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溫津貼不給工人給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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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調查發現,建築行業存在高溫津貼發放倒掛情況——

高溫津貼不給工人給經理

“你領過高溫津貼嗎?”記者問,“藿香正氣液都自己買,哪有高溫津貼哦!”8月12日下午3點,裝修工人張師傅走進成都市總府路上的一家藥店買了一盒藿香正氣液,面對記者提問,他自嘲地作答。

2012年,省人社廳下發《關於調整高溫津貼標準的通知》明確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作業,應向其支付每人每天10元至12元的高溫津貼。然而本報和四川線上、四川新聞客戶端聯合開展的“高溫下的權益,你享受到了嗎?”網路調查中,大部分網友均表示“不知道有高溫津貼這回事”。

記者連日調查也發現,在建築行業,甚至出現了高溫津貼倒掛現象:僅管理者能享受高溫津貼,一線工人反倒沒有。

工人難享津貼 專案經理反倒有

作為曾被國務院表彰的全國優秀農民工、蒼溪縣的張開榮,如今已從一名建築工人發展成為管理一家近200名建築工人的勞務公司總經理。多年在建築行業打拼,他對“行規”很瞭解,“一線建築工人很難享受到高溫津貼,反而是專案經理等管理層能夠領取。”

張開榮的話,在省人社廳聯合省安監局、省衛生計生委、省總工會等部門開展的“全省21個市(州)夏季高溫勞動保護情況調研”中得到證實。調研結果顯示,只有約42%的勞動者表示享受到了用人單位發放的高溫津貼;建築工人中僅有少數管理人員享受到高溫津貼,其高溫津貼發放時間表現為1至3個月不等,高溫津貼總額為人均100元至400元不等;其他工種如送水工和快遞員,基本上未能享受到高溫補貼。

之所以出現高溫津貼倒掛情況,張開榮認為,這是由於建築行業普遍存在層層分包制,管理層一般是建築公司正式員工,一線工人多是承包專案工程隊的人。

省人社廳勞動關係處處長陳泉也認為“分包出去後,一般是按年或專案工期將勞務費用劃轉給承包專案的工程隊,平日只給工人發基本生活費用。”他建議,建設領域勞動者特別是廣大農民工,在夏季高溫天氣條件下,普遍在建築工地從事露天作業,應該專門針對建設領域的特點,對勞動者的夏季高溫勞動保護問題做出明確規定。

實物代津貼發 多行業普遍存在

在德陽市,一家民營機械類加工企業負責人冉先生告訴記者,雖然公司沒有發放過高溫津貼,但為職工提供解暑的綠豆湯、冰鎮飲料等。

調查中,記者發現,這種用實物代替現金的.高溫津貼發放形式,在各行各業普遍存在。無論是管理者還是一線員工,對此鮮有異議。成都一家國企的財務經理何先生認為,“只要實物和津貼等價,應該是合理的。”而在成都一家環保領域民企工作的榮先生則表示,“每年夏天,公司都給我們發放綠豆、飲品、藿香正氣水等,也就不好意思問高溫津貼了。”“這個理解是錯誤的,用實物代替津貼,這是不允許的。”陳泉說,還有一些聲稱發放了津貼的企業,但檢查中未見到發放記錄,高溫津貼也沒有在工資表中單列出。

在發放高溫津貼方面,一些上市企業較為規範。在智聯招聘成都公司,一線發行員蘭宗權告訴記者,“公司按月計發高溫津貼,6至10月每月500元。”東方電氣集團人力資源部相關負責人稱,工會在對一線職工傳送防暑降溫清涼飲料的同時,也向符合條件的職工發放高溫防暑降溫津貼。“我省貫徹落實高溫勞動保護的情況,尤其是高溫津貼的發放,大中型企業好於小微型企業。”陳泉說。“切實維護職工權益,需要進一步增強企業的履責意識。”省總工會近日啟動了高溫天氣職工防暑降溫工作專項督查,主要針對冶煉、建築、環衛、紡織、釀造等行業企業,其中把推動落實高溫津貼政策作為督查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