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做好教師節表彰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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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年教師節,下面小編為大家提供做好教師節表彰工作的通知,歡迎閱讀參考。

2016年做好教師節表彰工作的通知

  篇1:做好教師節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中國小、縣直教育單位:

為激發教育活力,增強教育系統凝聚力,促進教育事業健康科學發展,表彰獎勵在我縣教育教學工作中貢獻突出的集體和教師,經研究,決定於第32個教師節期間評選一批教育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表彰型別

1.縣教育工作先進集體

2.晶都名師

3.縣十佳教師

4.縣十佳班主任

5.縣優秀教育工作者

6.局優秀教育工作者

二、評選條件

(一)縣教育工作先進集體

1.2015—2016學年度教學或管理服務等工作獲得縣級及以上表彰的單位或局機關職能科室;

2.本單位(科室)沒有發生嚴重違規違紀現象;

3.在全縣教育系統有亮點工作或課改、科研等創新工作受到縣級以上部門表彰或宣傳推薦。

(二)先進個人

本獎分為晶都名師、縣十佳教師、縣十佳班主任、縣優秀教育工作者、局優秀教育工作者五類。

1、基本條件

(1)2015-2016學年度一直在教育教學一線的教師和任教本專業課或主科的教幹。

(2)2015-2016學年度兩次師德考核成績至少一次為“優秀”等次。

(3)2013年8月1日後教師節期間獲得相應級別及以上表彰人員(如無新的特殊貢獻或突出成績)原則上不再參加本次評選。

(4)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忠誠人民的教育事業,模範履行崗位職責,具有良好職業道德,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成績突出,教齡3年以上;近三年無違法亂紀行為,無違反十大師德戒律行為,教學成績在單位居中等以上。

2、具體條件

(1)“晶都名師”主要從321培養晶都名師培養物件中產生,具體評選辦法另行制定。

(2)“優秀教育工作者”還需基本具備以下條件:

1.堅持在教育教學一線工作,關愛學生,促進學生全面成長,教書育人,在班級管理、培養學生健康人格、學習能力、實踐能力和創新能力等方面成績突出。

2.高質量完成教育教學任務,有一定的開拓創新精神,在推進基礎教育新課程實驗等教育教學改革、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方面取得突出成績。

3.在後勤管理、安全管理、校園管理等方面取得顯著成績。

4.在教學研究、教育科研、教研成果推廣等方面取得顯著成果或產生良好的社會反響。

(3)“十佳教師”和“十佳班主任”人選採取學校推薦、職能科室推薦、校長推薦和學生及職工聯名推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也可從被評選推薦過的省市表彰人選中產生。本次所推薦人選必須是本單位或條線工作實績最突出、表現最優秀人員(不受表彰時間和層級限制)。本次推薦每校限報1人(十佳教師或十佳班主任),特別優秀學校可報2人。

凡存在違反《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連雲港市教育局關於治理中國小教師有償家教的若干規定》以及其他嚴重違規違紀行為的教師,實行一票否決。

三、工作要求

1.各校要成立評選工作領導小組,高度重視,認真組織,要將評選範圍、條件及有關檔案向教職工廣泛宣傳,嚴格執行評選程式。

2.評選和推薦工作要堅持實事求是、寧缺勿濫、好中選優的原則。評選推薦向在艱苦環境工作並取得顯著成績的一線教師傾斜。

3.各校要廣泛宣傳,嚴格執行檔案規定,認真履行評選推薦程式,堅持評選標準嚴格評審,對確定推薦物件的上報材料要指定專人逐一稽核,認真把關,保證質量,做到不符合評選條件的不推薦,師德不過硬的不推薦(對從事有償家教、參與賭博、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以非正常途徑表達訴求等違反師德十條戒律的行為一票否決),在上報材料中有弄虛作假現象的不推薦。

4.保證學校評選推薦工作透明度。學校的評選、推薦和上報工作各環節都要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嚴禁弄虛作假。上報材料要在全校公示,接受群眾監督。在上報人選時,應說明公示及群眾反映情況。對群眾反映的問題,要認真調查核實,如認為不影響評選的,應附調查核實材料。

5.教育局評選工作領導小組將根據評選條件進行全面考核,在嚴格考核的基礎上確定推薦人選。審批中如發現上報材料弄虛作假或違反有關規定要求的,將立即取消評選表彰資格,且學校的上報名額不予遞補,並追究校長及相關人員責任。

四、申報材料和時限

為保證評選推薦和評審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請各單位要認真組織考核評選,確定各類人選後上報。請各校於7月10日前完成學校的評選推薦工作,並將各類申報表、彙總表及相關材料(含書面和電子版)報局相關科室。逾期不報,視同放棄。

1.“縣教育工作先進集體”材料報教研室,聯絡電話:87800755;

2.“晶都名師”人選報局師資科,聯絡電話:87800717;

3.“十佳教師”、“十佳班主任”和縣、局“優秀教育工作者”相關材料報教育局人事科305室,同時還須報送評選推薦工作報告(包括評選工作程式、評審結果、公示情況等)。上述材料均用A4紙列印(申報表正反面列印),紙質材料一式1份和電子文件同時報送。聯絡人:張寶;聯絡電話:87800730,電子信箱:。

4.校級幹部不佔用學校名額,考核優秀學校可直接上報1人,由局研究確定。

5.局機關申報人員將根據述職情況進行民主測評,由局研究確定。

  篇2:做好教師節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中國小、幼兒園:

為充分弘揚我縣廣大教師愛崗敬業、為人師表、無私奉獻的精神,進一步激發廣大教師的工作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塑造教育良好形象,實現“美麗休寧教育、美好城鄉學校”目標,擬在第32個教師節之際評選表彰一批先進教育工作者和優秀教師。現將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範圍

全縣在職在崗教育工作者。

二、評選條件

㈠先進教育工作者評選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忠誠人民的教育事業,模範履行義務;

2.在師德修養和為人師表等方面表現突出,受到廣大師生的廣泛讚譽;模範遵守教師職業道德和社會公德,愛崗敬業,廉潔從教;

3.圓滿完成教育教學任務,在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方面成績突出;

4.規範學校辦學行為,在教育教學管理、服務和建設方面有突出成績。

㈡優秀教師評選條件:

1.堅持黨的'基本路線、方針、政策,認真執行教育法規,模範遵守《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和《休寧縣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十嚴禁》;

2.在師德修養和為人師表等方面表現突出,受到廣大師生、家長的廣泛讚譽;模範遵守教師職業道德和社會公德,愛崗敬業,廉潔從教;

3.遵紀守法,模範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發揮榜樣和表率作用,無遲到、早退、違反教學紀律現象;

4.業務精通,治學嚴謹,努力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在實施素質教育中起到引領示範作用。

三、評選型別和名額

先進教育工作者若干名,參評物件為休中、海中、一職高、二中、一小、二小中層正職以上學校領導、其他學校校長和教育局機關工作人員。優秀教師按照附件分配的名額進行推薦。

四、評選程式步驟

先進教育工作者由教育局根據教育教學評估等學校管理情況及局機關工作人員工作實績研究確定人選,並在教育網公示7天,無異議後填寫表彰審批表交人事股備案。

優秀教師評選工作,要堅持實事求是,寧缺勿濫的原則,在重視教育教學工作實績同時,突出師德師風、品行素養的考量,要注意向一線教師傾斜。各校要將評選範圍、條件及有關檔案向全體教職工廣泛宣傳,嚴格評選程式。評選工作應民主、公開、公平,確保評選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推薦人選上報前,應在本單位公示七天,接受群眾監督。

請各校按照通知精神於 7月15日前將優秀教師表彰審批表報教育局人事股,評選有關材料(包括教師會議記錄、公示材料)留校備查,如發現弄虛作假或未按規定公示被舉報,經查實,取消該校當年評選名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