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因病缺勤追查登記制度範本(精選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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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幼兒園因病缺勤追查登記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幼兒園因病缺勤追查登記制度範本(精選11篇)

幼兒園因病缺勤追查登記制度 篇1

幼兒園是群體集聚的場所,往往是個體傳染患者沒有得到及時、有效的控制。因此,執行因病缺勤追查與登記制度,對於確保校園內的衛生安全,關係重大。根據上級有關要求,特制訂本制度如下:

一、各班班主任對於因病缺勤的幼兒,應當瞭解幼兒的患病情況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懷疑,要及時通知保健老師,保健老師接到報告後,應及時追查學生的患病情況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對傳染病病人的早發現。

二、各班班主任負責每天班內因病缺課幼兒人數的統計與登記,並做好因病缺課幼兒的聯絡工作,將聯絡情況報告學校保健老師,並作進一步的家庭聯絡。

三、一日活動中發現幼兒有傳染病早期症狀(如發熱、皮疹、腹瀉、嘔吐、黃疸等)以及疑似傳染病病人時,應當及時告知保健老師,以便進行進一步排查,確保做到對病人的早發現、早報告,並做好相應的表格填寫。

四、告知家長幼兒因病缺課時要事先向班主任彙報請假,說明病因。

五、班主任和保健老師對邊治療邊要求來園的幼兒家長要做好說服勸止工作,在家中治療休息,病癒後要查驗傳染病復學醫學診斷報告或進行觀察後才能進班。

幼兒園因病缺勤追查登記制度 篇2

學生因病缺勤登記既是學校對學生進行嚴格管理的常規工作,又是體現對學生的全面關愛,維護保障學生身體健康,有效預防各類傳染病疫情的重要舉措,特制訂本制度。

一、班主任應認真按照學校晨檢工作的要求及時對學生進行晨檢,對晨檢中學生高熱或疑似傳染疾病及時登記在晨檢表上並及時報告學校主管領導。

二、學生因病缺課,班主任應對學生病因作具體記錄,並對學生的病況與家長保持密切聯絡,並填寫《因病缺課缺勤追蹤記錄表》以便隨時掌握,做到心中有數。

三、學生因患傳染病而隔離治療的,班主任及任課老師要對其各方面予以關心。學生病後復課,班主任應查驗醫生開具病癒復課證明。

四、對因病缺課的學生作好病因、缺勤,學校要認真登記備案,凡學生患各類傳染病的,其復課要嚴格把關,必須查驗醫生開具的病癒復課證明,手續完備符合復課條件的,方能允許其復課,並記錄其復課時間。

五、《學生因病缺勤病因追查登記表》與《晨檢記錄表》一併存檔。以便跟蹤處理。

1、班主任老師每日記錄登記學生因病缺課情況,逐一詢問缺勤原因,並登記缺勤學生名單、主要症狀、就診檢查情況(初步診斷)。並實行追蹤隨訪制,並對學生進行每日電話追蹤隨訪,及時瞭解其診治情況。

2、班主任如發現在短期內有某種傳染病或疾病的爆發,應立即同衛生老師聯絡,並配合做好消毒隔離工作。

3、衛生老師如無法處理短期內的某種傳染病或疾病的'爆發,應立即向衛生防疫部門聯絡,並做好患病學生的登記工作。

4、衛生老師在每月月底,向班主任老師詢問當月該班學生的因病缺勤情況,並記錄在冊。

5、做好每月的學生因病缺課情況的彙總,及時上報給衛生防疫部門,以便掌握學生的健康狀況。

幼兒園因病缺勤追查登記制度 篇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的規定及有關檔案精神特制訂本制度:

一、各系輔導員要關注本班學生的出勤情況,加強對本班學生的觀察詢問。對因病缺勤的學生,應當瞭解其患病情況和可能的病因,並認真登記;如發現有傳染病早期症狀,或疑似傳染病等情況時,應將存在可疑症狀的學生情況及時報告給醫務室。醫務室應及時進行排查,並將學生因病缺勤、傳染病早期症狀、疑似傳染病學生患病情況及病因排查結果登記在《學院學生疫情登記本》上。

二、對因病請假離校的學生,在治療後返校,輔導員應主動詢問患病情況和治療情況。對經正規醫療機構確診為傳染病的學生,須查驗治癒證明,並醫務室備案,確定無傳染性後方可上課。

三、在同一班級,一天內有3例或者連續3天內有多個學生(5例以上)患病,並有症狀相似(如發熱、皮疹、腹瀉、嘔吐、黃疸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飲水史時,應立即報告醫務室。

四、各系主任也要對本系部教師進行常規的因病缺勤登記,發現有疑似傳染病應立即報告醫務室。

幼兒園因病缺勤追查登記制度 篇4

為加強學校傳染病疫情管理,預防、控制和消除傳染病在學校內的發生與流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國務院《學校衛生工作條例》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一、學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課者,應向班主任出示請假條或正規醫院出具的證明。如因突然發病,無法由醫院開具證明者,也務必及時向班主任口頭請假,事後補交假條或醫院證明。

二、班主任在得知學生因病或因事不能正常上課的情況後,應立即查清學生的請假事由或病情,並進行追蹤,作好學生病情狀況的記錄,同時上報學校備案。

三、任課教師發現課堂有學生缺課時,必須及時瞭解學生缺課原因並將瞭解的情況告知班主任。如發現上課學生身體有異常情況,應該及時報告學校,告知班主任。

四、生病學生病癒後,應到班主任處銷假,並說明情況。

五、班主任填寫《學生因病缺課情況登記表》,備案歸檔。

幼兒園因病缺勤追查登記制度 篇5

學校的因病缺課登記,按照學校的具體情況分教工和學生來制定。

一、教師的因病缺課

1、教師的因病缺課,應由醫院出具的病假單為準,病假單交校教學工作處備案,並報校長辦公室。

2、教學工作處將病假老師的情況告知其他處室,由教學工作處負責安排好課務,以免影響學生的學習。

3、教師病假期滿應去校長辦公室銷假。

4、教導處肖建華主任做好教工因病缺課的登記工作。

二、學生的因病缺課:

1、學生如在家生病,應由家長直接與班主任聯絡,做好請假工作,班主任應瞭解學生的病情,並做好登記。

2、學生在學校出現的一些突發事件如骨折等因由班主任通知家長,送醫院治療,並由班主任做好登記。

3、對學生在學校出現的發熱、腹瀉等一些疾病,學生到校醫室根據病情確定是否通知家長送醫院治療,並觀察病情發展情況。

4、每一學期結束前由醫務室在每年的1月份和6月份向班主任老師發放《因病缺課登記表》,班主任老師將本學期因病缺課學生的情況填寫好交醫務室,醫務室將各班的情況統計好,並填寫好學校《因病缺課統計表》報上級主管部門。

幼兒園因病缺勤追查登記制度 篇6

為保障廣大學生的身體健康,有效防止傳染病疫情在學校發生,早期發現傳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做到早隔離,早治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制定本校因病缺勤登記、追蹤制度和復課證明查驗制度。

1、班主任對早晨到校的每個學生進行觀察、詢問,瞭解學生出勤、健康狀況。

2、發現學生有傳染病早期症狀(如發熱、皮疹、腹瀉、嘔吐、黃疸等)以及疑似傳染病病人時,應當及時告知學校疫情報告人。

3、學校疫情報告人要進行進一步排查,以確保做到對傳染病病人的早發現、早報告。

4、班主任應當密切關注本班學生的出勤情況,對於因病缺勤的學生,應當瞭解學生的患病情況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懷疑,要及時報告給學校疫情報告人。

5、學校疫情報告人接到報告後應及時追查學生的患病情況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對傳染病病人的早發現。

6、各班主任負責每天班內因病缺課同學的聯絡工作,密切關注其健康狀況,學生憑醫療機構痊癒證明方可返校。

7、學校疫情報告人對因病缺課情況進行統計,並按要求上報有關部門。

8、學校突然出現大量學生不明原因缺課時,要及時上報教育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或疾控中心)。

9、凡在校學生患有傳染病一經病確診,需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應立即將學生送至相關醫院,並將診斷證明覆印件及時交學校留檔,不得繼續在校上課。

10、學生病癒且隔離期滿時,必須由相關醫院開具復課證明。學生持此復課證明到學校,由校領導複查後,出具回班復課證明,方可進班復課。

幼兒園因病缺勤追查登記制度 篇7

幼兒園幼兒的健康、安全需要有一個與之配套的保健預防措施。幼兒園的幼兒因病缺課病因追查與登記制度就是一項非常重要的預防措施。事實證明,幼兒園是全體幼兒集聚的場所,往往是個體傳染者沒有得到及時、有效的控制而造成的。因此,幼兒園每天執行幼兒因病缺課病因追查與登記制度,對於確保校園內的衛生安全,關係重大。因此,遵照上級有關指示精神,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各班班長對於因病缺課的學生,應當瞭解學生患病的缺課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懷疑,要及時報告給幼兒園的疫情報告責任人保健醫。疫情報告責任人接到報告後,要及時瞭解幼兒患病的缺課的情況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對傳染病人的早發現。

二、各班教師和保健醫負責每天對因病缺課人數的統計與登記,並做好與因病缺課學生的聯絡工作,各班班長要密切配合,並做進一步的家庭聯絡。

三、告知學生因病缺課時要向本班教師請假,說明具體病因。四、班長對邊治療邊要求上幼兒園的家長要做好說服勸止工作,在家中治療休息,在園期間如有不適要及時與家長聯絡。在家就醫的要將就醫結論報告幼兒園,並實行傳染病復學醫學診斷報告制度。

幼兒園因病缺勤追查登記制度 篇8

幼兒園因病缺勤登記制度為加強學校傳染病疫情管理,預防、控制和消除傳染病在學校內的發生與流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及縣教育局,衛生局相關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幼兒因事、因病不能到園上課者,由家長向班主任通過口頭請假或電話請假,教師記錄在考勤簿上。

二、當班老師應落實“晨午檢”制度,密切關注本班幼兒的出勤情況,對於因病缺勤幼兒,應打電話及時瞭解幼兒的患病情況和可能的病因,注意追蹤。當班教師要及時填寫“因病缺課幼兒登記表”。如是傳染病幼兒,要及時報告給幼兒園疫情報告人。疫情報告人應及時對追蹤情況進行排查,並將情況記錄在晨午檢記錄表上。如因當班老師漏報、瞞報引起的相關傳染病流行,其責任由漏報、瞞報者負責。

三、幼兒園疫情報告人要進行進一步排查,登記。發現疑似患者立即向衛生服務中心報告。以確保做到對傳染病病人的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四、每位老師要在一日生活環節密切關注幼兒的身體狀況,如發現幼兒身體有異常情況,必須及時報告保健教師。

五、傳染病生病幼兒病癒返校,必須持有XX醫院XX醫生出具的復課證明,才可進校。

幼兒園因病缺勤追查登記制度 篇9

為防止傳染病的傳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學校和托幼機構傳染病疫情報告工作規範》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1、校長為學校疫情總責任人,分管主任為疫情報告人,各班主任老師為疫情第一排查人。

2、嚴格按照晨檢制度規定認真做好晨檢工作,班主任早晨對到校的每個學生應仔細進行觀察、詢問,瞭解學生出勤、健康狀況。

3、班主任在晨檢時如發現學生有傳染病早期症狀、疑似傳染病病人及因病缺勤等情況時,應在學生請假時認真登記,並將存在以上可疑症狀的學生及時報告給疫情報告人。

4、班主任應關注本班學生的出勤情況,對於因病缺勤的學生,應當瞭解學生的患病情況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懷疑,要及時報告給學校疫情報告人;如學生沒有按時到校,班主任應向家長詢問緣由,如是因病缺勤,應及時通知家長到校醫務室解釋病情,補辦請假手續。

5、疫情報告人接到報告後,應及時追查學生的患病情況和可能的病因,及時進行排查,並將排查情況記錄在學生因病缺勤病因排查結果登記日誌上,做到對傳染病人的早發現。

6、疫情報告人如發現在同一班級,一天內有3例或者連續3天內有多個學生(5例以上)患病,並有相似症狀或者有共同用餐、飲水史時,疫情報告人應告知校長,並在24小時內向疾控中心和上級部門報告相關資訊。經確診為傳染病例後,應按規定做好校的消毒工作。

7、患傳染病的學生重新上課時,班主任應配合校醫檢查其病歷,確認治癒且無傳染性後方可入校。

幼兒園因病缺勤追查登記制度 篇10

為加強幼兒園傳染病疫情管理、預防、控制和消除傳染病在幼兒園內的發生與流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止法》和《學校衛生工作制度》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班班主任對於因病缺課的幼兒,應當及時瞭解幼兒患病缺課的情況和病因,以做到傳染病的早發現,並要及時報告給幼兒園疫情報告員。疫情報告員接到報告後,應及時登記並上報相關部門。

二、各班班主任每天負責對各班因病缺課人數進行統計與登記,並做好與因病缺課幼兒的聯絡工作,要將聯絡缺課幼兒情況報告給幼兒園負責人。

三、各班班主任要告知幼兒因病缺課時要向班主任請假,說明病因。病治癒後才可入園。

四、在園期間如發現有身體不適或體溫超過37.5度時,班主任要及時與家長聯絡,讓家長迅速來園接孩子回家治療並做好記錄。每過4小時應聯絡家長了解幼兒情況,做好登記,如有異常應上報幼兒園疫情報告員。

五、建立晨檢、午撿、因病缺勤病因追查與登記制度,如有發現學生有傳染病早期症狀,疑似傳染病人以及病因缺勤等情況時,應及時報告給幼兒園疫情報告員。

幼兒園因病缺勤追查登記制度 篇11

為了確保校園內的衛生安全,根據上級有關要求,特制訂本制度如下:

一、各班班主任對於因病缺勤的學生,應當瞭解學生的患病情況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懷疑,應及時追查學生的患病情況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對傳染病病人的早發現。

二、各班班主任負責每天班內因病缺課學生人數的統計與登記,並做好因病缺課學生的聯絡工作,將聯絡情況報告學校,並作進一步的家庭聯絡。

三、發現學生有傳染病早期症狀(如發熱、皮疹、腹瀉、嘔吐、黃疸等)以及疑似傳染病病人時,應當及時告知學校,以便進行進一步排查,確保做到對病人的早發現、早報告,並做好相應的表格填寫。

四、學生因病缺課時,要向班主任彙報請假,說明病因。

五、班主任對邊治療邊要求來校的學生家長要做好說服勸止工作,在家中治療休息,病癒後要查驗傳染病複查醫學診斷報告或進行觀察後才能進班。