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小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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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保障學校師生員工健康地學習、工作、生活,促進學校各項工作順利開展,防止安全事故發生,切實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從學校實際出發,特制定本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國小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

一、 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適用範圍

本預案所稱 “突發事件”,主要是指突然發生並嚴重危及學校財產安全、師生生命和財產安全、校園秩序和公共安全,需要學校及有關部門立即採取應對措施,並加以處理的事件。如重大的自然災害事故,校園發生的群打群毆、爆炸、綁架、暴力傷害等惡性刑事案件,群體性中毒事件,群體性傳染性疾病等公共衛生事件,重大交通事故,重大火災、房屋倒塌等安全事故,學校領導和全體師生員工要以強烈的責任心和高度的責任感嚴肅認真地對待突發事件,要警鐘長鳴,始終把師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放在首位,以防為主,防控結合。

二、具體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

(一)校內發生火災、漏電、房屋倒塌等特大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

1、切斷電源。

2、發生火警,先以滅火器撲滅;火勢蔓延,急打“119”;房屋倒塌且有師生埋入,急打"110",並有組織地進行搶救。

3、迅速向突發事件領導小組報告。

4、開通全部安全通道(安全通道要有明確標誌,並在師生在校期間24小時開通),學校教職員工組織學生迅速撤至安全地帶。

5、配合消防、醫院等單位,做好自救工作

6、儘可能保護好現場,做好有關證人證事記錄。

7、凡凡被上級定為D級危房的校舍,堅決無條件的撤出學生,立即封存,拉上警戒線禁止人員靠近,撤出的學生搬到安全校舍或搭建活動板房上課。學校的危牆立即拆除,修建堅固符合要求的圍牆或修建鐵藝牆等,消除安全隱患。危險設施裝置迅速檢測維修,以達到標準要求,不能維修者立即封存,禁止使用,確保師生安全。

8、確定各班應急逃生路線及安全場所,確保有災情有序撤離。

(二)校外不法人員進入校內實施暴力或搶劫事件應急預案

1、在確保校門24小時上鎖,來人問明情況後方可放行。

2、來人不履行登記手續,強行闖入,門衛應力加阻止,不得放行。

3、來人已闖入校內,門衛追趕不及,應立即電話通知有關部門領導,及時將闖入者清逐出校門。

4、校內發現不法分子襲擾、行凶、行竊、鬥毆、搶劫、劫持人質、放火、破壞公私財務的應立即採取下列處置方法:

①迅速報警(110)。

②迅速報告學校突發事件領導小組。

③對不法分子進行勸阻或制服,保護在場師生安全。

④為防止不法分子逃跑,在制止、制服其前應關閉校門。

⑤立即將受傷師生送往醫院進行救治。

⑥作好師生的思想工作。

5、記錄不法分子的體貌特徵和其他犯罪情節,收集不法分子施暴的凶器,保護好現場。

6、組織校內力量,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善後工作。

(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預案

當社會上出現流行病疫時,凡師生中出現與該病相似病症時,各班主任要馬上報告校領導,並及時與該學生的'家長取得聯絡,在家長的陪同下去醫院診治,一經確認是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時,學校要採取下列措施:

1、學校要迅速如實報告上級有關部門。

2、對該學生所在班級及任課教師辦公室進行布控,對全校公共場所,尤其是布控區域進行嚴格的消毒。

3、堅決杜絕染病學生帶病來校。染病學生來校上課時,必須有收治該學生的醫院,出具診斷證明其已康復,並不存在傳染危害後,方可來校上課。

4、學校要根據上級有關部門的要求和指導下,採取必要的防範及保護措施。

(四)地震、洪災等自然災害的應急預案

發生自然災害,必須以生命第一,學校可以採取必要的停學。對影響師生安全教育教學活動,都應及時作出安排,或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在上下學路上可能危及學生生命安全的,應及時告知家長接送或在路上護送,也可以報警。對可預見性自然災害,應在未發生災害前,作出安全部署,對不可預見的自然災害如地震、龍捲風等,應盡力採取保護和自救措施,事後應及時施救,並向事實情況通過彙報程式彙報。

1、產生環境汙染突發事件,應配合環保部門緊急疏散全校師生,並做好學生的思想穩定工作,疏散過程維護好師生的秩序。

2、平時對全校師生進行環保教育和環境汙染自護自救教育。

3、每學期開展兩次以上地震、洪災等應急疏散演練,並儲存好文字、圖片、視訊資料,演練要制訂切實可行的演練方案。

(五)學校其他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學校其他突發事件,值周領導、值周教師、上課教師,要第一時間到位指揮。

2、讓學生坐在教室靜候,要堅決阻止學生在教室起鬨,或走出教室相互追逐,推搡。

3、馬上安排過道指揮和其他照明用具。

4、及時與有關方面聯絡瞭解情況。

5、若是校內電路問題,可能的情況下,應及時維修。

6、若遇不能修復,值周領導、值周教師、上課教師要組織學生有秩序地離開教室,要教育學生靠右有序行進。

三、事故處理責任要求

1、在突發事件發生後,活動的組織者或第一個接警者或首位發現者,應以師生利益、學校利益為重,無條件地承擔組織、指揮、搶救、控險、報警等任務,要充分利用現代化的交通工具、通訊工具及時做好組織、搶救和報告工作,如接警後拖延、推委應視作玩忽職守。對突發事件,全校師生員工實行首見首聞報告制和教職工首見首聞第一時間負責制。

2、突發事件發生後,全校教職工要把搶救、保護學生生命安全視作第一要務,不得臨陣退怯,更不得采取事不關己的迴避逃脫手段。

3、突發事件發生後,相關的部門和有關的責任人員在事發初和應急處理中都要隨時向校領導報告突發事件的有關情況,不得隱瞞。

4、突發事件解決後,學校和有關的責任人員要向上級領導書面報告突發事件的處理情況。

四、事故處理保障

1、一切為事故處理讓路,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盡最大努力提供物資及資金保障。

2、盡最大努力提供人力支援。

3、在事故處理過程中為維護師生生命安全可採取一切有效措施。

4、在事故處理過程中盡力維護正常教學秩序。

5、對在事故處理過程中有重大立功表現者學校對其給予報功請獎,學校予以重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