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培養孩子健全的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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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培養孩子健全的人格,養育者需要努力營造出民主型家庭的狀態。下面是小編推薦給大家的如何培養孩子健全的人格?

如何培養孩子健全的人格?

1993年,理查德·艾倫·戴維斯因在美國加利福尼亞州綁架並殺害了一個12歲的男孩而被判刑。他的童年生活很艱辛,由帶有暴力和酗酒傾向父親撫養長大。有時,父親會在酗酒的幻覺中,帶槍出去亂射。受父親的影響,他在十幾歲時就形成了暴力行為模式:給小貓澆上汽油活活地將其燒死;持刀捅死流浪狗等。他常以犯罪為樂:偷盜、搶劫、鬥毆……在一次暴力搶劫被捕後,法官問他對所做之事有無愧意,他回答說:“如果有內疚感,我就不會做了。”法官又問:“你就一點也不受良心的譴責嗎?”“一點也不!”他回答。

理查德的行為是一個反社會型人格障礙者的典型表現:易衝動、不負責任、冷漠無情、無愧疚感等。

格障礙者是“一棵長歪了的樹”

在一個陡峭的懸崖上,有一棵松樹斜斜地生長著。它的根部扎進一塊巨石的一條縫隙中,儘管樹幹傾斜,樹冠卻昂然挺立,成為峭壁中惟一的綠色。

人格障礙者,就是一棵長歪了的樹。

與普通的樹相比,這棵歪樹貌似正常,一樣有樹幹枝葉,甚至還能開花結果。正如人格障礙者,他們也貌似與常人無異,很多人都擁有一份工作,一個家庭,甚至在某些領域成就卓著。南希·麥克威廉斯曾用更專業的術語評價過“健康”的偏執型人格障礙者,說他們“在自我強度、認同整合、現實檢驗和客體關係的任一水平都表現正常。”但不正常的是,他們在人際關係中所表現出來的特殊模式。

比如,自戀型人格障礙者自視甚高,認為應該受到所有人的讚美。他們最常用理想化和貶低這兩種防禦機制,有些自戀者終生實踐著一種人際模式:先將某人理想化,然後在發現其缺點後一棒打死。偏執型人格障礙往往認為世界上充滿了陰謀,所有人都不可信,甚至總懷疑有人在陷害他。迴避型人格障礙者儘量避免與人相處,而依賴型人格障礙者則處處依賴他人。

正像那棵長歪的樹已經形成一種扭曲的平衡一樣,人格障礙者也實現了自我平衡——他們的行為是自我協調性的,即他們認為自己的行為是理所當然、合情合理的。比如,自戀型人格障礙者經常與餐廳服務員、小區保安、醫院護士等起衝突,他們認為這些人粗魯無禮,自己沒有得到應有的尊重。在自戀者的世界中,他們希望自己出現哪裡,紅地毯就鋪到哪裡,聚光燈就照到哪裡。非自戀的人有時會對別人的過度殷勤不自在,對自己偶爾的誇口會感到羞愧,但自戀者卻認為理所當然。

神經症者的自我是不協調的,但與外界是協調的,與此相反,人格障礙者的自我是協調的,與外界是不協調的。在關係中,人格障礙者之所以給別人造成那麼大的痛苦和傷害,與這種行為的自我協調性有一定的關係。他們會認為自己永遠是對的,如果有錯的話,那一定是別人。他們對自己的行為缺乏自知力,善於推脫責任,指責他人。因此,對人格障礙者進行心理治療或諮詢,改變他們看待自身問題的方式,即“將自我協調轉變為自我不協調”是重要工作之一。

天生壞種還是後天習得?

也許很多人還記得2013年在重慶發生的一件事:11歲的女孩在電梯裡虐打一個18個月的男嬰,並將其帶到自己25樓的家中繼續折磨,最後致使男嬰從25樓墜落。在整個事件中,女孩表現出的冷靜、冷漠、冷酷讓很多人感到匪夷所思,網友們稱她為“電梯小惡魔”。就像前面提到的理查德一樣,這個女孩已經顯露出反社會人格的種種特質。但因為她還不到18歲,尚不能說她是一個反社會型人格障礙者。

人格扭曲的跡象可能顯現得更早。美國一項研究表明,具有行為問題的青少年早在5歲時就被幼兒老師發現具有衝動型和反社會人格傾向。一項對6-13歲兒童的研究也發現,有些兒童會表現出反社會行為綜合徵,如衝動、行為問題、社會態度冷漠、愛心缺失等。因此,DSM-5在反社會型人格障礙的10項診斷標準中,專門有一項提出:在15歲之前出現品行障礙的跡象(包括在家、學校違反規範或損害他人的權利,例如逃學、打架或偷竊等)。反社會型人格的形成更像一個連續譜,先是童年期的對立違抗,再是少年期的品行障礙,然後是成年期的反社會型人格障礙。並不是所有有對立違抗和品行障礙的兒童都能發展成反社會型人格障礙,但如果一個孩子在十五、六歲時未表現出任何行為問題的跡象,那麼成年後就不太可能形成反社會人格。

很多反社會者在如此幼小的年齡就表現得如此邪惡,難到他們是天生壞種?還有人認為,問題行為是後天習得,就像那棵長在懸崖上的樹,是因為生存環境的'惡劣才長成扭曲的形狀。

人格障礙的成因也是人格心理學家關注的問題,研究者一般會考察那些導致人格障礙的生理和環境因素。蘭迪·拉森和戴維·巴斯在其合著的《人格障礙與調適》一書中列舉多種研究成果。例如,具有邊緣人格障礙的人在兒童期的依戀關係很糟糕,並且他們中許多人在童年期還受過性虐待。有充分證據表明,大多數邊緣人格障礙者是在混亂無序的家庭氛圍中長大,接觸了大量的成人暴力行為。遺傳因素在邊緣型人格障礙中似乎並沒有起到什麼作用,大多數證據都表明父母的早逝或對孩子的忽略是重要原因。

但對於分裂型人格障礙,更多的證據指向了遺傳因素。許多家庭研究、雙生子研究和收養研究表明,分裂型人格障礙在遺傳上很類似於精神分裂症。此外,直系親屬患有精神分裂症的人,出現分裂型人格障礙特徵的可能性要比普通人大得多。

“像其他正常人格一樣,人格障礙也有多種成因”,作者提出,我們很難把生理因素和社會習得因素截然分開,把先天因素和後天教化分離。那種把人格障礙成因歸結為單一因素(如基因)的做法過於簡單化。顯然,生理因素和後天經驗是緊密聯絡在一起的,很難說某一人格障礙是單純由哪一種因素導致的。

“越來越多的腦科學研究表明,之前我們對先天遺傳和後天習得所作的區分的假設顯然十分幼稚”,南希·麥克威廉斯在《精神分析診斷:理解人格結構》中也提出了類似的觀點,她認為一個人的早期經歷可以改變基因表達,基因可被啟用或抑制,大腦中的化學物質可隨個體感知而發生變化,且上述因素都存在互動作用。以反社會人格障礙為例,她認為“反社會人格者的高情感、掠奪性攻擊的生物學基礎可能並非直接源於遺傳,更可能受早年經歷和基因表達的互動作用所‘錨定’。”

如何培養孩子健全的人格?

一個孩子來到人世,他所攜帶的基因已然確定,作為家庭養育者或社會教育者,所能夠做的也許是創造一種“好”的環境,讓“壞”的基因無法表達,從而避免一個人成為人格障礙者。因此,如果我們能夠了解各種人格障礙者典型的童年成長環境,可能我們的努力方向會更加明確。

在反社會型人格障礙者的童年經歷中,我們會更多的看到被虐待、被忽略、無人看管或父母吸毒、酗酒等。而自戀型人格障礙者可能有著不一樣的童年經歷,他們更多地被關注甚至溺愛。有理論認為,自戀性附庸可導致自戀的形成,也就是說自戀者童年得到養育者的重視和關注是有條件的,他們只有成為某個特定角色的時候才能受到讚賞,比如學習好、會跳舞等。臨床經驗表明,偏執型人格障礙者在童年期的成長過程中,自我效能感曾遭受過嚴重的創傷,他們大多反覆體驗過壓制和羞辱。強迫型人格障礙者更可能有著嚴厲的父母,這些父母在兒童早期設定很高的行為準則,並期望他們恪盡職守。研究者也觀察到,帶有表演型人格特質的女性通常擁有一個既威嚴可怕又魅力十足的父親,這樣的父親會讓女兒產生既想靠近又想回避的衝突。因此,有研究者提出,不稱職的母親和自戀的父親是表演型人格的根源。

在人格障礙者的家庭養育中,有兩個重要因素特別值得關注,一個是情感,另一個是規則。情感剝奪和規則缺失是人格障礙形成的重要原因。我以情感和規則作為家庭養育中的兩個重要變數,試著歸納出四種家庭養育形態。

一、專制型:這種型別是低情感高規則,養育者對孩子的要求極其嚴格,卻缺少真摯的情感呵護。

二、民主型:這種型別是高情感高規則,養育者既給孩子劃定明確界限,也滿足孩子的情感需求。

三、虐待型:這種型別是低情感低規則,養育者喜怒無常,對孩子嚴重忽視甚至身體虐待,同時也沒有給孩子確立必要的行為規則。

四、溺愛型:這種型別是高情感低規則,養育者對孩子的物質需求過度滿足,同時百般遷就,導致孩子嚴重的自我中心,無法無天。

在這四種類型中,有三種可能是人格障礙的沃土。專制型養育可能是強迫人格的心理來源,虐待型養育可能是反社會型、邊緣型、迴避型人格的心理來源,而溺愛型,則可能是自戀型人格的心理來源。

要培養孩子健全的人格,養育者需要努力營造出第二種狀態,也就是民主型家庭。這種型別理想狀態是什麼樣的呢?可能是科胡特提出的“不含敵意的堅決,不帶誘惑的深情”。或者像溫尼科特提出的一個概念:“足夠好的媽媽”。對一個孩子來說,“足夠好的養育”或許有一個簡化的標準,就是養育者給予孩子的愛和規則,不會過度,也不會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