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公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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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工作和學習中,有時會突發一些難以預料的事件,為了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常常需要預先準備應急預案。那麼大家知道應急預案怎麼寫才規範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關於公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範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關於公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範文

公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食品衛生法》、《消防法》及北京市有關法規要求,切實做好公司預防和應對防火、防盜、防食物中毒等突發事件的救援工作,保障全體員工在經營活動過程中的身體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提高緊急救援的快速反應能力,最大限度的降低因火災、盜竊、食物中毒等突發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根據公司的實際工作,特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 公司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遵循自救為主,統一指揮,分工負責,單位自救和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充分做到“快速反應、科學應對、分級負責”。

第三條 公司主要負責人和企管部負責預案的修訂和監督指導工作。

第二章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組織與職責

第四條 公司成立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組織機構。應急救援組織由公司總經理全面負責;主管副經理負責具體應急救援組織協調、指揮、處理工作;企管部負責應急救援實施工作,包括髮生突發事件的上報、聯絡地區相關部門以及配合主管領導做好救援及善後工作;其它各部門應積極參與、配合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及相關工作。

第五條 公司所屬各分站及油庫應建立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組織機構,由所在各部門主要負責人全面負責,領導具體的應急救援協調、指揮及實施工作,包括髮生突發事件的上報、聯絡地區相關部門以及作好相應的救援及善後工作;隸屬各單位的其它人員應積極參與應急救援的實施工作。

第六條 公司所屬各分站及油庫應調撥或指定兼職應急救援人員。包括:現場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裝置管理人員、後勤管理人員以及救援所需的電氣作業、機械裝置操作的專業人員。

第七條 救援人員應具備現場應急救援救護的基本知識和技能,定期進行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演練。現場應急救援組織需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消防裝置和醫療藥品,並進行經常性的維修保養和補充,保證應急救援工作的正常進行。

第八條 各級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組織應建立健全的應急救援檔案。包括:應急救援組織機構成員名單和聯絡電話、上一級救援組織機構和社會救援機構的聯絡方式、救援基本技能學習培訓、演練記錄、應急救援器材、裝置目錄及維修保養記錄、事故應急救援記錄等。

第三章 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程式

第九條 根據公司相關規定,油庫、各加油站應設立值班制度,保證24小時有管理人員值班。值班人要熟知公司及各加油站站站長電話以及本地區社會救援機構的聯絡電話等。

第十條 突發事件現場處理程式:見附件1

第四章 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人員的'具體分工和職責

第十一條 加強領導,統一認識,以“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不得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全力做好應對突發事件工作。

第十二條 加強突發事件報告制度,發現事故必須在30分鐘內按規定上報公司,決不允許遲報、瞞報和漏報。

第十三條 一旦發生事故,當事人要保護好事故現場,及時組織救援,儘量控制事態發展。根據事態發展,由公司負責人通知企管部撥打110、119,向國家相關機構求救。

第十四條 公司領導接到報案後應立即趕赴出事現場,指揮、協調處理相關事宜。

第十五條 一旦發生事故要堅持個人服從集體,區域性服從全域性的原則,確保損失降到最低線。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六條 公司及其所屬各分站在發生突發事件時應以本預案為基礎,隨機應變的處理好各種突發情況,儘量避免造成嚴重後果或惡劣影響。

第十七條 本預案由中油華路企管部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 本預案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公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2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有效應對突發事件,規範和加強企業安全生產管理,預防和減少因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造成的損失,增強職工的公共安全和防範風險的意識,提高全社會的避險抗災能力,保護職工生命安全,維護企業安全、公共安全、環境安全和社會秩序。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法律、法規和《福建省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xx集團《安全管理制度》等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範圍

1.較大安全生產事故;

2.較大自然災害;

3.較大公共衛生事件;

4.較大社會安全事件;

5.其他突發應急事件。

(四)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職工群眾的生命財產和身體健康放在首位,切實加強職工和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以人為本,構建和諧,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環境危害。

2.統一領導,分工負責

公司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負責本公司的突發應急事件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公司其他部門根據分工各司其職。

3.依靠科學,依法規範

遵循科學原理,依靠科學進步,依照法律法規,增強應急救援能力。依法規範應急救援工作,確保應急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

4.預防為主,平戰結合

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應急與預防相結合。及時掌握各種資訊,做好應對突發事件的思想準備、預案准備、物質準備和經費準備,加強培訓演練,做到常備不懈。

二、組織機構及部門職責

(一)組織機構

1.公司應急預案領導小組成員和分工:

組長:xx總負責,第一時間報告突發事件,調查處理,完成災後恢復和總結。

副組長:xx調動人力物力,協調各方工作,防災減災。

成員:xx安全生產、自然災害及公共衛生事件防災措施監管,監督整改。

xx蒐集資訊,修訂預案。及時彙報聯絡,提供交通工具和後勤、醫務保障。

xx籌集、管理應急物資器材,確保應急物器材資供應。

xx負責應急小分隊,實施現場救援和治安。適時進行預案演練。

xx掌握思想動態,做好職工群眾工作。應對社會安全事件,處理善後,維護安定和諧。

2.應急小分隊

隊長:

成員:

(二)部門職責

(1)應急預案領導小組:

在各級人民政府和公司領導下開展工作,負責統一指導、協調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決定應急預案的啟動和終止,負責應急救援重大事項的決策、善後處理和工作總結。必要時協調當地人民政府、武警部隊和消防部隊參加應急救援工作。

(2)應急小分隊:

聽從應急領導小組長調遣,保持聯絡。隨時準備趕赴應急現場,實施救援和治安。平時組織必要的應急演練。

(3)各分廠:

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一方面進行生產活動,一方面提供儘可能多的人力,聽從指揮,投入應急救援工作。必要時全員投入應急救援工作。

(4)綜合管理部:

負責應急預案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及時通報突發事件,保持通訊暢通,落實交通工具和後勤、醫務保障,做好災情評估。掌握思想動向,化解矛盾。表彰先進,查處失職和違紀行為。

(5)生產執行規劃部:

負責安全生產事故、自然災害和公共衛生事件的防災措施監管,督促隱患整改。保證動力、照明執行安全。配合做好災情評估。

(6)物資公司:

負責籌集、管理應急物資器材,確保應急物器材資供應。

(7)人力資源部:

負責參加工傷保險職工待遇的支付工作,協調應急救援工作中傷亡的從業人員的撫卹、補償、賠償工作。配合做好安撫穩定和善後處理工作。

財務部:

負責必要的應急資金準備,從事突發事件受災情況統計報告編制,處理財產保險理賠事宜。

(9)其他部門:

協助綜合管理部,做好後勤保障工作。

三、現場緊急處置

1.突發事件發生後,公司第一時間上報災情、啟動應急救援預案、聯絡當地救援力量。組織職工開展自救、互救。根據危害程度,疏散、撤離、安置可能受到事故波及的人員,實施醫療救護、衛生防疫及其他保障措施。

2.迅速控制危險源,保護現場。及時標明危險區域,封鎖危險場所,劃定警戒區,實行交通管制及其他控制措施。

3.立即呼叫救援物資和安全防護裝備,搶修被破壞的交通、通訊、供水、排水、供電、供熱等公共設施。

4.採取防止發生次生、衍生事件的必要措施。

5.社會安全事件發生時,應及時聯絡政府部門,強制隔離相互對抗或者以暴力行為參與衝突的當事人,迅速採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對特定區域內的建築物、交通工具、裝置設施以及燃料、燃氣、電力、水的供應進行控制。必要時封鎖有關場所、道路,檢視現場人員的身份證件,限制有關公共場所內的活動。依法採取措施,儘快恢復生產秩序和社會秩序。

四、應急結束

當突發事件現場得以控制,環境合乎有關部門標準,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後,經應急預案領導小組確認和批准,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

五、後期處置

1.善後處理:

善後處理包括傷員救治、遇難人員親屬的安撫、撫卹、補償、救援費用支付、災後恢復生產或重建、汙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消除突發事件產生的後果和影響,確保企業穩定。

2.清點工作:

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後,應認真核對參加應急救援人數,清點救援裝備、器材。

3.救災報告:

核算救災費用,整理應急救援記錄、圖紙、音像資料等,編寫救災報告。

4.總結報告:

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結束後15天內,對應急救援工作進行總結,並書面報告集團和當地人民政府。報告內容包括:事件基本情況,接報後救援過程,救援組織指揮和應急預案執行情況,救援工作採取的主要措施和搶險或處置效果,救援工作的經驗教訓及建議等。

六、保障措施

(一)通訊與資訊保障

1.應急預案領導小組聯絡方式:

地點:公司綜合管理部(辦公大樓二樓)

電話:

傳真:

3.應急小分隊聯絡方式:

地點:公司門衛一號崗

電話:

(二)應急支援與保障

應急預案領導小組成員及各責任部門根據具體分工,提供救援物資裝備、應急隊伍、交通運輸、醫療衛生、環境治安及經費保障。

(三)宣傳培訓和演習

1.公眾資訊交流

向職工說明本企業生產作業特性、危險性和可能存在的危害,廣泛宣傳應急救援有關法律法規和各類突發事件的預防、避免、避災、自救、互救的常識。

2.培訓

對職工和專兼職救援隊伍進行應急救援培訓,應急小分隊要加強日常戰備訓練,確保戰鬥力。

2.演習

根據企業生產實際和可能存在的危險情況,定期組織應急救援演練,防患於未然。

(四)獎勵與責任

1.公司對在應急救援工作中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表彰和獎勵。

2.職工參加應急救援工作或者協助維護社會秩序期間的工資待遇和福利待遇不變。

3.在應急救援工作中受傷、致殘或者死亡的職工,按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給予醫療、補償、撫卹。救援工作中為搶救他人或搶救國家財產英勇犧牲的,報請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後,追認為烈士。

4.對不服從調遣、臨陣脫逃、謊報情況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監督檢查

應急預案領導小組對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實施的全過程進行監督檢查。

七、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