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財經大學接收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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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提高生源質量,加大拔尖創新人才選拔培養力度,根據《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試行)》(教學〔2006〕14號)和《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完善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辦法的通知》(教學廳〔2014〕5號),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2015年浙江財經大學接收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章程

一、申請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身心健康;刻苦學習,勤于思考,有較強的創新意識,較好的獨立調查研究、綜合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能力。具備作為碩士研究生培養的能力和素質。

2.學習成績優秀,專業成績和綜合成績均名列本科所學專業前茅,取得所在學校推薦免試生資格。

3.一般要求國家英語六級考試成績達到總成績的60%及其以上(特別優秀者可適當放寬要求);英語語言文學專業一般要求英語專業四級成績良好以上。

4.在校期間曾參加科學研究、全國競賽等活動,表現突出者(有獲獎證書或公開發表的學術論文或產生了較大效益等證明材料)可優先考慮。

二、接收專業與人數

列入招生計劃(除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外)的所有專業均可接收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具體人數請參閱《浙江財經大學2015年接收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專業目錄》。

三、申請辦法

1.凡是取得推免資格的考生按推免章程的要求在“推免服務系統”進行網上報名。

2.學校發出複試通知。學校的招生學院通過研招網“推免服務系統”向申請考生髮出複試通知。考生接到複試通知後在學校規定的時間內確認是否同意複試。

3.考生參加複試。同意參加本校複試的申請人,招生學院通知其複試的具體安排(複試時間暫定於10月份,複試工作辦法見研究生處網站,具體複試時間以各學院通知為準)。考生在複試報到時需提交以下書面材料:

(1)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1份;

(2)在校學習成績單原件,並加蓋推薦院校教務處公章;

(3)其他有關材料(如大學英語六級考試成績單影印件,其他獲獎證書、本人代表性學術論文、出版物或原創性工作成果等)影印件。

4. 辦理擬錄取手續。擬被錄取者在研招網“推免服務系統”按要求及時接受待錄取通知。各接收單位的擬接收名單經本單位推免生接收工作小組確認後報學校推免生接收工作領導小組。)校推免生接收工作領導小組複核後,公示結果。公示期不少於10個工作日。對任何異議,將及時查明情況並公佈結果。

四、學費和獎助學金

(一)學費

學校自2014年秋季學期起向所有新入學的研究生實行收費制度,收費標準為學術型碩士研究生按照每生每學年8000元收取,會計、金融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按照每生每學年10000元收取;其餘專業學位按照每生每學年8000元收取。

(二)獎助學金

凡被我校正式錄取的推免生可獲得一等新生學業獎學金,其它獎助政策參照統考考生待遇,詳見《浙江財經大學研究生獎助體系改革方案》()。

1.國家獎學金。20000元/年,用於獎勵表現特別優異的全日制研究生。

2.學業獎學金:覆蓋範圍為100%。獎勵標準為一等12000元,二等10000元,三等8000元。

3.國家助學金:覆蓋範圍為100%。6000元/年,按照10個月,600元/月發放。

4.專項獎學金:包括“學術之星獎勵”、“優秀科研成果獎勵”、“肯萊特德育獎學金”等,獎勵標準由2000元-5000元不等。

5.三助崗位助學金:根據助教12元/課時、助管12元/小時、助研350元/月的標準,按照實際工作量計發。

五、其他事項

1.學校成立接收推薦免試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領導小組,各學院成立接收推薦免試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小組,落實集體議事和集體決策制度。做好複試錄取辦法、擬錄取推免生名單(含姓名、複試成績等)、諮詢申訴渠道等推免招生重要資訊的公示公開工作。

2.申請人必須保證所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複試結束後將對擬錄取的推免生公示,若申請人提交的資訊不真實或不準確,不予錄取。

3.確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學報到時未獲得學士學位證書及相應畢業證書者,學校將取消其錄取資格。

4.諮詢、監督與申訴渠道。研究生招生辦:0571-87557136;紀檢監察辦公室:0571—87557163。

六、本章程由研究生處負責解釋,自公佈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