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釋出的通知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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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今社會生活中,接觸並使用通知的人越來越多,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可以用通知,平行機關之間有時也可以用通知。那麼,怎麼去寫通知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釋出的通知4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精品】釋出的通知四篇

釋出的通知 篇1

人社廳發〔20xx〕1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

根據20xx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資料統計分析,經商住房城鄉建設部,現將考試合格標準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20xx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建設工程經濟》科目合格標準為60分(試卷滿分為100分),《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和《建設工程專案管理》科目合格標準為78分(試卷滿分均為130分),《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各專業類別合格標準為96分(試卷滿分均為160分)。

二、請各地按上述合格標準對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人員成績進行復核,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核對相關資料,確認無誤後,按要求逐項填寫20xx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情況統計表(見附件),於20xx年2月19日前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司備案,備案資料作為發放資格證書的依據。

三、請按照有關檔案精神,及時向社會公佈考試合格標準,並抓緊做好資格證書發放及考試後期的各項工作。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20xx年2月3日

釋出的通知 篇2

各縣(市、區)運管所:

為深入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推進依法治運,促進道路旅客運輸市場公平開放,塑造高效廉潔的管理機構形象,現就做好我市道路旅客運輸市場資訊釋出工作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請你們認真抓緊落實。

一、建立客運資訊定期釋出制度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定縣級以上道路運管部門要定期公佈客運市場供求狀況。各所要依照法規的要求,做好客運資訊的收集、整理工作,公開市場資訊,反映道路旅客運輸市場發展中的重要情況,為方便投資者進入市場、經營者開闢班線和新增運力提供及時、準確、全面的資訊服務。同時,也為審查客運許可申請時作出科學決策、合理配置市場資源提供依據。各所要建立客運資訊定期釋出制度,使經營者享有充分的知情權和監督權,促進依法行政、提高管理水平。

二、統一全市客運資訊釋出的內容與格式。

客運資訊量大面廣,所釋出的資訊必須突出重點、符合實際、有較強的實用性,切實方便投資者、經營者。為便於操作,我處目前對班車客運、旅遊客運兩種運輸方式進行統計彙總,資訊內容和表格格式分別見附件1、2,即《南平市班線客運資訊公佈表》和《南平市旅遊客運資訊公佈表》。旅遊客運及縣際以上班線客運資訊由我處分別向旅遊車隊、客運車站及有關客運公司收集,並向社會定期公佈;縣境內班線客運由各所負責資訊收集與釋出工作。為校驗企業上報資訊的真實性與準確性,處、所兩級運管部門要定期或不定期組織人員上路進行客運流量、流向抽樣調查,具體辦法另行通知。

三、做好黃金週客運資訊釋出工作。

一方面,黃金週期間的行業統計報表,要按照交通部的統一要求,每天對運輸生產情況進行統計公佈並上報,重大情況要如實及時上報省局。另一方面,為提供及時的`資訊參考、方便旅客出行,同時更為有效地組織好黃金週期間的旅客運輸工作,重點對客源比較集中、客流量比較大的客運站點所傳送的旅客流量、流向、安全、服務等情況和特點進行簡要的歸納和分析,並向社會公佈。

四、明確客運資訊釋出的方式和頻率。

客運市場資訊要在各自辦公網站或辦公場所進行公示,方便群眾查閱和使用,要求為每半年度(當年度7月份和下年度1月份)釋出一次客運資訊。

五、附件3為南平市轄區20xx上半年度班線客運資訊情況,附件4為20xx上半年度旅遊客運資訊情況,我處已在“南平交通局”網站及處辦公場所公佈。

六、有關工作要求。

1、要加強領導。做好客運資訊釋出工作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賦予運管機構的法定職責,也是依法行政的具體體現。各所要轉變觀念,強化服務意識,提高為社會公眾及道路運輸企業服務的能力,開創道路客運管理工作新局面。各級運管部門應當指定專人負責,把客運資訊統計當作一項具體工作來做,並定期公佈轄區內客運市場供求情況,創造良好客運市場發展環境。

2、強化責任,確保資訊釋出工作落實到位。轄區內各相關客運單位要依法履行報送客運資訊的義務,對未按規定時間報送資料的客運企業,將按零實載率對待,認定該企業近期未開展客運業務,可以暫停給予新增行政許可,並依照有關規章進行處罰。各所要嚴格按照規定的內容、格式、時限和方式及時釋出、更新客運資訊,對不按規定及時釋出和公示客運資訊的,將予以全市通報。

3、資料統計的口徑要統一,及時上報。統計資料時,要按報表下方的要求進行計算,統一資料的單位和劃分標準。

附件1、縣(上、下)半年度客運班線資訊公佈表

附件2、南平市旅遊客運資訊公佈表

附件3、南平市20xx上半年度班線客運資訊公佈表

附件4、南平市20xx上半年度旅遊客運資訊公佈表

  xx年七月二十九日

釋出的通知 篇3

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科學城人力資源局,各園區勞動保障中心:

按照部、省工作部署及市政府《關於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的實施意見》(綿府發〔20xx〕19號)檔案精神,現就做好失業保險穩崗補貼落實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物件及條件

本市所有依法參加失業保險的企業。且同時具備以下條件:(一)生產經營活動符合國家及所在區域產業結構調整和環保政策;(二)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申報時無欠費;(三)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低於統籌地區城鎮登記失業率;(四)企業財務制度健全、管理執行規範。

二、資金來源、用途及補貼標準

對符合上述條件的企業給予穩崗補貼,所需資金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穩崗補貼主要用於職工生活補助、繳納社會保險費、轉崗培訓、技能提升培訓等相關支出。同一年度內,企業享受的穩崗補貼不超過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穩崗補貼政策按國家規定執行到20xx年底,若遇政策調整,則以部、省最新政策為準。

三、申報稽核流程

(一)企業申報。從20xx年開始,我市穩崗補貼採取企業網上申報的方式進行。因首次網上申報需完善相關資訊和進行基礎準備工作,20xx年網上申報時間為7月1日至8月15日(以後年度仍為每年6月30日前申報),符合條件的企業可通過數字證書在網上業務經辦系統核實上年度企業有關基礎資訊(需修改基礎資訊的及時到同級社保機構提供相應材料進行修改),基礎資訊核對無誤後企業可網上申報本年度穩崗補貼。

(二)經辦機構初審。各縣市區、園區及市本級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於7月1日後在《綿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資訊化平臺》檢視企業申報情況,並及時對已申報的企業進行初審。

(三)企業確認。初審通過後,由企業通過網上業務經辦系統列印2份《綿陽市失業保險穩定崗位補貼申報稽核表》,經法人簽字蓋章,匯同其他申報材料一併交參保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系統不能確認為企業的申報單位,應提供本單位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影印件,報參保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稽核(收復印件)。

(四)部門聯審。8月31日前,參保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彙總本地參保企業名單,函告同級經信、發改、環保部門,確認其是否符合產業政策、環保政策及有無違反《環保法》的情況。

(五)稽核公示。各縣市區、園區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對初審通過的企業需報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稽核。並於9月15日前在入口網站上(或其他途徑)公示,並通知稽核通過企業同時在企業內部進行公示,公示時間均不得少於5個工作日,接受企業職工和社會監督,公示結束後,應及時將公示情況反饋參保地就業局。

(六)資金撥付。公示無異議後,縣市區、園區審批的,由縣市區就業局、人社局(園區勞動保障中心)於9月30日前將本地補貼單位、補貼資金情況明細表報市就業局;市就業局彙總市本級、區縣企業稽核情況報市人社局審批。市財政局根據市人社局審定的企業戶數和補貼資金總額,按失業保險基金撥付程式及時將補貼資金劃撥至市就業局。市就業局和縣市區、園區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根據審定的企業名單和補貼數額將所屬申報企業的補貼資金一次性劃入企業賬戶。原則上10月31日前全部撥付到位。

四、實名制聯網上報

按照人社部要求,20xx年開始,各縣市區、園區在初審結束後,符合條件的企業提交紙質資料時,須要求企業按照《綿陽市失業保險穩崗補貼申報稽核表》內容在人社部穩崗補貼實名制系統(網址為:)裡面註冊填寫相關資料,從7月1日起按進度填報。各縣市區、園區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應督促本轄區內企業完成人社部實名制聯網上報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失業保險支援企業穩定崗位是產業結構調整優化過程中一項重要政策,各地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準確把握政策適用物件、實施條件、辦理程式和績效評價等,分析研究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採取有效措施妥善解決。

(二)加強政策宣傳。要利用各種媒體加強政策宣傳,將失業保險支援企業穩定崗位政策及時落實到所有符合條件的企業,並督促企業採取有效措施穩定職工隊伍,維護社會穩定。

(三)落實職責分工。市人社局負責做好穩崗補貼工作的牽頭協調、督促檢查;市就業局負責做好業務指導、情況收集、資料彙總及資金撥付;市人社資訊中心負責做好經辦資訊系統保障及技術問題處理;縣市區、園區負責做好本轄區內參保企業政策落實工作。

(四)加強基金監管。要將穩崗補貼支出納入失業保險基金預決算管理,合理制定失業保險基金使用計劃,及時調整年度基金預算,確保政策落實的資金保障。加強監管,公開透明,規範運作,切實保證失業保險基金的安全有效使用和支付可持續。

(五)加強檢查指導。市、縣市區(園區)要指導享受穩崗補貼的企業嚴格按照政策規定將補貼用於繳納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職工生活補助、轉崗培訓、技能提升培訓等相關支出,首先用於繳納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不得挪作它用。每年要不定期檢查企業資金使用是否規範,並及時向市人社局、就業局報告檢查情況。

(六)加強跟蹤監測。要將享受穩崗補貼且符合監測條件的企業及時納入失業動態監測範圍,動態掌握企業崗位變化和職工隊伍穩定情況,定期分析穩崗補貼政策效果。享受穩崗補貼的企業應於每年11月底前向參保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報送補貼資金落實情況和職工隊伍穩定情況。縣市區、園區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每年年底前將本年度穩崗補貼撥付、使用情況和職工隊伍穩定情況報送市就業局。

六、幾個具體問題

(一)關於裁員率的計算方式。企業裁員率=(企業上年度新增領取失業保險金人數/企業上年度月均參加失業保險人數)*100%。“上年度新增領取失業保險金人數”:系統提取核定的上年度資料為上年度1月1日—12月31日的新增領取人數。經辦機構核實的“上年度新增領取失業保險金人數”不包括勞動合同到期人數,兩者需分開,最終企業是否符合申報條件以經辦機構核定的人數為準。“企業上年度月均參加失業保險人數”:指上年度每個月參加失業保險人數之和除以12的值。

(二)關於城鎮登記失業率。以上年度綿陽市城鎮登記失業率為準(如20xx年度綿陽市城鎮登記失業率為3.83%)。計算企業裁員率(以百分率方式)保留到小數點後兩位。

(三)上年度應繳納失業保險費和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金額直接保留小數點後2位,本年度穩崗補貼核定金額直接保留整數(不四捨五入,直接去掉,不留小數點。如100.5元,核定100元)。

(四)凡初審通過的企業,除《綿陽市失業保險穩定崗位補貼申報稽核表》一式兩份外,還需提交的資料有:(1)企業上年末參保人員花名冊(加蓋公章);(2)企業營業執照影印件;(3)企業開戶銀行許可證影印件(僅使用基本戶);(4)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及證明。

(五)凡享受過上年度穩崗補貼的企業,需提交其上年度穩崗補貼資金落實情況和職工隊伍穩定情況後,方能申報當年補貼資金。

聯絡人:林嘉誠(市人社局就促科) 2262378、 李亞馨(市就業局失業保險科) 2371131

  綿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綿陽市財政局

  20xx年6月27日

釋出的通知 篇4

根據甘肅省有關部門通知,省直機關事業單位從20xx年元月份起增加在職職工崗位津貼及離退休生活費的政策,經學校研究決定,我校從20xx年1月份起執行此項政策。在職人員崗位津貼具體標準是在20xx年7月1日的標準上增加一倍,即省部級從200元/月增至400元/月,地廳級(正高職)從160元/月增至320元/月,縣處級(副高職)從120元/月增至240元/月,科級及以下(中職及以下)從80元/月增至160元/月。離退休人員增發的離退休生活費為本人退休時職務對應的標準乘以本人退休時享受退休費的比例。

7月份補發今年1-7月份的崗位津貼,八月份起執行新的崗位津貼標準。請教職工注意於7月26日後查對個人工資帳戶及8月份的工資條專案中的“地方津貼”。離退休人員補發的崗位津貼請於8月份工資發放時一併領取。

  人事處

  財務處

  二〇xx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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