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人才生活補貼申報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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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貼是一種政府行為:此處的政府行為是廣義概念,不僅包括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補貼行為,而且還包括政府幹預的私人機構的補貼行為。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南昌人才生活補貼申報須知,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南昌人才生活補貼申報須知

南昌人才生活補貼申報須知

1、青年人才在昌工作每滿一年後進行申報(以職工社保繳納為準),即在昌工作滿一年後申請上一年度補貼,以此類推,從引進之日起,連續三年內完成申報。

2、工業園區範圍:

(1)二個國家級工業園區:南昌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南昌小藍經濟技術開發區;

(2)五個省級工業園區:南昌昌東工業園(江西青山湖高新技術產業園區)、江西新建長堎工業園、江西安義工業園、南昌昌南工業園、進賢經濟技術開發區。

3、申報人員須正確填寫工作單位營業執照上公司名稱及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

申報物件

首次來昌留昌創業就業的`全日制博士、碩士、本科、大專應屆畢業生;首次來昌留昌創業就業的35週歲以下歷屆全日制畢業生;首次來昌留昌創業就業的35週歲以下高階技師(一級)、技師(二級)、高階工(三級)

申報程式

1、申請。個人通過南昌市人才“港、網、窗”一體化服務平臺進行網路申報。按規定填寫資訊並上傳相關材料PDF格式文件。

2、初審。稽核申報人是否按規定提交相應材料,材料是否齊全完備,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原因,給予補充申報的時間限定。

3、驗證。由市公安局對戶籍,市人社局對學歷學位或技術等級、行政機關證明或《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社會保險繳納情況,市市場監管局、市行政審批局對創業情況進行驗證。

4、公示。擬通過人員名單在“港、網、窗”一體化服務平臺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5、兌現獎勵。公示無異議的,由市人才開發交流服務中心將資金撥付至個人指定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