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申報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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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貼(allowances)是指津補貼或福利,也即津貼。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深圳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申報須知,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深圳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申報須知

1.金融社保卡要求。

補貼鬚髮放至申請人在本市開立的金融社保卡,請及時辦理並激活金融社保卡金融賬戶後,才能提交補貼申請(申請人如有多個金融社保卡賬戶的,請登出多餘金融社保卡賬戶後再提交補貼申請)。

2.關於社保條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深圳市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工作實施辦法》等相關規定,新引進人才申請租房和生活補貼的'社保繳納條件標準為:在人力資源部門辦理引進手續(非落戶手續)後,通過工作單位繳納社會保險(引進之前的社保繳納記錄不計算在內),包括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等五個社保險種(社保政策允許的特殊情況除外),且稽核時社保關係仍在我市。

溫馨提示:申請人在申請租房和生活補貼前,需登陸社保個人服務網頁(),查詢確認辦理引進手續後的最近一次社保繳費記錄符合條件後(辦理引進手續後,通過工作單位依法繳納社會保險),才能提交申請。

3.公租房租住情況。

根據《深圳市人才安居辦法》(市政府令第273號),人才安居政策與其他住房保障政策不得同時享受;新引進人才在領取租房(和生活)補貼之日起1年內不得租住公租房(備註:公租房政策以市、區住建部門公佈為準,網址:_)。

4.全日制學歷要求。

根據中組部、教育部關於學歷學位的有關規定,全日制學歷一般須在學習期間採取全天在校學習方式。

5.誠信申報要求。

申請人申請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租房補貼)時,不得以隱瞞或者虛報學歷、學習形式(如非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學歷以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學歷申報等)、社會保險(如掛靠單位繳交等違法行為)、勞動關係(如虛構勞動關係等違法行為)等方式弄虛作假。

申請人違反《深圳市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工作實施辦法》,被依法處以行政處罰的,人力資源部門依法將其納入不良行為記錄,並提交個人信用徵信機構。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有關司法機關追究相關刑事責任。

6.業務受理部門和諮詢電話。

根據《深圳市人才安居辦法》(市政府令第273號)等檔案規定,新引進人才應分別向為其辦理接收、調入或引進手續的人力資源部門申請發放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申請人登陸系統後,可檢視補貼業務受理部門和諮詢電話。

鄭重提醒:

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虛構符合待遇領取條件申領補貼,或者通過虛構勞動關係、掛靠參保等其他手段騙取補貼的,數額較大,都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根據《廣東省高階人民法院廣東省人民檢察院關於確定詐騙刑事案件數額標準的通知》(粵高法發〔2014〕12號):對我省執行“數額較大”的標準通知如下:一類地區包括廣州、深圳、珠海、佛山、中山、東莞等六個市,詐騙數額較大的起點掌握在六千元以上。在此鄭重提醒各位試圖違法騙取補貼的單位或個人,切莫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