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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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學習、工作或生活中,有時會有一些突發事件出現,為降低事故造成的損失,可能需要提前進行應急預案編制工作。我們應該怎麼編制應急預案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5篇)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供熱突發事件預警和應急機制,提高供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能力,保障社會公共安全,保障人民群眾冬季正常用熱和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二)編制依據

根據《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單位制定和修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框架指南》、《黑龍江省城市供熱條例》、《哈爾濱市城市供熱辦法》有關規定,按照《哈爾濱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哈爾濱市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指導意見》要求,結合我市供熱生產、執行實際,編制本預案。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市規劃區內因供熱裝置、供熱管網及附件故障,水、電供應中斷影響供熱生產執行、供熱棄供棄管以及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對供熱生產執行造成影響,對城市居民生活用熱和生命財產造成危害等供熱事件的應急處置。

(四)工作原則

1、統一指揮、協同應對的原則。對突發性供熱故障應急搶險工作實行統一指揮,從總體上由市政府供熱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統一協調。具體根據故障大小分級分類由各部門組成的供熱故障應急現場指揮部統一指揮。以供熱主管部門為主,各相關部門依據職責分工,多部門聯動,共同做好供熱應急搶險工作。

2、屬地管理、分級響應的原則。突發性供熱事件的應急處置堅持以區為主,市區政府分別準備一定數額的突發性供熱事件應急搶險資金,各區政府應根據本預案修訂完善區級突發性供熱事件應急預案。按照突發性故障大小實行供熱企業、區級供熱應急指揮體系、市級供熱應急指揮體系等分級響應。

3、快速處置、就近救援的原則。明確各類突發性供熱故障的響應程式、響應部門和響應時間,確保突發性供熱事件的快速處置。對供熱企業自身力量無法保證快速搶險的,按照就近救援的原則,抽調市、區供熱應急搶險隊伍實施救援。

4、規範標準、資源共享的原則。完善供熱應急搶險體系建設,規範市級供熱應急隊伍建設標準、搶險裝置配備標準,對供熱應急隊伍指揮系統、人員配備、裝置配備、備品備件登記備案。根據突發性供熱事件搶險需要,市、區供熱應急指揮部可就近呼叫市、區供熱應急搶險隊伍、相關裝置和應急物資。

(五)事件等級

按照突發供熱應急事件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嚴重程度、波及範圍、影響大小、持續時間等情況,由高到低分為特別重大供熱突發事件(Ⅰ級)、重大供熱突發事件(Ⅱ級)、較大供熱突發事件(Ⅲ級)、一般性供熱突發事件(Ⅳ級)4個級別。

(一)特別重大供熱突發事件(Ⅰ級):

1、突發性供熱故障,造成停熱面積50萬平方米及以上,預計搶修時間超過36小時,可能產生或已經產生衍生或次生災害,危及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

2、因水、電供應中斷導致供熱熱源停熱時間超過36小時或因停電導致熱力站停止執行時間超過36小時,波及供熱面積5萬平方米以上的;

3、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供熱熱源無法執行,對全市供熱造成嚴重影響的。

(二)重大供熱突發事件(Ⅱ級):

1、供熱故障波及面積10萬平方米以上,或搶修時間預計超過或超過12小時,可能產生衍生或次生災害,影響居民生活用熱的;

2、因水、電供應中斷導致供熱熱源停熱時間超過12小時或因停電導致熱力站停止執行時間超過12小時的;

3、供熱企業因燃煤不能及時到場影響供熱生產執行的;

4、供熱面積10萬平方米以上供熱小區發生棄供、棄管的。

(三)較大供熱突發事件(Ⅲ級):

1、供熱故障波及面積5萬平方米以上,搶險時間不超過8小時或供熱故障搶修時間超過8小時,不超過12小時的;

2、突發性供熱故障地點在一、二類街路,搶修作業面對交通流量產生影響的;

3、因水、電供應中斷導致供熱熱源停熱時間超過8小時或因停電導致熱力站停止執行時間超過8小時的;

4、供熱系統失水嚴重,供熱熱源無法正常執行超過8小時的;

5、因供熱問題引發居民圍堵街路的;

6、供熱面積10萬平米以下供熱小區發現棄供、棄管的。

(四)一般性供突發事件(Ⅳ級):

1、供熱故障波及面積5萬平方米以下,搶修時間不超過8小時的;

2、供熱系統失水嚴重,供熱熱源無法正常執行不超過8小時的。

二、組織機構與職責

(一)組織機構

為及時、快速、高效地處置供熱突發事件,成立城市供熱應急指揮部。

總 指 揮:主管供熱副市長

副總指揮:市政府祕書長、市應急辦主任

市政府城建副祕書長

市住房局局長

成 員: 市信訪局局長

市工信委主任

市公安局常務副局長

市財政局局長

市建委主任

市城管局局長

市國資委主任

市安監局局長

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局長

市消防支隊隊長

市政府新聞辦主任

哈爾濱市市電業局局長

哈爾濱市供排水集團董事長

哈爾濱市物業供熱集團總經理

市政府應急辦常務副主任

各區區長

供熱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住房局(供熱辦),負責供熱應急指揮部日常工作;根據突發性供熱事件現場情況,需啟動市級供熱應急預案的,報請市供熱應急指揮部啟動市級供熱應急預案,並根據市供熱應急指揮部指令向有關單位下達啟動市級應急預案指令;遇非供熱裝置、管網及附件故障,向市供熱應急指揮部相關成員單位協調支援事項。

(二)指揮部下設五個組

1、綜合協調組

組 長:由市住房局局長兼任

副組長:市政府應急辦常務副主任

市供熱辦綜合處主管副主任

市政府新聞辦主任

成 員:由市政府新聞辦一名同志、市住房局宣傳部部長、市供熱辦綜合處處長組成

主要任務:突發事件(故)發生時,迅速啟動應急處置指揮工作,按照分級聯絡方式,迅速溝通、協調相關領導和參戰部門到位。按程式及時傳報資訊,跟蹤掌握事件發展和處置情況,與有關領導和部門保持聯絡,綜合情況;起草重大突發事件新聞通稿和應急處置報告:組織各單位趕赴現場,統一報道口徑,正確引導社會輿論,適時進行新聞釋出;撰寫突發時間大事記。

2、應急處置組

組 長:市供熱辦副主任

副組長:市技術監督局副局長

市公安局副局長

相關區主管區長

成 員:由市供熱辦供熱管理處處長、市住房局鍋檢所所長、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隊、市消防支隊、市電業局、市供排水集團、市安監局、各區供熱辦主任組成

主要任務:負責維護事故現場秩序及周邊地區交通秩序疏導。迅速對突發事件性質、危害或損失程度做出研判,對突發事件提出適用預案,明確到現場指揮的市領導、處置組織、需調動的救援隊伍和應急物質等。會同市公安、質量監督、安監等部門、當地政府迅速掌握現場情況,制定科學有效的處置救援方案,做好突發事件搶險救援工作,迅速恢復供熱。為市領導提供應急處置參與意見,協助市領導協調有關地區、部門、單位及人員參加應急處置工作。

3、應急保障組

組 長:市財政局副局長

副組長:市國資委副主任

市物業供熱集團副總經理

相關區主管區長

成 員:由市財政局、市國資委、市供熱辦規劃處處長、市物業供熱集團供熱管理處處長等相關人員組成

主要任務:會同當地政府並協調相關部門,負責救援物質、裝置、資金及人力、物力的調集、供應。負責應急搶險現場的應急保障。

4、專家指導組

組 長:市供熱辦副主任

副組長:市技術監督局副局長

成 員:由市供熱辦科技處處長、市技術監督局相關處長、供熱企業技術專家、裝置廠家技術專家等專家組成

主要任務:根據現場救援工作的需要,協調有關方面專家到現場,為實施科學有效應對處置工作提供參考。

5、善後工作組

組 長:市技術監督局副局長

副組長:市供熱辦副主任

市安監局副局長

各區主管區長

成 員:由市技術監督局、安監局、住房局和當地政府、事件(故)責任或發生單位有關領導和人員組成

主要任務:負責事故原因和責任調查,提出處理意見;負責協調做好受災居民財產理賠、安撫和其他善後處理;做好事件(故)調查及總結評估,並報告市政府應急辦。

各區政府要成立應急指揮協調機構,實行市、區兩級供熱應急聯動機制。

(三)責任分工

市政府應急辦:負責做好突發事件應急職守、資訊彙總、上下溝通、綜合協調、預案支援、參謀助手等工作。

市住房局:協調供熱企業組織搶修;在供熱企業搶修力量不足的情況下,協調市級供熱應急搶險隊伍幫助供熱企業搶險救援;確需啟動政府臨時接管程式時,會同相關部門協調具有《供熱許可證》的供熱企業臨時接管供熱。

各區政府:負責組織轄區內供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現場指揮,協調供熱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工作;在行政首長預備費中安排供熱應急資金,用於應對供熱突發事件;負責調動區供熱辦、街道辦事處、轄區供熱企業等相關部門落實應急搶險措施,進行應急處置;負責應急搶險區域內熱使用者的政策宣傳、解釋和安撫工作。

市財政局:負責籌措供熱應急資金,用於解決政府承擔的供熱應急搶險費用;解決棄供、棄管供熱小區或需臨時接管供熱小區的供熱搶修費用;解決不可抗拒力造成的供熱突發性事故的應急資金;按照政府相關要求,為供熱應急燃煤儲備提供貸款利息補貼。

市信訪辦:做好上訪群眾的接訪工作,協調相關責任單位共同做好相關政策、法規的解釋和群眾安撫工作。

市新聞辦:負責協調媒體統一進行新聞釋出,及時、準確、有序地報道供熱應急事件搶險救援工作情況。

市公安局:維護搶修現場秩序,協調解決搶修現場交通管制,依法制止查處各種影響供熱搶險、搶修行為。

市建委:負責追查開發建設過程中,供熱配套工程不到位、工程質量不合格的開發、建築企業責任,責令開發、建築企業完善供熱配套工程,達到工程質量標準;對開發企業及其下屬公司發生惡意棄管供熱的進行依法查處。

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供熱中的承壓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及安全附件等特種裝置的檢驗檢測和重大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組織對安全管理、安裝、維修、司爐工等特種裝置作業人員開展培訓。

市國資委:對國有單位實行主輔分離、轉制、改制、兼併等過程中擅自將供熱設施移交,致使發生棄管供熱現象或無法保證供熱的,由市國資委按相關規定處理。

市工信委:負責供熱燃煤短缺時,協調供熱燃煤儲備和鐵路運輸相關事宜。

市安監局:負責供熱重大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市消防支隊:負責因市政停水或供熱系統失水量過大,供熱熱源無法供熱故障時,調動消防車輛支援運水工作。

市城管局:負責12319電話資訊渠道掌握供熱突發性事件的情況資訊,並及時向市信訪辦通報。

哈爾濱電業局:負責做好優先保證供熱用電及解決供熱搶險現場臨時用電,負責停電導致供熱熱源停熱和熱力站停止執行停電故障的快速搶修工作。

市物業供熱集團:負責所轄供熱企業的應急搶險工作,為市政府供熱應急搶險提供救援工作和物資儲備工作。

市供排水集團:負責處理市政停水影響供熱執行事故的供水故障快速搶修工作。

建立供熱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聯絡制度,各單位分別指定1名人員具體負責應急聯絡工作及其職責範圍內支援專案的協調工作。

(四)供熱企業職責

供熱企業是供熱應急搶險工作的責任主體,要制定供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配備相應的應急儲備物資和工器具,及時組織供熱事故搶險,儘快恢復供熱。應急突發事件超出企業的可控範圍時,應及時請求上級主管部門啟動應急預案。

三、應急準備

(一)應急隊伍準備。依託大型供熱企業,按照分割槽配備的原則,建立8支市級供熱應急搶險隊伍。各應急搶險隊伍要保證應急隊伍各技術工種人員配備齊全,配備熟練的電工、電焊工、檢修工、水暖工、力工、特種車輛操作人員、安全員等工種人員。供熱期間,應急搶險隊伍實行24小時備勤。各應急隊伍應具有值班室、24小時備勤人員休息室、大型工程裝置存放場地、搶險工器具庫房、搶險車輛庫房、備品備件儲存庫房。

(二)應急裝置及物資準備。各市級應急搶險隊伍應配備工程搶險車、大型裝置運輸車、發電車等應急車輛;挖掘裝置、吊卸裝置等大型搶險裝置;探測裝置、發電裝置、切割裝置、焊接裝置、耐熱排汙裝置、照明裝置、排風裝置、圍擋器械等搶險工器具。儲備各種型號的保溫管、補償器、閥門、電機、管道泵等應急搶險備品備件,並實現專場存貯、專人管理、登記備案、及時補充。

(三)應急專家組準備。市供熱主管部門組織市技術監督局、供熱企業技術專家、鍋爐及裝置廠商技術專家等專業技術人員組成應急專家組,對突發性供熱故障搶險方案進行評估或提供搶險方案支援。

(四)應急燃煤準備。由市財政提供貸款利息補貼,委託哈爾濱物業供熱集團為市政府儲備10萬噸供熱應急燃煤。

(五)應急預演預練。各應急搶險隊伍應定期組織預演預練,每年不少於2次,提高應急人員搶險能力,確保應急工作反應迅速、措施得當、技術熟練。

四、預警釋出

特別重大供熱突發事件(Ⅰ級)預警,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提出,經市供熱應急總指揮同意,報市應急委批准,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向社會發布。

重大供熱突發事件(Ⅱ級) 預警,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提出,經市供熱應急指揮部批准,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向社會發布;

較大供熱突發事件(Ⅲ級)預警,由區級供熱應急指揮部提出,經區供熱應急總指揮批准,由區供熱應急指揮部向社會發布。

五、應急響應程式

(一)一般性供熱突發事件響應:

1、供熱企業發現突發性供熱故障後,應在30分鐘內到達現場,立即先行組織搶修並分析研判故障大小。

2、屬一般性供熱故障的,由供熱企業自行組織搶修並採取在小區單元張貼告示等方式及時通知使用者,並在1小時向當地街道辦事處、區供熱辦報告故障發生時間、故障原因、涉及面積、影響使用者戶數、預計搶修時間等資訊。區供熱辦接到報告後應在30分鐘內將相關故障資訊向區政府和市供熱辦供熱投訴受理平臺報備。

3、一般性供熱突發事件搶修時間超過8小時的,升級為較大供熱突發事件。

突發性供熱故障超過一般性供熱突發事件的,供熱企業須在1小時內同時向當地街道辦事處、區供熱辦和市供熱辦供熱投訴受理平臺、市長熱線12345、城管熱線12319報告相關資訊,區供熱辦接到報告後,應在1小時內將相關資訊向區政府及主管副區長報告,確保應急搶險工作資訊暢通。

(二)較大供熱突發事件響應:

1、所在區供熱辦接到供熱企業報告後,應在1小時內組織街道辦事處到達事件現場,組織供熱企業全力搶修,並研判事件等級,事件大小,掌握局面。配合供熱企業做好入戶通知居民和群眾安撫、維穩工作。

2、根據現場情況,需啟動區級供熱應急預案的,立即向區供熱應急部門相關單位報送相關資訊,通知相關單位人員1小時內到達現場,成立現場指揮部,組織指揮應急搶險工作。

3、搶險作業面影響交通流量的,協調交警部門疏導交通;需要道路清冰的,由區政府協調區城管局做好道路清冰工作;

4、水、電供應中斷的,與供水、供電部門進行溝通,儘快恢復供水、供電。

5、供熱系統失水影響供熱鍋爐執行的,組織供熱企業採取購水的方式確保供熱執行;企業購水無法仍無法滿足補水需求的,協調園林部門等社會資源力量提供運水支援。

6、發生圍堵街路的,由區政府協調區公安分局做好勸解和交通疏導工作;

7、供熱企業自身搶險力量不足,區應急辦應就近呼叫區級應急搶險隊伍實施就近救援。搶險物資短缺的,呼叫應急搶險物資;

8、發生供熱棄供、棄管的,組織具備資質和相應能力的供熱企業應急接管。

(三)重大供熱突發事件響應:

1、市供熱辦接到供熱故障報告後,應在20分鐘內分別向主管副市長、市政府政務值班室、市委政務值班室報告相關資訊。市供熱辦應在1小時內到達故障現場,瞭解情況,控制局面;區供熱辦組織街辦事處、社群在1小時內到達故障現場,配合供熱企業做好入戶通知居民和群眾安撫、維穩工作。

2、市供熱辦根據現場情況,需啟動市級供熱應急預案的,立即報請市供熱應急指揮部批准,並根據市供熱應急指揮部指令,向有關單位報送相關資訊,通知有關單位人員1小時內到達現場,成立現場指揮部,組織指揮應急搶險工作。

3、組織專家組,對供熱企業採取的搶險措施予以評估,並向現場指揮部提出搶險措施建議。

4、事態嚴重的,就近通知市供熱應急搶險隊伍做好應急救援準備。視搶險情況隨時呼叫應急搶險隊伍和搶險物資。有可能產生衍生或次生災害的,事件發生所在區政府做好居民暫時轉移安置預案,必要時啟動暫時轉移安置預案。

5、水、電中斷導致供熱熱源、熱力站停熱的,通知市供熱應急指揮部所屬供水、供電成員單位協調供水、供電部門儘快恢復供水、供電。

6、供熱燃煤不能及時到場的,呼叫市供熱應急儲備燃煤,確保燃煤供應。

7、發生供熱棄供、棄管的,組織國有供熱企業實施應急接管。

(四)特別重大突發供熱事件:

1、市供熱辦接到供熱企業報告後,應在20分鐘內向主管副市長、市政府政務值班室、市委政務值班室報告相關資訊,啟動市級供熱應急預案。通知市供熱應急指揮部有關成員單位1小時內到達現場,成立現場指揮部,組織指揮應急搶險工作。

2、區政府組織區供熱辦、街道辦事處、社群1小時內到達現場,配合供熱企業做好入戶通知居民和群眾安撫、維穩工作。並做好居民暫時轉移安置預案,必要時啟動暫時轉移安置預案。

3、2小時內組織專家組到達現場,根據供熱故障原因,研究並向現場指揮部提出供熱故障搶險方案。

4、調動市級供熱應急隊伍開展搶險救援,隨時呼叫應急搶險物資。

5、因水、電供熱中斷導致供熱熱源停熱或因停電導致熱力站停止執行的,市供水、供電部門主要領導到現場指揮水、電搶險工作。

6、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供熱無法執行的,報請市應急辦啟動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呼叫應急搶險資金和搶險物資全力組織搶險,盡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五、善後處置及調查

供熱突發事件處置結束後,供熱應急處置單位要按照事件級別組織開展善後處置工作,對事故影響、補償、資金支付等情況進行妥善處理,對事件原因、經驗、教訓進行總結並提出改進意見,上報市、區供熱應急指揮部和市政府應急辦。

六、應急保障

(一)確保供熱應急資金。市、區年度財政預算中應當安排預備資金,用於應對供熱應急突發事件,確保供熱應急事件的快速及時處理,保障城市居民用熱;供熱突發事件搶險、搶修資金應當由供熱企業承擔。市政府確定的應由政府承擔的部分,特別重大供熱突發事件支出由市財政承擔,重大供熱突發事件支出由市、區財政共同承擔,較大供熱突發事件支出由區財政承擔。

(二)實行供熱應急資訊快速反應機制。建立供熱應急突發事件處置工作通訊聯絡網,供熱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對各種供熱突發事件應在20分鐘內按資訊傳遞程式完成傳遞,各部門必須做出快速反應。

(三)實行供熱棄管事故處置責任追究制度。建設單位或產權單位擅自委託供熱經營單位或供熱企業移交供熱發生棄供棄管的,供熱單位主管部門或主管企業、產權單位未按職責及時解決供熱問題造成重大影響或解決不當的,由紀檢、監察部門按有關規定對其單位領導和當事人進行處理;開發企業及下屬公司發生惡意棄管的,開發企業未按職責及時處置或處置不當的,由市建委在開發企業信用評價時一票否決,造成嚴重後果的,按規定程式上報取消其開發資質。

(四)實行供熱事故應急處置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供熱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應認真履行職責,落實專人負責,對不報、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重要情況或者有其他瀆職行為的,依法對直接領導和有關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七、附則

(一)本預案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負責解釋並組織實施。

(二)本預案自公佈之日起實施。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2

一、編制預案的指導思想、原則及依據

1.1前言

為適應新時期應對公共突發事件的需要,切實做好本局公共安全工作,防範公共事件發生,有效降低和控制公共安全事件的危害,根據鄰府辦發【2012】63號檔案精神及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局實際制定本預案。

1.2編制預案指導思想、原則及依據

1.2.1指導思想

堅持全面規劃,統籌兼顧,標本兼治,綜合治理的原則,促進公共安全工作由處理向主動預防轉變,推動公共安全工作規範化。

1.2.2編制原則

堅持“預防為主、防抗結合”的原則;堅持“因地制宜、突出重點、兼顧一般”的原則;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自救與社會救助相結合”原則;堅持“明確職責,落實責任,依靠科學、反應及時、措施果斷”的原則;堅持“先人員、後物質”的原則;堅持“先重要物品、後次要物品”的原則;全域性所有工作人員都有責任和義務參加或配合應急救援工作,服從統一指揮。

1.2.3編制依據

本預案的編制依據是根據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縣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的通知精神以及有關法律法規。

1.2.4主要事件型別

全域性主要事件型別分事故災害、社會安全事件、自然災害。尤以自然災害頻繁,輕、中度旱洪災害基本上年年發生,嚴重特大旱澇災害幾乎是十年一遇或兩遇。

二、預案內容

2.1組織領導

為加強公共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的統一領導,統一指揮,組織協調,局成立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領導。下設應急救援辦公室工作小組,保障組和專家組等。

2.2工作職責

負責應急救援工作的統一領導、統一指揮、組織協調、現場指揮、臨機處理及後勤保障,靈通訊息和善後處理;向上級報告突發事件及救援工作情況,與有關部門協調;組織單位職工的日常安全教育及應急預案的演練。

2.3總體要求

在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全縣農機職工要牢固樹立抗災減災、預防和應對突發事件、確保全體職工和群眾安全的思想,進一步增強抗災減災意識,立足於抗大災、防大事故,戰勝災情保平安,切實做好應急救援物質,資金的儲備和保障工作,積極組織,協調農機抗災減災工作服務,充分發揮農機抗災能力,把災害降到最低限度,最終杜絕災害。

2.4預案適應範圍

農機公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適用於對農機系統造成損失的事故災害,社會安全事件,自然災害發生後,農機部門進行抗災減災工作。

三、災情預警和災情報告

3.1適時保持與縣公共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救災辦、氣象、水利、國土等部門的密切聯絡,瞭解災情資訊,接到災害預警後及時通知各工作小組,並及時向上級領導小組彙報災情。

3.2建議與對策

各工作小組應根據災害預警和抗災減災物質配備情況向本級政府及上級農機部門提出抗災減災的建議及對策,必要時編制專項應急預案。

3.3災情報告

災害發生後,農機部門必須及時向當地政府和上級農機部門報告初步災情情況,並進一步實地調查核實。災情內容包括:災害種類、發生時間、地點、範圍、損失及發展趨勢,採取的措施,需要解決的問題等,各級農機部門接到災情報告後,應立即報告主管領導,根據災害等級確定預案啟動時機。特殊情況下上級農機部門可直接指令下級農機部門啟動預案。

四、災害等級劃分和預案啟動的條件及方式

4.1災害等級劃分

災害等級按縣應急預案規定執行。

4.2預案啟動條件及方式

發生重特大災害時,縣農機抗災減災預案啟動,受災片區推廣站站長在當地黨政領導下,啟動農機抗災救災預案。其他災害由受災片區推廣站站長根據具體情況啟動預案。

4.3應急預案等級劃分

根據全縣洪澇、乾旱災害的嚴重程度和範圍,按照〈〈縣公共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的規定,劃分為三級應級響應預案:

4.3.1 I級響應預案

縣局公共事件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主持會商,縣局各部門負責人和各片區推廣站站長參加,作出公共事件應急工作部署,宣佈本縣進入緊急救援,迅速將本系統情況上報縣委縣府、市農機局。同時增加值班人員,24小時值班;根據預案轉移危險地區群眾,組織強化鄉村機耕道和機電提灌站查險和防守,及時控制險情,或組織強化提水送水、抗災救災工作。受災地區各級農機部門負責人,應按照職責赴分管的區域組織指揮和駐點具體幫助重災區做好應急救援工作。各抗災服務隊應發揚不怕苦、敢於碰硬的精神,認真履職、辛勤工作。

4.3.2 II級響應預案

縣局公共事件應急救援領導小組主持會商,縣局各部門負責人和相關片區推廣站站長參加,作出公共事件應急工作部署,根據情況下達本縣進入緊急防汛(抗旱)期,迅速將本系統情況上報縣委政府、市農機局。同時,增加值班人員,24小時值班,並做好抗災救災的應對措施和物資準備。

4.3.3 III級響應預案

縣級公共事件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主持會商,縣局各相關部門負責人和片區推廣站站長參加,作出相應工作部署,加強工作指導,將本系統情況及時上報縣委縣府和市農機局。同時,增加值班人員,加強值班;根據預案組織救援搶險或派出工作組、專家組到一線具體幫助應急救援工作。

4.4公共突發事件的應急行動

突發事件發生後,突發事件地區農機部門要核查統計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突發事件應急力量和資源需求及缺口等情況,並按規定逐級上報。縣農機局根據突發事件情況及時向縣政府、市農機局報告,爭取農機公共突發事件應急資金支援。

4.4.1火災應急措施

1、發生火災時,應積極自救,撲滅火災,同時立即撥打“119”報警。報警時要說明單位、地點、物質燃燒種類、是否有人員被圍困、火勢情況,請求滅火,報告人姓名,並記錄報警時間。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領導要現場指揮,組織滅火併組織人員、重要物資疏散。

2、報警後,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要安排人員到指定地點迎接消防車,引導消防車輛人員到達指定位置。

3、消防人員到達現場後,現場指揮員要向消防負責同志報告情況,移交指揮權,協同公安消防做好滅火工作。

4、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要按照現場指揮的要求邊救火邊負責內外警械,維護公共秩序,嚴禁無關人員進入,保證人員通暢。

4.4.2農業機械事故應急措施

農業機械發生事故,無論何方責任,車輛駕駛(操作)人員應第一時間搶救人員,保護好現場,通知主管部門和投保保險公司,並及時上報。

4.4.3盜竊案件應急措施

1、遇到或發現有盜竊案件時,值班人員要立即向帶班領導報告。

2、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要組織人員保護好案發現場,任何人不得擅自觸控和移動任何東西,包括罪犯經過的通道、爬越的窗戶、開啟的箱櫃、抽屜等留下的一切手痕、腳印、菸頭等,待公安部門人員勘察現場或勘察完畢後,方可恢復原狀。

3、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組織人員記錄好被盜物品的名稱、價值等情況。

4、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對犯罪分子遺留下來的各種物品,作案工具等妥善儲存,交公安部門處理。

4.4.4恐怖襲擊事件應急措施

1、如發生恐怖襲擊事件或發現可疑爆炸物等危險物品時,發現人應立即嚮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報告,並撥打報警電話。

2、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組織相關人員保護現場,禁止任何人接觸可疑物。

3、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對附近區域人員疏散,設定臨時警戒線,禁止人員入內。

4、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組織人員對附近區域全面搜尋,消除隱患。

5、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協助警方排除爆炸等危險隱患和調查。

6、如危險已經發生,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好搶救和轉移傷員,同時組織人員安全撤離,保護好現場。

4.4.5群體上訪影響辦公秩序事件應急措施

1、有5人以上上訪者來群訪時,值班室要通知辦公室,辦公室負責或協調有關部室接待來訪人員。

2、辦公室接待人員通知相關部室做好應急準備。

3、經解釋、勸阻無效,發生上訪人員群體性衝擊辦公樓情況,辦公室立即嚮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報告,並組織人員阻止。

4、在人員阻止無效的情況下,辦公室迅速向上級部門彙報並經同意後報警,由警方負責解決。

4.4.6破壞性地震應急措施

1、發生破壞性地震,要迅速躲在桌、牆角等堅固處,禁止跳樓逃生。

2、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立即向上級報告,指揮並疏散人員快速在室內安全地帶避震或沿安全地帶轉移。

3、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組織人員自救同時撥打“120”和“110”求救。

4、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組織人員維護現場,防止失盜。

4.4.7洪澇旱災及泥石流應急措施

1、發生洪澇旱災、泥石流災害,要迅速撤離到安全地帶。

2、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立即向上級報告,指揮並疏散人員迅速轉移到安全地帶。

3、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組織人員自救,同時撥打“120”和“110”求救。

4、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組織人員監測現場,防止災害事故擴大和人員物質二次損害。

5、嚴格按防汛抗旱應急預案啟動預案。

4.4.8 搶運抗災減災物資。組織農機運輸機械搶運抗災減災物資和搶險物資等。

4.4.9做好災後重建工作。根據災後重建工作需要,積極組織農機人員,設施裝置投入災後重建工作。

4.4.10 做好宣傳工作

按照當地公共突發事件報道口徑,充分發揮新聞媒體作用,認真宣傳農機公共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成效和典型事蹟,促進農機公共突發事件應急工作。

五、農機公共事件應急工作機構

農機公共事件應急機構由指揮決策機構、綜和協調機構和具體工作機構組成。指揮決策機構是各級農機部門成立的農機公共事件應急指揮部,綜合協調機構是各指揮部辦公室,具體工作機構是各級農機公共事件應急工作服務隊。縣農機局組建由局長任指揮長,副局長任副指揮長,相關股、室、站、校負責人為成員的農機抗災減災指揮部。指揮部負責對農機與其他公共事件應急主管部門工作進行協調、部署、組織,指導農機公共事件應急工作。

指揮部辦公室由管理站工作人員擔任,其職責是:1、向各公共應急服務隊傳達指揮部工作指令並監督落實;2、收集各公共事件應急服務隊工作進展情況;3、負責公共事件應急工作資訊釋出;4、及時向當地政府和上級指揮部門彙報災情和公共事件應急工作情況;5、協調公共事件應急過程中出現的困難;6、指揮部交辦的其它事項。農機公共事件應急服務隊由農機技術人員,基層推廣站人員及農機專業合作社成員組成。負責執行指揮部下達的指令,進行公共事件應急和事後工作

六、 公共事件應急準備

6.1 公共突發事件應急人員組成

農機公共突發事件應急人員由農機部門工作人員、農機專業合作社、農機手和突發事件地區的幹部群眾組成。

6.2 公共突發事件應急物質儲備

物質儲備工作主要包括:1、提前組織應急救援設施裝置的檢修、維護,保證裝置隨時處於正常執行狀態;2、提前採購、儲備應急救援工作所需設施裝置及零配件;3、做好農機公共突發事件應急燃油儲備和用水用電協調工作。

七、公共事件應急具體安排

7.1 成立公共事件應急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工作職責:按照縣應急救援指揮部要求,全面組織領導防汛抗災工作。

7.2 應急救援工作隊

隊 長:

副隊長:

隊 員:農機系統在職全體職工

工作職責:在局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負責做好人員和國有財產等抗洪一線的搶險救援工作。

7.3 後勤保障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工作職責:負責做好全域性抗災減災後勤物質保障及供給工作,負責搶險隊員的醫療及搶險工作。

7.4 國排站防汛抗旱工作

7.5 各片區公共應事件急救援工作。

工作職責:負責做好公共事件應急救援的組織實施,現場處理險情,同時向分管領導和主要領導、當地政府彙報災情,統計上報災情情況。

八、公共事件應急救援紀律

8.1 公共事件應急救援是各單位和個人應盡的法律義務,要無條件地服從上級公共事件應急救援命令,決不允許推諉扯皮,討價還價,拖延塞責。對消極怠工、玩忽職守而造成損失或責任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8.2 局應急救援隊隊員及各單位搶險小分隊人員要服從命令,聽從指揮,做到召之即來,來之能戰,戰之則勝。

8.3 各股室負責人要切實加強領導,高度重視公共事件工作,充分認識面臨的嚴峻形勢,嚴格落實局機關防洪指揮領導小組下達的各項指令。

8.4 各防汛小組要嚴格執行領導帶班制,24小時待命,確保通訊通暢,無特殊情況不得請假。

8.5 各部門負責人必須要對各自職責有清醒的認識,堅守崗位,履行好職責。對領導不力、工作疏忽而造成嚴重後果的,要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3

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學生突發事件的危害,保障在校學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校園秩序,營造良好育人環境,根據安全工作的有關要求,結合本校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本預案所稱“學生突發事件”主要是指危及學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突發性意外事件,如學生自殺、自殘、自虐性事件,學生離校出走或失蹤事件,學生打架或群毆事件,學生髮生交通意外等事件。

(二)處理程式

1、及時報告值班人員應迅速趕到現場,同時將情況向校長報告。

2、先期處理

發生突發事件後,除了向有關領導及時報告外,所有被通知人員應立即停止正常工作和休息,在第一時間內組織教師做好先期處理(如:保護現場、搶救傷員、搶險救災等工作),阻止事必要時根據事件嚴重程度可分別撥打110、120或119;並應抓緊進行現場調查取證,瞭解事件的真實情況,獲得第一手材料。

3、善後處理

先期處理之後,事件處理組應將整個突發事件的經過、應急處理措施向學校學生突發事件處理工作指揮部彙報處理意見,及時做好善後工作。

(三)學生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

1、學生自殺、自殘、自虐性事的處理

(1)學生髮生自殺、自殘、自虐性事件還應及時將情況報告班主任,並立即實施救治外。

(2)班主任荻悉情況後,應立即向學校分管領導彙報,並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

(3)學校應及時將情況通知學生家長,並做好家長來校的接待和安撫工作。

(4)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立即組織有關職能部門開展調查,必要時應配合公安機關做好情況不明的案件的偵查工作。

2、學生離校出走或失蹤事件的處理。

(1)學生擅自離校後,知情人員應及時將情況報告班主任。

(2)班主任在獲悉學生擅自離校的情況後,應自即向學校領導彙報,同時及時進行調查瞭解;對去向不明的學生應立即組織查詢,及時查明該學生的去向。

(3)在無法查明學生去向的情況下,應在2小時之內將情況向學校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彙報,同時及時通知學生家長。

(4)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在2小時之內向公安機關報案,並報告上級有關部門。

3、學生打架或群歐事件的處理。

實行“首遇負責制”,學校每一位教職工都是應急處理小組的成員,面對應急糾紛時,立即採取以下措施:

(1)學生髮生打架或群歐事件,立即勸阻,並呼喊近處教工,共同制止糾紛。

(2)學校分管領導和班主任或輔導員在獲悉情況後,應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設法穩定局勢,防止事態惡化;如有人員受傷,應立即組織人員將傷員送至診所診治,若事態嚴重,送縣醫院或立即拔打120請求幫助;同時班主任或輔導員應立即將情況向學校領導彙報。

(3)發生學生傷亡的,學校應及時將情況通知學生家長,並做好家長的接待和安撫工作。

(5)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將後果嚴重的學生打架事件,在2小時之內向上級主管部門彙報。

(6)學校應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開展調查取證工作,儘早向目擊者瞭解事件的真實情況,及時查清突發事件的原因和經過。

(7)相關人員應立即提出整改措施,加強對學生的思想教育。

4、學生髮生交通意外或其重大惡性事故的處理。

(1)學生髮生交通事故,班主任在接到通知後向分管領導彙報,並及時與學生家長取得聯絡;應立即向學校應急小組彙報。

(2)首遇人員應立即將情況向學校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彙報,並積極配合醫院和交警部門,做好學生的救治和事故處理工作。

(3)學校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和有關職能部門,做好學生家長的接待和安撫工作。

(4)程式:

l 發生交通事故時,對受傷人員及時送醫院搶救,並要記清肇事車輛的型號、牌號。

l 保護好事故現場以及重要物品、證據。

l 迅速撥打120向交警部門報告,再向學校、家庭、教育局報告。

l 做好家長、家屬的工作。

●配合交警部門做好調查、取證、事故處理等工作。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4

一、組織管理

公司成立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經理店長

副組長:安保組長

成員:收銀組長生鮮組長 副食組長 百貨組長 家紡組長 安保人員

領導小組對公司突發事件處置工作負總責,組長為第一責任人,副組長為第二責任人,各成員為具體負責人。

應急領導小組主要職責如下:

1、組織擬訂突發事件防治方案,制定應急處置措施。

2、指揮處置突發事件。

3、及時向有關部門如實報告情況。

4、調查或協助調查突發事件發生原因等。

二、日常預防

1、禁止在倉庫、賣場及其他工作場所吸菸。

2、禁止將任何東西堆放在安全門及安全通道前,以免阻塞。

3、未經經理允許,不得將非超市人員帶入辦公室或倉庫。

4、員工應對任何可能引起危險的操作和事件要提出警告;嚴重的應報告部門主管及經理。

5、員工應熟悉賣場和倉庫滅火裝置的位置,應熟悉應急裝置的使用方法。

6、員工應遵守工具的安全操作說明;非工作執掌範圍,不得擅自使用機器裝置。

7、禁止移動或拆除裝置上的安全標識,禁止改裝現有裝置。

8、員工在各自的崗位區域內應積極參與處理意外事故,服從統一排程。

9、如發現的安全隱患及可疑人員,應及時向部門主管或經理彙報。

三、應急準備

1、應急預案發布後,經理應組織全體人員學習、培訓、簽字備查並填寫培訓記錄,確保員工熟悉自身的應急職責和具備應急能力。

2、應急領導小組應確定所需的應急設施,並保證充足提供。要定期檢查、測試這些設施以保證其能夠有效使用。應急設施包括:警報設施、應急照明、消防設施、監控設施、通訊裝置、消防通道等。

3、應急領導小組應依據賣場佈局合理繪製緊急疏散路線。

4、應急領導小組應分別針對可能出現的各項突發事件組織一次演練,以檢驗和評估通訊指揮、處理步驟、應急救援步驟、應急救援物資、應急救援裝置、應急救援人員反應能力與職責等的安全可靠性。

5、演練結束應對應急演練的結果進行評審,特別是對緊急情況發生後應急計劃實施的效果進行評審,必要時修改應急預案。應急預案演練記錄與評審結果應予歸檔。

四、應急預案

突發事件發生後,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經理,應急領導小組全部成員立即趕赴現場,進行現場指揮,針對不同突發事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

(一)發生火警應急預案

1、如出現火警,要迅速判斷火警的真假。

2、在場領導迅速組織人員滅火防止火勢蔓延;如果火勢較大無法撲滅,要迅速撥打“119”,告知火災的具體位置。

3、及時通知電工,做好電源的斷電和送電準備工作。

4、當班安保人員要堅守崗位,把好各出入口,阻止顧客入內,防止壞人乘機打劫,並勸說附近的顧客迅速離場。

5、各部門工作人員要做好本部門內員工和顧客的疏散工作,會計、出納和收銀員要做好所有現金和帳目的轉移,對在收銀處等待結帳的顧客要勸說其離開。

6、賣場員工要注意賣場內的顧客,勸說其退場,並要引導顧客從安全通道離開,同時要細心檢查每一個角落,以防還有顧客在賣場內。自身也要做好撤退的準備。

7、安保組要立即疏散賣場的顧客,積極參與現場滅火,客服要保證廣播的暢通。

8、門口安保人員要引導消防車進場。義務消防員要協助消防員做好滅火工作,並有義務協助消防查清火災原因。

9、疏散的員工要在門前廣場集合,以便清點。

(二)打架鬥毆應急預案

1、發現打架事件,保安人員要快速、及時制止,防止事態的進一步惡化並及時通知值班領導。

2、如無法迅速控制事態,應撥打“110”,通知公安機關處理並保護好現場。對受傷人員要及時送往醫院救治。

3、對有內部人員參加的打架事件要及時予以制止,並報告上一級領導。安保人員及相關員工要保護好服務區財產及其他顧客的人身安全。必要時要及時疏散顧客。

4、在員工中加強思想教育,做好善後工作,避免負面影響的進一步擴大。

(三)人員受傷的應急預案

1、超市有人受傷要及時通知在場的部門領導。及時將受傷人員送往醫院治療並通知受傷人員家屬。

2、如是超市原因造成顧客受傷,要及時向顧客賠禮道歉,接受顧客的批評,並做好善後處理工作。如不是超市的原因,也要根據人道主義做好各項工作。

3、如是超市員工受傷,部門要做好受傷人員休息期間的頂崗工作。在員工中做好思想教育工作,防止負面影響擴大。

(四)漏水、防汛應急預案

1、發現漏水,在場領導要迅速安排員工做好物資的轉移工作。

2、及時通知維修人員,排除漏水,疏通下水道切斷水源。

3、汛期來臨之前,要做好下水道的檢查工作,要加強值班人員的思想教育和防汛物資的`準備。

(五)偷盜應急預案

發現偷盜者,員工應及時通知安保人員和部門主管,對情節較重或慣偷人員由安保人員將其扭送派出所。對夜間盜竊或者團伙盜竊要及時通知派出所或撥打“110”, 保護好現場,協助公安機關破案。

(六)停電應急預案

1、發生突發性停電,要及時通知部門主管。通知電工,排除停電故障,檢查備用電源和應急照明系統是否正常執行。

2、收銀員要保管好現金。安保人員要堅守崗位,防止意外事件。安保人員要勸說想進入超市購物的顧客,向其說明情況。員工要注意來往人員,防止商品被盜,必要時進行清場。

3、後臺負責停電前後電腦的執行,保證來電後收銀臺的正常運轉。

4、各部門停電時要關掉有關設施的電源開關。

5、如晚上停電,必要時,要做好提前清場的準備工作。

6、電工要做好來電前的準備工作,使來電後的各項設施能夠正常運轉。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5

一、適用範圍和事件分級

(一)適用範圍本預案所稱糧食僅指原糧,適用於全縣境內的糧食在收購、儲存、運輸、加工、銷售等環節,因黴變、汙染和有毒有害物質含量超標等因素,導致糧食衛生安全指標不合格,發生或可能發生造成重大財產損失、人員傷亡或群體性人體健康損害,產生嚴重社會影響的糧食質量安全突發事件。

(二)事件分級根據糧食質量突發事件的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範圍,將糧食質量安全突發事件分為四級,即特別重大糧食質量安全突發事件(Ⅰ)、重大糧食質量安全突發事件(Ⅱ)、較大糧食質量安全突發事件(Ⅲ)和一般糧食質量安全突發事件(Ⅳ)。1.特別重大糧食質量安全突發事件(Ⅰ)。是指因食用質量不合格糧食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以上遺留永久性嚴重健康損害,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件。2.重大糧食質量安全突發事件(Ⅱ)。是指因食用質量不合格糧食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遺留永久性嚴重健康損害,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件3.較大糧食質量安全突發事件(Ⅲ)。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遺留永久性嚴重健康損害,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件。4.一般糧食質量安全突發事件(Ⅳ)。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遺留永久性嚴重健康損害,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件。本條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所稱的“以下”不包括本數。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組織機構縣局成立糧食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應急指揮部”),局黨組書記、局長任指揮長,局班子成員任副指揮長,局辦公室、人事股、紀審股、會統股、業務股、儲備糧管理中心、監督檢查股主要負責人任成員。局機關各科室和直屬各單位均為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指揮部下設一室四組,即糧食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辦公室(以下簡稱應急辦公室)和現場處置組、技術支援組、監督檢查組、綜合保障組。

(二)主要職責1.應急指揮部。啟動糧食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解除應急處置狀態;指揮、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對突發事件進行應急處置;對參與處置糧食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的單位和個人提出獎懲意見。2.應急辦公室。按照應急指揮部的決策,組織、協調、監督落實本預案;收集和分析突發事件發展態勢,提出啟動、處置、解除突發事件應急措施和建議。辦公室設在局辦公室,股長兼任辦公室主任。3.現場處置組。對突發事件發生場所進行調查和檢查,封存可能存在問題的糧食並抽樣送檢,通知有關單位停止使用可能存在問題的糧食;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人員救治,防止事件進一步擴大。現場處置組由局人事股、地儲糧管理中心組成,地儲糧管理中心牽頭。4.技術支援組。組織專業技術力量參與事件調查;根據應急指揮部要求,對抽取可能存在問題的糧食樣品進行檢驗,並出具檢驗報告;對確定存在問題的糧食提出處理意見。技術支援組由局業務股、會統股組成,業務股牽頭。5.監督檢查組。負責調查已經過具備法定資質的質檢機構鑑定存在問題的糧食來源、流向和數量,依法責令有關企業限期召回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無害化處理,對儲存、運輸、加工等過程中存在的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調查處理。監督檢查組由局監督檢查股、紀審股組成,監督檢查股牽頭。6.綜合保障組。做好應急車輛排程、通訊、物資供應等保障工作;彙總有關資訊,並通過應急指揮部統一對外發布資訊;協調新聞媒體配合事件處置,引導輿論導向,消除群眾疑慮,綜合保障組由局辦公室負責。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應當全力配合糧食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響應。應急預案啟動期間,如有必要,應急指揮部有權徵用各成員單位的人員、車輛、物資等。

三、應急程式

(一)事件報告及前期處置縣局設立24小時值班電話。接糧食質量安全事件報告後,應急辦公室要立即組織人員赴現場檢查,並封存可能存在問題的糧食,控制好現場,瞭解和初步評估事件狀態,同時嚮應急指揮部報告情況。

(二)啟動應急預案應急指揮部依據現場評估情況,決定是否啟動應急預案。

(三)下達處置指令根據應急指揮部下達啟動應急預案的決定,應急辦公室組織協調各工作組趕赴現場,並按照分工職責開展工作。

(四)實施應急處置各工作組到達現場後,依據各自職責開展工作。若遇有新情況,要及時報告應急辦公室,以便及時調整工作方案。

(五)終止應急處置各工作組現場應急處置結束後,嚮應急辦公室報告。經應急辦公室確認應急處置完成、事件危害消除或基本消除後,由應急指揮部下達應急處置結束指令。

(六)調查和恢復重建現場應急處置結束後,應急指揮部應組織對事件原因進行進一步的調查分析,制定和完善相應的監管和處置措施,預防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四、處置措施

(一)一般事件和較大事件1.立即進行現場檢查,封存可能存在質量問題的糧食,並抽樣送檢。2.追查問題糧食的來源、去向和數量,及時將情況通報市糧食局及所在地政府食安辦、工商、衛生和食品藥品監督等部門。3.責令有關企業召回存在問題的糧食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無害化處理,防止事件進一步擴大。4.協助有關部門做好人員救治。

(二)重大事故1.實施一般事件和較大事件的處置措施。2.應急辦公室實行24小時值班,協調處置有關問題。3.聯絡新聞媒體,通過應急指揮部發布有關資訊,告知公眾事件情況,消除恐慌情緒。4.開展糧食質量問題專項檢查,對質量問題涉及地區的糧食經營、加工企業進行檢查,第一時間封存問題糧食。5.配合公安,監察等部門對責任單位、人員的違法違紀行為進行調查、處理,及時向縣委、縣政府報告事件處理情況。

(三)特別重大事件1.實施重大事件的處置措施。2.責令存在問題的糧食經營企業立即停業,全力追回售出的問題糧食。3.安排抽驗人員隨時檢驗或送檢樣品。4.報告並經縣政府同意,適時召開新聞釋出會,向全社會通報事件有關情況,釋出消費警示,防止問題糧食擴散。5.在全縣範圍內開展糧食質量問題專項整治,全面清查可能存在問題的糧食。

五、附則

(一)責任追究和獎勵對不按照本預案要求,不及時採取應急措施、不執行或違背應急指揮部指令、玩忽職守、瀆職失職行為,根據情節輕重,對直接負責人和單位主要負責人給予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並予以通報;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在應對和處置糧食質量安全突發事件中完成任務出色、為有效制止糧食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擴大蔓延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和獎勵。

(二)預案管理和更新本預案由縣糧食局制定,並負責解釋和組織實施。本預案原則上每2年修訂一次,隨著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修訂完善,結合實施過程中實際情況的變化,及時進行相應修改和補充。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迅速、有效地處置突發事件,並儘早予以防範,確保檔案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及其《實施細則》,省、寧波市《檔案工作條例》和市委、市政府及市檔案局的相關要求,結合本局檔案管理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是指可能危及檔案安全的汛期警報、火災警報、防盜保密事件等處理與防範措施,以期及時地組織人員,保證檔案安全的活動。

第三條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應堅持統一領導,分工負責,立足防範,分級指導相結合的原則。

第四條凡涉及突發事件的部門和個人,均應遵守本預案中的有關規定。

第二章事件報告

第五條一旦發生事件預警,應立即向責任處辦公室領導報告,同時向主管領導通報。

第六條主管領導和責任處室領導應按照已發生、可能發生之事件性質和等級,趕赴現場,組織處理。必要時,應迅速報告局領導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

第三章應急處置

第七條本級檔案庫房為特級應急處置的區域;計算機中心和其它檔案保管場所為一級應急處置的區域;檔案查閱利用室為三級應急處置的區域。

第八條各級區域應急處置以本級為主,並視情況請求市公安、消防中心等部門支援。

第九條突發事件發生時,建立以局長為總指揮、業務分管局長具體抓落實和思想發動、其他中層以上領導協作配合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負責做好組織、協調和指揮處置突發事件的工作。具體名單如下:

總指揮:戴時鑫

現場指揮:餘為群

協調:邢良波

成員:鄔益良、鮑廣瑋、葛天威、王燕萍

第十條承擔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科室職責:

(一)檔案管理員應按檔案存放區域等級依次指導處置:汛警期查漏防潮,發生期不間斷監控排查,危險期按要求立即組織力量把特級區域的檔案向高位轉移。火警期應迅速告知庫區人員撤至安全區域;盜竊洩密發生期應立即控制和保護現場,禁止一切人員進入,同時報告主管領導和公安部門查勘;重大突發事件預警期應做好珍貴和保密檔案撤離準備,發生期應視上級要求和現實需要,指導處置人員搬運至設定區域。

(二)管理員在汛警期作好通氣排溼、裝置設施的執行檢查,確保裝置設施的正常運作,危險期按要求組織力量把計算機、貴重裝置向安全場所轉移;火警期在報119火警的同時,報告安全領導小組,並迅速組織義務消防隊員按消防應急預案的規定程式實施處置。

(三)辦公室應在汛警期及時瞭解汛警情況,向主管領導和有關科室通報,並協助做好止漏防潮工作,發生期應按主管領導要求和現實需要通知人員到位;火警、失竊洩密發生期應及時掌握資訊,協助做好聯絡工作;整體重大突發事件預警期應落實搬運裝具、車輛和場地以應急需,發生期當按上級要求和現實需要,保障後勤到位和資訊溝通。

(四)其它科室應按領導指派協助處置。

第四章獎勵懲戒

第十一條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作出顯著成績的,應報由市有關部門給予表彰獎勵。

第十二條因參加應急處置致傷殘或犧牲人員之善後事項按照國家有關因公(工)受傷致殘或犧牲的規定辦理。

第十三條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因玩忽職守等問題,造成嚴重後果的;對藉故逃避或拒不執行處置命令的,應按照相關法律和規章對責任人員予以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7

一、成立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二、小組成員職責:

組長

負責總體協調,組織、指揮、做出相應的應急工作安排。

副組長

協助現場整體工作安排,收集記錄相關情況,形成文字材料。

組員

負責現場救治,與衛生、防疫、醫療等部門聯絡。

組員

提供一線的情況,查明事因,及時落實相關工作安排,並向師生及家長做好解釋工作。

三、應急處理程式

1、對中毒者採取緊急處理

⑴停止食用中毒食品;

⑵採集病人排洩物和可疑食品等標本,以備檢驗;

⑶組織好對中毒人員進行救治;

⑷及時將病人送醫院進行治療;

⑸對中毒食物及有關工具、裝置和現場採取臨時控制措施。

2、對中毒食品控制處理

⑴保護現場,封存剩餘的食物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

⑵為控制食品中毒事故擴散,責令商家和生產經營者回收已出售的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或者證據證明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

⑶經檢驗,屬於被汙染的食品,予以銷燬或監督銷燬。

3、對相關用品採取相應的消毒處理。

⑴封存被汙染的食品用具及工具,並進行清洗消毒。

⑵對微生物食物中毒,要徹底清洗、消毒接觸過引起中毒食物的餐具、容器以及儲存過程中的冰箱、裝置,加工人員的手也要進行消毒處理,對餐具,用具、抹布最簡單的辦法是採取煮沸辦法,煮沸時間不應少於5分鐘,對不能進行熱力消毒的物品,可用百分之七十五酒精擦拭或用化學消毒劑浸泡。

⑶對化學性食物中毒要用熱鹼水徹底清潔接觸過的容器、餐具、用具等,並對剩餘的食物徹底清理,杜絕中毒隱患。

4、食物中毒緊急報告制度

發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和接收食物中毒事故的報告應及時填寫《食物中毒事故報告登記表》並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和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說明發生食物中毒的單位、地址、時間,中毒人數,以及食物中毒等有關內容。

5、善後及責任追究

⑴善後工作由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小組集體研究,制定處置方案。

⑵責任追究屬上級部門和司法機關管轄的,學校負責落實執行;屬學校管轄的,由食堂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依照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集體研究決定。

⑶事件處理結束後,立即著手清查隱患,堵塞漏洞,組織食品管理和從業人員全員培訓,並對學生進行情況通報和相關教育。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8

摘要:學生的活動區作為高校構建和諧校園重要的陣地之一,擁有學生的居住密度大、其相對的滯留時間較長、活動的隱祕性較高的特點。而如何對其中可能的、潛在的突發事件及時的進行有效的處置,就成為了各高校所需解決的重要課題。而實踐也證明了,制定一套切實而有效的可行性應急預案就具有重要的意義。

關鍵詞:高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高校突發事件策

1建立高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必要性

高校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就是其危機管理機制重要的組成部分,而其目地就是控制突發的緊急情況發展並儘快地減弱或是消除危機,並將危機所對的人或財產的損害度減至最小的程度。而統計表明,有效的應急預案就可以把突發事件的危害與損失降低至沒有應急預案時的百分之六左右。我們要在突發事件有可能波及的範圍和其有可能造成的損害建立起有效的預警等事項處置程式,從最大的限度之上減少突發事件對社會所造成的影響。

2高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缺陷

2.1預案的內容簡單,缺乏可操作性我國高校的應急預案

從總體上而言是屬於“綱領性”和“宣言性”檔案。通過對我國的各高校的應急預案內容的分析,就能很清楚的看到,高校應急預案內容都是包括以下的幾個部分:①總則;②組織指揮體系以及職責;③預警與預防機制;④應急的響應辦法;⑤後期的處置;⑥保障措施;⑦附則等。

2.2缺乏合作協調

我國各高校所作的各類應急預案當中的內容,可以發現出嚴重缺乏部門間的相互合作協調。以突發事件發生後通訊的保障為例,在事件突然發生以後就需要各方面聯絡,所以突發事件發生之後的通訊保障就顯得尤為重要。而且,一般情況之下如發生地震或是氣象災害等,通訊裝置也會同時的遭受破壞。關於突發事件後的通訊保障問題我國的《國家地震應急預案》當中就寫道:電信運營企業儘快恢復受到破壞的通訊設施,保證抗震救災通訊暢通。自有通訊系統的部門儘快恢復本部門受到破壞的通訊設施,協助保障抗震救災通訊暢通。

2.3預案的制定有待完善

①應急預案的制定程式有待完善。我國各高校要建立健全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體系,但是對於預案的制定程式卻並沒有明確的規定。在實踐當中,應急預案制定要遵循的是一種自上到下的途徑。而一般的情況之下,各高校制定了應急預案之後,各級的院辦相應部門制定出院一級的部門預案,之後就是專業一級的相應部門以及基層的相應部門所制定的預案。下級機關在制定了相應的應急預案時,多數的情況下都要照搬上級機關所制定的預案,並沒有體現出其本級別應急預案的特殊性。對於各高校單位的預案制定程式,其相關的部門所釋出與編制的規範或是指南一類的檔案當中倒是有些涉及,但總體而言也是較為簡單的也都是一些原則性的內容。

②缺乏聯合制定預案。我國高校已有的各級、各類的應急預案當中,幾乎都是某一個高校或是某個相關部門、學生組織自行去制定的,很少有幾個相關聯的部門聯合制定其預案的情況。而高校各級部門和學生組織相互聯合地制定各級別、各種類的應急預案,就有可能對應急活動的開展得到更有效率、有秩序的效果。

2.4預案的修訂程式欠缺

我國各高校的各級各類的相關的應急預案的制定要由高校各級部門以及學生組織根據實際的需要與情勢的變化,適時去修訂這些應急預案。但是有關應急預案的修訂條件與程式,各高校卻至今也沒有專門的規定過,其實我國安全監管總局就曾對此做過指示。我們根據相關的法律、法規以及標準變動的情況,應急預案的演練情況以及各高校人員、技術和外部環境等不斷的變化當中的實際情況,來及時地評估與補充修訂完善其預案。許多的應急預案當中由於其修訂的程式欠缺,加之各高校的相關部門領導對於應急預案的修訂工作並未重視,實踐當中對已經制定的預案進行修訂的情況也是較為少見。

3高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制定的完善對策

3.1制定前期預防

①結合校園的實際。當前我國高校的分佈市區化與郊區化,在學生生活的社群當中宿舍樓的結構、疏散通道等方面也同樣的存在一定的差異,如何來制定適應於本校區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不僅要調研和學習兄弟院校當中良好的經驗,而且也要因時制宜、因地制宜,充分的結合學校園區的實際情況,制定適合於本校區特色的應急預案。

②檢查和排摸校區相關硬體部位。要在預案制定之前,檢查排摸校區內諸如消防栓、滅火器、應急通道等等,硬體裝置的所在部位,並且要將其標註到所指定的書面預案當中去,讓校區的員工和學生都相互的熟知,防止事故發生之時因為緊張而找不到應急裝置的所在,從而對事件束手待斃並且貽誤戰機。明確不同的應急事件疏通的渠道差異如對於自然災害,要明確報火警、報學校保衛處等相關部門,要明確這些部門的電話,並對火警、匪警和醫療救護等電話要寫入到預案中,讓大家熟知。但當遇到學生自殺等情況時要及時和輔導員、學生處等部門聯絡報告,讓相關專家進行處理。

3.2制定後期培訓積極的組織宣傳和培訓工作。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在制定後,要對預案當中所涉及到的工作人員進行普及和培訓的工作。要讓大家明確校園突發事件的基本型別、處理的方式與應對的措施。明確的知曉突發事件“預防”與“避險”的方式,掌握其“自救”的方法與注意的事項,瞭解“他救”渠道以及聯絡的途徑等,使大家在能在思想上高度的重視各類的預案,行動上也要合理的操作各類突發事件預案。

4結論

高校是我國突發事件重點的防範單位,其管理者要正視突發得到危機事件,國際之上常常把突發事件得到管理的過程劃分為四個階段,即:事件前的預防、事件發生前的準備工作、事件爆發時的工作、事件結束後的恢復。而依據高校突發事件的發生過程,建立其突發事件日常的管理機制,以確保校園園區內安全穩定,努力構建和諧的校園。就是我們制定高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目的。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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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勞倫斯·巴頓.組織危機管理[M].北京:清華大學出版社,2003.

[3]任和平.高校社群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制定的原則與方法[J].中國應急救援,2009(6).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9

學校消防安全工作,嚴格執行消防管理的有關規定,本著完善裝置,預防為主的原則,成立消防安全管理領導小組: 組 長:(校長)

副組長:(後勤主任)

組 員:

在定期進行消防安全檢查的基礎上,認真落實學校重點部位安全保衛責任,做到防範於未然,切實做到學校消防安全無事故。為應對突發的消防隱患,特制定學校消防安全應急預案。

一、火警通報順序:

一旦發現火警,要立即打電話報119和副組長,學校辦公室及時通知各有關人員。

二、全體人員注意事項:

1、當某處發生火災時,全體人員應保持鎮定,及時報警並迅速依據任務分工和組長的命令擔負起搶救工作,不可袖手等待消防人員前來搶救而延誤時機;

2、迅速切斷配電箱總電源;

3、消防人員抵達現場後,除參與搶救工作外,其餘人員應從速遠離現場,以免影響或妨礙搶救工作的進行;

4、現場有危險品、易燃易爆物品應迅速搬離。

三、消防組成員注意事項:

1、瞭解學校建築格局及道路情況;

2、瞭解電鋪設的線路;

3、瞭解學校內樓房裝修材料的性質;

4、清楚學校所有消防設施的放置地點;

5、瞭解消防裝置的保養維護與操作方法;

6、瞭解火的走勢;

7、清楚逃生路線以便疏導他人逃生。

8、在警戒線負責攔阻無關人員進入火災現場。

四、火災原因調查:

火災發生後,學校要積極協助xx消防機關查明火災原因,提供必要的資訊,屬人為的火災事故,堅持做到“三不放過”(原因沒有查清不過,事故責任不放過,沒有落實防範措施不放過)的原則,進行嚴肅處理。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管理,增強應急預案的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應急預案,是指各級人及其部門、基層組織、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為依法、迅速、科學、有序應對突發事件,最大程度減少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而預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第三條應急預案的規劃、編制、審批、釋出、備案、演練、修訂、培訓、宣傳教育等工作,適用本辦法。

第四條應急預案管理遵循統一規劃、分類指導、分級負責、動態管理的原則。

第五條應急預案編制要依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制度,緊密結合實際,合理確定內容,切實提高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

第二章分類和內容

第六條應急預案按照制定主體劃分,分為政府及其部門應急預案、單位和基層組織應急預案兩大類。

第七條政府及其部門應急預案由各級人及其部門制定,包括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等。

總體應急預案是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是政府組織應對突發事件的總體制度安排,由縣級以上各級人制定。

專項應急預案是政府為應對某一型別或某幾種型別突發事件,或者針對重要目標物保護、重大活動保障、應急資源保障等重要專項工作而預先制定的涉及多個部門職責的工作方案,由有關部門牽頭制訂,報本級人批准後印發實施。部門應急預案是政府有關部門根據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職責,為應對本部門(行業、領域)突發事件,或者針對重要目標物保護、重大活動保障、應急資源保障等涉及部門工作而預先制定的工作方案,由各級政府有關部門制定。

鼓勵相鄰、相近的地方人及其有關部門聯合制定應對區域性、流域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突發事件的聯合應急預案。

第八條總體應急預案主要規定突發事件應對的基本原則、組織體系、執行機制,以及應急保障的總體安排等,明確相關各方的職責和任務。

針對突發事件應對的專項和部門應急預案,不同層級的預案內容各有所側重。國家層面專項和部門應急預案側重明確突發事件的應對原則、組織指揮機制、預警分級和事件分級標準、資訊報告要求、分級響應及響應行動、應急保障措施等,重點規範國家層面應對行動,同時體現政策性和指導性;省級專項和部門應急預案側重明確突發事件的組織指揮機制、資訊報告要求、分級響應及響應行動、隊伍物資保障及調動程式、市縣級政府職責等,重點規範省級層面應對行動,同時體現指導性;市縣級專項和部門應急預案側重明確突發事件的組織指揮機制、風險評估、監測預警、資訊報告、應急處置措施、隊伍物資保障及調動程式等內容,重點規範市(地)級和縣級層面應對行動,體現應急處置的主體職能;鄉鎮街道專項和部門應急預案側重明確突發事件的預警資訊傳播、組織先期處置和自救互救、資訊收集報告、人員臨時安置等內容,重點規範鄉鎮層面應對行動,體現先期處置特點。

針對重要基礎設施、生命線工程等重要目標物保護的專項和部門應急預案,側重明確風險隱患及防範措施、監測預警、資訊報告、應急處置和緊急恢復等內容。

針對重大活動保障制定的專項和部門應急預案,側重明確活動安全風險隱患及防範措施、監測預警、資訊報告、應急處置、人員疏散撤離組織和路線等內容。針對為突發事件應對工作提供隊伍、物資、裝備、資金等資源保障的專項和部門應急預案,側重明確組織指揮機制、資源佈局、不同種類和級別突發事件發生後的資源呼叫程式等內容。

聯合應急預案側重明確相鄰、相近地方人及其部門間資訊通報、處置措施銜接、應急資源共享等應急聯動機制。

第九條單位和基層組織應急預案由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居委會、村委會等法人和基層組織制定,側重明確應急響應責任人、風險隱患監測、資訊報告、預警響應、應急處置、人員疏散撤離組織和路線、可呼叫或可請求援助的應急資源情況及如何實施等,體現自救互救、資訊報告和先期處置特點。大型企業集團可根據相關標準規範和實際工作需要,參照國際慣例,建立本集團應急預案體系。

第十條政府及其部門、有關單位和基層組織可根據應急預案,並針對突發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事件現場處置工作靈活制定現場工作方案,側重明確現場組織指揮機制、應急隊伍分工、不同情況下的應對措施、應急裝備保障和自我保障等內容。

第十一條政府及其部門、有關單位和基層組織可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和本單位具體情況,編制應急預案操作手冊,內容一般包括風險隱患分析、處置工作程式、響應措施、應急隊伍和裝備物資情況,以及相關單位聯絡人員和電話等。第十二條對預案應急響應是否分級、如何分級、如何界定分級響應措施等,由預案制定單位根據本地區、本部門和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確定。

第三章預案編制

第十三條各級人應當針對本行政區域多發易發突發事件、主要風險等,制定本級政府及其部門應急預案編制規劃,並根據實際情況變化適時修訂完善。

單位和基層組織可根據應對突發事件需要,制定本單位、本基層組織應急預案編制計劃。

第十四條應急預案編制部門和單位應組成預案編制工作小組,吸收預案涉及主要部門和單位業務相關人員、有關專家及有現場處置經驗的人員參加。編制工作小組組長由應急預案編制部門或單位有關負責人擔任。

第十五條編制應急預案應當在開展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的基礎上進行。

(一)風險評估。針對突發事件特點,識別事件的危害因素,分析事件可能產生的直接後果以及次生、衍生後果,評估各種後果的危害程度,提出控制風險、治理隱患的措施。

(二)應急資源調查。全面調查本地區、本單位第一時間可呼叫的應急隊伍、裝備、物資、場所等應急資源狀況和合作區域內可請求援助的應急資源狀況,必要時對本地居民應急資源情況進行調查,為制定應急響應措施提供依據。

第十六條政府及其部門應急預案編制過程中應當廣泛聽取有關部門、單位和專家的意見,與相關的預案作好銜接。涉及其他單位職責的,應當書面徵求相關單位意見。必要時,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單位和基層組織應急預案編制過程中,應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要求或實際需要,徵求相關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意見。

第四章審批、備案和公佈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第十七條預案編制工作小組或牽頭單位應當將預案送審稿及各有關單位覆函和意見採納情況說明、編制工作說明等有關材料報送應急預案審批單位。因保密等原因需要釋出應急預案簡本的,應當將應急預案簡本一起報送審批。第十八條應急預案稽核內容主要包括預案是否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是否與有關應急預案進行了銜接,各方面意見是否一致,主體內容是否完備,責任分工是否合理明確,應急響應級別設計是否合理,應對措施是否具體簡明、管用可行等。必要時,應急預案審批單位可組織有關專家對應急預案進行評審。第十九條國家總體應急預案報國務院審批,以國務院名義印發;專項應急預案報國務院審批,以國務院辦公廳名義印發;部門應急預案由部門有關會議審議決定,以部門名義印發,必要時,可以由國務院辦公廳轉發。

地方各級人總體應急預案應當經本級人常務會議審議,以本級人名義印發;專項應急預案應當經本級人審批,必要時經本級人常務會議或專題會議審議,以本級人辦公廳(室)名義印發;部門應急預案應當經部門有關會議審議,以部門名義印發,必要時,可以由本級人辦公廳(室)轉發。

單位和基層組織應急預案須經本單位或基層組織主要負責人或分管負責人簽發,審批方式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第二十條應急預案審批單位應當在應急預案印發後的20個工作日內依照下列規定向有關單位備案:

(一)地方人總體應急預案報送上一級人備案。

(二)地方人專項應急預案抄送上一級人有關主管部門備案。

(三)部門應急預案報送本級人備案。

(四)涉及需要與所在地政府聯合應急處置的中央單位應急預案,應當向所在地縣級人備案。

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一條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類政府及其部門應急預案,應向社會公佈。對確需保密的應急預案,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章應急演練

第二十二條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建立應急演練制度,根據實際情況採取實戰演練、桌面推演等方式,組織開展人員廣泛參與、處置聯動性強、形式多樣、節約高效的應急演練。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至少每3年進行一次應急演練。

地震、颱風、洪澇、滑坡、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災害易發區域所在地政府,重要基礎設施和城市供水、供電、供氣、供熱等生命線工程經營管理單位,礦山、建築施工單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險物品生產、經營、儲運、使用單位,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場所和醫院、學校等人員密集場所的經營單位或者管理單位等,應當有針對性地經常組織開展應急演練。

第二十三條應急演練組織單位應當組織演練評估。評估的主要內容包括:演練的執行情況,預案的合理性與可操作性,指揮協調和應急聯動情況,應急人員的處置情況,演練所用裝置裝備的適用性,對完善預案、應急準備、應急機制、應急措施等方面的意見和建議等。

鼓勵委託第三方進行演練評估。

第六章評估和修訂

第二十四條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建立定期評估制度,分析評價預案內容的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實現應急預案的動態優化和科學規範管理。第二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及時修訂應急預案:

(一)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標準、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二)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重大調整的;

(三)面臨的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

(四)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五)預案中的其他重要資訊發生變化的;

(六)在突發事件實際應對和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作出重大調整的;

(七)應急預案制定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第二十六條應急預案修訂涉及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應急處置程式、主要處置措施、突發事件分級標準等重要內容的,修訂工作應參照本辦法規定的預案編制、審批、備案、公佈程式組織進行。僅涉及其他內容的,修訂程式可根據情況適當簡化。

第二十七條各級政府及其部門、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公民等,可以向有關預案編制單位提出修訂建議。

  第七章培訓和宣傳教育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1

一、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二、安全事故預處置程式

發生安全事故,第一責任人要在第一時間內,到現場負責領導和指揮。首先做好人、財、物的搶救和疏散工作。第二,組織人員保護現場。第三,按規定做好逐級上報工作,重、特大事故必須在事故發生後2小時內上報市教育局。3小時內上報省教育廳。

三、應急處置工作組

1、穩定處置組:

組長

成員

2、緊急求助組

組長

成員

3、事故調查組

組長

成員

4、協調、接待組

組長

成員

四、突發事件處理的程式

(一)發生火災預案

1.報警:報警早、損失小。發生火災時,在場人員應視火情大小及時通過有線或無線電話向領導小組或火警"119"臺報警,報火警時要做到:

(1)沉著鎮定,不要掛錯電話,延誤時間。

(2)講清著火單位的名稱地址,靠近什麼路口和明顯標誌。

(3)燃燒的是什麼物質,起火部位,火勢大小,有無人員被困,以及報警人的姓名、單位和電話號碼,以便及時聯絡。

(4)報警後,應立即派人在路口等候,引導接應消防車進入火場滅火。

(5)報警時,應組織在場人員立即撲救火災和疏散人員、物資。

2.接警

(1)領導小組及其他有關人員必須聞警而動,立即趕赴火場,按照本預案的任務和要求,分工負責、密切配合、履行職責、迅速開展工作。

(2)火警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保證通訊聯絡暢通,並做好記錄。

3.搶救人員和疏散物資:發生火災時,如有人員被火圍困,要立即組織力量搶救,應堅持救人第一,救人重於救火的原則,救人是火場上的首要任務。

火場尋人方法,主要有大聲呼喚和深入內部尋找兩種。進入火場救人,要選擇最近、最安全的通道,如通道被堵塞可迅速破拆門窗或牆壁。遇有火場煙霧較濃、視線不清時,可以爬行前進,並採取呼喊、檢視、細聽、觸控等方法尋找被困人員。深入火場尋人,要注意在出入口通道、走廊、門窗邊、床上床下、牆角、櫥櫃、桌下等容易掩蔽的地方發現人員。救人時應注意安全,進入火場要帶手電和繩子。火場煙霧瀰漫,沒有防毒面具,可用溼毛巾捂嘴,防止中毒。可用棉被、毯子浸水後蓋在身上,防止灼傷。

火場救人方法,應根據火勢對人的威脅程度和被救者的狀態來確定。對神志清醒的人員,可指定通道,引導他們自行脫離險區。對在煙霧中迷失方向的人員,可指派專人護送出險區。當搶救的正常通道被隔斷時,應利用安全繩、梯等將人救出。

火場疏散物資是減少火災損失,控制火勢,防止蔓延的有效方法。首先要及時疏散受火災威脅的易燃易爆物品及壓縮氣體鋼瓶等,對不能移動的上述物品,要集中一部分水槍均勻地冷卻其外壁,降低其溫度。其次要疏散重要檔案、資料和貴重裝置及物品等,並把疏散出來的物資集中存放到安全地點,指定專人看管,防止丟失,被竊或壞人乘機破壞。人員、物質疏散後應在指定地點集中清點,並查明有關情況,及時報告。

(二)發生治安事件預案

1.遇來人來訪不履行登記手續,強行闖入,門衛加以阻止,不得放行。

2.若來人已強行闖入校內,門衛追趕不及,即通知有關部門領導,及時將闖入者查清逐出。

3.校內發現不良分子襲擊、行凶、行竊、鬥毆,先予以制止、制服,同時撥打“110”報警。

4.為防止不良分子逃逸,在制止、制服其之前,要關閉校門。

5.如有人身傷害發生,應立即採取救治措施,妥善處理善後工作。

(三)發生食物中毒事故預案

1.預防措施

(1)加強公共場所的通風換氣,環境清掃和公共物品的消毒。

(2)加強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和疾病監控。

(3)明確功能分割槽,嚴禁混用、混存。

(4)嚴格採購食品索證、入庫驗收、領用驗收、製作把關的管理制度,嚴禁銷售、使用不符合食品衛生要求的食品及食品調料。

2.突發事件處理

(1)在最短時間內向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或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

(2)迅速將食物中毒患者送到就近醫院救治,對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患者及傳染病患者應嚴格按照疾病控制機構的要求,做好病人的隔離、救治、消毒處理等工作。

(3)配合衛生監督部門做好中毒現場及事發現場的衛生監督檢查及相關人員的詢問調查,中毒患者的個案調查。

(4)配合衛生監督部門封存或銷燬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在衛生監督部門的指導下,對中毒現場、食品加工場地、食品用工具、用具、裝置進行清洗消毒,完善衛生消毒設施,使其達到食品衛生要求。

(四)發生地震或建築物倒塌或特大火災等安全事故預案

1、事故現場的教師一邊指揮學生進行緊急集結疏散,一邊以最快速度將發生事故資訊傳遞到安全工作領導組、相關職能部門消防、醫務。對受傷人員臨時搶救,進行止血,包紮傷口,送就近醫院搶救。

2.安全工作領導組人員馬上按工作職責到現場指揮全校師生進行緊急疏散,具體如下:

(1)全校以哨音、廣播發出緊急集合訊號。

(2)用高音喇叭進行現場指揮疏散。

(3)各年級組長、各班主任、任課教師立即到班級指揮學生按順序疏散。

(4)疏散地點一般以學校操場為集結點,如遇緊急情況,直接疏散出校門。

(五)學校樓道安全管理措施及疏散預案

1.每天值日領導要嚴格按照值日製度,當課、當班教職員工要樹立安全意識,監控學生上下樓情況。

2.自行車要按指定地點規範停放,上鎖。禁止在校園內踢球、爬牆、爬樓門、坐欄杆。違者通報批評或行政紀律處分。

3.凡是有學生在學校就有教師管理,保護學生;學生在校有多晚,教師就要有多晚。

4.為防止學生在課間、集會、文體活動中出現擁擠等其他現象,保證學生有規律、守秩序的上下樓,當課、當班教職工負責進行監督、疏導。

5.各班主任要對學生進行遵守秩序、禮貌禮讓、愛護同學的教育,加強學生的自救自護的教育和訓練。

6.學校總務處要不定期對學校樓道、樓梯設施、樓梯照明尤其是消防設施等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補救、整改。

(六)發現財產被盜預案

1、發現作案人員在偷盜或破壞財產時,在場人員一方面迅速通知值領導、值班保安,並電話報110,同時發出大聲制止作案人員。

2.、在制止作案人員時,注意不要靠近,不要直接單獨正面與作案人員衝撞,可在牢記作案人員容貌、身材特徵的基礎上以喝止為上。

3、清點失竊或損壞的財產,配合當地公安機關抓捕作案人員。

4、加固有關設施,彌補有關安全防患工作的缺漏。

5、防止作案人員靠近學生,以避免作案人員拿學生當人質。

(七)交通安全事故預案

1、通知處置領導迅速到場

2、將受傷人員送就近醫院搶救

3、報告交警、配合交警調查現場

4、上報教育局,通知家長

(八)學生間衝突或與外校社會人員發生衝突安全預案

1、由各班的安全委員、寢室長及其他在場人員上報保衛科、班主任、值日教師或其他在場教師,同時上報安全領導小組。

2、在場人員迅速阻止事態擴大,有關老師陪同受傷學生就醫。同時由領導小組根據情況報派出所或通知家長,調查事實經過,對當事人作出相應的處分。

3、通知家長到校並做安撫工作。

4、調查原因

(九)學生夜間疾病救治預案

1、寢室輔導老師夜間值班:向全體學生公佈值班地點、值班電話。要求各值日領導要求醫務人員、教師值班期間全天候開機。

2、由寢室長或其他寢室成員馬上通知寢室教師,寢室教師在詢問病情、瞭解病史的基礎上決定聯絡班主任、家長或值日領導組,提供常規用藥或直接就近送醫院救治。

3、如果必須直送醫院,可由一位寢管教師與部分寢室成員一起護送,隨身準備一定現金,另一位寢管教師須繼續留在值班室以免其他情況發生。

4、送達當地醫院後寢室教師須全程陪同生病學生就醫,直到把學生安全送到學校。

5、通知生病學生家長。

(十)停電期間的安全預案

1、電管部門事先通知的停電:

(1)事先準備好礦燈、電筒、蠟燭等照明用具。

(2)要求各班主任及值日領導組成員提前到崗到位,各班自備蠟燭等照明用具。

(3)如遇較長時間停電,班主任到教室安排班會活動,但務必嚴格遵守四不準紀律:不準走出教室。不準隨意串門。不準高聲怪叫。不準拿著照明用具四處走動。

(4)來電以後,由各班主任安排學生把所有照明用具特別是蠟燭如數熄滅以消除隱患。如果在就寢時尚未來電,可允許學生將礦燈、電筒帶到寢室,但嚴禁學生將蠟燭等易引發火災等安全隱患的物品帶到寢室。教室、寢室樓道開啟應急燈。

2、事先未接通知的臨時停電:

(1)在場人員馬上把情況報告給安全領導小組,由領導小組分頭佈置有關工作。

(2)領導小組成員馬上電話通知各重要職能部門,如通知總務處安排好膳食、備用電源和照明用具。通知德育處安排好教師到每樓層維持秩序,各班主任到崗到位,加強管理。通知教務處安排好教學訊號。同時查明停電原因,責成有關人員立即維修或與電力部門聯絡協調,取得他們支援,取動發電裝置,保證學校的教學和生活用電。

(3)如是晚自修期間停電,根據情況或組織班會活動或繼續安排自修。

(4)不可將因臨時停電而未燒熟的飯菜提供給學生,總務處、食堂應立刻組織力量採購衛生熟食,保證師生正常的膳食供應。

(十一)校舍校產損壞導致的安全事故預案

1、教學時間內,如遇個別物件如桌、椅、床、燈、玻璃等導致的個別學生的輕微事故,由各班的治保委員、寢室長或其他在場人員立即護送到校醫室,同時通知班主任。由校醫室根據情況留觀或送當地醫院。就醫途中務必有班主任或值周教師陪同。

2、班主任根據情況通知校緊急事故領導小組或家長,同時做好有關幫扶、補課等善後工作。

3、如遇較大面積的校舍校產損壞導致的嚴重安全事故,在場人員應立刻報告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報告時說明安全事故的原因、範圍、程度、涉及人員、傷亡大致情況。

4、領導小組成員立刻趕赴現場,同時根據情況向當地公安部門、醫療部門、教育行政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彙報。由有關部門或直接對現場人員作出救援指示。

5、在場人員根據實際情況立刻疏散人員,同時組織力量進行搶救。

6、搶救時務必注意鄰近地區的校舍校產牢固情況,如遇人員掩埋,不得用鍬等工具重力挖掘。

7、學校配合當地有關部門做好救援工作、查明事故原因,穩妥地處理有關善後工作。

(十二)發生人員觸電預案

1、應立即切斷觸電者身體與電流的接觸,如用乾的木棒、竹竿、橡膠圈等撥開電線,或者用你的衣服套住他的某個部位,將他從電流上拖開。記住:不管你用什麼東西都應該是乾的和不導電的,而且要站在乾的地方,然後採取其他的措施。

2、若傷者神志清醒,呼吸心跳均自主,應讓傷者就地平臥,嚴密觀察,暫時不要站立或走動,防止繼發休克或心衰。

3、傷者喪失意識時要立即叫救護車,並嘗試喚醒傷者。呼吸停止,心搏存在者,就地平臥解鬆衣釦,通暢氣道,立即口對口人工呼吸,有條件的可氣管插管,加壓氧氣人工呼吸。心搏停止,呼吸存在者,應立即作胸外心臟按壓。

4、現場搶救中,不要隨意移動傷員,若確需移動時,搶救中斷時間不應超過30秒。移動傷員或將其送醫院,除應使傷員平躺在擔架上並在背部墊以平硬闊木板外,應繼續搶救,心跳呼吸停止者要繼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臟按壓,在醫院醫務人員未接替前救治不能中止。

(十三)發生實驗室事故預案

1、生物實驗中如發生割傷,一般使用止血藥包紮後都能解決。嚴重割傷時,如在手臂,要立即取下手錶、手鍊等佩帶物,然後抬起手臂,使其高於心臟,然後直接壓迫傷口。如在腿上,除壓迫傷口外,還要壓迫大腿上部的動脈。通知醫生或就近送往醫院,千萬慎用止血帶,因為止血帶會切斷受傷部位所有血液供應,從而可能導致永久性損傷。

2、化學實驗中如發生燙傷,應立即把燙傷部位浸入潔淨的冷水中。燙傷後愈早用冷水浸泡,效果愈佳。水溫越低效果越好,但不能低於-6℃。用冷水浸泡時間一般應持續半個小時以上。這樣經及時散熱可減輕疼痛或燙傷程度。燙傷不嚴重(指燙傷表皮發紅並未起泡的1度燙傷),一般可先做處理。用冷開水(或淡鹽水)沖洗清潔創面。對發生在四肢和軀幹上的創面,可塗上紫草油或燙傷藥膏,外用紗布包敷即可。燙傷病人最好是去醫院處理為佳。

3、化學實驗中如發生輕度燒傷,可在傷區先倒上一些冰水,後敷上溼潤的紗布。深度燒傷處是非常危險的,應先在燒傷處蓋上乾淨的敷料,然後迅速送往醫院。注意:一定要防止用水衝,用布抹,這樣會使燒傷區嚴重感染,後果嚴重。

4、物理實驗中如發生觸電和火災事故,啟動觸電和火災安全預案。

五、應急預案車輛和聯絡電話

1、車輛:****

2、值班聯絡電話:***(辦公室) ****(德育處) ***(保衛科)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2

1、健全組織,明確分工,嚴履職責。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指揮工作由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

2、校園硬體設施安全由總務主任負責,隨時觀測,發現險情,及時排除。

3、校園內人為不安全現象和重大違紀行為的管理由行政值日和值日教師負責。

4、學校安全工作小組成員與值日教師,值日學生組成值日小組,維持每天校園的正常秩序。維持每天校園的正常秩序。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處理。並對各項安全情況進行檢查;

5.學校安全工作小組每月進行一次全校性的安全保衛工作檢查,各類隱患如實記錄及時整改。

6、學校設兼職情報資訊人員,負責瞭解校園硬體設施安全隱患,人為不安全現象和校園內重大違紀行為。發現問題及時向當日的值日教師、值日領導彙報,重大事件及時直接向教導處老師彙報。

7、情報資訊由專門老師負責收集、整理和處置。當日突發事件由值日領導負責處理,視突發事件的大小分別與班主任、年級組長、家長取得聯絡,共商教育良策。重大突發事件要根據危害性大小及時彙報校長和有關部門或電話報警,同時即刻著手調查,深追到底,查清事件原因,進行現場保護,事故現場處置等。

8、節、假日和非常時期,由保衛組臨時確定保衛值班人員,發現情況及時報告,做好記錄,及時處置,失職要追究責任。

9、對重大違紀同學實行督控,防止在事件處理過程中走失。

10、重大突發事件發生後,校級領導要即刻趕到現場,指揮應急處置工作,並在第一時間(2小時內)報縣教育局辦公室。

11、若發生人員傷亡事故,值日領導需按以下程式即刻反應:

(1)立即將傷員送往醫院。

(2)告知校應急小組或110、120電話報警。

(3)通知家長或有關人員。

(4)及時上報教育局。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3

為了更好地防範各類突發事件的發生以及突發事件之後的及時處置,進一步增強應急處置能力,確保住館客人及員工的人身財產安全和賓館的財產安全,維護正常的經營秩序,根據國家有關的法律規定,按照《賓館管理中心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結合賓館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突發事件的分類

1. 重大交通事故

2. 導致電力、燃氣、供水、計算機網路、電話總機系統不能正常執行的重大技術事故。

3. 集體食物中毒及傳染病的爆發流行等公共衛生事件。

4. 火災事故或爆炸。

5. 重大刑事、治安、經濟案件。

6. 投毒、爆炸、暴力等人為事件。

7. 造成人員傷亡或裝置設施和公共財產損失較大的工程施工事故。

8. 內部矛盾激化導致的群體抗議事件。

9. 其他對賓館正常運營秩序有較大影響的事故或事件。

二、處理突發事件應當遵循下列原則

1. 統一指揮原則。

2. 優先處置原則。

3. 分級負責與協調一致原則。

4. 區域性服從全域性原則。

三、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體系

1. 賓館成立突發事件處理應急指揮部,指揮部是賓館處理突發事件的決策機構,其任務是對全館各經營部門、後勤保障部門、工程維修部門、職能部門進行統一組織、統一指揮、協調作戰。

2.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賓館總經理辦公室主任XXX兼任。工作人員由總辦人員組成,主要職責是傳達指揮部命令,協調各部門的行動,及時掌握事件進展情況,為指揮部決策提供參考。

四、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組織

賓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下設6個小組,各小組按照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完成分擔的任務。

1. 應急搶險組:由安保部、事發部門、工程維修部門組成,並協調有關部門參加。組長由總經理XXX擔任,安保部總監XXX、工程維修部總監XXX任副組長,其任務是對事發現場進行救助,控制事發現場秩序,維護事發現場周圍秩序,負責事發現場警戒,守護重點部位和重要物資。

2. 保障組:由賓館副總經理XXX任組長,採供部經理XXX、汽車公司經理XXX、通訊部經理XX任副組長,組員分別由三個部門業務人員參加,其任務是負責應急指揮的通訊、交通運輸車輛和其它應急物資的保障。

3. 宣傳報道組:由賓館黨辦主任XXX任組長,黨辦副主任XXX任副組長,黨辦科室人員為組員,其任務是統一通報事故及應急處理情況,做好群眾的宣傳動員工作。

4. 善後處理組:由賓館副總經理XXX、副總經理XXX任組長,工會副主席XXX、生活部經理XXX、行政部總監XXX、計財部經理XXX任副組長,其任務是負責事故遇難者的善後處理及財產損失處理。

5. 事故調查組:由賓館總經理XXX任組長,人事部總監XXX、安保部總監XXX任副組長,其任務是對事故原因進行調查分析、認定,並向賓館管理中心、國管局等上級單位提出事故調查報告。

五、突發事件的資訊報送

1. 突發事件發生後,事發現場的值班員或現場工作人員應立即向安保部及事發部門值班經理報告。

2. 安保部接到報告後,立即通知總辦值班員和安保部總監、巡邏警衛人員。

3. 總辦值班員接到報告後立即通知帶班總經理和電話總機房。

4. 總機房通知各賓館領導,各部門經理到事發現場。

5. 總辦主任將突發事件基本情況迅速向賓館管理中心及其他上級機關報告。

6. 指揮部成員到現場後,由當時最高指揮員決定啟動應急處理預案,各專業組迅速到位開展工作。

7. 對突發事件發生後隱瞞不報、謊報或拖延報告的,賓館將查明責任,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六、突發事件處理預案的保障

1. 突發事件的各種應急保障應本著急事急辦、特事特辦的原則處理,優先保障處理突發事件所需的各項資金和物資。

2. 人力資源部根據突發事件的具體情況主動協調各部門,合理調配人員,優先保障一線應急所需,適當保留部分機動人員。

3. 人力資源部要把突發事件應急處理作為人力資源培訓、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並作為崗位職責內容之一編入崗位說明書,責任到人。

4. 應急處理預案的演練,由賓館安全生產委員會負責統一組織,總經理辦公室、人力資源部、安保部配合進行。每年定期組織模擬演練,承接重大接待任務時亦應進行演練。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正確處置各類藥品(含醫療器械,下同)突發事件,保障公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省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預案》、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和醫療器械突發性群體不良事件應急預案》、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山東省藥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魯食藥監發[20__]51號)、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於釋出臨沂市藥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試行)的通知》(臨食藥監[20__]6號)等法律法規和檔案精神,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本預案適用於##縣行政區域內突然發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人體健康嚴重損害的藥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理工作。

第三條藥品安全突發事件(以下簡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對社會公眾健康造成或可能造成嚴重損害的重大藥品質量事件、群體性藥害事件、嚴重藥品不良反應事件、重大製售假劣藥品事件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的突發藥品安全事件。

第四條根據藥品突發事件的性質、危害程度、涉及範圍,可能或已經對社會造成的不良影響,將突發事件分為三個等級。

一級:重大突發事件。指突發事件在全省範圍影響大、波及範圍廣、蔓延勢頭緊急,已經發生一人以上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傷、或者致人嚴重殘疾、或者十人以上輕傷或者其他特別嚴重後果的事件。

二級:較大突發事件。指突發事件在市或縣(區)轄區內範圍影響擴大,蔓延勢頭有升級趨勢,已經導致一人重傷、或者五人以上輕傷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事件。

三級:一般突發事件。指突發事件在一定區域內造成較大影響,危害較為嚴重,具有較為明顯的蔓延勢頭,已經導致一人以上、五人以下輕傷或其他嚴重後果的藥品安全事件。

第五條藥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應堅持以人為本和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方針,貫徹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快速反應、依法處理的原則。

第二章組織機構與職責

第六條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成立由局長任組長、各副局長為副組長、相關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藥品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成員名單附後),負責全縣藥品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領導指揮、協調和決策工作。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突發事件的組織協調和處理日常工作,包括收集、分析和綜合有關藥品安全檢測資訊,提出預警建議。辦公室設在縣局市場監督科,辦公室主任由史柯副局長兼任。

第七條領導小組辦公室下設綜合、督導和後勤保障三個工作組。

(一)綜合組:以市場監督科人員為主,辦公室(法規科)、食品科人員參加,吳興霞科長任組長。主要職責是組織、協調和實施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預案;突發事件發生時,組織協調相關部門聯動和配合;建立突發事件處理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對有關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組織撰寫總結報告;及時與新聞媒體聯絡,通報或釋出有關情況。

(二)督導組:以稽查科人員為主,市場監督科、食品科、藥檢科人員參加,楊德方科長任組長。主要職責是深入現場,調查取證、收集突發事件第一手資訊資料,根據事件的勢態,必要時依法採取行政強制措施,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現場情況,提出相關的措施建議,根據領導小組決定迅速採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蔓延。

(三)後勤保障組:以辦公室人員為主,財務科人員參加,陳杰主任任組長。主要職責是車輛、物資、經費保障等後勤服務工作。

第三章突發事件的報告

第九條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及時向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藥品安全突發事件。藥品安全突發事件的發生單位負有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藥品突發事件的義務。

第十條市、縣(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健全由藥品行政監督、技術監督、社會監督共同組成的舉報投訴和資訊報告網路(資訊報告網路可以現有的藥品監督網路為基礎調整充實),確保資訊暢通、報告及時、準確無誤。

第十一條市、縣(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藥檢機構在獲悉有關突發事件資訊時,應立即向同級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重大突發事件資訊須在2小時內上報,不得瞞報、緩報、謊報。

第十二條各縣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在接到轄區內藥品突發事件的資訊或報告後,應立即進行情況調查、分析和彙總,在規定時間內報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重大藥品安全突發事件可越級上報。

第十三條根據突發事件的發展勢態,報告分為初次報告、動態報告和總結報告。

初次報告內容: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涉及人數、潛在影響、發展趨勢分析、擬採取的措施等。

動態報告內容:事件的發展、變化以及採取的應對或處理措施。

總結報告內容:主要包括事件的因果分析和應對措施的探討,對今後類似事件的防範建議等。

第十四條縣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在接到突發事件資訊報告後,1小時內向市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初次報告,同時報告同級人民政府;市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接到報告經核實情況後,根據突發事件的性質,在2小時內初次報告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並同時報市政府。

第四章應急預案的設定與啟動

第十五條藥品安全事件發生後,按照突發事件的性質和等級分別採取以下三套應急預案進行處置。

第一套預案:發生一級藥品安全突發事件時啟動。

1、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後,縣局領導小組及辦公室應立即進入應急狀態,儘快趕赴現場,對報告的內容進行核實,同時報告縣政府和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經確認後報請上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下達啟動命令。

2、到達現場後應立即組織、協調有關部門開展以下工作:採取緊急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協助醫療衛生部門,開展傷員救治工作;查明事件原因,依法提取有效證據;對有證據證明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藥品及其有關證據材料採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強制措施,對質量可疑的藥品進行抽樣送檢;對已流入社會的有毒有害物品要立即採取緊急控制措施,對源頭和流通、使用渠道進行全面監控。必要時會同公安、衛生等有關部門,迅速組織協調有關單位採取緊急控制措施,以控制突發事件的進一步發展。

3、現場處理工作實行動態報告制度,即每4個小時向市局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和當地政府報告一次突發事件的應急工作情況,以便及時採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市局同時將情況報告省局。

4、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要保持領導在崗、車輛備勤、通訊暢通,所有人員服從統一排程、指揮。

5、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及有關單位,要加強應急值班,設專門值班室,安排雙人24小時接聽值班電話,做好記錄。值班人員中必須有領導小組辦公室成員一名,工作日外須有一名局領導帶班且值班人員必須是中層以上幹部。

6、加強與新聞媒體的溝通,及時向媒體釋出突發事件的動態,公正輿論,穩定人心,消除恐慌。

7、加強後勤保障工作,各級有關單位要保障交通工具及其他所需物品的及時提供。

第二套預案:發生二級藥品安全突發事件時啟動。

1、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後,縣局領導小組及辦公室應立即進入應急狀態,對報告內容進行核實,確認後下達命令,派出督導組立即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在第一時間內趕到現場。

2、到達現場後應立即組織開展以下工作:採取緊急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協助醫療衛生部門,開展傷員救治工作;查明事件原因,依法提取有效證據;對有證據證明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藥品及其有關證據材料採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強制措施,對質量可疑的藥品進行抽樣送檢;對已流入社會的有毒有害物品要立即採取緊急控制措施,對源頭和流通、使用渠道進行全面監控。必要時會同公安、衛生等有關部門,迅速組織協調有關單位採取緊急控制措施,以控制突發事件的進一步發展。

3、現場處理工作實行動態報告制度,即每8小時向市局和當地政府報告一次突發事件的應急工作情況,以便及時採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的發展。

4、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有關人員都要服從統一排程,開通通訊工具,保持通訊暢通。

5、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要加強應急值班制度,設專門值班室,安排雙人24小時接聽值班電話,並做好記錄。值班人員中必須有領導小組辦公室成員一名,工作日外須由一名局領導帶班且值班人員必須是中層以上幹部。

6、加強與新聞媒體的溝通,及時與新聞媒體聯絡,通報有關情況,穩定勢態。

7、其它應對措施。

第三套預案:發生三級藥品安全突發事件時啟動。

1、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後,縣局領導小組辦公室應立即進入應急狀態,暢通應急通訊聯絡系統,及時排程並分析、彙總應急工作情況,向領導小組報告。

2、立即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派工作組於2小時內趕赴現場,迅速組織開展突發事件的調查及現場處理工作。每24小時向市局報告一次突發事件的應急工作情況,以便及時採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的發展。

3、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有關人員都要開通通訊工具,保持通訊暢通。

4、加強應急值班制度,設專門值班室,安排雙人24小時接聽值班電話,並做好記錄,及時向領導彙報。

5、與有關部門協作開展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動與有關政府部門聯絡,溝通情況,通報資訊,協調工作。

6、聯絡新聞媒體或通過網站,釋出有關突發事件資訊以及採取的應對措施。

7、其它應對措施。

第十六條啟動第一套預案由省局領導小組組長下達指令;啟動第二套預案由市局領導小組組長下達指令;啟動第三套預案由縣級局領導小組組長下達指令。啟動第一套預案時,應同時報告省政府。啟動第二套預案時,應同時報告市政府。啟動第三套預案時,應同時報告縣(區)政府。

第五章後期處置

第十七條突發事件得到有效控制或消除後,縣局須在2小時內向市局和當地政府報告,市局須在2小時內向省局和市政府報告,並在2日內將初步總結報告報省局領導小組辦公室。

第十八條藥品和醫療器械生產企業、經營企業、醫療機構違反《藥品管理法》、《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給使用者造成損害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九條突發事件發生後,有關單位或人員未按照本規定履行職責或行動遲緩、失職、瀆職而造成損失或不良影響的,有關部門應依照黨紀、政紀給予紀律處分或行政處分;對錶現突出並做出貢獻的予以表彰獎勵。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條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第二十一條本預案由臨沂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解釋。

附:1、##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名單

2、##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工作人員分工

附件1:

##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藥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名單

組長:縣食品藥品監管局局長

副組長:縣食品藥品監管局副局長

縣食品藥品監管局副局長

縣食品藥品監管局紀檢組長

成員:縣食品藥品監管局辦公室主任

縣食品藥品監管局監管科長

縣食品藥品監管局稽查科長

縣食品藥品監管局食品科長

縣食品藥品監管局藥檢科長

附件2:

##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藥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工作人員分工

一、綜合組:

組長:

成員:

二、督導組:

組長:

成員:

三、後勤保障組:

組長:

成員: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5

為加強值班安全管理,及時妥善處理髮生的各類安全緊急事件,提高緊急突發性事件的快速反映和各項應急工作的協調開展,確保企業及員工財產和人身安全,結合企業實際情況,特制定企業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依據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本著預防為主,迅速及時、有效地開展各項處置工作,切實維護企業的安全與穩定。在處置突發事件時,要態度明確,區分性質,嚴格紀律,講究策略,措施得力,處置果斷,防止事態擴大。

二、 報告制度和程式

1、發生安全事故後,值班人員應及時向企業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報告,並視情況迅速撥打110、120、119應急電話(110匪警、120救護、119火警)。

2、值班人員應根據事故情況,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逐級上報。

3、報告內容如下:事故的時間、地點、事故簡要經過、已採取措施和事故控制情況以及報告人。

三、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一)消防應急預案

1、發現火警後,在場工作人員應及時向值班領導彙報,迅速撲滅火源,值班人員在接到火警資訊後立即組織搶險,並視火情及時撥打119火警電話。

2、保障安全通道暢通,有組織的做好人員疏散工作,在疏散過程中,應井然有序,避免擁擠所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

3、應堅持先救人,後救火的原則,如有人被火圍困,需立即組織力量搶救。

4、控制火勢,防止火勢蔓延,極力搶救財物,降低火災所造成的損失。

(二)食品衛生應急預案

1、如發現生病員工,應及時就醫,不得帶病上班。

2、通知員工所屬部門領導,以便及時做出工作安排,配合開展搶救工作。

3、若遇員工非正常中毒或發生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應立即停止食堂的生產活動,迅速報告衛生行政部門,積極配合救助病人。

4、保留可能造成食物中毒或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裝置和現場,並配合衛生行政部門進行調查。

5、根據衛生行政部門的要求,封存和銷燬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對中毒食品加工場地、工具、裝置進行消毒,控制事態發展。

(三)停水停電應急預案

1、首先查明原因,如因上級管理部門決定停水停電,應立即將詳細情況通知有關部門和員工;

2、突發水管爆裂:迅速關掉總閘,並立即將積水清除,保護財物,同時通知維修人員進行搶修,並及時說明停水原因以及來水時間。

3、突發大面積停水停電:迅速打電話向物業管理部查明停水、停電原因,並及時說明原因以及來水、來電時間。

4、下水管堵塞:立即組織維修人員找出堵塞處,及時進行疏通。

(四)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1、自然災害發生後,值班人員應立即通知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迅速到位; 2、認真組織員工疏散到安全地帶,對沒有及時撤出的人員,應極力查詢或營救。

3、沉著應對突發災害性事故的發生,積極開展自救和互救工作,使人員和財產損失降到最低限度,有效保障員工的生命和企業的財產安全。

4、各部門應積極主動協助配合領導小組維護好企業秩序,並向上級部門報告傷亡人數及損失情況。

(五)防範被盜應急預案

1、盜竊事件發生後,立即保護好現場,並通知物業管理部來進行調查,查詢被盜原因;

2、及時向企業領導報告情況;

3、如發現有人現場作案,應先撥打“110”,並對正 在實施犯罪行為的不法分子預以制止,組織保衛力量將其抓獲交公安部門處理。

(六)侵害員工事件應急預案

1、員工之間發生矛盾衝突,在場人員應加以勸阻,並向值班領導報告,如有受傷人員應及時就醫,調查事實經過,對當事雙方做出相應處分。

2、若有外來人員不履行登記手續,強行闖入,門衛保安員應加以阻止,並報值班領導,不得隨意放行。

3、發現不法分子來企業滋事、鬥毆、行凶,應予以制止以防意外和不測,同時應撥打“110”。

4、 如有敲詐、傷害事件發生,必須立刻採取救治措施,視情況必要時撥打“120”救護電話 。

四、全員參與,落實到位

目前,企業已經形成了比較完善的安全生產管理預防措施,對安全生產管理涉及到的內容進行了制度規範,只有全員參與,預防為主,狠抓落實,才能減少安全事故和意外事件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