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規避“最後一個月工資”現象

才智咖 人氣:2.55W

如何規避“最後一個月工資”現象

  律師分析 提前30天辭職 企業無權扣壓工資

  廣東莞鵬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劉國平律師指出,按照我國《勞動法》等相關法律規定,員工如需辭職,應該提前30天向企業提出辭職要求。30天期滿後,無論企業是否同意辭職要求,員工都可以與企業解除勞動合同關係,並結清之前的所有工資。企業無權扣壓員工最後一個月工資。

  在具體的操作中,辭職的'員工應該如何規避“最後一個月工資”現象,維護自己權益呢?劉國平律師建議,辭職員工可以在向企業提交辭職書時,邀請其他人在場見證,或者通過錄音等方式保留證據。到30天期滿後,如果遭到企業無故為難,可以攜帶這些證據向勞動部門投訴。

  部門建議

  辭職時向勞動服務站遞交一份辭職書

  東莞市人力資源局勞動監察支隊負責人表示,在實際操作中,一些工廠確實存在著為剋扣最後一個月工資,而拒不同意員工辭職申請的情況。他建議,為保護自身權益,員工在辭職時,可以同時向所在社群勞動服務站遞交一份書面申請,以證明自己曾向工廠提出辭職申請。這樣,一個月期滿後,所在工廠如果再剋扣最後一個月工資,勞動部門可對其進行處罰。
 

如何規避“最後一個月工資”現象
TAGS:規避 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