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養老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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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養老金政策頗受大家的關注,以下是上海市2016年調整城鎮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歡迎閱讀!

上海市2016年調整城鎮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一、調整時間和物件

自2016年1月1日起,對本市2015年底前已辦理退休手續的約415.8萬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其中:企業約365.8萬人,機關事業單位約50萬人。

二、調整水平

根據國家關於總體調整水平按6.5%左右確定的原則,本市2016年基本養老金的調整水平擬按照人均每月約251元確定,增幅約6.9%,其中:企業人均約240元,增幅7.2%;機關事業單位人均約347元。增幅6.2%。

三、調整養老金的具體辦法

2016年調整養老金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

(一)定額調整

每人每月統一增加80元。

(二)掛鉤調整

1、企業退休人員。一是與本人繳費年限(含連續工齡)掛鉤,繳費年限每滿1年增加2.5元;二是與本人養老金掛鉤,按本人2015年12月基本養老金的2.5%增加。

2、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分別與機關、事業單位各職務(職級)平均養老金掛鉤,按本人退休時職務(職級)對應的2015年12月同職務(職級)人員平均養老金的4.5%增加。

(三)傾斜調整

1、高齡人員。一是對2015年女年滿60週歲、男年滿65週歲至69週歲,以及70–74週歲,75–79週歲,80週歲及以上退休人員統一增加20元; 二是按照到齡進檔補差的原則,對企業2015年內到齡人員,補貼養老金累計低於80元、100元、120元、140元的,按統一標準補差增加養老金。

2、特殊群體。一是對企業2015年當年退休和年滿70週歲的高階專家和高階技師、市級以上勞動模範、局級幹部“專加”養老金,其中:2015年當年退休的正高和局級幹部每人每月1500元、副高每人每月900元、高階技師和市級以上勞動模範每人每月600元;2015年當年內年滿70週歲的正高和局級幹部每人每月500元、副高每人每月300元、高階技師和市級以上勞動模範每人每月200元。二是對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老工人、兩航起義人員和原國民黨招商局駕船起義船員每人每月“專加”養老金200元。

上海城鎮居民養老保險補繳

【辦理機構】: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街道(鄉、鎮)社群事務受理服務中心。

【辦結期限】:已建立個人賬戶人員當場辦結,未建立個人賬戶人員10個工作日辦結。

【諮詢電話】:021-12333

【相關業務】:上海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補繳

補繳標準:500元、700元、900元、1100元、1300元、1500元、1700元、1900元、2100元、2300元,由參保人員自主選擇。

辦理條件:

1、參保人員未滿60週歲時,補繳未繳年度的`養老保險費。

2、2011年7月1日,年齡超過45週歲的參保人員,在按年繳費後,在年滿60週歲時一次性補足15年養老保險費。

辦理流程(分為已建立個人賬戶與未建立個人賬戶兩類)

1、已建立個人賬戶人員補繳申報

a、申請人提出補繳申報,選擇補繳型別、補繳年度(或年限)和繳費標準;

b、辦理機構稽核補繳申請,符合條件的,列印《上海市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補繳申報表》交申請人簽字確認,辦理機構簽署稽核意見後交申請人。

2、未建立個人賬戶人員補繳申報

a、申請人到辦理機構填寫《上海市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補繳申報表》,選擇補繳型別、補繳年度(或年限)和繳費標準,簽字確認;

b、辦理機構在《上海市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補繳申報表》中籤署意見後寄交申請人。

養老保險補繳諮詢

一、上海城鎮居民養老保險補繳標準是多少?諮詢電話為多少?

【回覆】:上海城鎮居民養老保險補繳標準分為十檔,分別為500元、700元、900元、1100元、1300元、1500元、1700元、1900元、2100元、2300元。參保人可以根據自身情況自主選擇補繳標準,諮詢電話021-12333。

二、情況是這樣的,我家在上海,爸爸今年50歲,打算參加城鎮居民養老保險。有一個疑問就是等到60歲時候爸爸繳費年限還是沒有滿15年怎麼辦?可以申請補繳嗎?

【回覆】:可以的。按照規定2011年7月1日,年齡超過45週歲的參保人員,在按年繳費後,在年滿60週歲時一次性補足15年養老保險費。

三、叔叔參加了上海城鎮居民養老保險,且建立了個人賬戶,但是現在達到退休年齡,繳費年限不滿15年,應該如何處理?可以辦理補繳嗎?

【回覆】:這種情形可以辦理養老保險補繳。辦理流程如下:

1、申請人提出補繳申報,選擇補繳型別、補繳年度(或年限)和繳費標準;

2、辦理機構稽核補繳申請,符合條件的,列印《上海市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補繳申報表》交申請人簽字確認,辦理機構簽署稽核意見後交申請人。

上海市養老金計算方法

(一)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條件

參加了基本養老保險繳納的城保人員,男年滿60週歲,女幹部年滿55週歲,女工人年滿50週歲,特殊工種男年滿55週歲,女年滿45週歲,且1992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繳納養老保險費(含視同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1993年1月1日以後參加工作,繳納養老保險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退休後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繳費年限累計不滿上述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享受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待遇。其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同時終止養老保險關係。

(二)基本養老金的計發

1、城鎮養老保險人員,1993年1月1日以後參加工作,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兩部分組成;

2、城鎮養老保險人員,1992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1998年1月1日以後退休的人員,繳費(含視同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三部分組成;

(1)基礎養老金=上年度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0%

(2)個人帳戶養老金=本人帳戶儲存額1/120

(3)過渡性養老金

①、退休時上年度市職工月平均工資×0.75%×工齡

②、93年—97年12月個人賬戶儲存額(見表補貼)

(三)基本養老金的計算(適用於連續繳費人員)

城鎮養老保險人員,1992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1998年1月1日以後退休的人員,繳費(含視同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

城鎮養老保險人員,1993年1月1日以後參加工作,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