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通用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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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學習、工作抑或是生活中,難免會有事故發生,為了降低事故後果,可能需要提前進行應急預案編制工作。我們應該怎麼編制應急預案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通用7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通用7篇)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

為了切實保障全校師生員工的生命安全和國家財產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建立安全、穩定、舒適的育人環境,根據上級要求,特制訂本校處置校園重大突發事件預案,處置校園重大突發事件的預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學習教育部和省教育廳有關學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切實貫徹全省安全工作會議精神,以講政治的高度自覺維護學校的安全穩定。一旦學校發生突發事件,必須快速反映,學校安全領導小組第一時間到達現場,迅速向區教育局報告事態發展狀況,妥善處置,努力將事態控制於校內,花解於班級,把矛盾消除在萌芽。

二、工作目標

控制事態發展,限制在最短時間,最小範圍內,使負面影響和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做好學生工作,安定學生情緒,儘快恢復學校的正常教學和生活秩序。

三、組織領導和工作小組職責

1、組織領導學校成立處置重大突發事件指揮部,指揮部組成人員名單如下:李法凱、張偉、黃建生、黃順明、楊益民、吳聰鵬、黃振華、楊建志、陳聰益。指揮部領導小組成員:李法凱為組長,黃建生為副組長。

2、工作小組和職責設立處置重大突發事件工作小組,負責維護校園安全和穩定工作。

(1)指揮辦公室主任:黃建生副主任:吳聰鵬成員:黃振華、陳聰益、楊建志工作職責:承擔指揮領導小組辦事機構的只能傳達上級指示,協調各處室對突發事件處置。並向學校指揮部彙報和聯絡工作。宣傳教育工作,根據中心和學校指揮領導小組的指令,編播有關制止事態發展的通告,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等;做好對外新聞聯絡和校園網路控制工作;即使收集事態發展的資訊和取證材料等。

(2)現場指揮組組長:李法凱副組長:黃建生成員:各年級年段長、班主任工作職責:按學校領導小組指令,具體組織實話現場處置工作,即使向學校領導報告事態發展,處置情況,規劃方案《處置校園重大突發事件的預案》。包括穩定情緒,開展勸阻,疏導和維護秩序工作,制止破壞校園公共財物及其他破壞活動。嚴防學生鋌而走險事件發生。

(3)保衛工作組組長:吳聰鵬成員:保衛科工作人員工作職責:根據學校領導小組指令迅速封鎖現場,設法切斷鬧事群體與外界的聯絡,控制事態發展,及時做好校園重要部位的安全工作,看好校園各個出入口,堅決封堵鬧事群體走出校門或外界鬧事群體進入校園。根據事態發展輕重情況,負責與110聯絡。

(4)後勤保障組組長:陳聰益副組長:蘇逸挺成員:後勤和食堂工作人員職責:根據學校領導小組指令,組織動員後勤工作人員和學校宿舍管理員,配合其他工作小組,進一步做好校園通訊、交通、水電以及安全防護措施,為平息事態提供一切物質保障。

四、工作原則和具體處置措施

1、工作原則

(1)哪個部門、哪個年級、哪個班級發生事件,由誰主管、誰負責、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各部門各工作小組相互支援,在校領導小組指揮下,共同配合工作。

(2)快速反映原則。學校一旦發生重大突發事件,第一時間向校領導小組報告,第一時間趕到現場,第一時間果斷處置。

(3)堅持疏導,防止激化的原則,重在思想教育,做過細思想工作。

(4)儘可能減少損失的原則。一切以保護全校師生人身安全和國家財產不受損失為目的,避免傷亡事故發生。

(5)無條件服從原則。一切服從大局,堅決服從校領導小組指揮,相互配合對發生事件處置不推諉、不拖拉、不扯皮。

2、具體處置措施

(1)校園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學校指揮領導小組,負責本校安全穩定工作,觀察事件發展動向,瞭解情況,及時掌握資訊與指揮中心取得聯絡,按指揮中心要求,做好應急準備工作,組織落實本校機動隊為應急力量,並隨時接受指揮中心調動。

(2)嚴格安全保衛,割斷外界鬧事群體與本校學生的聯絡,關閉校門,組織外來干涉學生的串訪。

(3)管好本校學生,做好學生思想工作。學校指揮領導小組迅速召開有關部門會議,講清事實真相,不止處置措施,各年級、班主任根據指揮小組要求,將學生控制在各班教室,做好學生思想工作,全力穩定本班學生情緒,堅決封堵,防止學生走出教室、走出校門,以避免我校學生捲入事件。

(4)一旦本校發生重大突發事件,指揮領導小組在第一時間向學區、教育局報告事態發生情況,不隱瞞事實真相,如實上報,不貽誤時機,並採取響應措施,控制事態發展。

(5)根據誰主觀、誰負責的原則,各年級班主任、任課教師工作,開展正面宣傳和引導,教育學生聽從指揮,不參與鬧事,不到鬧事現場圍觀,安心本班學習。

(6)當鬧事者不聽勸告,肆意破壞校園財物,或衝出校園進行非法活動時,保衛部門迅速將鬧事者與圍觀者隔開。情況緊急和必要時直接與公安部門取得聯絡,依法強行制止事態發展,並採取強制措施,將鬧事骨幹帶離鬧事地點。同時組織力量繼續做好一般鬧事者與參與人員的勸說工作,直至事態平息。

(7)妥善處理事後工作。當事態得到基本控制,或平息後,要繼續做好思想教育工作,抱著教育多數,幫助少數,挽救個別,穩住大局的原則,做好安定工作。學校後勤保障組要熱情做好後勤服務工作,以進一步穩定學生情緒,防止事態反覆。

五、裝置配置

1、照明用具;

2、照相機;

3、錄音機。

六、紀律與要求在處置重大突發事件中按分工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工作責任規章制度

凡在執行本預案過程中,因瀆職、不服從指揮、不及時處理、從而造成嚴重後果的,要追究相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2

一、總則

為了及時處置我市文物保護工作中的突發事件,提高應急反應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事件對文物的危害和影響,根據文物法律、法規和《國家文物局突發性應急工作管理辦法》制定本預案。

本預案所稱突發事件,是指全市各級文物行政主管部門管理的博物館、紀念館和古文化遺址、古墓葬、古建築、石窟寺、石刻、壁畫、近代現代重要史蹟和代表性建築遭盜竊、盜掘、損毀、火災、丟失的事件。

二、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全市各級文物行政主管部門管理的文博單位發生突發事件的預防、預警、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等工作。

三、工作原則

(一)預防為主:要始終把預防突發事件發生放在各項工作的首位,細緻排查各類文物突發事件的隱患,採取有效的預防和控制措施,減少突發事件發生的機率。

(二)依法管理:文物突發事件預防、控制的管理及應急處置工作,要嚴格執行《文物保護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三)屬地負責:處置文物突發事件實行條塊結合、以塊為主、屬地管理。各地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發生涉及文物的突發事件負總責;當地文物行政主管部門在政府的統一領導下處置文物突發事件;市文物局指導協調全市文物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四)快速反應:各文博單位應相應建立預警和處置快速反應機制,在突發事件發生時,立即進入應急狀態,啟動各級預案,在當地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果斷採取措施,在最短時間內控制事態,將危害與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四、應急組織及職責

市文物局設立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由市文物局局長擔任,副總指揮由事發單位的主管局領導擔任,其他班子領導為指揮部成員。指揮部下設辦公室,主任由副總指揮兼任,副主任由局辦公室主任和文物安全處處長擔任,辦公室成員由市文物局機關各處室負責人組成。

(一)應急指揮部主要職責

指揮、下達應急處置任務,研究解決突發事件處置過程中的重大問題。

(二)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主要職責

1、處理應急指揮部的日常事務,負責突發事件發生時應急工作的組織協調、應急方案的具體執行等工作。

2、及時向國家文物局、省文物局和市政府上報有關情況和資訊,加強同相關部門的聯絡、溝通。

3、按照國家和我市有關突發事件資訊釋出工作指導方針,擬確定或與有關部門共同研究資訊釋出的內容、時間、方式等,並實施釋出。

4、負責做好處置突發事件過程中的法律諮詢。

(三)市文物局各處室的工作職責

1、辦公室負責突發事件應急處置中的協調和指揮工作,及時向國家文物局、省文物局和市政府上報有關情況和資訊,協調資訊釋出等工作。

2、文物考古科研處負責不可移動文物因自然因素及人為非故意因素引起的突發事件調查與處理工作;負責不可移動文物突發事件的善後業務與技術處置指導工作。

3、文化遺產處負責對文物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提出諮詢建議和進行技術指導等。

4、博物館處負責文物收藏單位因自然因素及人為非故意因素引起的突發事件調查與處理工作;負責可移動文物突發事件善後的業務與技術處置指導工作。

5、文物安全處負責對由人為因素引起的文物違法行為、安全事故的突發事件調查與處置工作;負責做好處置突發事件過程中的法律諮詢。

6、計劃財務處負責應急事件的後勤保障工作。

7、組織人事處和紀委協調文博單位責任人員的追究處理。

(四)市直文博單位和文物系統地方應急指揮部

各市直文博單位和縣(市、區)文物系統及各文博單位,比照市文物局應急指揮機構的組成、職責,結合本地、本單位實際情況,成立本地、本單位應急指揮部。

五、預防和預警機制

(一)預防預警資訊

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要求,各文博單位應做好應對突發事件的思想準備和組織準備,加強日常管理和監測,注意日常資訊的收集與傳報,對可能發生的涉及文物安全的預警資訊進行全面評估和預測,制定有效的監督管理責任制和預防應急控制措施。

(二)預防預警行動

1、各文博單位應制定各種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建立必要的預警和快速反應機制,對本單位文物安全工作加強事前的監督檢查。定期演練各種應急預案,磨合、協調執行機制,增強對突發事件的應對處理能力。

2、各文博單位應制定安全責任制度,明確日常安全工作措施。強化日常人力、物力、財力儲備。

3、對外開放的文博單位,尤其是旅遊旺季,要提前制定相應的安全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報上級文物主管部門和當地公安機關備案。

4、各地公安機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負責文博單位的治安管理工作。文博單位應主動接受公安機關的管理、監督和指導。

(三)預警支援系統

各級文物行政部門和文博單位應確保安全工作人員數量,明確其崗位職責;安裝必要的消防、安全防範技術裝置,配備預警通訊和廣播裝置,預留公安、消防、救護及人員疏散的場地和通道;對外開放的文博單位應嚴格核定人員容量,加強對現場人員流動的監控,在售票處、出口和主要通道要設定識別標誌,指定專人負責疏導工作。

六、突發事件等級劃分

(一)重大突發事件(I級)

1、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發生火災、被盜、損毀、文物建築坍塌的。

2、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發生重大火災、嚴重被盜、大面積損毀、重要文物建築坍塌的。

3、館藏一級文物丟失、損毀的,或館藏二級文物丟失、損毀5件(含5件)以上的。或館藏三級文物丟失、損毀10件(含10件)以上的,或館藏文物丟失,損毀20件(含20件)以上的。

(二)較大突發事件(Ⅱ級):

1、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發生火災、被盜、損毀、文物建築坍塌的。

2、市級和縣級文物保護單位發生重大火災、嚴重被盜、大面積損毀、重要文物建築坍塌的。

3、館藏二級文物丟失、損毀5件(不含5件)以下的,或館藏三級文物丟失、損毀5件(含5件)以上的,或館藏文物丟失、損毀10件(含10件)以上的。

(三)一般突發事件(III級)

1、市級和縣級文物保護單位發生火災、被盜、損毀、文物建築坍塌的。

2、館藏文物丟失、損毀的。

七、應急響應

(一)應急預案啟動

1、I級突發事件發生後,市文物局啟動本預案,指導應急處置工作。在參與應急處置的同時,將事件情況核實後及時上報市人民政府和國家文物局。

2、II級突發事件發生後,依照屬地管理的原則,由事發地縣(市、區)文物行政主管部門成立應急指揮部,啟動應急預案,在當地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負責本行政區域的應急處置工作。縣(市、區)文物行政主管部門在參與應急處置的同時,將事件情況及時上報市文物局,市文物局在迅速核實情況後,視情況啟動應急預案,在及時將情況上報市政府、省文物局和國家文物局的同時,積極指導協調應急處置工作。

3、III級突發事件發生後,依照屬地管理的原則,由事發地縣(市、區)文物行政主管部門成立應急指揮部,啟動應急預案,在當地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負責本行政區域的應急處置工作。縣(市、區)文物行政主管部門在參與應急處置的同時,將事件情況及時上報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門,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門在迅速核實情況後,視情況啟動應急預案,在及時將情況上報市文物局的同時,積極指導協調應急處置工作。

(二)資訊報送

1、基本原則

(1)迅速。突發事件發生後,各文博單位應同時多級多頭上報,其中向市文物局報告的時間不得晚於知道突發事件發生後40分鐘。市文物局接報資訊並核准後,應立即向市政府和國家文物局報告,時間最遲不得晚於知道事件發生後40分鐘。

(2)真實。報送資訊應儘可能客觀實際,真實準確。

(3)全面。力求多側面、多角度地提供資訊。要防止片面性,避免斷章取義,更不能對上報資訊層層截留、級級過濾。

2、報送內容

(1)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和現場情況。

(2)事件的簡要經過、文物受損及人員傷亡情況。

(3)事件原因分析。

(4)事件發生後採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方案。

(5)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3、報送形式

突發事件資訊可用電話口頭初報,隨後報送書面報告,必要時和有條件的應附音像資料。

(三)指揮和處置

1、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後,市文物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根據事件的性質和嚴重程度提出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預案的建議。

2、市文物局各處室按照突發事件的性質和分類,根據各自職能分工,投入到應急工作中。

(四)資訊釋出

按有關規定執行,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向社會客觀、準確、全面、及時地釋出資訊。

八、後期處理

(一)文物行政部門組織文博單位開展突發事件受損文物的價值評估,提出修復和保護的意見或建議,組織開展對突發事件的事後補救和受損文物的保護工作。

(二)事件處理結束後,市文物局及時將情況書面報告市政府、省文物局和國家文物局。

(三)根據事件暴露出的有關問題,進一步修改和完善有關防範措施和處置預案。

(四)獎懲有關人員。

九、應急保障

(一)資訊保障

建立健全並落實突發事件資訊收集、傳遞、處理、報送各個環節的工作制度,完善各文博單位已有的資訊傳輸渠道,保持資訊報送設施效能完好,並配備必要的應急備用設施和技術力量,確保資訊報送渠道的安全暢通。

(二)物資保障

各文博單位要建立突發事件應急物資儲備制度。儲備足夠的突發事件應急物資。儲備物資放在交通便利、儲運安全的區域。

(三)人員保障

各文博單位應組建突發事件的處置應急隊伍,根據突發事件的具體情況,在各級應急指揮部門的統一指揮下,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四)宣傳、培訓保障

加強各文博單位突發事件預案的普及工作,公佈應急指揮部和接警電話,宣傳突發事件的預防、處置等常識,有效預防突發事件發生和減輕因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積極組織突發事件應急隊伍進行培訓,定期進行突發事件應急模擬綜合演練,提高應急體系協同配合和快速反應能力。

十、附則

本預案由市文物局負責解釋。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3

為了有效地處置各類突發安全事故和治安事件,高效有序的做好安全事故救護和突發事件的穩定工作,維護社會的安定。根據國務院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結合我隊的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第一條應急工作原則:政府統一領導指揮原則;緊急處置原則;分級、分部門負責和協調一致原則;區域性利益服從全域性利益原則。

第二條突發事件(故)是指:

1、安全

事故:

(1)本單位職工因工人身重傷、死亡的事故;

(2)因公路及附屬設施損壞造成的過往車輛、行人的人身傷亡事故;

(3)其它經濟損失嚴重的事故。

2、火災事故。

3、治安事件:

(1)本單位職工因工與外界發生打架鬥毆;

(2)本單位職工發生惡性違法事件。

4、本單位或群眾集體上訪事件。

安全、火災事故分為輕微、一般、重大和特大事故四個等級:

(1)輕微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人員輕傷,或經濟損失在5千元以下者;

(2)一般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人員重傷,或經濟損失在5千萬至2萬(含2萬)元者;

(3)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人員死亡1人或重傷3人以上,或經濟損失在2萬至20萬(含20萬)元者;

(4)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人員死亡3人以上,或經濟損失在20萬元以上,或性質特別嚴重,產生重大影響者。

第五條突發事件(故)發生後,應按下列程式處理:

(一)因公路及其附屬設施損害(水毀)造成的安全事故:

1、巡查人員接到通知後應立即派人趕赴現場,組織搶救工作,保護事故現場,及時報告公安部門,立即設立安全警示牌,疏通堵塞車輛;

2、在公安部門人員未進入事故現場前,如因現場搶救工作需移動物證時,應做出標記,儘量保護事故現場的客觀完整,會同事故發生地的有關單位嚴格保護現場;

3、事件(故)發生後,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向本單位事故處理領導小組和交通主管部門報告,重(特)大事故還應向區政府安全監管部門報告。

4、有人員傷亡情況的,應首先通知當地衛生醫療部門,協助醫護人員進行搶救。

(二)單位職工因工造成人員重傷、死亡的安全事故:

1、事故發生後,應首先對負傷人員進行施救,同時儘可能地保護好事故現場;

2、現場人員在施救的同時,將事故情況報告當地公安機關事故處理領導小組,發生人員死亡的還應及時通知其家屬;

3、事故處理領導小組在及時確保傷員的救護治療措施和死亡人員的安葬事宜的同時,還應全力會同公安機關、安監機構作好事故原因的調查工作。

(三)火災事故:

1、單位辦公樓或宿舍一旦發生火災事故,現場人員須立即撥打火警電話,請求援助;

2、在場領導或幹部應立即關閉電源總閘並疏散樓內人員,首先確保人身安全;

3、義務消防隊員應立即投入救援和滅火活動中去,首先應救助被困在屋內人員,再對重要部位進行搶救;

4、火災撲滅後,事故處理領導小組和單位主要領導應將火災情況、人員傷亡情況、損失情況及時向交通主管部門和區政府安全監管機構報告。

(四)突發治安事件:

1、現場領導應立即控制局勢,儘量作好調解工作,避免局勢進一步擴大;

2、現場人員應根據局勢的嚴重程度及時向當地公安機關和單位主要領導報告,局勢特別嚴重或造成人員傷亡的還應立即向主管單位和政府領導報告,有人員傷亡的還要馬上向就近醫療機構請求援助;

3、突發事件領導小組成員應立即趕赴現場,配合公安機關控制事態的局勢,瞭解事件發生的原由;

4、在對負傷人員進行治療的同時,進一步調查事件發生的原因,若本單位執法人員應負主要責任,要對其進行教育並按制度進行處理,涉及到法律責任的,要及時與對方進行調解,共同商議賠付事宜。

(五)群眾上訪事件:

1、領導小組成員應首先作好上訪群眾的接待工作;

2、領導小組根據群眾的上訪事由及時安排調解人員;

3、調解人員應耐心細緻地聽取上訪群眾所提的各項要求,能夠作主答覆的要立即答覆,不能夠立即答覆地要向群眾承諾答覆時間;

4、單位任何職工不得與上訪群眾發生吵鬧,不得對上訪群眾視而不見。

5、領導小組組長要及時把群眾上訪事件的發生時間、人數、事由、接待情況、處理情況進行總結報主管局。

第六條安全事故報告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二)事故發生的初步情況;

(三)事故人員傷亡情況;

(四)對事故原因方面的初步判斷;

(五)事故報告人的單位、姓名、職務及聯絡電話。

第七條事故處理後的書面結案報告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事故原因及經過;

(二)事故責任及對責任者的處理;

(三)事故教訓及今後防範措施;

(四)善後處理過程情況;

(五)有關方面及事主家屬的反

映;

(六)事故的遺留問題及其它。

第十二條成立黔江區公路路政管理大隊安全事故(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第十三條本預案自20xx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4

1.1國家、省統一考試突發事件等級劃分

(1)I級事件:國家教育統一考試試題發生洩密;在媒體登載考試試題或相關資訊;性質為販賣或蓄意破壞;擴散範圍廣。

(2)Ⅱ級事件:

A.情況一:國家教育統一考試試題發生洩密;未在媒體登載考試試題或相關資訊;性質為自用;擴散範圍有限。

B.情況二:省教育統一考試等試題發生洩密;在媒體登載擬考試題或相關資訊;性質為販賣或蓄意破壞;擴散範圍較廣。

(3)Ⅲ級事件:省教育統一考試等試題發生洩密;未在媒體上登載擬考試題或相關資訊;性質為自用;擴散範圍有限。

1.2國家、省統一考試突發事件確認主體

省招生考試委員會。

1.3應急處置措施

(1)市教育局應急處置工作組立即啟動本預案,及時控制現場事態發展,收集相關資訊,初步判斷事件性質,向市政府、省教育廳報告。

(2)根據省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確認的事件等級,按照省教育廳、市政府要求,配合有關部門開展相關調查處理工作。

(3)按照省教育廳應急部署開展工作,同時做好對考生及社會的解釋、宣傳、安撫、善後工作,並做好啟用副題進行考試的各項考前準備工作。

2市級考試突發事件應急處置

(1)市教育局立即按預案和有關法規、檔案開展相應工作。辦公室、基礎教育科、招生辦等有關科室負責人共同負責處理;基礎教育科、招生辦收集、報告考試實施情況,提供啟用副題等解決方案並佈置實施;辦公室負責資訊釋出工作。

(2)立即報告市政府、省教育廳,並及時報告市公安局、資訊產業局等相關部門。

(3)應急處置工作組,立即著手開展調查、處理、偵破工作,並將有關進展情況續報市政府、省教育廳。

(4)按有關規定依法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處理。觸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機關進行處理。

(5)考前沒有破案,但在確定試題並未大規模擴散的情況下,經省教育廳批准,考試可以如期進行。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5

為了保障學校師生員工健康地學習、工作、生活,促進學校各項工作順利開展,防止安全事故發生,切實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從學校實際出發,特制定本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一、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適用範圍

本預案所稱“突發事件”,主要是指突然發生並嚴重危及學校財產安全、師生生命和財產安全、校園秩序和公共安全,需要學校及有關部門立即採取應對措施,並加以處理的事件。如重大的自然災害事故,校園發生的群打群毆、爆炸、綁架、暴力傷害等惡性刑事案件,群體性中毒事件,群體性傳染性疾病等公共衛生事件,重大交通事故,重大火災、房屋倒塌等安全事故,學校領導和全體師生員工要以強烈的責任心和高度的責任感嚴肅認真地對待突發事件,要警鐘長鳴,始終把師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放在首位,以防為主,防控結合。

二、具體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

(一)校內發生火災、漏電、房屋倒塌等特大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

1、切斷電源。

2、發生火警,先以滅火器撲滅;火勢蔓延,急打“119”;房屋倒塌且有師生埋入,急打"110",並有組織地進行搶救。

3、迅速向突發事件領導小組報告。

4、開通全部安全通道(安全通道要有明確標誌,並在師生在校期間24小時開通),學校教職員工組織學生迅速撤至安全地帶。

5、配合消防、醫院等單位,做好自救工作

6、儘可能保護好現場,做好有關證人證事記錄。

7、凡凡被上級定為D級危房的校舍,堅決無條件的撤出學生,立即封存,拉上警戒線禁止人員靠近,撤出的學生搬到安全校舍或搭建活動板房上課。學校的危牆立即拆除,修建堅固符合要求的圍牆或修建鐵藝牆等,消除安全隱患。危險設施裝置迅速檢測維修,以達到標準要求,不能維修者立即封存,禁止使用,確保師生安全。

8、確定各班應急逃生路線及安全場所,確保有災情有序撤離。

(二)校外不法人員進入校內實施暴力或搶劫事件應急預案

1、在確保校門24小時上鎖,來人問明情況後方可放行。

2、來人不履行登記手續,強行闖入,門衛應力加阻止,不得放行。

3、來人已闖入校內,門衛追趕不及,應立即電話通知有關部門領導,及時將闖入者清逐出校門。

4、校內發現不法分子襲擾、行凶、行竊、鬥毆、搶劫、劫持人質、放火、破壞公私財務的應立即採取下列處置方法:

①迅速報警(110)。

②迅速報告學校突發事件領導小組。

③對不法分子進行勸阻或制服,保護在場師生安全。

④為防止不法分子逃跑,在制止、制服其前應關閉校門。

⑤立即將受傷師生送往醫院進行救治。

⑥作好師生的思想工作。

5、記錄不法分子的體貌特徵和其他犯罪情節,收集不法分子施暴的凶器,保護好現場。

6、組織校內力量,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善後工作。

(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預案

當社會上出現流行病疫時,凡師生中出現與該病相似病症時,各班主任要馬上報告校領導,並及時與該學生的家長取得聯絡,在家長的陪同下去醫院診治,一經確認是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時,學校要採取下列措施:

1、學校要迅速如實報告上級有關部門。

2、對該學生所在班級及任課教師辦公室進行布控,對全校公共場所,尤其是布控區域進行嚴格的消毒。

3、堅決杜絕染病學生帶病來校。染病學生來校上課時,必須有收治該學生的醫院,出具診斷證明其已康復,並不存在傳染危害後,方可來校上課。

4、學校要根據上級有關部門的要求和指導下,採取必要的防範及保護措施。

(四)地震、洪災等自然災害的應急預案

發生自然災害,必須以生命第一,學校可以採取必要的停學。對影響師生安全教育教學活動,都應及時作出安排,或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在上下學路上可能危及學生生命安全的,應及時告知家長接送或在路上護送,也可以報警。對可預見性自然災害,應在未發生災害前,作出安全部署,對不可預見的自然災害如地震、龍捲風等,應盡力採取保護和自救措施,事後應及時施救,並向事實情況通過彙報程式彙報。

1、產生環境汙染突發事件,應配合環保部門緊急疏散全校師生,並做好學生的思想穩定工作,疏散過程維護好師生的秩序。

2、平時對全校師生進行環保教育和環境汙染自護自救教育。

3、每學期開展兩次以上地震、洪災等應急疏散演練,並儲存好文字、圖片、視訊資料,演練要制訂切實可行的演練方案。

(五)學校其他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學校其他突發事件,值周領導、值周教師、上課教師,要第一時間到位指揮。

2、讓學生坐在教室靜候,要堅決阻止學生在教室起鬨,或走出教室相互追逐,推搡。

3、馬上安排過道指揮和其他照明用具。

4、及時與有關方面聯絡瞭解情況。

5、若是校內電路問題,可能的情況下,應及時維修。

6、若遇不能修復,值周領導、值周教師、上課教師要組織學生有秩序地離開教室,要教育學生靠右有序行進。

三、事故處理責任要求

1、在突發事件發生後,活動的組織者或第一個接警者或首位發現者,應以師生利益、學校利益為重,無條件地承擔組織、指揮、搶救、控險、報警等任務,要充分利用現代化的交通工具、通訊工具及時做好組織、搶救和報告工作,如接警後拖延、推委應視作玩忽職守。對突發事件,全校師生員工實行首見首聞報告制和教職工首見首聞第一時間負責制。

2、突發事件發生後,全校教職工要把搶救、保護學生生命安全視作第一要務,不得臨陣退怯,更不得采取事不關己的迴避逃脫手段。

3、突發事件發生後,相關的`部門和有關的責任人員在事發初和應急處理中都要隨時向校領導報告突發事件的有關情況,不得隱瞞。

4、突發事件解決後,學校和有關的責任人員要向上級領導書面報告突發事件的處理情況。

四、事故處理保障

1、一切為事故處理讓路,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盡最大努力提供物資及資金保障。

2、盡最大努力提供人力支援。

3、在事故處理過程中為維護師生生命安全可採取一切有效措施。

4、在事故處理過程中盡力維護正常教學秩序。

5、對在事故處理過程中有重大立功表現者學校對其給予報功請獎,學校予以重獎。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6

為全面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處置各類突發事件的能力,預防和減少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保障公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促進全村經濟社會跨越式發展,根據(鄉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制定村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一、組織機構

(一)成立白竺村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全村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工作,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

成員:

(二)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職責:

1、貫徹執行鄉應急委員會的決定,負責全村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的指導協調、監督檢查、組織實施等工作;負責對突發事件所涉及的全村性重大工作事項提出建議,並報鄉應急指揮部。

2、負責全村重大應急救援問題的調查研究,制定全村應急救援系統建設的措施和規劃。

3、負責本預案的修訂和評估工作。

4、負責全村緊急救援、避險、自救、互救等應急常識與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

5、承辦白竺鄉應急辦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執行機制

建立應對突發事件的預測預警、資訊報告、應急處置、恢復重建等機制,有效應對突發事件。

(一)預測與預警

不斷完善預測預警機制,開展風險分析,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1、監督網路:建立突發事件資訊聯絡員制度,完善資訊監測網路,拓寬資訊渠道,擴大監測能力。

2、監測內容:負責本村重大危險源、重大隱患的普查、登記和管理工作;掌握本村重大危險源數量、重大隱患分佈和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式以及影響範圍等基本情況;做好資訊收集和風險分析工作。

(二)應急處置

1、資訊報告:

(1)突發事件發生後,第一發現人應立即向村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如實報告,村應急領導小組接到突發事件重要資訊報告後,研究判斷各類基礎資訊和動態資訊,及時提出緊急處置建議,向白竺鄉應急辦報告,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將鄉應急辦指示傳達給村民小組,並跟蹤反饋落實情況。

(2)報告內容主要包括時間、地點、資訊來源、事件性質、影響範圍、事件發展趨勢和已經採取的措施等。應急處置過程中,要及時續報有關情況。

(3)村委會、各村民小組要及時掌握突發事件資訊,對於一些事件本身比較敏感或發生在敏感地區、敏感時間,或可能演化為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資訊的報送,要高度重視,嚴密監視事態發展,及時上報白竺鄉應急辦公室。

2、先期處置:突發事件發生後,領導小組要立即做出響應,根據職責和規定的許可權啟動相關應急預案,採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及時、有效地進行處置,控制事態,並及時向白竺鄉應急指揮部報告。

3、應急結束: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或相關危險因素消除後,經上級有關部門批准後解除應急狀態,及時補充應急物資,重新回到應急準備狀態。

4、恢復與重建:

(1)善後處置。積極配合有關部門迅速設立災民安置場所和救濟物資供應站,做好災民安置和救災款物和接收、發放、使用與管理工作,保障災民的基本生活,並做好災民的安撫工作。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對現場進行消毒、疫病防治、清理汙染物。及時歸還緊急調集徵用的物資或者佔用的房屋、土地。

(2)恢復重建。積極組織村民做好恢復重建工作,需要上級給予援助的向上級有關部門提出請求。

三、應急保障

根據事件危害程式,做好應對突發事件的人力、物力等保障工作,保證應急救援的急需和災區群眾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復重建工作的順利進行。

1、人力保障。村義務巡防隊等志願者隊伍是應急救援的重要力量,要切實加強其應急能力建設,使其掌握一定的救援知識和技能。

2、物資保障。建立應急物資儲備制度,明確儲備地點、儲存方式、儲存物資種類、儲藏數量和調撥程式等,由村委會統一協調應急儲備物資呼叫。

3、基本生活保障。積極配合做好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確保受災群眾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處、有病能得到及時醫治。

4、治安維護。積極發動群眾,開展治安聯防,協助公安部門維護好社會治安秩序。

四、監督管理

1、宣傳教育。

(1)通過宣傳媒介,廣泛宣傳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常識,公佈報警電話。

(2)在學校普遍開展緊急避險、防災、減災宣傳教育,開展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知識進村入戶活動,增強公眾安全防範意識。

2、應急演練。制定應急演練計劃,定期組織人員進行應急演練,提高應急救援技能。

五、附則

本預案由村委會制定並負責解釋與實施,自發布之起日正式實施。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7

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妥善突發事件,提高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能力,確保學校教育教學安全、有序,根據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盛州、縣的總體部署,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工作方針,深化校園安全監管,加強學校的強應急疏散演練,切實提高突發事件應急反應能力,確保學校教育教學安全、有序。

二、適用範圍

本方案適用我校突發事件應急工作:對學校可能發生的入校襲擾、校園內發現不明物體(裝置)以及突發事故、交通安全事故、校舍安全事故、食物中毒事故、傳染病暴發流行、自然災害、校園傷害案件等突發事件。

三、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及工作職責

1、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及工作職責

為做好我校安全保衛工作和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特成立學校安全保衛和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組。負責組織制定學校安全保衛和突發事件應急方案、對全校保衛和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進行統一領導,統一部署,統一指揮,統一行動。

組長:

副組長:

成員:黃秀春、龍春生、姚建華、賈宗友、向世忠、向成傑、孫延操王興忠、龍海、各年級組、各功能室。

(1)組長負責全校安全保衛和反恐工作的組織領導、資訊報送以及協助上級有關部門對突發事件的處理。

(2)副組長負責事件發生後迅速啟動預案,組織相關人員對事故現場控制、人員救治以及善後處理等相關工作。

(3)成員負責各系統的安全、法制教育,對多發、易發的安全部位和環節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管理。

四、相關責任人任務分工

(一)以下安全要求由龍春生、龍海、王興忠老師具體落實,分管領導向大文

1、校外周邊30米內無亂設攤點,嚴禁學生在校外購買零食。

2、禁止學生乘坐摩托車、農用車上學,無證車。

3、嚴禁不良青年到學校周邊騷擾學生。

4、門衛管理:上課期間實行封閉式管理,外來人員必須憑有效證件登記,異常情況及時處置並報學校和派出所,學校財物出校門時,必須有一定手續,無手續,值日教師和門衛有權扣。

5、學生每期的安全、法制、教育。

6、各班有暴力傾向和心理偏差學生的控制和教育,分解到教師、班主任人頭。

7、有安全隱患區域設定警示牌。

8、學校出入口設定交通警示牌、減速帶。

9、學生下自習的監管由值周教師負責,組織實施。

10、加強學生應對火災、地震等突發性事件的應急訓練。

11、消除校內亂停放車輛現象,嚴防校園及周邊機動車傷害學生事故的發生,教師機動車指定地點停放。

12、對校園周邊社群精神病人、有嚴重心理疾並反社會人群的排查。

13、校園及周邊治安秩序治理情況報安全保衛和反恐工作的組織領導。

(二)以下安全要求由孫延老師具體落實,分管領導向大文

1、定期檢修保養教室及教師辦公室電路。開關、插座、電扇等出現破損,必須立即更換。

2、定期排查校園危房,對教室及公共設施的窗玻璃、釘子進行專門排查。

3、小賣部食品安全檢查與記錄。

4、食堂食品安全(健康證、衛生、餐具消毒、食品採購索證、留樣、各種記錄等)。

5、防傳染病流行,校園消毒工作。

6、消防器材設定,防火教育。

7、檢查夜間校內照明設施。

8、校園、操場及周邊道路平整、完好,排水通暢。

9、化學實驗室中的易燃易爆及危險物品的存放與保管。

10、加強教師宿舍收費的管理。

(三)、以下安全要求由石安光校長具體落實

1、教職工中有嚴重心理疾病教師的排查及管理。

2、購置警用裝置、保衛人員著裝。

3、小賣部食品安全檢查與記錄。

4、教師體罰學生、語言暴力。

5、整個安全工作的組織實施

(四)、以下安全要求由班主任具體落實

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做到天天講,週週小結,並做好記錄。班主任要建立每個學生家長的聯絡檔案。各班的班幹部增加一名安全委員,協助老師進行安全檢查監督,制止不安全行為。

1、班內設施(電線、電燈、電器、其他設施等)出現安全隱患上報並及時處置。

2、學生行為安全:嚴禁學生打架、玩火、玩煙花爆竹、銳刃鈍器、私自下池塘游泳、到池塘邊玩耍玩水、與校外不良青年交往、課間追逐瘋跑,做好自習課安全管理。

3、參與住校生安全教育與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