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群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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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群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為了保障社群內居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下面由小編為大家精心收集的社群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希望可以幫到大家!

社群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為全面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進一步落實省、市、縣關於基本完成應急預案編制工作精神,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公共事件的危害,提高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能力,保障轄區國有、集體和居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按照上級有關要求,結合社群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努力打造平安社群、溫馨社群,人民西路社群的總體目標是充分利用本轄區的資源優勢,積極防範、及時處置重大突發事件,實現經濟、文化、社會的全面、協調、健康發展。充分依靠和發揮志願者在處置突發公共事件中的作用。調動全社會各方面的積極性,建立健全組織和動員群眾參與應對突發事件的有效機制,實現突發事件應對的社會化。建立應對突發事件防範、指揮、處置體制和機制。

二.組織保障

1.社群成立應急領導小組

社群應急領導小組:組長陳雄英,副組長黃建勤,成員李亞波、周林麗、曹麗、劉玉秀、郭雨其。社群應急領導小組職責: 負責對本轄區突發事件情況進行初步落實,掌握確切情況後及時報縣社群辦,在專業工作人員到來之前,做好周邊群眾的疏散、隔離工作,協助做好救援、安撫工作。

2.社群設立應急值班室。應急值班室設在社群辦公室,作為社群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場所,配備相應的`通訊、應急照明等設施裝置。應急行動時,安排專人值班,確保上通下達,下情上達。值班電話:xx

3.資訊接報員:資訊接報員由社群書記兼任.

三.社群應急隊伍保障

應急自救分隊:以社群志願者為主要成員,社群副主任為隊長,組建20人以上的應急分隊。

四.突發事件的預防上群眾自救

1.突發事件包括:水旱、洪澇、冰雹、雪災、地震、山洪、地質災害、海洋災害、生物災害、動物疫情、森林火災、房屋倒塌、礦難、海難、火災、交通事故、環境事件、食物中毒、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民族宗教事件、社群糾紛、重大治安和刑事案件及串聯集體上訪等前兆資訊。

2.社群居委會通過黑扳報、櫥窗、轄區電子顯示屏等宣傳陣地,向居民宣傳防災救災等應急知識,提高公眾自救互救能力。

五.事件資訊報告

1.社群居委會居民有舉報突發事件風險隱患和報告突發事件隱患和報告突發事件發生資訊的權利和義務。

2.預測。建立資訊監測制度。社群居委會嚴格按照相關程式報送資訊。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預測可能發生的情況,及時上報街道辦事處應急辦。

3.預警。居委會在確認可能引發某類突發事件的預警資訊後,在接報15分鐘內向辦事處應急值班室報告,緊急時向"110"報警。並根據預案及時開展部署,防止事件的發生或事態的進一步擴大。適時啟動應急處置預案,在上級的統一排程下,履行所應承擔的職責。

4.發生。發生突發事件後,現場目擊者應在笫一時間向社群居委會應急值班室或資訊接報員報告突發事件資訊,緊急時向"110"報警。

5.報告。報告內容包括:事件種類、發生時間、地點、現場傷亡或損失、請求事項等。

六.事件處理

1.到達現場。社群居委會書記、主任和相關人員在接到預警資訊後10分鐘內趕到現場,迅速進行先期緊急處置。立即做好效能疏導、治安秩序、人員疏散、群眾安置等工作。盡全力穩定現場情況,防止緊急事態的進一步擴大。

2.快速報告。

向上級報告或向"110"報警,請求現場救援。

3.投入先期救援。

(1)救援原則一: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先救傷員,再救物資,避免更多人員傷亡。

(2)救援原則二:堅持"量力而行"的原則,在現場應急資源不足或高危狀態狀態下,注意救援人員生命安全,等待上級專業隊伍現場增援。

(3) 疏散轉移現場人員。按照"兒童老人婦女以及病殘人員"優先疏導原則,及時疏散現場人員至安全地帶或應急避難場所。

(4)控制現場事態發展: 採取措施,防止次生、衍生事故發生。

4.協助上級處置。

(1)與第一時間趕到現場的上級領導和相關部門共同開展先期處置。

(2) 為上級現場指揮部提供指揮辦公場所,為相關部門應急隊伍提供後勤保障等。

(3) 組織社群應急自救分隊、應急志願者分隊協助相關部門應急隊伍開展工作。

七.應急保障工作

1.應急物資和場所的徵用、借用。對轄區單位或居民個人的汽車、農用車、摩托車、電動車等交通工具或場所,在上級救援隊伍未到達現場時,可依法臨時徵用,用於現場急送傷病員或現場應急處置。若有損壞,按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2.應急避難場所。可設立在社群轄區內單位,企業和學校,以及較大的空地為抗災救災提供緊急避難場所。

3.根據需要,對其他房屋可臨時徵用使用。

八.災後恢復重建和善後處置。

1.負責災後恢復與重建。善後處置工作在上級部門統一領導下負責實施。協助有關部門開展突發事件調查處理和損害核定工作,及時收集、清理和處理汙染物,對事件情況、人員補償、徵用物資補償、重建能力、可利用資源等做出評估,迅速組織落實上級相關部門的補償標準和事後恢復計劃。

2.負責做好死傷者善後處理和家屬撫卹工作,積極開展社會救助。按照統一安排,引導群眾轉移,安置到指定場所,及時將發放的救災物資和生活必需品送到群眾手中,保障群眾基本生活。同時開通24小時捐贈熱線,動員轄區各界提供援助。

3. 積極組織居民開展自救和災後重建工作。深入到樓院,做好居民的安撫、穩定工作,並及時瞭解居民需求,將資訊反饋給上級部門。組織社群醫療人員為居民講解疾病防治知識,提高居民防病的意識和能力,增強居民抗擊災情的信心。同時,協助專業救護人員做好傷員的救治工作。組織志願者協助專業人員開展災後失蹤人員搜救工作。組織居民,開展災後垃圾清理和部分重建工作,儘快恢復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廣泛宣傳政府的救災政策,穩定民心。組織人員對居民特別是老人、兒童和失去親人的居民進行心理輔導,幫助他們儘快擺脫悲傷情緒,確保社會穩定。協助民政部門,及時將上級救災的物資、藥品和款項發放到災民手中,及時為受災居民提供最基本的生活物資。

4.協助居民向上級政府和有關部門申請臨時徵用物資的補助事項。

 九.培訓與演練。在上級的指導下,對志願者隊伍的組織、技術裝備、培訓、應急預案演練、救援行動人身保險等方面給予支援和幫助。每年組織社群工作人員、社群居民和單位人員進行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等常識的宣傳教育,並定期組織有關單位和群眾參加應對突發事件應對演練。

十.責任與獎懲:凡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後,行動遲緩,措施不力,資訊不暢,致使事故曼延、擴大,造成嚴重後果的,要依法追求有關人員的責任。對於處置得當,協助有力、救援及時的有關人員以及志願者予以獎勵及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