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小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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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學習、工作或是生活中,有時會突發意外事故,為了避免造成重大損失和危害,往往需要預先進行應急預案編制工作。那麼什麼樣的應急預案才是好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國小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國小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國小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

一、組織機構

1、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2、現場處置機構

資訊聯絡組:戈亞芳陸惠琴

醫療救護組:邵惠平高利芬周惠珍周秀蘭

警戒維護組:滕金花朱雲龍柏秋香許金球

後勤器材組:吳建平江堯章柳雪明楊金元

二、各部門職能

領導小組:釋出應急求援命令、訊號,組織指揮現場求援、保衛、警戒行動,及時向上級彙報突發事故情況,做好現場安全疏導和人員緊急疏散工作,配合上級和其它職能機關開展求援行動。

資訊聯絡組:及時做好事故情況向組長、副組長彙報,保持資訊暢通,做好與有關部門單位的聯絡工作。

警戒維護組:主動配合做好現場保護、危險人員撤離,維護現場秩序,勸說圍觀群眾離開現場,保障救護通道暢通。

醫療救護組:承擔現場人員的施救或向臨近醫院及時疏散救治工作。

三、突發安全事故後應急對策和措施

1、突發事故發生後,事故源周圍帶隊教師、學生於第一時間報告領導小組。

2、事故後迅速撥打“110”、“119”、“120”等報警電話求助。

3、領導小組及相關處置機構第一時間趕往事故地,組織求援工作,切斷危險源,預防和制止破壞擴大。

4、以救人為第一任務,迅速現場基本施救,並送往臨近醫院。

5、保護現場,組織學生疏散,維護秩序,勸離圍觀人員,保障救護通道暢通。

6、阻止學生參加有危險的事故求援活動。

7、各班主任、老師要做好學生安撫教育工作,組織學生安全撤離。

8、突發事件報告內容:

①事故發生時間、地點;

②簡要經過和傷亡人數;

③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

④已採取措施和控制情況;

⑤彙報人姓名。

國小突發事件應急預案2

為確保校門口突發事件能夠和時、迅速、高效、有序地得到處置,保證我校全體師生生命財富平安和身心健康,維護社會穩定。我校堅持以人為本、維護穩定的方針,本著預防在先、突發有備的原則。 根據上級有關部門要求學校制訂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的會議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與指揮

(一)學校成立校門口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統一領導我校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校門口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由學校中層以上幹部組成,校長任組長。

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名單

組 長:Xx

副組長:Xx Xx Xx

組 員:Xx Xx Xx Xx Xx Xx Xx

應急領導小組履行下列主要職責:

1、指揮有關教師立即到達規定崗位,採取相應的應對措施。

2、佈置教師開展相關的自護自救或者實施求救工作。

3、根據需要對師生員工進行疏散,並根據事件性質,報請上級部門迅速依法採取緊急措施。

4、根據需要對事件現場採取控制措施。

5、對本校的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程式進行督察指導。

(二)校門口突發事件發生時,學校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應當根據“生命第一”的原則,組織決定是否啟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並在第一時間內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三)學校各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做好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有關工作,切實履行各自職責。

(四)應急狀態期間,領導小組各成員必需保證通訊網路疏通。校內各部門應當根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的統一安排,做好本部門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配合、服從對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進行的督察和指導。

(五)學校內任何部門和個人都應當服從學校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為處置突發事件作出的決定和命令。突發事件涉和的有關人員,對主管部門和有關機構的查詢、檢驗、調查取證、監督檢查和採取的措施,應當予以配合。

二、監測與報告

(一)開展突發事件巡視監測。

1、校外人員履行登記手續,強行闖入,門衛應力加阻止,不得放行。

2、校外人員已強行闖入校內,門衛追趕不和,應立即電話通知有關部門領導,和時將闖入者查清逐出。

3、校門口發現不法分子襲擾、行凶、劫持人質、破壞公私財物等,應立即採取下列處置方法。

①迅速報警(110)

②迅速報告校長室。

③對歹徒進行勸阻或制服,維護在場師生平安。

④為防不法分子逃跑,在制止、制服其前應關閉校門。

⑤立即將受傷師生送入和近醫院進行救治。

4、記錄不法分子的體貌特徵和其他犯罪情節,收集不法分子施暴凶器,維護好案發現場。

5、組織校內力量,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善後工作。

任何人員都有巡視監測學校突發事件的責任,一發現事件或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的苗頭,應向學校領導彙報。

國小突發事件應急預案3

為確保校園各類突發事件能夠及時、迅速、高效、有序地得到處理,保障我校全體師生生命財產安全和身心健康,維護社會穩定,根據上級有關部門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預案。本預案所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校園內師生員工生命財產和身心健康的火災、地震、洪災、公共衛生、環境汙染以及人為的破壞等重大安全事件。

一、組織與指揮

(一)學校成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全校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由學校領導及相關科室、教研組主要負責人組成,校長任組長。

1、指揮有關教師立即到達規定崗位,採取相應的應對措施

2、安排教師開展相關的搶險排危或者實施求救工作

3、根據需要對師生員工進行疏散,並根據事件性質,報請上級部門迅速依法採取緊急措施

4、根據需要對事件現場採取控制措施

5、對本校的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程式進行督察指導

(二)突發事件發生後,學校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應當根據“生命第一”的原則組織,決定是否啟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並在第一時間內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三)學校各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做好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有關工作,切實履行各自職責。對部門組織或負責的教育教學活動,活動前應有預見,並根據學校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採取相應的措施,發生事故,主動納入學校預案工作程式。

(四)應急狀態期間,領導小組各成員必須保證通訊網路暢通。校內各部門應當根據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做好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配合、服從對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進行的督察和指導。

(五)學校內任何部門和個人都應當服從學校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為處理突發事件作出的決定和命令。突發事件涉及的有關人員,對主管部門和有關機構的查詢、檢驗、調查取證、監督檢查及採取的措施,應當予以配合。

二、監測與報告

(一)開展突發事件巡視監測。任何人員都有巡視監測學校突發事件的責任,值周教師、教學活動的帶隊教師、學校安全門衛等教師更有監測學校突發事件的職責,一發現事件或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的苗頭,應向學校領導彙報。

(二)建立資訊報告制度。突發事件發生或有可能發生突發事件的資訊,採用逐級彙報制度,事件第一發現人應及時向學校彙報,學校應在第一時間向學校主管部門彙報,並隨時與上級單位保持密切聯絡。

(三)嚴格執行學校重大事件報告程式。對於各類突發事件,應迅速判斷事件性質,根據事件性質,及時向社會、政府各救治排險機構求救,並向相關的政府職能部門、上級主管部門逐級彙報。在得到指示和未得到指示前,對事故可能影響善後處理的現場、證件證物等要進行保護。

(四)突發事件向外釋出情況,需要經校突發事件處理領導小組同意,在確定性質的基礎上以集體形式釋出,不得主觀臆測、誇大其詞,或者須經上級有關部門鑑定核實後作出決定。任何人員都不得瞞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突發事件。

三、應急調查與救治

(一)突發事件發生後,校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及有關部門,負責組織對突發事件進行調查處理。通過對突發事件調查、現場勘驗,採取控制措施等,對危害程度做出評估。

(二)突發事件發生後,在進行事件調查和現場處理的同時,學校應當立即將突發事件所致的傷亡病人送向就近醫院,對無法判斷傷情的傷病員,應及時報警求救求援。

(三)突發事件發生後,學生管理部門、保衛部門應立即保護現場、採取疏散、隔離等措施,加強學生管理,並做好學生思想政治工作,確保學生心態和情緒穩定。

(四)突發事件發生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根據需要,可以採取臨時停課、放學、疏散等措施,並及時向上級部門彙報事件情況以及採取的應急措施。

(五)突發事件發生後,根據事件性質,應及時與涉及事件的學生家長、教師家屬聯絡,在適當條件下,告知事件原因、處理結果,或者聯絡家長進行救治。

四、應急預防監控措施

(一)火災

學校全體師生髮現校園火災均應及時報警,迅速向學校領導彙報。發生在教育場所的火災,教育活動必須立即停止,並對人員進行安全轉移或疏散。如果有傷員,及時搶救。涉火人員必須提交火災原因的書面報告。補充如下:

1、火勢比較大,靠學校自己的力量難以撲滅,應立即撥“119”報警。

2、重點部位或其鄰近發生火災,靠學校自己力量無把握短時撲滅,可能危及重點部位,應立即直接撥“119”報警。同時採取自救措施,轉移物品,開啟消防通道,疏散人員,隔離電源。

3、一般火災情況(火勢較小、火勢發展慢、損失小、靠學校自己力量可以撲滅)應立即組織自行撲火,事後將火災發生時間、地點、情況、撲火經過、採取的滅火方式和起火原因與後果等以書面形式報學生處。

(二)惡性傷亡事故

當學校內發生人員傷亡的惡性事故時,應立即保護現場,並報告學校應急預案處理領導。對未死亡人員學校應採取現場急救,無法或無能力救治、或者無法判斷傷亡情況,應及時向相關部門(公安部門、醫療救治中心等)報警。

對惡性傷害事故的原因要進行及時調查,實事求是,配合各部門提供相應證據證件。事故的處理根據調查結果以相關法律法規條例處理。

(三)傳染性疾病暴發、流行

應當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對傳染病病人和疑似傳染病病人,採取就地隔離、就地觀察、就地等待醫療部門治療。加強預防控制措施,防止造成疫情擴散。發生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等,應及時採取如下措施:

1、對全校師生員工採取必要的保護措施,發放必要的防護用品。在公共衛生場所完善洗手裝置,提供流動水、洗手液、除菌消毒肥皂。

2、所有師生居所、工作室、人群聚集場所要增加通風的時間和強度。教育師生增加戶外活動的時間,注意勞逸結合,增強抗病能力。注意個人衛生,勤洗手,搞好居室衛生,勤晒衣被。

3、建議師生員工儘量避免接待外地來訪的客人,各種集體性人員聚集活動推遲或取消,儘量減少不必要的會議和集體活動。

4、一旦發生疫情,嚴控外來人員進入,教育學生自我保護,限制學生去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對我校外出工作人員、學生實行登記制度,經醫院進行必要的身體檢查才能復學。

5、學校採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四) 地震、洪災等自然災害

發生自然災害,必須以生命第一,學校可以採取必要的停學。對影響師生安全教育教學活動,都應及時作出安排,或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在上下學路上可能危及學生生命安全的,應及時告知家長接送或在路上護送,也可以報警。對可預見性自然災害,應在未發生災害前,作出安全部署,對不可預見的自然災害如地震、龍捲風等,應盡力採取保護和自救措施,事後應及時施救,並向事實情況通過彙報程式彙報。

(五)環境汙染

1、調查學校周邊的環境汙染源,如果可能造成環境汙染的'源頭物,因及時向環保部門聯絡。並備案這些汙染源可能產生的汙染性質和處理辦法。

2、產生環境汙染突發事件,應配合環保部門緊急疏散全校師生,並做好學生的思想穩定工作,疏散過程維護好師生的秩序。

3、平時對全校師生進行環保教育和環境汙染自護自救教育。

(六)人為破壞

1、加強校園保衛和巡邏,阻止外來人員進入校內。

2、發生爆炸、投毒等惡性事故,及時報警。學校應保護生者,進行人員安全疏散,對傷員進行救治。

3、發生綁架等突發事件,及時報警,並配合公安部門提供相關破案線索。

4、發生打架鬥毆致人傷殘等突發事件,報警,及時送傷者入醫,保護現場,調查原因。

國小突發事件應急預案4

學校是育人重地,保障安全是頭等大事,為提高學校預防和控制突發衝擊校園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導和規範各類突發衝擊校園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減輕或消除突發事件的危害,保障全體師生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學校正常教學秩序與校園穩定,根據上級有關檔案,結合本校實際,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工作目標

1、普及防治突發事件知識,提高廣大師生員工的自我防護意識;

2、完善突發事件的資訊監測絡,做到早發現、早制止、早解決;

3、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採取措施,確保突發事件不在校園內蔓延,努力打造“平安校園”。

二、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正常不懈,宣傳普及突發事件的防治知識,提高全體師生員工的防護意識和自我防範能力,加強門衛值班和值日製度,一旦發現衝擊校園事件,一方面及時勸阻、制止,一方面及時報告校創“平安校園”領導小組;

2、依法管理,統一領導,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突發事件的預防,案情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在校創“平安校園”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負責組織、指揮、協調處置突發事件;

3、快速反應,運轉高效。學校建立預警和醫療救治快速反應機制,強化人力、物力、財力儲備,增強應急處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證發現、報告、制止、治療等環節緊密銜接,一旦發現突發事件,快速反應及時準確處置。

三、組織管理,成立由校長負責的建立“平安校園”領導小組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小組,具體負責落實學校的突發事件防治工作。

主要職責:一是制訂本校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二是建立健全突發事件防治責任制,檢查督促學校各部門各項突發事件的防治措施落實情況;三是深入開展突發事件上的宣傳教育活動,普及突發事件的防治知識,提高師生自我防範能力;四是及時冷靜,果斷處置突發事件減少到最低損害。

四、突發事件的預防

1、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學校門衛工作的領導和管理。

訂立門衛工作責任制,重點是看好門管好人,嚴禁校外人員隨意進校,建立來訪人員登記制度。

2、嚴守職責,切實加強值日教師和領導值周制度,強化校門口和操場,走廊巡視,及時制止偶發事件和校外突發衝擊事件;

3、強化措施,加強學校安全規範化管理,每月定期進行校園安全隱患情況調查和周邊安全情況,調查及時提出整改措施,並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並落實有產在整改措施;

4、強化教育,把安全工作擺在重要議事日程,定期專題研究,並通過多種形式(講座、黑板報展覽、實踐活動等),對學生開展安全教育,提高學生創安意識和防範能力;

5、增加投入,切實改善學校安全基礎設施和條件。

五、突發事件應急處置

1、一般突發衝擊事件

(1)門衛、值日導師及時善言勸阻、緩衝衝擊者急暴心態;

(2)迅速報告學校應急處置組負責人;

(3)處置組成員瞭解衝擊原由,並同相關人談話,全面掌握整個事件前因後果情況;

(4)在校處置組人員主持下調解,矛盾雙方協商解決。

2、重大突發衝擊事件

(1)門衛、值日導師,溫言勸阻;

(2)資訊員速報創安領導小組,並同時上報公安、派出所、鹿城區教育局;

(3)衛生保健人員緊急出動對受傷者實施緊急救治,嚴重者即送就近醫院救治;

(4)在校創安領導小組負責人會同區局、公安等有關人員協商解決衝突雙方問題,並做好善後處理。

六、保障措施

1、組織機構保障,學校除成立創“平安領導”小組和應急處置小組外,還要成立資訊員等快速反應隊伍,要求門衛、內保人員,以及保健室、工會、大隊部堅守崗位,具體負責日常預防與控制工作;

2、人力資源保障,學校應配齊衛生技術人員,門衛人員、內保幹部,教育他們應有高度工作責任感,定期組織突發衝擊事件應急處理知識、技能的培訓和演練,熟悉突發衝擊事件的預防與控制知識,具有處理突發事件的快速反應能力;

3、財務和物資保障,學校安排必要的經費預算,為突發事件的防治工作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資金保障和物質儲備。

國小突發事件應急預案5

一、指導思想:

安全工作是學校工作的重中之重,抓好安全工作是一件涉及千家萬戶,人命關天的大事,也是懸在學校全體教職工日常生活頭上的一把利劍。為了保障全體師生的人身安全,保證學校教學工作順利開展,必須認清形勢,“建立和諧社會”的重要思想為前提,建立學校安全應急處理機制。迅速、及時、積極地處理好各種突發事件,確保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以下突發事件防範應急預案:

二、組織機構:

學校成立安全緊急情況處置小組:

組 長:韓仕堯

副組長:徐鬆

成 員:燕紹鬆 文墨 李本春 各班班主任

三、防火安全預案

1、防範預案(措施)

①嚴禁將火柴、打火機等火種帶入教學區。

②教學區和辦公區不得使用明火照明。

③嚴禁在辦公室、實驗室內使用電火爐、電熱毯、電熱水器等。 ④嚴禁在校園記憶體放或燃放煙花爆竹。

⑤嚴禁在校園內焚燒廢紙、樹枝、樹葉等。

⑥組織全校師生聽取消防安全知識講座。

2、應急預案

⑴處理程式:

①出現火災:立即組織有效補救,切斷電源、燃氣源,防止火勢蔓延。 ②迅速組織學生從就近的安全通道疏散(不得組織學生撲救)。

③在實施第①、②條款同時,立即向學校領導報告,必要時撥打119火警電話,以求援助(火警電話必須講清楚事發地點、所處地域、方位、火情種類等)。

④及時組織對受傷人員進行救治。

⑵組織實施:

①參加人員:在消防車到來之前,以義務消防隊員為主,其餘人員(尤其是教師)均有義務參加撲救。

②消防車到來之後,校內人員配合消防專業人員撲救或做好輔助工作。 ③使用器具:滅火器、水桶、臉盆、鐵杴,水浸的棉被等。

④無關人員要遠離火場和校區內的固定消防栓,以便於消防車輛駛入。 ⑶撲救方法:

①撲救固體物品火災,如木製品,棉織品等,可使用各類滅火器具。 ②撲救液體物品火災,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二氧化碳滅火器、沙土、浸溼的棉被等,絕對不能用水撲救。

⑷注意事項:

①火災事故首要的一條是保護人員安全,撲救要在確保人員不受傷害的前提下進行。

②火災第一發現人應查明原因,如是電源引起,應立即切斷電源。 ③火災後應掌握的原則是邊救火,邊報警。

④一般不組織學生參加滅火。

四、用電安全預案

1、防範預案

①組織對全校師生進行用電安全知識輔導。

②辦公室內嚴禁使用電燙鬥、電吹風、電爐等。

③學生不得擅自從插座內引出電源接入其它用電器。

2、應急預案

①遇有突發性觸電事故立即切斷電源(包括總電源)。

②遇有緊急情況立即用絕緣棒或非導電棒、棍擊打,將觸電人員與電源脫離,(不得用手拉觸電人員。)

③對觸電受傷人員視情形及時組織自救或他救,必要時撥打120急救中心求援。

④及時向學校領導報告,以便組織施救。

五、食品衛生安全預案

1、防範預案

①定期對師生進行食品衛生安全知識輔導。

②教育學生在任何時候,任何場合都不購買和食用三無食品(無生產廠家、無商標、無出廠日期)以及過期食品。

③教育學生養成良好的一日三餐的用餐習慣,不挑食,少吃零食。

2、應急預案

⑴基本處理流程

①發現有嘔吐腹脹、腹瀉等症狀,立即與家長聯絡。

②一旦發生三人以上同時出現腹脹、腹瀉等症狀,立即向學校領導報告,及時採取有效措施,以防意外。

③發生上述第二條款情況,即與學生家長取得聯絡,以便共同研究對策。 ④調查事故原因,追究責任。

⑵報告程式:

①報告班主任。

②報告校領導。

③經領導同意後報告地方防疫部門。

⑶處置措施:

①發現情況後立即向有關部門和校主要領導彙報。

②以最快速度將中毒人員送往就近醫院,無交通工具時撥打急救中心電話“120”請求救助。

③根據領導要求,分別向上級主管部門和鄉、縣防疫部門報告。 ⑷注意事項:

①穩定師生情緒,要求各類人員不以個人名義向外擴散訊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

②如有個別家長來校探視,由各班主任做好家長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③事故發生後,要注意維護正常的學習秩序和工作秩序。

④如有新聞媒體要求採訪,必須經過學校同意,未經同意,任何人不得接

受採訪,以避免報道失實。

國小突發事件應急預案6

為了保障學校師生員工健康地學習、工作、生活,促進學校各項工作順利開展,防止安全事故發生,切實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從學校實際出發,特制定本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一、 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適用範圍

本預案所稱 “突發事件”,主要是指突然發生並嚴重危及學校財產安全、師生生命和財產安全、校園秩序和公共安全,需要學校及有關部門立即採取應對措施,並加以處理的事件。如重大的自然災害事故,校園發生的群打群毆、爆炸、綁架、暴力傷害等惡性刑事案件,群體性中毒事件,群體性傳染性疾病等公共衛生事件,重大交通事故,重大火災、房屋倒塌等安全事故,學校領導和全體師生員工要以強烈的責任心和高度的責任感嚴肅認真地對待突發事件,要警鐘長鳴,始終把師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放在首位,以防為主,防控結合。

二、具體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

(一)校內發生火災、漏電、房屋倒塌等特大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

1、切斷電源。

2、發生火警,先以滅火器撲滅;火勢蔓延,急打“119”;房屋倒塌且有師生埋入,急打"110",並有組織地進行搶救。

3、迅速向突發事件領導小組報告。

4、開通全部安全通道(安全通道要有明確標誌,並在師生在校期間24小時開通),學校教職員工組織學生迅速撤至安全地帶。

5、配合消防、醫院等單位,做好自救工作

6、儘可能保護好現場,做好有關證人證事記錄。

7、凡凡被上級定為D級危房的校舍,堅決無條件的撤出學生,立即封存,拉上警戒線禁止人員靠近,撤出的學生搬到安全校舍或搭建活動板房上課。學校的危牆立即拆除,修建堅固符合要求的圍牆或修建鐵藝牆等,消除安全隱患。危險設施裝置迅速檢測維修,以達到標準要求,不能維修者立即封存,禁止使用,確保師生安全。

8、確定各班應急逃生路線及安全場所,確保有災情有序撤離。

(二)校外不法人員進入校內實施暴力或搶劫事件應急預案

1、在確保校門24小時上鎖,來人問明情況後方可放行。

2、來人不履行登記手續,強行闖入,門衛應力加阻止,不得放行。

3、來人已闖入校內,門衛追趕不及,應立即電話通知有關部門領導,及時將闖入者清逐出校門。

4、校內發現不法分子襲擾、行凶、行竊、鬥毆、搶劫、劫持人質、放火、破壞公私財務的應立即採取下列處置方法:

①迅速報警(110)。

②迅速報告學校突發事件領導小組。

③對不法分子進行勸阻或制服,保護在場師生安全。

④為防止不法分子逃跑,在制止、制服其前應關閉校門。

⑤立即將受傷師生送往醫院進行救治。

⑥作好師生的思想工作。

5、記錄不法分子的體貌特徵和其他犯罪情節,收集不法分子施暴的凶器,保護好現場。

6、組織校內力量,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善後工作。

(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預案

當社會上出現流行病疫時,凡師生中出現與該病相似病症時,各班主任要馬上報告校領導,並及時與該學生的家長取得聯絡,在家長的陪同下去醫院診治,一經確認是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時,學校要採取下列措施:

1、學校要迅速如實報告上級有關部門。

2、對該學生所在班級及任課教師辦公室進行布控,對全校公共場所,尤其是布控區域進行嚴格的消毒。

3、堅決杜絕染病學生帶病來校。染病學生來校上課時,必須有收治該學生的醫院,出具診斷證明其已康復,並不存在傳染危害後,方可來校上課。

4、學校要根據上級有關部門的要求和指導下,採取必要的防範及保護措施。

(四)地震、洪災等自然災害的應急預案

發生自然災害,必須以生命第一,學校可以採取必要的停學。對影響師生安全教育教學活動,都應及時作出安排,或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在上下學路上可能危及學生生命安全的,應及時告知家長接送或在路上護送,也可以報警。對可預見性自然災害,應在未發生災害前,作出安全部署,對不可預見的自然災害如地震、龍捲風等,應盡力採取保護和自救措施,事後應及時施救,並向事實情況通過彙報程式彙報。

1、產生環境汙染突發事件,應配合環保部門緊急疏散全校師生,並做好學生的思想穩定工作,疏散過程維護好師生的秩序。

2、平時對全校師生進行環保教育和環境汙染自護自救教育。

3、每學期開展兩次以上地震、洪災等應急疏散演練,並儲存好文字、圖片、視訊資料,演練要制訂切實可行的演練方案。

(五)學校其他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學校其他突發事件,值周領導、值周教師、上課教師,要第一時間到位指揮。

2、讓學生坐在教室靜候,要堅決阻止學生在教室起鬨,或走出教室相互追逐,推搡。

3、馬上安排過道指揮和其他照明用具。

4、及時與有關方面聯絡瞭解情況。

5、若是校內電路問題,可能的情況下,應及時維修。

6、若遇不能修復,值周領導、值周教師、上課教師要組織學生有秩序地離開教室,要教育學生靠右有序行進。

三、事故處理責任要求

1、在突發事件發生後,活動的組織者或第一個接警者或首位發現者,應以師生利益、學校利益為重,無條件地承擔組織、指揮、搶救、控險、報警等任務,要充分利用現代化的交通工具、通訊工具及時做好組織、搶救和報告工作,如接警後拖延、推委應視作玩忽職守。對突發事件,全校師生員工實行首見首聞報告制和教職工首見首聞第一時間負責制。

2、突發事件發生後,全校教職工要把搶救、保護學生生命安全視作第一要務,不得臨陣退怯,更不得采取事不關己的迴避逃脫手段。

3、突發事件發生後,相關的部門和有關的責任人員在事發初和應急處理中都要隨時向校領導報告突發事件的有關情況,不得隱瞞。

4、突發事件解決後,學校和有關的責任人員要向上級領導書面報告突發事件的處理情況。

四、事故處理保障

1、一切為事故處理讓路,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盡最大努力提供物資及資金保障。

2、盡最大努力提供人力支援。

3、在事故處理過程中為維護師生生命安全可採取一切有效措施。

4、在事故處理過程中盡力維護正常教學秩序。

5、對在事故處理過程中有重大立功表現者學校對其給予報功請獎,學校予以重獎。

國小突發事件應急預案7

為了有效應急處置學校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火災、安全事故、房屋倒塌、自然災害以及戰爭、恐怖等),保障師生安全,減少損失,維護校園穩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組成與職責

(一)領導小組

學校成立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長由學校校長擔任,其成員有學校辦公室、教導處、總務處、工會領導組成(同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主要職責是:居安思危,及時準確地掌握學校的安全狀況及動態,提出預防控制突發事件的對策和措施;在區教育局的統一領導下,積極做好學校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與有關部門密切配合,保證各項應急工作高效、有序進行。

(二)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全面負責日常工作及領導小組交辦的事宜。

二、臨時現場指揮部

學校一旦出現火災、群體性活動安全、房屋倒塌、自然災害以及戰爭、恐怖等緊急情況後,學校負責人、各部門領導和教師應迅速到達現場及相關的工作崗位,應急領導小組成員應迅速組成臨時現場指揮部,組織、

安排全體教職員工開展搶救、自救和疏散工作, 與有關部門配合開展搶救及現場處置工作。必要時街道、區教育局可派有關領導直接參與學校臨時現場指揮部的工作。

三、應急預案

(一)、校內發生火災漏電、房屋倒塌等緊急情況預案

1、切斷各樓層電源。(總務、後勤人員負責)

2、發生火警,先以滅火器撲滅;火勢蔓延,急打“119”;房屋倒塌且有人員被埋入,急打“110”,並有組織地進行搶救。(指揮:校長)

3、迅速向有關負責人報告。

4、開通全部安全通道,學校教師、門衛和其它員工組織學生有序撤至安全地帶,並阻止學生救火救災。(各年級組長、各班主任負責指揮)

5、配合消防、醫院等單位,做好自救工作。(校長室負責)

6、儘可能保護現場,做好涉及本案的有關證人證詞記錄。(總務處負責)

(二)、學校食堂發生中毒事件的應急預案

1、凡就餐後,師生出現不明病因的肚痛、胸悶、噁心、乏力昏沉、嘔吐、水瀉等症狀,各班主任、值周行政、老師應馬上報告校長或有關負責人、校長辦公室。

2、迅速與當地衛生院取得聯絡,採取就地救護。

(三)校外不法人員進入校內實施暴力或搶劫事件應急預案。

1、來人履行登記手續,強行闖入,門衛應力加阻止,不得放行。

2、來人已強行闖入校內,門衛追趕不及,應立即電話通知有關部門領導,及時將闖入者查清逐出。

3、校內發現不法分子襲擾、行凶、行竊、鬥毆、搶劫、劫持人質、放火、破壞公私財物等,應立即採取下列處置方法。

(四)、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預案

當社會上出現流行病疫(如“非典”、“流感”、“甲肝”等),凡師生中出現與該病相似的症狀時,各班主任要馬上報告負責人、校長辦公室,並及時與該生家長聯絡,在家長的陪同下去醫院診治,一經確診為傳染性流行病或疑似傳染病,學校立即採取下列應急措施:到電腦,方便使用2下載券 5.0分(高於99%的文件)埾略 還剩2頁未讀,繼續閱讀 定製HR最喜歡的簡歷我要定製簡歷

1、迅速如實報告區教育局。

2、對該學生所在班級及任課老師辦公室、全校有關公共場所進行嚴格的消毒和隔離。

3、堅決杜絕染病學生帶病來校,必須經醫院出具診斷證明已康復並不再存在傳染危害後方準來校上課。

4、對可能受到危害的該班學生和該班任課教師遵照上級指示,採取必要的控制措施,並根據上級指示,隨時採取進一步措施。

5、在有關部門指導下,採取一系列防範及保護措施。

(五)學校意外傷害事故應急預案

1、迅速向有關負責人報告

2、立即將受傷師生送入附近醫院進行救治

3、調查事故原因

(六)學校其它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學校發生其他突發事件(群體性活動安全事故、自然災害等),學校負責人、各部門負責領導和教師應迅速到達現場及相當的工作崗位,應急領導小組成員應迅速組成臨時現場指揮部,組織、安排全體教職員工開展搶救、自救和疏散工作,與有關部門配合開展搶救及現場處置工作。具體應急方案可根據實際情況參照上述預案。

四、報告與響應

1、在學校突發事件發生後,活動組織者或第一個接警者或首位發現突發事件的教師,為該案的第一責任人。第一責任人要以學校利益、師生利益為重,無條件地承擔組織、指揮、搶救、控險等報警任 務,要充分利用現代化的交通工具、通訊工具及時做好組織、搶救和報告工作,若接警後拖延、推委等,一律視為玩忽職守、失職或瀆職。學校視失職情況追究失職者的責任。造成嚴重後果的,給予嚴肅的行政處分,直到追究刑事責任。

2、在學校突發事件發生後,全校教職工要樹立主人翁意識,要把搶救、保護學生生命安全視為第一要務,站好崗,值好班,不得陣退怯,更不得采取事不關已的迴避脫逃手段,否則,將視作嚴重違反《教師職業道德》,給予降級、撤職、解聘、待崗等處分;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法給予開除、行政處分、直到追究刑事責任。學校領導應身先士卒,堅守崗位,最後撤離。

3、在學校出現突發事件後,學校負責人要以最快的速度向區教育局報告。當事人(第一報告者或知情者)在應急領導小組負責人的召集下,在事發2小時內,認真、仔細、如實地填寫突發事件有關表格,以備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