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某建設局重特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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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則

市某建設局重特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一)在重特大質量安全事故發生後,為了能及時採取積極有效的措施,搶救人民生命和財產,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損失,做好事故發生後的各項應急救援處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第393號令)、《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和建設部《建設領域安全生產行政責任規定》,結合我縣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二)本預案所指重特大質量安全事故是指我局管理範圍內發生的重特大質量安全事故:

1、重特大建築工程質量事故;

2、重特大建設工程安全事故;

3、重特大城市道路、橋樑、隧道、涵洞等設施管理安全事故;

4、重特大風景名勝區、城市公園、遊樂園安全事故;

5、重特大火災事故;

6、重特大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7、其它重特大安全事故。

(三)重特大質量安全事故的具體標準,按《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式暫行規定》(國務院34號令)、《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國務院75號令)和《建設部工程建設重大事故報告和調查程式規定》(建設部3號令)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二、組織領導

(一)建設系統及建築企業應急救援工作應在縣建設局的統一領導下,各有關單位分工合作、各司其職、密切配合、迅速行動。

(二)縣建設局成立重特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總指揮部,負責指揮、協調全域性重特大質量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

總 指 揮:

副總指揮:

成  員:

總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建設局,XXX兼任辦公室主任,XXX兼任辦公室副主任。

(三)縣建設局成立重特大質量安全事故直屬應急救援隊伍。某縣建築公司、某縣昆陽建築安裝有限公司、某縣廣民建築安裝有限公司、某縣城鄉建築安裝工程公司、某縣建昆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某縣鹽城建築安裝有限公司分別為重特大質量救援隊。一旦發生安全事故,各支隊伍要在指揮部統一指揮調動下,迅速、有效投入救援工作。

(四)根據事故性質、分類和救援工作需要,由發生事故單位的分管口副局長做應急處理,在總指揮部領導下開展工作。

三、重特大事故應急處理及有關責任分工

(一)總指揮部根據事故發生情況,啟動應急系統,按照應急預案迅速展開搶險救災工作,力爭將損失降低到最小程度,負責呼叫各種物資、裝置、人員、統一指揮搶險工作,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後處理及安撫工作,及時向上級部門彙報事故情況、搶險情況、調查處理結果。

(二)總指揮:負責系統內安全問題重大決策和總指揮。

(三)副總指揮:協助總指揮工作,負責指揮協調各有關單位、人員的具體行動,實施決策。

(四)總指揮部辦公室:協助正、副總指揮工作,負責研究重特大事故應急處理問題。協調應急救援機構救援工作,做好重特大事故和重大危險源的情況收集、彙總、報告工作,檢查各單位是否按規定製定事故應急預案,並進行模擬演習,分析評估預案的科學性和有效性,統一對外發布指揮部審定的事故資訊,負責總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五)應急救援隊伍:事故發生後,在指揮部的指揮調動下,要在最短時間內迅速、有效投入救援工作。

(六)各二級機構及各建築企業:主要負責組織制訂本單位重大事故應急預案,並指揮演練,按局指揮部要求啟動應急處理預案,組織保護事故現場,組織人員搶險,保護證人、取證、監控危險物品,適時清除現場障礙,保證現場秩序。進行事故調查,適時上報事故損失,並及時提供有關技術情況資料。

(七)事故發生單位:事故發生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後,應迅速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實行總承包的專案,總承包單位應統一組織事故的搶救工作,要根據事故的情況按應預案或企業有關事故處理的制度迅速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分包單位要根據總承包單位統一組織的應急救援預案和各自的職責分工,投入搶救工作,防止事態擴大。同時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場,因搶救工作需要移動現場部分物品時,必須作出標誌,繪製事故現場圖,並詳細記錄,妥善保管有關證物,為調查分析事故發生的.原因,提供真實的證據。按需要負責恢復或關停被損壞的道路、房屋、給排水及其它壓力容器、管道和特種裝置;負責人員疏散和災民安置;研究落實應急措施並提供後勤保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搶險工作。

四、發生重特大質量安全事故後領導小組及有關單位的主要工作

(一)發生重特大質量安全事故後,在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各相關單位小組全體人員在第一時間內趕到事故現場,組織有關人員和有關專家研究制定啟動相關應急處理預案和救援措施,分別成立搶險救援組,治安管理組、醫療救護組、善後工作組、資訊新聞群組、事故調查組,各組應分工負責,立即開展應急處理工作:

1、搶險救援組:負責現場滅火、搶救人員、搶修設施、供水供電、暢通訊息、搶修物資運輸工作。

2、治安管理組:負責現場警戒、維護秩序、疏導交通、疏散群眾等工作、確定傷亡人員情況。防止和處理事故現場可能發生的刑事案件。

3、醫療救護組:負責現場傷員搶救和治療工作。

4、後勤保障組:負責現場搶險物資供應及其它後勤保障工作。

5、善後工作組:負責傷亡家屬接待,處理善後事宜。

6、資訊新聞群組:負責事故(險情)的情況資料收集、整理、報告和新聞釋出等。

7、事故調查組:負責事故原因的鑑定、調查、處理。

(二)重特大質量安全事故發生後,根據總指揮部的統一部署,各單位按照職責分工迅速開展工作。事故發生單位負責人必須以最快方式向總指揮部報告(並及時做好有關續報工作,先採取口頭報告,再以書面形式及時補報)。各單位要服從總指揮部統一調遣,組織力量搶救,保衛要害部位,維護社會治安,防止事態擴大,做好災民安撫工作,將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五、事故報告

事故(險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事故發生單位、時間、地點;事故單位行業型別、經濟型別、企業規模;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和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事故發生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搶險處理的進展情況和採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事故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六、事故應急措施

(一)事故發生後,應急救援指揮部應立即投入工作,及時組織實施相應事故預案。

(二)各有關單位應各負其責,必須無條件服從指揮部的統一指揮,調動一切可以調動的人力、物力、財力投入搶險工作,確保應急救援工作的順利進行。

七、事故調查處理

重特大事故的調查處理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積極配合上級部門做好工作,協助上級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八、其他事項和要求

(一)本《預案》是縣建設局針對可能發生的重大事故,組織實施應急救援工作的指導性措施,在實施過程中可根據不同情況隨時進行調整補充。

(二)局屬各單位和各建築企業要結合本單位特點和實際情況,制訂出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報局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辦公室。

(三)局屬各單位和各建築企業要不斷根據條件和環境的變化修改補充和完善預案內容,並組織有關人員認真學習,定期組織演練,確保在緊急情況發生後,整個預案能夠及時啟動並正常執行,有條不紊地進行應急救援工作。

九、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