齊全的,勞鑑委將在10個工作日內作出結論,並書面告知。隨後,職工可持本人社保卡到經辦機構領取就診卡,前往康復機構辦理住院手續

在康復終結後,會做勞動能力複查鑑定,按新的鑑定結果享受待遇。已鑑定傷殘等級、享受工傷保險的職工,仍然可以提出申請。但依法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工傷保險者不在其內。

對於工傷康復期間的待遇,規定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進行康復的,一般累計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效果明顯的,可適當延長,但累計最長不超過24個月。在停工留薪期滿後康復的,享受原工傷保險待遇,最長不超過一年。其間的住院伙食補助、赴外交通費、住宿補助費等,由工傷保險基金按規定支付。

記者瞭解到,所有的康復機構都與人社局簽訂過協議檔案,並向社會公佈。康復機構會制定方案,做好效果評定和建檔,並接受監督。康復方案包括具體專案、開展次數、時間和費用等。康復檔案會詳細記錄全過程,且儲存期限為30年。

對於市民關心的.康復費用問題,記者諮詢瞭解到,醫院將按照核定的標準收取費用,具體結算方式由經辦機構依省檔案在服務協議中確定。康復物件參加工傷保險的,費用由保險基金支付;未參加的,由用人單位承擔。醫院使用自費專案前,需履行書面告知義務。

另外,為保障職工及早獲得治療,對其在工傷認定前、首次住院期間進行早期康復的,以及再次住院進行治療的,在職工認定為工傷並確認為康復物件後,所發生的費用,由基金按規定支付。也就是說,康復優先,費用後期補上。如職工認定為工傷但未被確認為康復物件的,其首次住院期間3個月以內發生的早期康復費用,工傷保險基金同樣予以報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