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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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平淡淡的學習、工作、生活中,有時會發生突發事件,為了避免造成重大損失和危害,很有必要提前準備一份具體、詳細、針對性強的應急預案。那麼應當如何編制應急預案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公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歡迎閱讀與收藏。

公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公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

1、總 則

1.1 編制目的及依據

為了快速、有效地處理電力建設過程中發生的施工機械裝置事故,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和供電影響,維護員工人身安全和社會穩定,根據《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預防與應急處理規定》、《河南省電力公司重特大人身傷亡事故應急預案》,並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預案。

1.2 適用範圍

1.2.1 本預案適用於XX市供電有限責任公司應對和處理電力建設過程中發生的重特大施工機械裝置事故,施工機械裝置原因引起的機械裝置損失、人員傷亡或其它災害造成機械裝置損失。

1.2.2 本預案用於指導和規範XX市供電有限責任公司各基建施工部門制定重特大施工機械裝置事故應急預案。各部門應參照本預案框架的內容和要求,制定本部門的重特大施工機械裝置事故應急預案。

1.3 工作原則

1.3.1以人為本,健全機制。要把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為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限度地減少施工機械裝置事故造成的機械裝置損失、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

1.3.2 以防為主,防救結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突出事故預防工作。單元目標預案要由事故的預防和事故發生後的控制兩個方面構成,明確相關人員的責任制,做到以防為主,防救結合。

1.3.3 預防為主,常備不懈。要經常性地做好應對電力建設過程中的重特大施工機械裝置事故的思想準備、預案准備、機制準備和工作準備,加強培訓和演練,注重資源整合與相容,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做到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1.3.4 自救為主,反應迅速。明確各有關部門的職責和許可權,主動配合、密切協同、形成合力。確保重特大施工機械裝置事故資訊及時準確傳遞,充分依靠和發揮各應急專業隊伍在處置生產安全事件中的突擊隊作用,並利用外部一切可利用資源,做到自救為主,反應靈敏迅速。

1.3.5 統一指揮,分級管理。在公司電力建設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組織開展事故預防、事故處理、事故搶險、應急救援、維護穩定、恢復生產等各項應急救援工作,應急救援辦公室統一領導公司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和處理工作,做到統一領導、統一指揮、分工協作、措施果斷。

2、組織機構與職責

2.1大型施工機械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2.2 主要職責為:

(1)貫徹落實國家及國家電網公司、河南省電力公司、***供電公司等有關電力建設事故應急救援與處理的法律、法規、規定;

(2)組織制訂公司在電力建設過程中發生的重特大施工機械裝置事故、施工機械裝置原因引起的機械裝置損失、人員傷亡或其它災害造成機械裝置損失等應急處理預案,並定期對其進行評估和修改;

(3)釋出公司重特大施工機械裝置事故造成機械裝置損失、人員傷亡應急處理預案啟動命令;

(4)指揮協調重特大施工機械裝置事故應急處理預案的實施;

(5)報道、通報和釋出公司重特大施工機械裝置事故的進展情況。

3、事故分級

發生以下情況之一者定為重特大機械裝置事故:

3.1重大機械裝置事故:直接經濟損失150~1000萬元以下的事故或經濟損失不足以數額30天內不能修復或原機械裝置修復後不能達到原來銘牌出力的安全水平的事故。

3.2特大機械裝置事故: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及以上的事故。

3.3.機械裝置事故的直接經濟損失不足上述規定,但事故性質惡劣,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也可定為重大機構裝置事故或特大機構裝置事故。

3.4 職工從事與電力建設有關工作過程中因施工機械故障發生的人身傷亡。

4、應急響應

4.1 因施工機械故障發生人身傷亡事故,事故單位主要負責人應當立即組織救援,並立即報告公司突發事件應急辦公室和公司安全監察部。

4.2公司突發事件應急辦公室、安全監察部接到事故報告後,立即報告公司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啟動本預案,做好指揮、領導工作。

4.3 事故發生後,突發應急領導小組組長或副組長趕赴事故現場進行現場指揮,成立現場指揮部,批准現場救援方案,組織現場搶救。

現場指揮部設綜合協調組、安全保衛組、新聞報道組、後勤保障組、事故調查組、善後處理組,具體承擔事故應急處理工作。

4.4 現場救援處置

現場指揮部負責事故現場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以及善後處理的組織指揮工作。總指揮是處置因施工機械故障造成的人身重傷及以上人身事故、重大機械裝置損失及電力裝置損失的組織者和指揮者,負責組織、指揮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現場指揮部應迅速瞭解、掌握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涉及或影響範圍,已採取的措施和事故發展趨勢等;迅速制定事故處置方案並組織指揮實施;及時將現場情況向公司報告,必要時提請公司申請社會支援與援助;妥善處理現場新聞報道事宜;組織、配合開展事故調查,組織善後處理工作。

綜合協調組:由行政工作部及安全監察部負責,承接人身傷亡事故和重大機械裝置損失及電力裝置損失的報告;協調各專業組的應急處理工作;協調社會支援與援助;及時向公司領導和有關政府部門報告事故應急處理進展情況;落實上級關於事故應急處理的指示和批示。

安全保衛組:由保衛部負責,協調組織對事故現場及周邊地區和道路進行管理、控制,組織人員有序疏散。

新聞報道組:由政治工作部負責,組織事故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的新聞報道工作。

後勤保障組:由物流分中心及生活服務中心負責,組織協調有關部門,落實運輸保障和物資保障工作。

事故調查組:由安全監察部負責,配合有關政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善後處理組:指揮部責成有關部門負責,處理傷亡人員的.善後工作。

5、應急保障

5.1 技術保障

5.1.1現場事故發生後,在現場的其他工作人員,應在班組安全員或受過緊急救護培訓人員的帶領下,組成現場臨時急救小組,立即地開展現場緊急救護工作,並及時向有關醫療部門報告,請求急救醫療支援。

5.1.2 現場發生施工機械裝置事故、施工機械故障造成的人身重傷及以上人身事故和緊急情況後應按照應急預案迅速採取有效措施及時搶救人員和財產,並保護好事故現場。

5.1.3公司應定期組織有針對性的反事故演習,落實人身事故處理預案的有關要求。

5.2 裝備保障

5.2.1公司保證事故應急經費的投入,做好救援物資的儲備和管理工作。

5.2.2應急處理辦公室應統一掌握全公司大型施工機具的分佈情況及狀況,並能夠隨時呼叫。如作業車輛、起吊裝置、越野車輛等機具。

5.3 人員保障

加強應急處理隊伍建設和人員技能培訓,通過模擬演練等手段提高各類人員的應急處理能力和救護技能。

6、改進措施

重特大施工機械裝置事故後,公司應及時組織有關單位和部門認真研究事故發生機理,分析事故發展過程,吸取事故教訓,提出具體措施,進一步完善和改進應急預案。

7、附 則

7.1重特大施工機械裝置事故發生後,本預案與同時發生的其他事故專項預案同時啟動。

7.2 公司各單位應根據本預案制定實施方案。

7.3 本預案由公司生產技術部負責解釋。

公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食品衛生法》、《消防法》及北京市有關法規要求,切實做好公司預防和應對防火、防盜、防食物中毒等突發事件的救援工作,保障全體員工在經營活動過程中的身體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提高緊急救援的快速反應能力,最大限度的降低因火災、盜竊、食物中毒等突發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根據公司的實際工作,特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 公司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遵循自救為主,統一指揮,分工負責,單位自救和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充分做到“快速反應、科學應對、分級負責”。

第三條 公司主要負責人和企管部負責預案的修訂和監督指導工作。

第二章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組織與職責

第四條 公司成立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組織機構。應急救援組織由公司總經理全面負責;主管副經理負責具體應急救援組織協調、指揮、處理工作;企管部負責應急救援實施工作,包括髮生突發事件的上報、聯絡地區相關部門以及配合主管領導做好救援及善後工作;其它各部門應積極參與、配合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及相關工作。

第五條 公司所屬各分站及油庫應建立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組織機構,由所在各部門主要負責人全面負責,領導具體的應急救援協調、指揮及實施工作,包括髮生突發事件的上報、聯絡地區相關部門以及作好相應的救援及善後工作;隸屬各單位的其它人員應積極參與應急救援的實施工作。

第六條 公司所屬各分站及油庫應調撥或指定兼職應急救援人員。包括:現場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裝置管理人員、後勤管理人員以及救援所需的電氣作業、機械裝置操作的專業人員。

第七條 救援人員應具備現場應急救援救護的基本知識和技能,定期進行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演練。現場應急救援組織需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消防裝置和醫療藥品,並進行經常性的維修保養和補充,保證應急救援工作的正常進行。

第八條 各級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組織應建立健全的應急救援檔案。包括:應急救援組織機構成員名單和聯絡電話、上一級救援組織機構和社會救援機構的聯絡方式、救援基本技能學習培訓、演練記錄、應急救援器材、裝置目錄及維修保養記錄、事故應急救援記錄等。

第三章 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程式

第九條 根據公司相關規定,油庫、各加油站應設立值班制度,保證24小時有管理人員值班。值班人要熟知公司及各加油站站站長電話以及本地區社會救援機構的聯絡電話等。

第十條 突發事件現場處理程式:見附件1

第四章 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人員的具體分工和職責

第十一條 加強領導,統一認識,以“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不得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全力做好應對突發事件工作。

第十二條 加強突發事件報告制度,發現事故必須在30分鐘內按規定上報公司,決不允許遲報、瞞報和漏報。

第十三條 一旦發生事故,當事人要保護好事故現場,及時組織救援,儘量控制事態發展。根據事態發展,由公司負責人通知企管部撥打110、119,向國家相關機構求救。

第十四條 公司領導接到報案後應立即趕赴出事現場,指揮、協調處理相關事宜。

第十五條 一旦發生事故要堅持個人服從集體,區域性服從全域性的原則,確保損失降到最低線。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六條 公司及其所屬各分站在發生突發事件時應以本預案為基礎,隨機應變的處理好各種突發情況,儘量避免造成嚴重後果或惡劣影響。

第十七條 本預案由中油華路企管部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 本預案自下發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