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積金政策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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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上海公積金政策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詳情如何,敬請繼續關注!

上海公積金政策2017年

  

為進一步加強對上海市住房公積金繳存、提取、貸款使用等方面的管理。上海市公積金中心正在制定《上海市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辦法》、《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上海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等管理制度。從2017年2月6日起至3月6日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一、繳存辦法

1、繳存額度: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由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和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兩部分組成。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2、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原則上按上一年度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分別乘以當年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之和確定。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下限,原則上按上一年度本市職工最低工資,分別乘以當年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之和確定。

二、提取辦法

1、提取條件:

(1)購買擁有所有權自住住房的;

(2)建造、翻建、大修本市擁有所有權自住住房的;

(3) 償還擁有所有權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4)無房且依法承租本市住房用於自住的;

(5)支付本市擁有所有權自住住房物業服務費的;

(6)家庭生活困難用於支付房租、售後公房物業維修費等住房消費費用的;

(7)離休、退休的;

(8)大部分或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

(9)出境定居的;

(10)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由職工的合法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提出申請);

(11)國家和本市規定的其他情形。

2、提取頻次及額度

(1)購買擁有所有權自住住房的,該所購住房在一個自然年度內因交易可以提取一次,每戶家庭提取總額不超過不動產權證(含原房地產權證)發證當月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餘額,且不超過購房款金額;

(2)購買共有產權保障住房支付首付款的,每戶家庭提取總額不超過首付款當月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餘額,且不超過首付款憑證或者貸前提取憑證金額;

(3)建造、翻建、大修本市擁有所有權自住住房的,應當在審批檔案批准之日起12個月以內申請,可提取一次,每戶家庭提取總額不超過建造、翻建、大修付款憑證金額;

(4)償還擁有所有權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可根據還款憑證多次提取,最小提取頻次為每月提取一次,每戶家庭月提取金額不超過當月實際償還住房貸款本息支出;

(5)提前結清擁有所有權自住住房貸款的,可提取一次,每戶家庭提取總額不超過提前結清憑證開具當月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餘額,且不超過提前結清憑證金額;

(6)承租本市公共租賃住房的,可每季度提取一次,每戶家庭月提取金額不超過當月實際租賃費用支出。承租本市其他住房的,可每季度提取一次,每戶家庭月提取金額不超過當月實際租賃費用支出,且不高於本市規定的當年度月提取限額;

(7)支付本市擁有所有權自住住房物業服務費的,可每季度提取一次,每戶家庭月提取金額不超過當月實際物業服務費支出;

(8)家庭生活困難需支付住房消費費用的,可提取一次,每戶家庭提取總額不超過住房消費付款憑證金額。

三、貸款辦法

1、貸款額度

每戶家庭公積金貸款額度應當同時符合下列限額標準:

(1)不高於按照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儲存餘額之和的倍數與補充住房公積金賬戶儲存餘額之和的倍數確定的貸款限額之和;

(2)不高於扣除規定比例首付款資金後剩餘的房屋總價款;

(3)不高於按照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共同還款能力確定的貸款限額;

(4)不得高於本市家庭或者個人最高貸款限額,其中,最高貸款限額與累計繳存時間及信用狀況相關;

(5)影響貸款額度的其他因素。

2、貸款期限

市公積金中心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合理確定貸款期限,但最長不超過30年,且

不長於借款人法定退休後5年。個人繳存者以及外省市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本市申請公積金貸款的,最長期限均不得超過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齡。

3、貸款利率

公積金貸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利率和差別化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執行。

貸款期限在1年(含)以內的,實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調整,不分段計息,合同利率不調整;貸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調整,於利率調整的次年1月1日起,按相應利率檔次執行新的利率。

除上述內容之外,此次徵求意見的三個《辦法》中還有其他規定,如購房者需要了解可諮詢上海市公積金中心。

拓展閱讀:所有權住房公積金提取

一、申請提取範圍

1) 購買擁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的個人及其配偶、直系血親和同戶成員,且無住房公積金貸款,無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貸款委託的。

2) 凡職工購買本市或外省市自住產權住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該所購住房在一個自然年度內因交易可以提取一次。如該住房確因職工自住需要在一個自然年度內再次發生交易的,職工可選擇如下方式之一進行辦理:

二、提取資料

1) 本人辦理的提供身份證原件和影印件

2) 購買商品房、二手房的提供購房合同、購房全額發票(購買二手房無法提供發票的,需提供契稅完稅證明)、所購住房的房地產權證(發證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取人與購房人的關係證明

3) 購買公有住房且房款已付清的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合同、購房全額發票、所購住房的房地產權證(發證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取人與購房人的.關係證明

4) 購買公有住房直接使用住房公積金支付房款的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合同、個人購房交款憑證(一式五聯未加蓋建設銀行業務章或現金收訖章)、提取人與購房人的關係證明

5) 動拆遷安置產權住房的提供房屋動拆遷安置協議書、超安置費用部分的發票或收據(安置費直接抵扣房款的,應由動拆遷單位提供補差的書面證明)、房地產權證(發證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取人與產權人的關係證明

6) 購買拍賣產權房的提供房屋拍賣確認書、購買拍賣房的發票或收據、房地產權證(發證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取人與產權人的關係證明

7) 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以下簡稱“提取證明”)

8) 除按現行規定提供證明材料外,申請人還應提供如下補充證明材料:

1.購買本市住房的,提供申請人本人或配偶戶口遷入所購房屋地址的相關證明,或申請人本人或配偶累計三個月以上繳納該房屋水、電、煤中任一項公共事業費的憑證等證明材料原件。

2.購買外省市住房的,可提供(1)所述材料或購房所在地應為申請人本人、配偶或子女戶籍地或工作地,並提供相應的戶籍證明材料或工作單位出具的工作地證明材料原件。

三、辦理地點

1) 購買公有住房直接使用住房公積金支付房款的:

個人提供要件材料——交款憑證指定收款銀行所在地的建設銀行住房公積金業務網點辦理。

2) 購買其他房屋的:

個人提供要件材料——房屋所在地的建設銀行住房公積金業務網點辦理。

四、注意事項

1) 購房申請提取配偶、直系血親或同戶成員住房公積金的,應一次性集中辦理提取手續。

2) 幾名無配偶、直系血親、同戶成員關係的個人共同參與購房,僅允許其中的一人以及其配偶、直系血親、同戶成員提取住房公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