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調低農村貧困人口大病保險報銷起付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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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調低農村貧困人口大病保險報銷起付線

  甘肅調低農村貧困人口大病保險報銷起付線

為解決基層看病難問題,《方案》要求引導醫療資源下沉,依託國家、省級有關專案,每年為貧困地區鄉鎮衛生院配備400名以上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記者從甘肅省衛生計生委瞭解到:為緩解農村貧困人口看病就醫困難等問題,防止因病致貧、因病返貧,日前,甘肅省衛生計生委、省扶貧開發辦公室聯合印發了《甘肅省健康扶貧工程實施方案》,明確規定將農村貧困人口全部納入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範圍。與此同時,甘肅省農村貧困人口大病保險報銷起付線大幅降低,由5000元降至3000元。使其大病保險實際報銷比例提高3個百分點以上。

《方案》明確,加大農村貧困人口醫療救助力度,將農村貧困人口全部納入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範圍,提高貧困人口住院費用報銷比例。對甘肅全省貧困參合人口(含婦女“兩癌”患者)政策內住院費用報銷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2016年起,所需資金統一由省級財政予以撥付。將農村貧困人口大病保險報銷起付線由5000元降至3000元,使其大病保險實際報銷比例提高3個百分點以上。所需資金根據實際執行結果,由省級通過調整財政新增繳費補助的方式解決。

為解決基層看病難問題,《方案》要求引導醫療資源下沉,依託國家、省級有關專案,每年為貧困地區鄉鎮衛生院配備400名以上衛生專業技術人員。通過多種方式,為貧困地區鄉鎮衛生院和社群衛生服務中心配備全科醫生,其中2017年前配備全科醫生1000名,實現平均每個鄉鎮衛生院、社群衛生服務中心(站)配備3名以上全科醫生;2018年至2020年,再配備1000名以上全科醫生,實現平均每個鄉鎮衛生院、社群衛生服務中心(站)配備5名全科醫生的目標。

如何申請大病醫療保險?

參保人患病屬規定的46種病種範圍需長期門診治療,且曾因該病種發生過住院治療的(病情較重而未住院治療者應由就診醫院醫務部門出具診斷治療證明),可向市醫保中心辦理門診大病醫療保險申請程式。

(1)本人填寫《特殊疾病門診醫療證個人申請表》(一式兩份)

(2)將已填寫申請表、近次出院記錄、門診病歷、相關檢查檢驗材料及一張一寸照片報所在單位

(3)所在單位蓋章確認並報市醫保中心審批。

注意:

1、申請惡性腫瘤放、化療、白血病化療、尿毒症透析治療、器官移植抗排異治療之門診大病資格的.參保人員,可由本人或家屬自行辦理申請業務。

2、經過稽核,確認參保人申請資料真實完整、所申請病種的病情符合要求的,給予辦理《門診大病醫療證》,並根據稽核通過的日期確定其門診大病醫療年度起始時間,根據本人要求確定其門診大病就診的定點醫院。

3、申請人所在單位應在規定期限內及時到市醫療保險管理中心取回所有資料。

4、門診大病定點醫院只能選取一所,且一個醫療年度內不得變更

5、《門診大病醫療證》有效期一年,醫療年度期滿當月應年審;申請增加病種的,按初次申辦程式辦理。

大病保險的報銷流程

1、救助物件向戶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

2、村(居)民委員會接到申請後,應對申請人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申請人家庭收入的情況進行調查核實,並將調查核實意見提交村(居)民代表會議進行民主評議;

3、經村(居)民代表會議民主評議後,由村(居)民代表會議提出民主評議意見,並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在村(居)務公開欄內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於3日;

4、對公示無異議的,由村(居)民委員會提出初審意見,並將其他材料一併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稽核;

5、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對村(居)民委員會報送的材料進行稽核,並將稽核意見和其他材料報縣(市、區)民政部門審批;

6、縣(市、區)民政部門對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報送的材料進行審查。對符合條件的,填寫批准意見和救助金額,發放由市民政局、衛生局統一印製的《城鄉困難居民大病醫療救助證》,並送同級財政部門複核;對不符合救助條件的,應及時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大病保險的報銷比例

1.新農合大病保險按醫療費用高低分段補償。參合患者按現行新農合基本醫療保障政策補償後,個人年度累計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扣減新農合大病保險起付線後,5萬元以內部分,補償比例為50%;5萬元以上至10萬元部分,補償比例為60%;10萬元以上部分,補償比例為70%。

2.按參合年度計算,年封頂線為25萬元。

參合人患大病發生高額醫療費用的情況下,按現行新農合政策補償後,需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超過起付線部分,再由大病保險給予保障。

(1)起付線。2016年新農合大病保險設定起付線為7000元。以後隨統計資料及實際情況調整。原則上每年確定一次。對符合醫療救助條件的參合物件(農村貧困戶),起付線下降50%,為3500元。起付線每參合年度內只扣減一次。

(2)合規醫療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