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養老金高費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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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養老金高費率降與不降的兩難抉擇

淺談養老金高費問題

2015年內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的費率先後降低,但一共不到2個百分點的降幅,對近40%的五項社會保險費率來說不過是“毛毛雨”。當前企業最迫切的呼聲是儘快降低養老金費率。

養老金高費率不僅傷害到了養老保險制度的可持續性,也成為阻礙中國經濟向好的“絆腳石”。對於大量中小企業來說,過高的養老費率會讓它們陷於兩難處境——逃費為違法行為,也沒法向員工交代;若按規定繳費,高額的人力成本是它們不能承受之重。

從目前情況來看,由於很多省份養老金收支狀況惡化,降低費率必然會加劇基金的收支不平衡。養老金費率居高難下的根源是政府未償還轉製成本以及制度贍養率急升,下一步若不進行劃撥國有資產、養老保險全國統籌等強有力的改革措施,降低養老金費率恐步履艱難。

 “五險”費率達工資總額近四成

中國社保體系主要由“五險一金”組成。其中,養老保險總費率28%(單位繳費20%、個人繳費8%)、醫療保險8%(單位繳費6%、個人繳費2%)、失業保險費率2%(單位個人比例各省自定),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由單位繳費個人不繳,工傷保險平均費率為0.75%,生育保險的平均費率為不超過0.5%。

如此算來,在全國絕大部分地區,“五險”的總費率已達到企業工資總額的39.25%。其中,企業負擔為28.25%,個人負擔為11%。高昂的制度成本,阻礙了民營企業和科技企業的創新。

近年來企業家們通過不同的渠道向決策層反映社保費率過高的問題。新東方董事長俞敏洪在今年“兩會”時的提案指出,我國目前社保繳費基準過高,且繳費基準各地每年10%以上的剛性增長,超過了大多數企業盈利增長的速度。

俞敏洪建議降低企業和個人的社保費率,尤其是佔“大頭”的養老保險費率應儘快適度降低,防止繳費標準過高導致“殺雞取卵”現象的發生。

TCL集團董事長李東生在今年兩會期間給出了關於工資的三個數:職工稅前工資3000元,實際到手2550元,而企業實際付出的是3800元。算起來就是,剩餘的部分繳納了“五險一金”。這意味著,企業每付出一塊錢,職工只能拿到6角。

這五項社會保險中,養老保險費率過高最受詬病。目前,我國基本養老保險總費率為工資總額的28%,制度設計上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企業繳納20%進入社會統籌用於現收現付,給退休人員發養老金;個人每月從工資中扣除8%進入個人賬戶,本意是用於為未來養老積累,但由於企業交的統籌基金不夠用,個人賬戶的資金也被挪用為退休人員發放養老金。

個人賬戶空賬執行意味著中國現行所謂“統賬結合”的養老保險制度是一個總費率高達28%的現收現付計劃。

清華大學就業與社會保障研究中心近日釋出的《中國老齡社會與養老保險發展報告》(2014)稱(下稱《報告》),無論是與OECD(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這類已開發國家相比,還是與主要的開發中國家相比,中國養老金費率均“處於全球最高水平之列”。

與人口結構不相稱的費率

從1986年到2005年養老保險改革的歷史可以看出,中國養老金的費率一路上升。

1986年出臺的《國營企業勞動合同制暫行規定》規定總費率為18%(企業繳費15%);1995年出臺的《關於深化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規定總費率為26%(企業繳費23%);2005年《國務院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規定總費率為28%(企業繳費20%)。

清華大學就業與社會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楊燕綏表示,這些年,按照以支定收的原則來提高費率,導致中國的養老金費率已經高到了與中國人口結構不相稱的程度。中國目前不過是老齡化的第一階段,費率已經高達28%。2012年進入超級老齡化社會(老齡化第三階段)的德國,費率為企業工資總額的19.6%。

根據聯合國的標準,按照老齡化人口的佔比,將老齡社會分為“進入”、“深度”、“超級”三個階段。中國於2000年左右進入老齡社會,預計在2025年左右進入深度老齡社會,2035年左右進入超級老齡社會。

《報告》稱,根據社會發展的時間表觀察各國養老金費率水平,在深度老齡化社會期間約為12%~16%,步入超級老齡化社會之前控制在20%以下。而且,主要已開發國家在進入深度老齡化社會之前,均鎖定低於20%養老金費率。

清華大學課題組的研究結果顯示,OECD34個成員國的養老金平均稅率為20%,只有義大利(33%)、西班牙(28.3%)超過我國現行養老保險費率水平。2015年美國剛剛進入深度老齡社會,老遺殘持續收入保障金計劃的稅率為12.4%。主要開發中國家,除巴西養老金費率為31%,其餘國家至少比中國低4個百分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